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帝国雄风录-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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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几棵松树傲然挺立着,还翻着新土的渠道边上,满是工具凿开过的痕迹。
李云与卓文君两人就漫步在这条渠道上,卓文君紧了紧身上的衣服,微微有些发冻的小脸,带着些许的红晕,模样动人至极,看的李云有一种想要将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盖在她那柔弱的身上。
虽然这招有些臭,但是似乎却是屡试不爽,李云不由的回想起自己的女友,记得也是冬天认识她的,她是那么的温柔可人,至今李云依然可清晰的记得她的每一个笑容,每一个动人的表情。
长长的叹了一口,李云眺望远处的邛崃山脉,往事已不可回首。
卓文君偷偷的瞥了一眼李云,这个总是令她感觉有些忧郁的男子,这个在父亲嘴中大有前途的男子,为何此刻竟然会令她忽然间生出眼前这个男人十分脆弱的想法?
卓文君虽不知眼前的这个男子在哀伤什么,但是她能感觉到他的哀伤,这或许就是所谓的直觉吧!
良久卓文君才轻声问道“李大人,你没什么吧?”
李云从回忆中走出,有些感激的看了看这个对他表示关心的动人女子,轻轻叹道“没什么,我不过是想起了一些往事,感叹而已!”
卓文君悄悄的拿出一卷香帕,递给李云道“大人,想哭就哭吧!,小女子帮您看着,保证没人看到!”
李云楞了楞,接过香帕,又递回给卓文君,拍拍她的香肩道“不用,谢谢你,该过去的,已经过去了,现在应考虑的是将来,已经逝去的永远已无机会找寻,坚强是我唯一的选择!”
卓文君猛然被李云拍上肩膀,饶是蜀中女子胆大,一时也有些羞涩,小脸刷的就红了,令她感觉到微微的发烫。
此时李云才恍然大悟,这里不是二十一世纪,忙道歉“对不起,卓小姐,本官失态了!”
卓文君轻轻抬起臻首,她本是冰雪聪慧的女子,又生的貌美如花,平素不知多少男子向她示爱,她却从未对他们瞧上过正眼,本来她心中的如意郎君该是文才飞扬,诗赋皆通的翩翩儒者,可是在这一刻,她忽然觉得能被眼前这个男人照顾似乎也很不错,至少他是如此的温柔。
红着小脸,卓文君好久才道“大人,后日十月十七,小女子与一众姐妹在临邛东山以文会友,还望大人到时能来!”
“哦!”李云不明白的应道,虽然他对于这个什么以文会友的性质不是很清楚,但料想也不过是一群文人和一群读了点诗赋的小姐聚在一起,附庸风雅,以显示自家的学问而已,现在还需拉拢卓家,这面子不能不给。
却不知,这个临邛的所谓以文会友乃是大汉近年兴起的相亲,各家有女待嫁之小姐与正欲娶妻之公子,三三两两在此名义下聚首,遇上合适的,便可使人说媒,两家家长同意,再于春季举行婚礼,正式迎娶。
太阳悄悄的升上了半空,吉时已到。
李云忙走到那立碑之处,在几名持着王仗的乡老指点下,按照自古的传统与众人一起祭祀后土等上古神邸,宰杀符合数量的生禽之后,几名乡老将这些宰杀的羊,猪,鸡的头颅和鲜血端上香台,嘱咐大家必须按照礼节,和顺序先后对上天的诸神邸祷告。
然后,一名巫师打扮的男子,跪到香案前口中念念有词的好一阵,一边念一边令人端来火盆,将一张龟壳放到火盆上一直烤,烤到它有断纹,才将龟壳拿出,对卓王孙道“恭喜,大吉大利之徵!”
卓王孙一边笑呵呵的道“同喜,同喜!”一边令人备足赏钱,他现在心情可说大好,那里会吝啬那几个小钱。
接着自是令人将石碑上的布揭开,看着石碑上用正统纂字刻着的“卓王孙渠”一边还有小字写的介绍,大意是说这捐款之人的生平,以及劝戒子孙后世须在用此渠道得利时,想想今日开凿者的艰辛,总之是标准大汉万金油,属于很常用的那种,但也是看的卓王孙心花怒放,高兴不已。
李云自是又陪着笑脸用过午餐这才告辞脱身而去。
与杨谋等人回到县衙之时,曹寿已站在院中候他,一见面,曹寿就高兴的道“李大人好才干啊!今日小侯算是开眼了!”
