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宠小福妻-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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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如刚还有些想不通,她做馒头的手艺是不错,但是嫁进陆家后,她好像从未蒸过馒头呢!
等接触到陆二郎视线,意识到他在看哪里后,宝如连忙掩住胸口,脸全都羞红了,气鼓鼓地瞪他:“相公!你再这样,我真的生气了!”
说完,气的转过身去,准备暂时不理会这个厚脸皮的家伙了!
陆二郎摸摸鼻子,见玩笑开大了,连忙狗皮膏药一样凑过去,从背后抱住她,黏黏糊糊劝哄了几句,才算是把人劝的气消了。
借着这个姿势,陆二郎蹭蹭她的脖子,肃声道:“宝如,你问这个,是要在府城里卖吃食吗?”
话刚说完,眉头就先皱了起来。
这时候宝如已经脱离他的禁锢,转身看着他,期待道:“相公,你觉得这个想法怎么样?”
今早出去吃早饭的时候,她看着那么高的价格,就只顾着肉疼了,后来在街上遇到那么多的小吃,一问价格,更是连摊位都不敢待,拽着陆二郎便走。
等回来后,宝如才想起来,她最拿手的不就是厨艺吗?
那些小吃虽然没尝,但早餐摊子上的包子跟豆腐脑,她却是吃过的,味道其实并不怎么样,但生意却异常火爆。要她做,味道其实还能更好。既然她有这个手艺,何不照着开个摊子呢?
这样一来,她们就能有收入来源了。
越想越觉得这个想法好,但她没做过生意,也不了解府城这边的情况,一双眼便亮晶晶看向陆二郎,觉得他有见识,肯定知道的更多。
谁知,陆二郎眉头却越皱越紧,抱着宝如道:“宝如,府城这边机会多,不止是抄书这一项,银子的事,我会想办法解决的。你若是怕闲着无聊,接些针线活做也可以,但是吃食生意还是太累了,而且还要忙里忙外,跟不同的人打交道,你一个刚嫁人的小妇人,哪里顾的过来。我带你过来府城这边,是要好好养着你,可不是让你来受累的。”
生平第一次,他那么强烈的觉得自己很没用,还要让娘子为了生计发愁操劳。
想着,明天去了府学,还要多找些机会,看看如何多赚些银子回来,有钱握在手里,做什么事都有底气些。
“不是啊,相公。”
听到相公要养自己,宝如浑然没了刚刚生气的模样,一双眼睛也笑成月牙。
而且,陆二郎所说的话,也让宝如意识到自己的疏忽。
他们初来乍到的,贸然摆摊卖小吃,确实是异想天开。而且,只她一个人的话,也不足以支撑一个摊位,万一旁人看她是个小妇人,故意找茬欺负人怎么办?
这样一想,宝如就收回了刚刚的话,准备最近好好看看,等把街市上的规矩摸清楚了,再说别的。
但是,做吃食这个点子,她还是不准备放弃,笑着道:“我就是想试试,你知道的,我重活累活做不了,女红也不算出彩,能拿出手的也就是厨艺了。你要是怕我摆摊累,一个人撑不过来,那我就不摆了。不过,我还是打算明早做几样小吃出来,等你从府学回来,咱们再带着到街市上去看看。说不定就有哪家吃食铺子看上了,准备从我手上买呢。”
至于相公所说的找活干,宝如并不赞同。
这些日子在家,陆二郎温书的同时,还要忙着给书摊抄书的活,有时候一坐就是大半天,累不说,还要耽误读书,宝如虽然没说什么,但其实还是有些心疼。
如果自己能赚钱,减轻他养家的压力的话,相公就能专注学业,也不用那么累了。
陆二郎见她不再坚持,想了想,若是在家做小吃卖到铺子里,比起摆小摊的主意来,不知好了多少倍,便也不再坚持了,点头道:“好,约法三章,若是铺子里看不上,你也不能再生摆摊的念头了。”
他宠着都来不及的人,哪舍得让她风吹雨淋,去做那种累活。
宝如见相公同意了,刚要点头,听到后半句,又不服气了,哼道:“我做的很好吃的,怎么可能看不上?”
