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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部分

三国之疯将军传奇-第91部分

小说: 三国之疯将军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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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嘟睢
    “对啊!”张锋还是赞成。
    “你到底站在那边?!”曹洪、郭嘉不干了,齐齐把张锋胳膊一丢,哪有人这样的,两边都说好。
    张锋笑吟吟的走到曹操下首站定,先施一礼,然后说道:“我当然站在主公这边!”
    乐得看好戏的曹操哈哈大笑:“知机,吾便知你定有主意,说说看,你是如何思量的。”
    张锋不紧不慢的又走回去,一边拉着一个,把曹洪和郭嘉都拉到曹操面前站定:“两位说得都有理,都是为主公打算。所以我两边都说好,为什么不能二者合一取其中?皇帝要迎,但是还是主公说了算!”
    曹洪马上就闭了嘴,郭嘉得意的哼了一声,从背后摸出扇子又摇了起来。
    “不管汉室如何羸弱,毕竟是姓刘的,今天下虽然分崩离析,但人心都向着汉室,所以这个皇帝我们一定要争取过来。当然,青、衮两州是我们将士拼死拼活打下来的,不可能刘协一来就由他作主,那我张锋第一个不干了。”
    虽然众人骨子里都认同这话,不过当张锋冒大不韪的直呼刘协的名字,还是齐声直抽冷气。
    只有曹操笑得更开心了。
    “不管怎么说,他毕竟是皇帝,给他必要的尊重,宫人、仪仗,不过他要是指手划脚,我们阳奉阴违就是了,没什么大不了的,皇帝总共身边就那么几个人,总不能把我们全杀了吧?”
    “再说了,有皇帝在自己手里,好处那是相当大……”不知不觉模仿起了宋丹丹,“出门都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咳,我们就是要告诉天下人,皇帝在这里,我们才是拥护皇帝的,我们才是正统,正义的,这样天下人心所向都指着我们,不是更好吗?”
    挟天子以讨不臣,这个思想很多人都明白其中的好处,不过也有很多人知道里面的坏处。对于有野心的人来说,手上有皇帝这张牌是福也是祸,你想打谁打谁,一切都是“以皇帝的名义”,但是也成了众矢之的,大家都盯着盼着等你这边出事,不留神背后来个阴的,黑手,然后一拥而上,说是“清君侧,讨佞贼”。史上袁绍也不是开始对落魄的皇帝不感冒,后来又眼红了,发动官渡之战来明抢?
    大方向定了下来,然后曹操决定亲自率大军迎接皇帝,时间紧迫,为防为别人捷足先登,即日启程。
    (为了应书友要求,没办法,替蔡MM减去十二年刑期吧。)
    一个并州境内的小县,名界休,历史最出名的就是唐初尉迟恭在归降秦王之前和程咬金在这里打过一场,不过这时候还只是一个仅有几百户人家的偏远山村罢了。
    “郝哥,今天天气不错,大伙儿一起去打猎吧?”一个少年正在家里的猪圈旁喂食,半人来搞的木篱笆上冒出一溜稚气未脱的毛头小子来。
    “还敢去啊?兵荒马乱的,小心匈奴人把你给捉去当奴隶!”那少年手里一把乱菜叶加上糠和上水搅和成的糊状物,倒在猪槽里,两大一小三只猪哼哼的拖着在地上摩擦的大肚皮拱到食槽旁,大鼻子拱得幸福得哼哼,那只小猪个子矮,怎么也不能把嘴伸进去,急的昂昂直叫唤。
    “有郝哥你在,还怕他个鸟啊,一箭射死这些王八羔子。”一个大胖小子最重,几乎把可怜的低矮篱笆压垮。
    “好吧,我跟娘亲说一声,你们等着我!”少年喂完猪,两只沾了猪食料的手在身上揩了揩,月白色还打着几个象蜘蛛网一样补丁的短襟上两道鲜明的绿痕。
    这郝姓少年是唯一一个农户家又养着马的,当他把那匹养得又肥又壮的黑马牵出来的时候,一干少年都红了眼。
    “郝哥!我说咱俩的关系算是一个铁吧?让我试骑怎么样?”那胖小子笑涎涎的说道。
    “去去去,就你那身材,石头也给压碎了。”不知是谁一句话,众少年哈哈大笑。
    “不是我不给你骑,这马性子烈,要不是我从小把它养大,我也不敢骑。”郝姓少年看起来象是这群少年的头。
    这种小县城里的打猎用品除了草叉是买的,矛、弓箭全是自制的,虽然简陋一些,但是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艰险地区的山民们一样练成一身好射术。
    这群少年人人都别着一张自制弓,除了郝姓少年的相当于三石弓,其他少年因为臂力的问题,都是两石弓。弓是用山里土生的杉木所制,都是这些少年用小刀一点点的刻切出来,弓的两只角上都已经被常年的抚摸磨得光滑无比,把手处还缠上了一圈兽皮。
    这只小型的狩猎队居然还有两只狗,要不然那些狡猾的动物在深山密林之中很难发现他们。
    不多时,这只少年狩猎队已经开始有了收获,一只獠牙突尖的野猪最先倒霉,身上中了七、八只箭,虽然皮厚肉糙,带着几只箭在身上还逃得很快,但是两只狗死死扑上去用锋利的牙齿咬住不放,一会儿野猪就因流血过多而倒地抽搐,四肢乱踢,却再也跑不动了。
    “哇,郝哥,好大的个,今天又可以换换口味了。”顺着野猪一路流下来的血,一群人终于追上了孤身一人追赶野猪的郝姓少年。
    “我说你们没事也去捉几匹野马去啊,每次都是我一个人跟着跑,你们在后面慢慢的晃。”郝姓少年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小麦色的皮肤上闪烁着健康的光芒。
    “你以为我们都象你一样那么好运气,随便走走就能捡到一匹野马?”少年中有人不满的喊了起来。
    “运气?我不是说了,我是追了整整一天,才从狼群口下救出这只落单的小马的。”
    野马群有迁徙的习惯,而当遇上狼群这种对生存造成极大威胁天敌时,往往都会抛弃一些刚出生不久的小马或者年老体弱的老马,从而为整个马群的转移赢得一点宝贵的时间。
    不过能在那种时候从狼嘴里救下这匹小马,这郝姓少年的功夫不言而喻。
    突然,两只狗汪汪的大叫起来,奋力的朝南方扑腾着,又被粗粗的绳子拉得往回拽。
    “可能还有什么大家伙,我去看看,你们把这只猪皮给剥了,一会我回来叫你们。”郝姓少年叮嘱着,仗着自己艺高人胆大,又有马,毫不犹豫当起斥候。
    长年累月跟猛禽野兽打交道的人,就会形成一种直觉,对危险超常反应的直觉,因为小郝小心翼翼的在茂密的树林中穿形,避开了那些比如盘成一团象堆花白大便般的蝮蛇、树上停着不动的毒蜘蛛。
    不多时,隐隐听见前面有人说话的声音,还传来的小溪涓涓的流水声,小郝不知是什么人,把马拴在树上,猫着腰慢慢的向前踱去,遍地的断枝残叶他硬是一步也没踩到,如果踩上去,发出声音可能会惊动那些人。
    声音越来越清晰,是匈奴人!他们正说着自己不懂的话,好象正在做饭。
    是来偷袭我们县的吗?
    少年心里一紧,正准备转身回去报信,一想还是看看匈奴人有多少人再说。
    只见大部分人都斜靠在树上打盹,只有四个人分成四个方向放睄,另外三个人在做饭。少年仔细数了数人数,正好两个什!
    突然,一个人微微的动了动身子,被一块布塞住的嘴发出唔唔的声音,少年这才注意到这还有一个双手双脚便绑住的女子。要不是她正好动了一动,还真没注意到。
    那女子很年青,头发是盘成髻的,只不过现在已经乱得象是疯子一般,衣服动一动,领口处露出里面的皮肤很白,和外面的暗灰色形成强烈的反比,只见她嘴唇发白,枯得泛起片片皮,大而无神的两眼望着那三个伙夫兵,唔唔的乱叫一气。
    一个伙头起身了,从自己的马身上挂着的皮囊里拿出一个皮水袋,拔出那女子口中破布,应该是那女子渴了。
    可是那伙夫嘿嘿的淫笑着,高举着那皮水袋,清清的水从那女子的头浇到脚,冻得那女子浑身一擅,还不得不仰高了螓首,张着小嘴去接水,露出天鹅一般的雪白美颈。
    “禽兽!”少年咬着牙狠狠的握紧了拳头,不过冲动归冲动,他并没有因此而冲出去,这情况下冲动跟送死没什么区别。
    只见那伙夫的水已经倒完了,那女子还仰着头,一脸的意犹未尽,那伙夫笑嘻嘻的又给她塞上破布,顺手在她虽然灰土满面却还看得出清新无比的俏脸上摸了一把。
    少年蹑手蹑脚的后退,回到自己马旁边,轻轻解开缰绳,直到确定声音不会被匈奴兵听到,这才翻身上马,一口气回到那野猪倒毙之处。
    “怎么了,郝哥!是什么东西,大虫吗?看你脸色都变紫了。”一个少年问道。
    “不是,比大虫还要凶残百倍!是该死的匈奴人!”
    提到匈奴人,人人都是一脸的咬牙切齿,在这个地方,谁跟匈奴人没有一些夹杂不清的仇?比方说某某的姐姐嫁过去的村里隔壁那家男人弟弟的小姨子的亲娘舅就是死在匈奴人手里。
    “我们快回去通知大人作好准备!”
    “不急,我看这些人马身上装了很多东西,腰里也是鼓囊囊的,还绑了一个女人,应该是刚抢完我们汉人的东西准备回去的。这样吧,我继续跟着他们,你们回去报信,现在是刮北风,我们就这样这样,然后然后……”
   
