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帝国雄风录-第6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云将他早就想好在心里地如何挑拨乌孙与匈奴,如何令这两个实力超群的大族大打出手的计划一一说了出来,听的天子都是冷汗直冒,这样的计策确实够毒,而且简单,但却是最实用也最有见效的,利用两个民族间渐渐累积的仇恨,从而达到挑拨他们的目地,最终将局势弄到完全失控,这个方法一旦成功,匈奴人与乌孙人势必一战,而且是不死不休之局,因为这就是草原上的规矩。而汗血宝马自然是其中的关键!
离乐这个草原上的人听了却是双眼光芒尽现,兴奋的道:“先生,您的睿智可比长生天!”
李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道:“使者过奖拉!这个方法您没意见吧,您没意见的话,那就成了,那么我们接下来再讨论如何合作!”
李云现在觉得自己已经离成功不远了,因此他加大一把劲道:“您看,我大汉有武器,而且都是上等的优质武器,比草原上的强太多了,但是您也要知道越是好的武器,价格就越高,我想英明而慷慨的月氏国王陛下肯定不会让他最坚实的盟友吃亏的!”
“好的,您是说,英明的月氏王非常慷慨,就是嘛,大汉国一直就认为这世界上最慷慨的就是月氏王了,那么好,慷慨的月氏王既然如此慷慨,那么大汉国也不是小气的帝国!”
“您看,如此锋利的一把武器,再加上一匹如此美丽的丝绸,您看看,这些简直就是长生天的杰作,而如此美丽的丝绸和一把质量如此好的武器,我想慷慨的月氏王一定不会和那些匈奴人一样不识货吧,您知道的,匈奴人也卖不到这么好的武器和这么好的丝绸,是的,那些贵族会为这丝绸疯狂,他们会把他们最后一个铜板拿出来购买这样美丽的丝绸,而大汉国与月氏国是最好的盟友,如您所知,如此好的东西,我们伟大的至高无上的大汉国皇帝陛下,仅仅是希望贵国用一匹在贵国的牧场满地都是的战马来交换,当然,牛羊也行!”李云一手拿着丝绸,一手拿着一把武器,向着离乐推销起来,他鼓动七寸不烂之舌以远比商人还要煽情的口吻说出,让天子的看的差点笑喷。
听完翻译天子摇着头叹道:“这李云想不到还有这样的一面,今日若非亲眼所见,朕还真不相信,李卿居然和一个商人一样,用商人的办法谈判,年轻人啊,就是喜欢弄点新鲜的想法!”
离乐听着李云的话,作为草原上的人他自然知道丝绸对于贵族的诱惑的巨大,他也同样知道,牛马等物在草原上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他们每年都有着大量的牛羊和战马出生,所以这些东西在草原上很廉价的,而武器和丝绸却是草原上没有的,照李云这样说来,这买卖还真的划的来,因此他点头道:“此事我还须与我国国王商量!”接着他又提出了疑问“但是怎么交易?要知道贵国与我国隔着匈奴,乌孙啊!”
李云笑道:“这不是问题!”他令人将早就准备好的地图拿上来,摊在地上,指着也氏的所在道:“您看这是月氏,这是匈奴,这是乌孙,虽然乌孙和匈奴阻隔了贵我两国,但是您看,从这里绕到扶于再绕到高句丽就到了大汉国的辽东郡了,您知道的,扶于人和高句丽都是小族,对于强大的月氏军队来说,这不过是一段愉快的旅途,您回国后可以和贵国国王陛下说,就让他穿过这两个族的领地,直接来辽东交易,我相信,这只不过存在时间的问题,所以为了贵国着想,我建议,固定时间交易,这样交易量大,而且风险小!”
离乐最后不知道他是怎么离开那金碧辉煌的昭明殿的,总之他满脑子都被李云的话塞满了,事实上当他离开昭明殿后,天子就已经笑的弯不起腰来了。
天子能不笑吗?在大汉国设在长安的仓库里,囤积着自高祖皇帝以来生产的数十万件武器,本来天子以为随着铁器的全面普及,这些武器都已经成了废品,可今天天子忽然间发现这些武器居然都可换成优质的战马和大汉国最缺乏的耕牛,这等若大汉用一些本就应该销毁的东西和一点微不足道的丝绸就换来原本数十倍丝绸也换不到的东西,这简直是太好了!
