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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部分

三国之极品枭雄-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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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不屑。若是方倠真如刚才所说,不畏强权是个硬骨头的话,或许马灵还能对他有一丝好感,可是见到方倠这般,马灵很是作呕。
    
    
    118章 嘴厉害,骨头软(完)

第119章 莫空手

    虎贲军可不比普通的兵甲那般干瘦,强壮的胳膊能生生的把人的腿给掰断,远远地瞧上一眼就让人心中发寒。可是面对着如同野兽般的虎贲军,杨荝却是爆发出母性的力量,出手阻拦他们抓捕方倠,而方倠却也躲藏在杨荝的身后,吓得浑身颤抖。
    杨荝是不是马家的亲戚虎贲军可不管,出手毫无轻重,扯着杨荝的衣服就将杨荝给甩到一边,熊掌般的大手一把抓住方倠的胳膊,力气太大让方倠发出一阵杀猪般的嚎叫。马廷见状连忙出言制止,这也算是家丑,若是传扬出去可如何是好。可是虎贲军直接受马灵的命令,根本就不顾马廷的阻拦。
    “大胆!”
    就在现场越来越混乱的时候,一声呵斥响起,两名虎贲军连忙松手退到一边,在听到那个声音时,马灵心中一喜,连忙向门外看去,只见刘峰林闯的陪同下充满王霸之气的走了进来。
    一进门刘峰指着那两名虎贲军斥责:“好大的胆子啊!谁都敢抓?回去每人领一军棍,长长记性,丢人现眼!”看刘峰那架势好像要杀虎贲军的脑袋一样,可是在听到刘峰每人只惩罚一军棍,这让一旁的林闯禁不住笑了出来。一军棍对于虎贲军来说简直就是搔痒痒,那两个虎贲军也是不由一乐,挠了挠头,知道刘峰舍不得惩罚他们,赶紧借坡下驴领命离开。
    刘峰白了哈哈大笑的林闯一眼:“严肃点!”
    林闯砸吧砸吧嘴,可是脸上那股笑意丝毫不减。
    “有失远迎,还请殿下赎罪。”马家人全都起身行礼,至于方倠和杨荝则是被虎贲军吓破了胆,神情颓废的瘫在地上。
    刘峰点点头:“无需多礼,我这跟林校尉去司驿,恰巧路过听见这里面好像杀猪一样,一进来便见到这幅情景,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马廷连忙拱手:“没什么,没什么,家里闹了些小矛盾,无需殿下担心。”
    其实刘峰根本就是明知故问,自己派来的两个虎贲军只听命于马灵,先前见到虎贲军动手抓方倠,定是马灵下的令。在听到马廷的解释后,刘峰只是轻哦了一声,转而恶狠狠的瞪了马灵一眼,马灵这丫头却是吐吐舌头,卖起萌来,丝毫不给刘峰发力的机会。
    “你们二人别在地上趴着了,快起来吧,自家的事有什么不能解决的,为何偏要闹得这么凶。”刘峰用责怪的口吻训示。
    到底是没见过世面的小民,被虎贲军这么一吓,杨荝当初的锐气烟消云散,连忙拉着方倠站起来。“是是是,殿下教训的是,我们这便离开。”
    见二人要走,刘峰连忙招手:“别急着走啊,我知道你们方家这些年来为了追求灵儿,耗费了不少财力,总不能让你们空手而归吧,这样,你带着我的口令去司驿寻找田征,让其取千两白银给你们,也算是对你们的一点回报。”
    “不敢不敢,贱民哪敢承受殿下厚恩。”杨荝欲推辞,可是见到刘峰的眼神后不由的缩回脖子,咽声不语。
    刘峰极为虚伪的呵呵一笑:“这说的哪的话,今后咱们都是一家人了,这么推辞岂不是见外了,日后我与灵儿成婚的时候,还要你们来作陪呢。”在提到成婚这个字眼的时候,马灵温暖一笑。
    “是,谢殿下厚恩。”杨荝唯唯诺诺的应了下来。
    “嗯,既然如此,你二人执意要走,那我便不多留了,去吧。”刘峰摆了摆手。
    两人得令后飞也似的逃离,不想再在这里多呆一分钟,恐怕日后与马家的交情也算是就此断了。
    待方家母女离开后,刘峰板着个脸走到马灵面前,伸手在马灵的小脑袋上轻轻的敲了一下:“你这丫头,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就算对他们不舒心,也不能做的太过火,人家毕竟是你的亲戚长辈。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嘛。”
    马灵不服气的一撇嘴:“哼,谁让那混蛋对你不敬,不教训教训他怎么行。”
    “哎,真拿你没办法。”刘峰叹了口气。
    ……
    “哟,哥们这是干嘛去呀?”
    “去北地郡啊。”
