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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部分

重生之定三国-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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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是为师对手,”看马超脸色顿时转为不屑,心中暗道:这小子,眼界挺高啊,很是傲气!黄逍笑了笑,接着说道:“不过,他也只是力量上不及为师,若说起枪法,却是和为师不相上下。”
    “主公谬赞了,云哪是主公的对手,”转头看向马超,赵云和声说“你叫马超是吧,若说我的武艺,较主公比起来,力量上差了一筹,招法上差了半筹,不过我擅长的是枪法,主公擅长的是戟法,如此而已。”
    赵云听黄逍所说,知道其是认真的,再加上爱才之心,赵云也不再矫情,实言对马超说道。
    马超已经十四岁了,脑筋转的自然是不慢,哪还不明白赵云言语中的意思,不过,这种事还需要争得师傅的同意才行。马超眼巴巴的看向黄逍,“师傅,我……”
    黄逍自然明白马超的意思,微笑着对他点点头。马超大喜,连忙向赵云拜倒,口中称着“二师傅”
    马腾自然是大喜,在邺城小住了几日,辞别了黄逍,将马超、马岱留在其身边,自己回西凉去了。
    “枪法其实就三个基本动作,拦、拿、扎,其他的动作都可以从这三个中演化出来,不要小看这三个基本动作,若想将大枪练的如臂使指般,没有良好的基本功是不成的。抖枪杆是枪法中的一个重要训练手段,能练整劲和听劲。大枪沉重,只有用腰力才使得开,好枪法必须要能听到枪头上的劲,化发一家,方能不败。如此枪法方才是是可以‘了却君王天下事”,封妻萌子的绝学’”
    “抖枪是什么你们不懂?那我解释给你们听。长枪的枪杆长丈余,没点力枪头都抬不起来,但这力可不是手上的力,手上的力再大都不够,只能用腰腿的力,手得松软了,听到了枪杆的弹力才抬的动这杆枪。练这抖枪时,要求得手臂伸开,一只手抓住枪把,丈长的枪杆得端平了,一端最少就是两刻钟。这也就是习练枪法中的‘大枪桩’。‘大枪桩’练的是人枪合一,死力气是端不了两刻钟的。只有把人体的力量运开了,和枪身融为一体了,才支撑得两刻钟以上。说简单了,就是要全身关节、骨骼微微的抖,和大枪枪杆一起抖,枪和人抖成一体了,肌肉有张有弛,轮流地休息着,要端多久都行。端‘大枪桩’时,枪头一直微微地颤抖着。若是练得更好的,手不见动,枪头就能舞起来。可以这么说,一个人抬起手臂不成问题,谁都能办到,但是如果是端了一杆枪,却是万难!如果能将大枪练得如手臂一样的灵活,相信那时候再练什么枪法,都会水到渠成!”
    ……
    收了马超、马岱两个徒弟,黄逍的生活也不像以前那么枯燥了,一闲暇下来,就指点二人的武艺。一些闻所未闻过的枪法说辞,即便是赵云听了也不由大点其头,依黄逍所说,照练了起来,数日下来,赵云只感觉自己的枪法也有了些许精进,练起来更是勤奋,俨然也成了黄逍的徒弟一般。
    至于马超、马岱,哪一日不是在飞速的成长!二人自是喜不自胜,每日训练起来更见勤奋。
    “什么?主公,你欲回并州?”
    这一日,黄逍聚集众文武,将自己要回并州之事说与众人。乍闻黄逍要走,众人俱是惊诧,纷纷出言问道。
    “是啊,算起来,自离开并州已经五个多月了,逍甚是挂念并州的情况。冀州在众位的努力下,已经步入正轨,有诸位在,我甚是放心。更有长安之乱在眼前,动乱不远矣,我也该回去做下安排了。”黄逍早已是呆不住了,若不是新收了两个徒弟,怕是早就回去了。
    “可是冀州怎么办?”韩馥问道。
    “呵呵,冀州内政有文节,军事有元皓、公与,大将有我大哥关羽、二哥张飞,足以保得冀州无恙矣!文节又有何愁?”