第一第三十八节 花街柳巷
既然谈判的任务完成了,月氏的使者离乐也不得不告别长以,怀揣着大汉天子写给月氏国国王的亲笔信,以及达成的协议,离开长安,返回草原。
由于达成了一个对大汉如此有利的协议,天子显得很高兴,又由于是春天,他的身体本就处在最后的兴盛期,所以这些日子来,天子的身体有了不少的好转,但是李云知道,这不过是回光返照而已,即使有现代的医疗设施和技术支持,天子也绝撑不过今年秋天
不过年少的太子刘彻除了偶尔表现出对他父亲身体的担忧外,似乎并未意识到他将承担起的责任,整日喜欢游玩和结交一些他感兴趣的人,譬如上次便服出行后,刘彻就喜欢上了这种生活,每日缠着李云与他一起出宫,去和住在一间小酒肆的等待着科举的主父偃,张汤说话,在市井上看商人叫卖,这些对年轻的太子来说,显然对宫中沉闷的气氛有趣的多。
不过李云下意识的不想和主父偃,张汤有太过亲密的接触。因为李云虽然对历史不是很了解,但他也知道张汤,主父偃最后的下场,虽然说死的都有些冤枉,但是,政治从来就不讲究这些,而且历史上这两人的名声并不好,李云可不想自己成为他们的跳板和垫脚石。
不过他也没有干涉刘彻与这两人的交往,因为在历史上这两人确实有些能干,尽管他们得罪的人很多很多,但这依然不妨碍他们成为汉代最有名的官员之一。
这日刘彻又拉上了李云,两人偷偷的换了衣服,走出未央宫。
今天刘彻并不打算去张汤哪里,因为再好玩的事情,也终究有厌倦的一天,而且和张汤这个张口大汉律,闭口韩非子的人在一起。开始虽然挺有意思的,但是很多事情,刘彻却做不了。事实上也正是因为有张汤在,李云才不担心刘彻会闯下什么乐子,因为张汤这个韩非子的忠实信徒会一丝不芶地提醒刘彻。那些事情属于法令禁止的,那些事情又和大汉律有冲突。
事实上,刘彻现在才十五岁,正处在叛逆期,他喜欢的是刺激。而不是墨守成规,他的胆子远比大汉过去历史任何一个太子更加大胆,也更加富有攻击性。
而且由于早熟的原因,刘彻早早地就发育成熟了。心中的悸动,自然是十分的强烈的,他已不止一次向李云抱怨。他的姑姑馆陶长公主殿下实在太不给面子了,原因就在于馆陶长公主自己虽然名声不好,但对于女儿陈阿娇看地十分紧,几乎没给刘彻任何机会,馆陶长公主可不傻,虽然看的紧点,刘彻和陈阿娇这两个同处青春期的年轻人现在有些抱怨,但那也好过在刘彻的新婚之夜。前去检查地中官发现皇后居然已不是完壁来的好,要知道,大汉虽然风气开放,并不是很在乎这些,但是人们的心底终究还是有一个道德标准。
对于刘彻地抱怨,李云除了苦笑,就没有任何的表示。
刘彻第一个溜出皇宫,抬起头来看天色。今天确实是一个好天气。
李云似作贼一样的溜到刘彻身边,问道:“殿下,今天还是去张汤他们哪里吧!”
刘彻摆摆手道:“不去拉,不去拉,天天和他们一起,很闷,李卿昨天孤的舅舅告诉孤,这长安城最好玩的地方就是一个叫章台的地方,李卿知道哪里是什么地方吗?”
李云并非是长安人,他在长安待的时间也很短,自然不知道这些,只得摇摇头道:“殿下,下臣不知,可是殿下,您最好还是别到处去乱逛,您知道的,现在长安城地外地人很多……”
刘彻打断李云的话,道:“李卿,你怎么也啰嗦起来了,孤只是去看看,看看这长安城,卿就不必多言了!”
说完刘彻就拉着李云一直向前走了去,出了中城,到得热闹的大街上,刘彻一会好奇的跑到几个推着小车的农民哪里仔细的看着,一会又跑上铁匠铺好奇的看着那些工匠打铁,上跳下窜的,李云没有办法,只好跟着他到处跑。
终于刘彻也觉得有些累了,蹲到地上,擦着额头上地汗水,李云蹲到他面前,轻声劝道:“殿下,这里没什么好玩的,咱还是回宫去吧!”
刘彻裂着嘴笑道:“没事,对了,李卿,你去找人问问,那个章台怎么走?”