    在威武郡通往北地郡的一条中枢要道上,每隔一段时间便会有一个背着大包袱的壮汉走过,虽然年龄残差不齐,却全都是五大三粗,尤其是那见状的胳膊都是充满爆炸性的肌肉。这回两个同样背着包袱的男人恰巧走到了一起,两人年纪差不多,都是三十岁左右,不过一个是小麦色的肌肤,另一个则是黑秋秋的。
    “见你这胳膊有几分粗壮,莫非也是去北地郡的铁匠?”小麦男打量了一下黑炭男问道。
    黑炭男点点头:“是来,你这也是去北地郡?”
    “嗯,现在整个凉州都知道北地郡在大量招募铁匠,干十天有三两银子拿,这可比在家里干一年赚的都多。”小麦男一脸向往。
    “可不是嘛,我这是冲着二殿下的名声才来的,若是别人,别说三两银子了,十两都不来。”黑炭男撅着嘴。
    “不光你,恐怕所有的铁匠都是冲着二殿下的名声。若是别人找铁匠,先不说能不能给工钱,能不能活命都是个未知数。二殿下则不一样了,二殿下此次招募铁匠那是为了打造甲胄兵器,为了讨伐黄巾党,就算是不给钱都要为二殿下出上一番力。虽说十日打造五千人的兵甲有些匆忙,几乎要每日每夜的赶工,但是二殿下把咱们当人看,吃喝一点都不对付,全都是好的。而且家里要是有什么事,可以随时离开,这天底下就没有二殿下这等好的募主了。”小麦男说完打量了一下四周,见周围空旷并无他人这才稍稍的松了口气:“听说二殿下为了保全周围郡城铁匠的安全,派了打量的军队在要路周围巡视,让那些别有用心的贼匪伤不到我等,想的真是周到。”
    小麦男说的不假,这个时代铁匠地位本来就不高,就拿黑炭男来说,干了十几年的铁匠,便从来没有遇到过像刘峰这样明理的募主。以前倒也走过远路,去过其他地方给人家制造铁器,每日每夜的干了大半年,结果得到的工钱少得可怜,若是嫌少,话说的多点还要遭一顿毒打。力气倒是出的不老少,钱赚不到许多,就拿平日里吃饭来说,全都是糟糠烂菜,根本就不被当人看。当初黑炭男并没有心思想要去北地郡,他大哥就是铁匠,在北地郡发出招募令的第一天,他大哥就赶到了北地郡,干了两天后因为嫂嫂急产这才回来的。虽然只干了两天,但是因为是最早一批铁匠,刘峰知道他是因为妻子急产,所以直接给了他二两银子作为工钱。在北地郡的吃喝全都是正经八百的粮食,而且不会被逼工,每天只工作十个小时,干完了就可以回去睡觉。听了这些后黑炭男的媳妇无论如何都要让黑炭男去北地郡干工,二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仔细点可以够一年的花销,而且还吃好的喝好的,也不用玩命的花力气,天底下去哪里找这样的好工作?黑炭男听完也有些心动,再加上媳妇的推搡,便收拾行装奔向北地郡,只有十天的工期,已经过去了两天,得赶紧去才能多赚点银钱。
    为了保护这些赶路来北地郡的铁匠,刘峰让军队在比较近的几个郡城之间来回巡视,打击流窜的盗匪。而比较远的郡城刘峰就算有心也是无力了,只能由着他们了,能来便来,来不了也就算了。
    刘峰背着手在城墙上来回溜达,看着满大街燃着熊熊大火的炉子以及挥汗如雨的铁匠,刘峰心中一阵安稳,照这个速度下去,赶制出足够的甲胄兵器不是难事。这才两日北地郡连同本郡的铁匠已经聚集了足有二百人,再加上陆陆续续从别的郡城赶来的铁匠,人数是越来越多。而司驿却没地方让铁匠们打造,只能将其安排在大街上,整日到晚叮叮当当,虽有些扰民,却也无可奈何。
    “主公,照这个速度下去,少则十日,多则半个月定会完工。”田征守在刘峰身边说道。
    刘峰点点头:“田征你命人再多准备些炉具,看这架势会有更多的铁匠慕名而来,倒是炉具不够用岂不是荒废了人力?”
    “不用主公说,我早已下令让兵甲们用泥土堆砌了许多临时火炉,到时候用火一烧就能用。”田征回答道。
    “对了,田征这些铁匠之中有没有能力比较优秀的?能制作出特殊的铁器。”在铁匠们来的时候,刘峰心中就升起一个念头。
    “这些铁匠大部分都是干了半辈子,论起能力优秀都是相差无几,闻所未闻的铁器只要稍有指点,他们便能做出来,不知殿下所说的特殊铁器是何物?”田征疑惑道。
    刘峰所谓的特殊铁器不过就是改良过的铠甲。“我要造一批重装甲,给重步兵穿。”这个时代的重步兵只有一个概念,就是举着大盾,可是重步兵也就只能依赖于巨盾,若是失去了巨盾便如普通的步兵一样。刘峰所说的铠甲就是那种欧洲中世纪骑士穿的那种,厚厚的铁皮武装到牙齿,拿一把双手剑,普通的劈砍和箭矢对于这些重步兵来说毫无意义。
    刘峰将自己的想法解释给田征听,田征听后不由的深思了起来。“没错,现在的重步兵其实叫巨盾兵更为恰当,而主公所说的重步兵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重步兵。只是穿上如此厚重的铠甲再举着巨盾,则需要相当大的力气,有如此大力气的人穿上厚重的铠甲反而削弱了其自身的战斗力。”
    