李云道“什么开眼了?小官不知侯爷所指?”
曹寿现在精神十足,十分兴奋,拍着李云的肩膀,亲热的很兄弟一般道“小侯今日可算真开眼了,小小一个临邛县,光是小侯看到在修的渠道就足有十条之多,其余桥梁道路更是无数,李大人在这临邛任上不过区区数月就已有如此成绩,待小侯回到长安,定然回禀陛下与太后,小侯要告诉他们,这次真是选对人了!”
李云奇怪的问道:“太后?太后选下官做什么?”
曹寿此时已把李云当成同宗之人,闻言嘿嘿的一笑,诡异的道“这个,李大人无须多问,待明年三月春开之时,天子会昭示天下的,到时候也可算给李大人一个惊喜,现在嘛。。。保密!”
保密?李云不懂了,但是想想那些庙堂之上的高官与皇族,他们做事不可用常理推测,反正看曹寿样子,也对自己无半点坏处,由他吧。
便不再追问,令杨谋备来酒席,与曹寿对饮到下午不提。
第二日曹寿便向李云告辞回那长安去向天子与太后汇报,此时他已可肯定,这南月公主下嫁一事已是万无一失,只消到明年春节天子在月令之时,赏赐天下孤寡老弱之后,再降诏与李云,那么这李云就可成为与他曹寿一般的皇市成员,天子也有了借口将他快速提升,而不虞有百官弹劾之灾。
当然,昨夜李云与杨谋也费了好大的劲,赶出了上奏给天子的奏章,再三叮嘱曹寿请来务必递交给天子,但不可被他人看到,否则李云担心自己成为出头鸟,遭到百官弹劾!
第一第三十五节 情愫(2)
这日,太阳很暖和,气温也较昨日略有回升,北风也都很少刮起,李云特意多加了一件内衣,他还是有些不适应这个时代的冬季,倘在现代这个时节,应还是艳阳高照的时候。
司马相如这几日迷上了张正范的四女儿,张萱,整日的往张家跑,凭借着他那名动千古的诗赋水平,以及俊俏的外貌,那张家女儿如何抵抗的了,三两下就败下阵来,乖乖的做了俘虏,那张萱李云也见过几面,确是长的温宛尔雅,一副美人之像。
不过李云却是很奇怪,为何他不像历史上所说与卓文君两人一见钟情,然后私奔,演绎那一出当卢卖酒的千古佳话,而是选择了才华与相貌都不如卓文君的张萱。
不过看着司马相如幸福的笑容,张正范的全力撮合,李云也不敢派下指标,硬要他却追那卓文君,毕竟李云并不喜欢包办他人的事情,一切随缘才是他的本意。
走在临邛经过整修过后的官道上,一身便服的李云并无什么特别之处,也更无什么人可认出他来。
今日他是应那卓文君的邀请,去赴在城东举行的那个什么以文会友,一想到文字,李云就头疼,他不仅仅不会写那复杂的纂文,更加的不会作什么赋,到时候自然免不了装腔作势,敷衍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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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已经是冬天,但是坐落在临邛城东的这个小庄园却比以往更为热闹,来自临邛周边,甚至于成都等地的名流之子,贵胄之后,大家齐齐的聚在一起,翘首以待从庄子里出来的那早被誉为蜀地第一美人的临邛卓文君。
几名拜读过诗经的公子,口中念着那“窈窕淑女,君子好俅!”静静的坐在一旁。更有贵族之后,排场大的惊人,前后护卫数十记,个个穿的是绫罗绸缎,手中拿着的是十分名贵的美玉,在护卫的簇拥下早早的挤在前头,翘首以待。
李云老远的瞧着这阵势,暗道,早知如此就该带杨谋前来,以杨谋的才学与见识至少可为他解决不少问题。
只得硬着头皮走进这可称的上人山人海的庄园。
走到门前与下人轻声说明身份,那人早得卓家小姐吩咐,只待一到李云前来便立刻通知,忙急急进去通禀。
此时卓文君正在庄园中与几名闺中密友亲密交谈,几人正有月余不见,姐妹之间自是有无数的私密之话,怎么说也说不完。
卓文君闻得李云前来,却是一阵手忙脚乱,又是整理衣物,又是问姐妹自己今日脂粉可曾擦匀,这种不适应的慌乱表情被人瞧在心中哪还不知?
