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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部分

奇术之王-第316部分

小说: 奇术之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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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不到人马?”我问。

    红袖招沮丧地点头:“高手不来,庸手再多,也不过是酒囊饭袋之徒。有些人,想要,他们不给,给的都是青涩少年,毫无价值。”

    我点头:“好了,我知道了。不过你不要着急,我已经在想办法。”

    “一夜之间,毫无收获,又白忙了。”红袖招轻轻感叹。

    我们站在人流之中,沐浴着济南城新一天的阳光,彼此脸上都带着一种茫然无助。

    “丐帮完了。”红袖招又说。

    “是济南的丐帮完了。”我纠正她。

    “我现在没办法了。”红袖招苦笑。

    我抬起手,使劲搓了两把脸,努力地静下心来,判断当前的局势。

    燕王府势大,这是很明显的,但我能够想到,天下没有一家势力可以独大,就像没有一家公司可以通吃天下利润一样。譬如有可口可乐公司就有百事可乐,有沃尔玛就有家乐福,有谷歌就有百度,有美利坚合众国就有俄罗斯帝国。

    天下英雄,绝对都是双生双成,不可能任由一个人雄霸江山。

    当然,秦始皇是个例外,他借用天兵天将、天戈天甲迅速吞并六国,又在转眼之间,丧失权力乃至一切。

    他违反了人类自然规律,所以大起大落,终于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历史上变成了一团昙花一现的泡沫。

    话说回来,燕王府嚣张,必定会有另外的势力伺机而动,暗藏致命杀招,将会在某个关键时刻,从燕王府背后悄无声息地插上一刀。

    所以说,我永远有机会,只要不服输、不倒下,人不死,十年磨剑,总能翻身。

    “别想了,上楼去吧。”我说。

    我们重新进了小旅馆,前台的女孩子赶紧起身,哆哆嗦嗦地鞠躬:“两位好,三楼已经被您们的朋友包下来,随便住,随便用,有什么吩咐,随时招呼我。”

    “好。”红袖招用一个字回应。

    那小姑娘赶紧伏下身子,缩在柜台后面,再也不吭一声。

    我和红袖招缓步上楼,看见地上、楼梯上都刚刚清理过,连三楼门厅里的地毯都换成了新的。

    “夏先生,我有点气馁了。”红袖招不加掩饰地说。

    她一边说一边叹气,一走进301的门口,就一下子坐在沙发上,满脸都是沮丧的苦笑。

    “我跟燕王府十三少通过视频电话,如果我的判断是正确的,他目前就一定躲在鞭指巷咖啡馆的地下密室里。他有‘食脑之术’,你有‘癔症之术’——”

    红袖招摇头打断我:“那有什么用?他不但有‘食脑之术’,还有八神将里的高手以及数十位乃至数百位仆从下走呢?我们什么都没有,只有你和我。你知道吗?当我发现偌大的济南城竟然借不到兵的时候,我真的慌了手脚,觉得自己已经被全世界抛弃了,连一点靠山都没有。”

    我理解她的感受,一直以来,她都觉得属于丐帮中的一员干将,随时都能调集几百人马,声势浩大,所向披靡。就像樱花别墅一战中,她因为麾下人数众多,自己觉得是跟秦王会、平起平坐的,而且还有余力保护自己的妹妹冰儿。

    现在,她一无所有,无兵无枪,光杆一个。

    “如果‘食脑之术’横行,你我在内,济南所有江湖高手都要遭殃,都会变成无脑死人,或者成为残脑的燕王府仆役。你愿意那样吗?刀都架在脖子上了,我们还有得选吗?我明白,你借不到兵很失望,但这不是颓废的理由。如果颓废,就会残,就会死,就会成为这个世界上的三等公民。”我低声说。