这一点,她可是很有自信的。
陆二郎见她又露出这副娇俏的样子,心里爱的不行,趁她不备,又凑过去吃她的嘴唇。
这一回宝如咯咯笑着,没有推开他。
睡了一个午觉,下午的时候,天不太热,两人起身收拾小菜地。
小菜地不算大,陆二郎用锄头一点点锄开,然后把板结的泥土打散。宝如则跟在他身后,用小铲子刨坑点菜种。
等点完浇好水,橘红色的夕阳余晖已经挥洒进了小院。
两人吃完晚饭,坐在院子里纳凉。
看着这个虽然不大、但却五脏俱全的小院子,尤其是刚刚才整理出来,一排排整齐的菜畦,宝如觉得心里挺满足的,这样的生活,她以前都不敢想的。
不过,宝如看看院子,尚觉得缺了点什么,想了想,转头笑着对陆二郎道:“相公,明天去买几只小鸡小鸭吧,养在院子里,不出三个月,咱们就能吃到自家产的鸡蛋了。”
那样的话,又可以省下一笔钱。
反正赚到钱之前!宝如是立志要将吝啬发挥到底了!
“咱们家管钱掌事的是娘子,钱怎么花,家里怎么打理,相公都听娘子的。”
陆二郎也笑着调侃。
从来了府城后,宝如虽然为银钱的事揪心,但明显比在青山村要自在的多了,也有主意的多了,陆二郎心里挺高兴的。他明白宝如是非常有分寸的,像是摆摊那样比较大的事,就会主动来找自己问意见,所以对于她的打算,陆二郎是真觉得非常放心了。
“不过,我觉得还可以买个小狗崽,以后你一个人在家,独门独户的,有只狗看家,我也能放心。”
宝如笑着点头,相公只要正经起来,做的很多事都是非常有道理的,宝如也乐意听他做决定。
不过这里不是乡下,也不知道有没有卖狗崽的,宝如打算明日上街的时候,跟着陆二郎好好转悠一下。
陆二郎看着她乖巧听话的模样,心里一动,见饭也吃了,天色也黑了,索性就拉着宝如进了屋,半推半就的,哄着宝如上了床。
两人荒唐……哦不,一个教一个学的,兢兢业业,将前不久才看过的嗯嗯啊啊爆点,再次探讨了大半夜。
第二日一大早,陆二郎起身的时候,宝如还窝在被窝里睡觉。
她大半个身子都缩在被子里,两只玉臂连同修长的脖颈却露了出来,上面一串串暧。昧的红痕。嘴唇微微红肿着,脸上也是泪痕半干,昨晚被狠狠疼爱过的痕迹,仍旧残存着。
陆二郎喉咙一窒,出神看了会儿,也没敢吵醒她。
怕她生气是一回事,毕竟想想昨晚,实在是有些孟浪了,弄了三回才好,要真是醒来见了自己,还不知会不会气哭呢。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哒
第28章
陆二郎微微撇开头; 不敢继续看床上的风景。
他怕再待下去; 看着宝如这番模样; 忍不住又想禽兽了。
不过,陆二郎也不放心就这么放她一个人在家。趁着天色还早; 连忙打了一盆热水; 帮着给她清理干净,抹上药膏,又从箱子里找出干净衣裳,撇过头不去看,小心翼翼帮她全部换上。
宝如睡得沉; 除了嘤咛几声外,并没有被吵醒; 倒是陆二郎; 又是憋气又是憋火的,等全部弄好后,额头上已经出了密密一层的汗。
不敢再待下去,把被子重新给她盖好后,陆二郎赶紧背着书箱从西屋逃出来,顺便将房门牢牢掩上。
舒了口长气; 他才出门去往府学。
府学是由各个府城官办的学校; 每年收徒的名额有限,这其中还要被家境优渥的占去一小半,可以说,旬阳府上上下下十来个县; 大部分秀才都没这个机会进入府学读书。
陆二郎作为今年院试的案首,名额中自然有他。
到了府学后,刚报上自己籍贯和姓名,陆二郎便受到不少学子的瞩目。
在场都是读书人,也知道今年的案首,乃是旬阳府下属乾安县的一名农家子。
戏文中常演贫寒农家子动不动就高中状元,可现实还是十分残酷的。富贵人家的子弟并非都是纨绔,世代书香门第出来的读书人,家风好、教育资源优渥,再加上他们自己也是刻苦努力,所以成功的几率就要大得多。
就拿他们旬阳府来说,将近二十年,院试前二十名多是府城豪富之家出来的贵公子,尤其是案首,更不可能被个农家子占据。
今年的变故让人吃惊。府城里才名鼎鼎的周琦匀,原本是众望所归的案首,居然被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农家子给取代了,所以一时间,打量的目光全都放在了陆二郎身上。
陆二郎成为众人的焦点,面色却变也没变,依旧是沉稳模样,只是礼貌地冲看过来的众人点头示意,便背着书箱,进去办理了入学手续,并将这个月的廪米廪银领到手,放到了书箱中。
而围观的学子们,看到陆二郎一表人才、举止得宜,而且没有丝毫傲慢或是怯懦的神色,那丝怀疑放下,反倒起了结交之心。
能以农家子之身,在那么多读书人中脱颖而出,本身就是比较有本事的。许多人虽眼红,但也不至于那么蠢,上赶着去得罪人,况且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谁知他以后会有什么造化。所以陆二郎刚一出来,便被这群读书人给团团围住了。
“鹤龄贤弟,久仰久仰!”