    “原来主公早已定下了完全之策,如此,我等遵令!”。
第099章 何为民心 貂禅有喜
    黄逍令关羽、张飞、严纲、呼厨泉、耿武、关纯等将领总领冀州大军,拜田丰、沮授为正副军师,韩馥总领冀州政务,一切安排妥当后,第二日,在赵云、张颌、典韦、麴义、栾提羌渠终将的陪同下,率领“虎神卫”并两万并州步军出邺城,望并州赶去。
    值得一说的是严纲,在投降黄逍后数月内,亲眼见到了黄逍所做的一切,心中追随黄逍为主的念头,变的如磐石般不可动摇。
    一出城门,以黄逍为首的人都惊呆了,只见城门外,人山人海,居然全是冀州的百姓!原来,并州步军整顿军营时,不小心将黄逍欲回并州的消息传了出去。保护神要回并州了?虽然同为锦侯的治下,但是冀州百姓只感觉好象心中一下子少了什么,像是有人抢了他们的宝贝一样!天刚蒙蒙亮,所有的人,一一走上街头,走出城门,所有的百姓们要为他们的神饯行,要目送神的离开!
    民心呐!多淳朴的百姓啊,给他们一个温饱,他们就会感激于你!那些世家,给他们黄金,也换不来他们的心吧!就为了眼前,我黄逍也定不负百姓的厚望!
    “锦侯,是锦侯!锦侯来了!”
    人群中,也不知道是谁呼喊了一声,顷刻间,城门外,人群向浪潮一般,由近及远,尽数跪倒,口中呼喊着“锦侯”,声震寰宇。山呼“万岁”也不过如此吧!
    “乡亲们,快快请起,我黄逍何德何能,使大家如此这般,快快请起!”黄逍跳下啸月,来到人群前面,伸手将一白发老者搀扶起来,和声说道:“老人家一把年纪,怎不在家好生歇息,却来这里,让黄逍情何以堪?若是我的祖父在世,也不过老人家这般,我黄逍安能受你之拜!”
    “锦侯,我李老汉有一子一孙,尽是丧命于这战乱之中,儿媳、孙媳上要照顾我这把老骨头,下有嗷嗷待哺之婴孩,早已是苦不堪言,险些饿死在这乱世之中。是锦侯你战败了公孙贼子,替老朽一家报了仇,又是锦侯你给了我一家人的吃穿。恩大莫过于救命,锦侯如何当不得老朽一拜?”老者颤巍巍的提起身边的一个小酒坛,在旁边一妇女手中接过粗瓷大碗,斟了满满的一碗酒,双手捧到黄逍面前,老泪纵横,“锦侯,你对我们冀州百姓,天高地厚之恩,我冀州百姓无以为报,此乃老汉自酿酒水,比不得主公所酿的美酒,老汉就以这碗酒,来谢锦侯大恩!愿锦侯能早日平定天下战乱,还天下百姓一个朗朗乾坤!”
    黄逍双手接过酒碗,举到嘴边就要喝。
    “主公……”田丰等人连声惊呼,一脸担心的看着黄逍。
    黄逍自然知道他们担心的是什么,瞪了他们一眼,没有丝毫犹豫的将碗中酒一饮而尽!“好酒!谢过老人家了!”
    李老汉颤抖着接过黄逍递过的碗,感激的看着黄逍,却一句话说不出来。有道是人老成精,李老汉活了这一把年纪,哪还不知道这些人是因何惊呼。
    看着眼前无数的人捧着装满酒水的酒碗,拿着能拿出手的食物,一眼期待的看着自己,黄逍只感头皮发嘛,这要全喝下去、吃下去,那……“乡亲们,黄逍还要有长途要赶,若不然,定与大家一醉方休!黄逍不能喝了,但辜负大家的好意我也于心不忍,就让我手下将士代替我来喝,大家意下如何?”
    “就依锦侯之意!”黄逍的话,在两州百姓中,比圣旨还要好用几分,何况,锦侯的军队,也是百姓深深爱戴的军队。
    “将士们!冀州的乡亲来给我们饯行啦,你们高兴不!”
    “高兴!”全军爆发出整齐划一的回声,当了一辈子的兵,只有在锦侯手下,才有此殊荣。军队里不是没有先前在别的军队当兵的人存在,然从没有过这般的荣耀!以前当兵,百姓看到的反应是怕,现在在锦侯手下当兵,百姓看到的反应是敬,从没有过的感觉,使得军兵们身心俱爽。
    “每人喝一碗酒,记住,只许一碗!不许收纳百姓任何财务,若有发现,杖责五十,赶出军营,听明白了吗?”
    “明白!”
    “大点声,没吃饱饭么?”黄逍大声喝道。
    “明白啦!”冲天的声浪席地而起。
    黄逍满意的看着眼前的精壮整齐的军队,高声道:“这才是我黄逍的军队!起军歌,与乡亲门告别!”
    “狼烟起,江山北望,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嘹亮热血的歌声弥漫邺城上空,两万多将士整齐的队伍在百姓的送别队伍中,蜿蜒前行,一碗一碗的酒喝下,一点一点的离邺城越来越远,直到三十里外,百姓的队伍才到了尽头。
    望着踏着歌声消失在视线中的军队,多好的军队啊!百姓们哭了,幸福的哭了!