李云劝了几次,最终还是坳不过这个倔强的太子,他也不好直谏,因为他清楚的知道,刘彻不是可以直接顶撞的,这个倔强的太子,在历史上一意孤行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对他不能用强,只能春风细雨的慢慢劝服,否则很容易令他对人产生反感。
李云心想“他不过是好奇,喜欢新鲜,现在就由他玩吧!迟早他会腻的!”
这样一想,李云也就放开了,点点头,就走向街边问人,刘彻见到李云屈服,兴奋的大叫一声,差点扑到李云身上来,李云回头看了看刘彻,摇摇头,毕竟他才十五岁啊!喜欢玩是正常的,再想他自己十五岁的时候,那可是标准的混混,这样一想李云对刘彻的好感就陡然再升了几个高度,觉得刘彻和他是一类人,迟早他会成熟的。
李云走到一个店铺里,对站在柜台上的年纪在五十多的掌柜行了个礼,问道:“请问老大人,章台怎么走?”
那掌柜一楞,抬起头来见了李云,眼角忽然露出了十分亲切的笑容,令李云觉得,他好像看自己是同道中人一样。
老掌柜撇了撇胡子,笑道:“年轻人,第一次来长安吧,我和你说,来长安不去章台,那就等于没来,这个章台离这里不远,你从这里一直向前走,看到第三个路口向左去。看到牛车和马车最多的地方,哪里就是章台拉!”
李云虽然觉得掌柜的口气有些不对劲,但也依然礼貌的向他道了声谢,便转身走出去。
那老掌柜待李云离去,老脸都笑的眯起来。摇头道:“现在的年轻人,唉,还是我们以前一样,一样的急啊!”
刘彻见李云出来了,忙迎上去问道:“怎么样?问出来了没有。昨天我的舅舅可是一直和我说章台最好玩哩!”由于是在大街上,刘彻自然不敢再称孤,改口称我了。
李云点点头道:“是的,公子请跟我来!”
又小声地凑到刘彻耳边道:“殿下。今天中午之前,你我可一定要回去的,过几天就是春令了。然后就是科举,全天下的眼睛都盯着长安拉,您可千万别玩的太火!”
刘彻低声道:“这个孤自然知道,不会太玩的过火地!难道卿认为孤是那么不识大体的人吗?”
李云忙道:“臣不敢,臣只是提醒殿下而已!”
刘彻缠着李云的手,道:“好了,现在起,孤叫……叫文彻。卿就叫李全,卿记住了,卿现在的身份是孤的表哥!”
“走了!表哥!”刘彻拉着李云跑了起来,李云摇摇头,表哥?无形间两人地身份又进了一步。
按照老掌柜的指点,李云和刘彻两人走了约莫大半柱香的时间,走到第三个路口,向左拐。先前的人流似乎一下子就不见了,这条大街上满大街都是喘流不息地马车,牛车,其中更有世家大族,功勋贵胄的影子。
李云皱了皱眉头,显然这里很容易碰上熟人,但是刘彻却仿佛见到了最新鲜的东西一样,兴奋地向前狂奔,李云没有办法,只好紧紧跟上刘彻,生怕他一个不小心,就自己一个人跑了。
越向前走,李云就越觉得不对,这里的景色与长安其他任何地方都不同,越向前走,就有越多的马车,大街的两边竟然还有人别出心裁的栽下了各种花卉,有牡丹,有效瑰,有杜鹃,更有菊花,现在正是春天,百花尽放的时节,因此这条大街几乎就是花和马车的海洋。
街边各条小巷子里,更栽上不少杨柳,渭水河的一条小河道似拦腰截断般横跨在这,一条石桥连接着大街地两边。
在桥的另一边,花卉更多,车流也更多,最让李云赞叹的是,那边的建筑与整个长安的建筑风格截然不同,那些房子大都是两层,甚至三层的房屋,几乎没有平房,更让李云觉得好奇的是,那些房子竟然有着同样的风格,它们大都有着一个宽阔地院子,院子里隐约更可见到露出围墙的绿叶,李云觉得自己仿佛来到了一个艺术般的天堂。
停下脚步,李云的耳朵更听到了轻笛,古筝以及郧的合奏声,远远的更有一些年轻的贵族男子推开楼上的窗户,高声吟着一首首新鲜出炉的诗赋,声音或抑扬顿挫,或婉转激昂。《w w w。1 ⑥ k。 C N》
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李云不知道,但他心里总觉得有些不对,却说不出来到底哪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