“鹤龄兄……”
陆二郎看着围着自己的这些人,有同样布衣打扮的,也有锦衣华服的,知道都是以后的同窗,自然不会摆谱,也一一寒暄回去。好一会儿才跟众人说完,然后从重重包围中走出来。
就在众人说话的时候,二楼一间窗户微微打开,几名女子正站在那里往下看,刚好把众人“恭维”陆二郎的场面收入眼底。
为首的女子梳着流云髻,身穿丝绸制的襦裙,脸上淡淡施着脂粉,带有骄矜之色,明显养尊处优的大家小姐。而她身后几名女子,清一色的绿衫双丫髻,都是她的丫鬟无疑。
“小姐,你看看最中间那个读书人,长得可真俊啊!听说就是今年的案首呢!”
其中一个丫鬟兴奋道,话还没说完,就被旁边一个丫鬟拉了拉袖子,示意她不要再说。
果然,这丫鬟话音刚落,就被小姐狠狠瞪了一眼。
丫鬟瑟缩了一下,不敢再说,小姐却轻哼一声,啪的关住了那扇窗户。
一个穷酸,院试案首,他也配!
楼上的变故,陆二郎自然不知道,出了府学后,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了集市。
府城不像是镇上,集市每日都会开放的,和昨日出来时一样,街上人来人往的,吆喝声不断,这会儿还正热闹着。
他没怎么逛,径直去了昨日他和宝如去过的摊子,将那支宝如流连了几次、却一直没舍得买的莲花簪拿起来,又仔细看了看,挑了个缠丝镯子出来,一并让摊主算钱。
两样东西不算什么好材质,可也花了他八百文。
花钱的时候没心疼,等把两样首饰贴身放好,看着刚拿到的四两廪银,转眼间就少了八百文,陆二郎有些头疼。
花钱一时爽,花完……看到钱少了那么多,家里的小管家婆,该不会气哭吧?
他摇头笑了笑,倒还真有这个可能。
如此一来,他转了个弯,又去了一趟书店。
这个时代,印刷的工具虽然出了,但耗钱耗力,并没怎么推广,许多书籍都要靠手工抄录。读书这几年,因他字写得好,墨水污渍少,况且速度也快,两三天便能抄完一本,所以靠抄书也能有一笔稳定的收入,支付完他的束脩、以及纸张笔墨的花销外,还能存下一笔。
所以,缺钱的情况下,陆二郎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维持老本行。
当场写了字,又将自己是府学学生的身份亮出来后,老板一本书抄书的价格直接从四五五十文涨到五百文,陆二郎抵押了两本,正准备带着书走的时候,一个读书人匆匆走进来,半蒙着面,跟老板交涉一阵后,拿着六两银子又匆匆走远了。
看着老板手中泛着墨香的几卷纸,陆二郎问:“老板,这是?”
“哈,这是我们书店买来刊印的话本。”
说着,见陆二郎似乎很感兴趣,便细细跟他往下说。
任何时候都不缺爱看杂书的人。话本在读书人眼里虽然不上道,就像刚刚那个交稿子的读书人,自己作为作者,交稿的时候却从来都不敢真正露面,可买的人却多得多了,书店也正是看到了其中的高昂利润,所以经常高价收稿,刊印后放到书店里卖。
至于价格,差一点的千字三百文的也有、千字一两的也有;好一点的,会跟书店签分红协议,虽然占得比例肯定不高,顶多拿十分之一,但若话本真的畅销,那分的可不是十两二十两,几百两也是有的。
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