    “我倦了。”红袖招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我望着她,心中的悲凉感越来越重。

    敌人铁骑已经叩关,屠刀也已经磨得足够锋利,能够在屠城行动中百人斩、千人斩。这时候,容不得任何人说“倦了、累了、爬不动了”。

    只有死战,才能不死。

    宁肯战死,也不等死。

    这就我此刻最想告诉红袖招的,但我一个字都没说,只是沉默地看着她。

    中国人常说,天塌下来,就会有高个子顶着。我并不高,但我必须成为那个立地顶天的“高个子”。

    我并非没有选择,而是择善固执,选定了人生之路,就会一直走到底,直到将笼罩在济南城上空的这团雾霾全部撕碎。

    夏姓来自远古夏朝,自帝尧、帝舜、帝禹之后,开创了夏朝、商朝、周朝的远古辉煌之国。

    我是夏氏一族最后的、唯一的传人,唯有像夏氏祖先那样,在寸草不生的蛮荒之地杀出一条路来、开垦出一亩田来,殚精竭虑,誓死奋战,才能对得起户口本上的这个“夏”字。

    “你睡吧,我去鞭指巷。”我说。

    红袖招疲倦地翻了个身,蜷缩在沙发里,又双臂上抬,盖住自己的脸和耳朵。

    她真的怕了,不想看、不想听、不想说,就像一只鸵鸟,把脑袋埋进沙地里,身体露在外面,掩耳盗铃,任人宰割。

    “你安心睡吧,一觉醒来,外面的形势就不同了。”我淡定地说。

第347章 燕家十三少(2)

    走出小旅馆时,日上三竿,阳光极好。

    我没有直接向西去,而是沿着芙蓉街向南,到了泉城路后不停脚,继续向南,穿过恒隆广场,上了通往泉城广场的天桥。

    至少有三组人跟在我后面,总共是九个人,全都头戴棒球帽,斜跨着背包,手里举着相机,装成外地游客的样子。

    我在桥上向东望,给他们造成一种“我要向东去”的假象。

    自始至终,我都没有表现出向西的意图,让他们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东面。

    老济南人都知道,泉城广场上的音乐喷泉会在上午十点钟、中午十二点钟、下午两点钟准时开喷,那是广场上的游人最集中、最欢乐也最噪杂的时候。如果想摆脱尾巴,必须要借助于这种“地利”。

    我默默地向东望,再过一座桥,就是著名的黑虎泉泉群,也是外地游客必到之处。

    关于黑虎泉的来历,除了县志、泉水志这些官方介绍资料上的说法之外,还有另一种民间说法,那就是该泉群跟《封神演义》中的崇黑虎有关。

    崇黑虎保周灭商,死后被封为南岳衡山司天昭圣大帝,坐骑黑虎放逐泰山北麓,寿尽之时,仰天三啸,化为灵泉三眼,泉水甘甜清冽,可辟邪祛毒,被民间尊称为“崇黑虎之泉”。

    “济南真是个好地方啊!”我由衷地赞叹。

    身为济南人,坐拥这么多名泉、名山、名人、名景,怎么能不让人有自豪感从心底油然而生呢?

    如果燕王府执意要破坏这座城,那么,我甘愿与燕十三少同归于尽,以命殉城,就像二战时那么多爱国志士怒发冲冠、与日寇搏命一样。

    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乡土都不热爱,那他天生就是贱命浮萍,不配拥有属于自己的立锥之地。

    我下了桥,走近喷泉,那时候还差五分钟到十点,游客们正在向这边聚拢。

    只转折了四次,我就拐入了通往泉城广场地下银座的阶梯。进了银座后,我没有停顿,立即向西穿出,沿着泉城广场南边的林荫道向西。

    我确信,在这样一个快速转折的过程中,后面的尾巴根本跟不上。

    果然,当喷泉那边的音乐声响起时,我身后干干净净,只剩下往喷泉那边跑的游客了。

    我没有大意,走到趵突泉公园东门的牌坊那边,低着头匆匆向北,到了万达广场后折进横街小巷里。

    时间真是奇怪的东西,昨天到今天,连二十四小时都不到,我和红袖招就经历了那么多变化。到了此刻,燕涂鸦浮出水面,一场席卷泉城的暴风雨即将拉开帷幕。

    “我敢杀他吗?”我向着一家小店的玻璃橱窗里望着,喃喃自语。

    玻璃里映着我的影子,面容疲惫,腰背佝偻,宛如一条丧家之犬般颓唐。

    我立刻站直,让自己变得振作一点。

    制止燕涂鸦作恶的最简单办法就是以杀止杀、以暴易暴,可这样一来,我就卷入了无休止的杀戮漩涡,无法停止,至死方休。

    这种办法,无异于像战斗英雄黄继光堵枪眼、董存瑞炸碉堡那样,押上自己全部的身家性命,与敌人做殊死一搏。

    死,是最后的结局,也是唯一的结局。

    我望着玻璃上映出的那张脸,五官跟一个月前没什么不同,但内在的气质却变化巨大。

    爷爷出事前,我生活轻松,但思想肤浅,如一条浅水里嬉戏水草之间的小鱼,看不清未来,从不会想太多。爷爷出事后,我变成了深藏水底的大鱼,看得多、听得多、学得多,再没有彻底放松、心无挂碍的时候。