一华服少女取笑道“卓姐姐,人说‘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优哉游哉,辗转反侧’说的就是你哩!”
卓文君羞怒道“李家妹子找打!”便做势欲扑,众人欢笑成一团。这李姓女子来头自然也是不小,她乃拢西李家女儿,父为右北平太守,大汉最为勇猛的将军之一李广,她祖上更是在史上留下了重重的一笔,当年奉始皇帝命令,孤军追着燕太子追杀到辽东的著名将军,李信将军是也,虽然最后李信兵败项燕之手,自己也落的个枭首的下场,但是统一天下后,始皇帝念在拢西李家为秦忠心数代,李信更曾是他最喜欢的将军之一,故特赐了一套秦国绝不外传的青铜弩与李家,更允许李家拥有制造该弩的权利,不过此事在李家属于机密,非嫡系子孙不可知。
岁月沧桑,即使始皇帝估计也想不到,数十年后的今天,曾经强悍到可抑制骑兵冲锋,拥有对骑兵最震撼杀伤力,设计独特的秦青铜弩制造技术已消失在历史的沧桑。即使是李家也仅仅是掌握到它的皮毛技术,想要完整的复制出来,几乎已是不可能,李家也仅仅是将自家所知道掌握的技术用来改良弩机,饶是如此,右北平太守李广麾下的精锐弩机部队也依然是匈奴骑兵的噩梦!
而这李广的女儿名叫李雁,军人不会给自家女儿取什么风雅的名字,因是李雁生的那日,天空中刚好飞过一群大雁,李广粗人一个那里还用思考,立即就将女儿取名为雁。
李雁闹腾了一阵,才笑呵呵的停了下来,道“好拉,我的好姐姐,无须这般害羞,以你的容貌,自然是看上哪个就可抓住哪个,还是让姐妹们去见见你的那位郎吧!”
不待卓文君反对,李雁已对外道“百武!百武,进来!”
一名长的十分健壮,一看便知是在沙场上浴血无数,战功显赫的大汉跨步进来,此人生的倒还算十分俊俏,虽然皮肤也些黑,但是他只稍稍一抬头,就令人感到一股锋芒般的寒冷。
他双手一掬,对李雁道“末将在,敢问小姐有何吩咐?”
李雁自小在军中长大,显是与这汉子熟识,很不客气的道“百武,你便给小姐去外面将一名叫李云的人给我带进来!”
那人得令而去,根本不问原因。李雁却是望着他背影,狠狠的咬牙道:“这个死呆子,死家伙,每次都是这样,为什么不敢看我呢?”
在军中长大的女子,显然有不少男儿习性,李雁又望向卓文君道“姐姐,你说我是不是很丑哩?为何那个呆子总是不敢看我?”
卓文君扑哧一笑,此事她当然知道,刚才那人名叫梁百武,乃李广将军麾下第一猛将,他杀过的匈奴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端的是厉害无比。
李雁在军中长大,耳闻目濡之下,自然也是有着英雄情节,自古美人爱英雄,于是一来二去,李雁便瞧上了此人,谁知此人居然在知道后就变了。每次都故意躲开李雁,害得李雁不得不不和她父亲请求,将这个傻大个放到她身边。
李广也很喜欢这个叫梁百武的年轻人,认为这个年轻人有继承自己事业的能力,自然乐的帮忙,可怜这梁百武在前线面对成千上万的匈奴骑兵,眉头也不曾皱过,但惟独对这李雁惧怕如虎,并非是不喜欢,而是他觉得,似他这样的人,迟早会战死沙场,马革裹尸,他不惧怕死亡,但惟独惧怕死后,有人为他哭泣。
很多男人都是如此,不畏惧死亡,惟独畏惧死后留下的孤儿寡母无人照顾,因他们都是有责任感的男儿!
小七要吼。。。。。
梁百武朋友。。。你自己说。。。。这个龙套好8好,8好的话偶换名字,这个这个,你说滴,你素李广滴兵,但偶思考很久,觉得酱紫8错。。。。。铜子最喜欢李广将军,偶就让你当他滴乘龙快婿^O^
另。。。你说说。。。这个这个最后的滴结局素虾米好捏?
战死?
还素安静的为帝国扩展土地,一直到本书OK?
另外继续回答朋友滴问题。。。。。额儒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