    
    119章 莫空手(完)

第120章 狮蛮

    刘峰轻笑一声,知道田征是理解错误了,当下细细的解释起来:“其实我要做的并不只是改良重步兵,而是要组成一支战斗力不亚于虎贲军的队伍,人数不用太多,一千人就行。毕竟每次都将希望寄托在虎贲军身上未免有些不靠谱,虽说虎贲军从未让我失望过,但凡事总有万一,若是虎贲军不在,我们当如何?”
    “请主公明示。”田征虚心请教,田征跟随在刘峰身边很长时间了,刘峰想出来的点子从来都是很新奇很前卫,但是每次都很靠谱,就拿安定郡的买粮税收制度来说,乃是全国最先进的税收制度,其效果看在眼里,毋庸置疑,虽然还未到秋收,可是许多囤积大量粮食的家族农户都是将粮食卖给刘峰,现在光是安定郡的粮食就够刘峰所有部队的吃喝。
    刘峰稍稍的缕了一下思绪:“这一千人与当初虎贲军的配比相差无几,四百精骑,两百重步兵,两百长枪兵以及两百弓箭手。精骑顾名思义要装备精良,现在的精骑勉强可以称得上是精骑,但是与我料想中的还相差很远,精骑在保证作战力和速度的情况下还要保持生命力。就算再强的战斗力被人一下打死又有何用?说到这里精骑的坐骑则极为关键,我们不是从李家缴获了大量的马匹么?从中挑选最好的四百匹马给精骑,然后再给马匹打造一套属于马匹的铠甲,可以保证在冲锋的时候坐骑不会被长枪兵刺杀。再给骑兵本身打造上好的铠甲,下身倒是其次,上身的铠甲一定要最精良的,不要镶嵌型的,整个铠甲做成马甲的行装,其中没有缝隙,让箭矢无法伤到骑兵的生命。头盔只留下眼睛和鼻子三个窟窿,其余的全都用铁皮遮住,这样让箭矢只能伤到骑兵的胳膊或者腿,对骑兵本身造不成致命打击。而武器只需给骑兵的先锋配备上长矛,其余的全部用剑,骑兵虽然冲锋最强,但终究还是要与敌军纠缠在一起搏杀,而那时长矛比之剑则差上许多。”
    单单是骑兵刘峰就说出这么一大堆道道来,这让田征有些消化不良,不过田征的理解能力还是很强的,记下刘峰说的重点,精骑的精妙在与其战斗力与速度,最重要的是生命力,一场战争下来应该活到最后。
    “而重步兵我觉的应该抛弃巨盾,虽然巨盾可以阻挡箭矢和石块,但是太过笨重,而且重步兵防御力有余,攻击力却是极为低下。我们可以直接将巨盾抛弃,为重步兵打造一套全方位防御性盔甲,除了关门节部分外其他都是一体的,这就极为考究铁匠的功底了,也是我说的特殊铁器。从头到脚,只留下口鼻,其余的地方都被铁甲覆盖,让箭矢无法伤到重步兵分毫。再为重步兵配上一柄双持大剑,到时候不仅防御力惊人攻击力也是不容小视,仅次于精骑部队。尤其是在攻城战中可以发挥极大的优势,到时候可以直接引导冲车,毫不畏惧箭矢的袭击。至于巨石这个东西属于未知数,从很高的城墙上落下来,就算是举盾也难以抵挡,因此重步兵只需要防备箭矢和敌军的劈砍就行了。”若是组成这样的一直重步兵,将会成为无法阻挡的神兵天降,骑兵可能会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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