    “嫣然,你……”
    回到了阴馆,又是一番邺城的场面,黄逍好不容易应付掉热情的百姓,大小官员,转身直奔自己的府邸,待来到后宅,见到貂禅,黄逍不由得呆了。
    这还是我的老婆么?黄逍震惊的看着眼前的貂禅,张张嘴,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夫君……”貂禅看着眼前站立的黄逍,近六个月的思念,化做一声轻唤,两行泪珠滚落了下来。
    “嫣然,你…你这是得的什么病?怎么没叫华佗来给你看看?”黄逍看着发福的貂禅,一脸的不可置信,尤其那肚子……
    “病?妾身没病啊!”听到黄逍的话,貂禅一脸的疑惑,我好好的,哪来的什么病!
    黄逍走上前,轻轻地搂和貂禅的香肩,抚摩着貂禅的肚子道:“还说没病,这里是怎么了,还硬邦邦的。”
    貂禅羞涩的低下头,轻声说道:“夫君,妾身…妾身有喜了!”
    “有喜了?”黄逍一愕,随即兴奋的问道:“有喜了?怎么没见你在信中说起?几个月了?”
    “妾身想给夫君一个惊喜,就没有在信中说起。傻样!还能几个月?你走多久就是多久了!”貂禅满面娇羞,钻进黄逍的怀里再也不出来。
    “我要有孩子了?我要有孩子了!”。
第100章 为子起名 说起蔡琰
    也难怪黄逍如此兴奋,算上前一世的三十来年,他已经是五十来岁的“老人”了,也可谓是“老来得子”,为人父的喜悦刺激着黄逍的心脏,抓住貂禅的双臂,急切的问道:“嫣然,你刚才是说,你肚子里有了我黄逍的孩子?六个月了?是不是?是不是?”
    自己怎么这么糊涂,什么病能把人变成这样,貂禅现在这样,明明就是一副孕妇的模样!自己怎么犯了如此的糊涂!
    貂禅见黄逍激动的模样,心中甜丝丝的,娇羞的嗯了一声,“嗯,妾身开始也不知道,总是恶心想吐,后来总觉得身子越来越乏,还以为染了什么病,就找来了华老先生,经他诊断。说是……说是妾身怀了夫君的骨肉。”貂禅喜滋滋的说道。一脸温柔的抚摩着自己的小腹,泛着母性的光辉。
    真的有了!六个月?那岂不是三个多月后自己就要当爹了!黄逍inin嘴唇,激动的拉过貂禅,将耳朵贴在娇妻的小腹上,仔细的听着。顿时,貂禅脸上红云更甚,娇羞的轻捶着黄逍,“夫君这是做什么,丫鬟要是…要是让人看见,那多……”
    年仅十五岁的貂禅有了六个月的身孕,一改往日的消瘦,显得很是丰腴,更透lu着成熟美丽,忍人垂涎不已。
    “我的孩子,我的孩子!”黄逍激动的从屋内走到屋外,又从屋外走到屋内,看到黄逍激动成这般模样,貂禅的心中更是甜mi。
    自家夫君能如此,貂禅很是开心,但是,他也有自己担忧的事情,略微犹豫了一下,对正踱步走到身边的黄逍试探的问道:“夫君应该是喜欢儿子吧,妾身便为夫君诞下一子……不过,万一妾身的肚子不争气,那……”
    “男女都好,男女都好!”黄逍轻刮着貂禅的瑶鼻。笑呵呵的说道:“只要是我们的孩子,不管是男是女,为夫都喜欢!”生男生女,又不是我说的算,还什么肚子不争气,纯熟是胡说!那是和基因染色体有关的,再者说了,身为二十一世纪过来的人,对孩子是男是女,已不再像以前那样了。
    不过,在汉末三国时代,人们的思想却不是这般,想想那句“母凭子贵”就知道了!
    “当真?”貂禅一脸欣喜的道。
    “当然了!”轻轻的抱起貂禅,放到自己的腿上,轻啄了下貂禅娇嫩的小脸,笑着说道:“其实,为夫更希望是女儿呢!”
    别让这可人胡思乱想了,要不万一生了个女孩,那她还不得……就是生个女孩又怎么样,以后再生就是了,咱又不是养不起。黄逍幻想着儿女成群的画面。邪恶的笑了。
    “咦?”貂禅疑惑的问道:“这是为什么呢?”
    “你想啊!”黄逍笑呵呵的看着怀中秀色不可餐的妙人,打趣道:“做母亲的有如此倾国之貌,父亲也是英俊非凡,那咱们的女儿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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