    我的眼睛变了,变得深邃而憔悴,与从前坦白、单纯的那双眼睛有着天壤之别。

    “杀?不杀?杀,不杀……”我数着橱窗里的玻璃珠帘,一行单数是“杀”,两行双数是“不杀”,如果到了最后一行,仍然是单数,那么我就毫不犹疑地奔向鞭指巷,夺燕涂鸦之命。

    这是冥冥之中上天的启示,我的心已经乱了,只能跟随上天的指引。

    “杀。”很不幸,当我数到最后一根时,那条浅粉色的珠串代表的是单数。

    这是我的不幸,也是燕涂鸦的不幸,更是燕王府的不幸。

    以我当前的实力,冒死行刺燕涂鸦,等于是当年的天下第一刺客荆轲在易水边辞别燕王去刺杀秦王一样。时光流逝,乾坤倒转,到了如今,燕王府的后代也要面临这种冒死一刺。

    如果我能得手,燕王府就会知难而退,济南城也就平安了。

    “先生,请问您要买什么?”店里的女孩子走出来,站在门口,警惕地看着我。

    我虽然已经在这里站了十几分钟,但目光涣散,并未注意到这家店里卖什么。

    “不买。”我摇摇头。

    “我们店里有刚到的漫画书,都是最新版的,而且价格优惠,全都按照定价打七折。机会很好的,错过就卖没了……”女孩子继续向我推销。

    我抬头看,原来这是一家书店,门口上方挂着一块乌木横匾,上面刻着“夕夕”两个字。

    “这是最新版的《盗墓之王》国漫,我也在看,很精彩的。”女孩子向我举起了手里的一本彩色漫画书。

    “是什么?”我没听清。

    亮白的阳光从屋檐上斑驳落下,刺得我的眼睛有些发花。

    “是《盗墓之王》。”那女孩子双手握着书,把封面展示给我看,“原著作者是我们济南的网络小说大神飞天,不骗你,这书真的很好看,写的是江湖游侠杨风为了寻找失踪的大哥杨天,打遍天下,盗墓探险,最终在埃及大沙漠里找到了跟外星人激战的大哥,兄弟同心,重出江湖……”

    我没在意其它的,只听到“杨风寻找大哥”,心里忽然涌出一股暖流。

    “我买一本。”我点头。

    “先生,这套书已经出到了第十二本,我们店里都有,要不要全买?”女孩子笑起来,露出干净整齐的牙齿,眉清目秀,灿烂如花。

    我又点头:“好。”

    女孩子手脚麻利地把十二本漫画书装在一个白色亚麻布包里,走出来交给我。

    我付了钱,指着那横匾问:“你叫夕夕?”

    女孩子一怔,又一笑:“是,我叫夕夕,夕阳的夕。”

    我禁不住皱眉,因为这句话似乎是某种预兆,给了我新的启示,就像刚刚那单数的珠帘一样。

    她说出了“夕阳”二字,那是一个独特的时间概念。

    之前,我和红袖招深入鞭指巷时,红袖招也提到过,黄昏之时,才是算计闻长老的最佳机会。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好名字,真好听。”我叹了口气说。

    “谢谢,我爸爸给我起的。”女孩子回应。

    我沉吟了一下,向旁边看看,就在书店一侧,有着一个小小的奶茶店。

    “不可妄动,不可冒进。”我后背上突然冒出了冷汗。

    如果没有这家书店,没有这个叫“夕夕”的女孩子向我推销漫画,那我很可能就径直去了咖啡馆。

    那是很不理智的行为,等于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正面进攻,即使最后获胜,也要费相当大的力气。更何况,如此嚣张地上门杀人,一定会惊动黑白两道的人马,我还能活着走出鞭指巷吗?

    那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无知莽夫才会硬冲硬打,最后弄得头破血流。

    我距离揭开铁公祠事件仅仅隔着一层窗户纸,如果死于斗杀燕涂鸦的行动中,那么夏氏一族从此绝种,再没有人能为大哥讨还公道了。

    “这些书不错,我到那里面去,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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