第九十五节 我叫郝昭,郝昭的郝,郝昭的昭


    北方地区的夜里不象南方,是干冷干冷的,昼夜温差相当大,特别是在树林这种连白天阳光也不怎么能射进来的地方,更是冷得让人发抖。
    连向来餐风宿露的匈奴人都挤作一团,把马围在外面挡风,何况是一个单薄的女子?
    如鬼魅般捉摸不定的树影狞笑着着招手,不时露出一两丝清幽的惨月,在黑糊糊的树林中,反而比什么都看不到更要恐怖。虽然这种恐怖完全是于人为制造的心理,可那事实存在的远方的狼嚎,加上不知哪棵树上猫头鹰的咕咕声,又仿佛能看见有两个绿色小灯笼一般的幽光忽明忽暗……
    蔡琰吓得胆子都结凝了。牙齿上下击颤的“格格”之声,混合着匈奴兵睡着后的巨鼾声,在幽静的树林里能传出好远。
    虽然蔡琰从小就跟着落难的老爹走南闯北,但是至少还有四堵墙,还有可以使唤的下人丫头,哪吃过这种苦?
    原以为自己从小苦练琴棋书画,长大后至少可以有个安定幸福的小家吧?谁知过门一年都没有,那比自己还单薄的夫君便撒手去了,爹爹也死了,现在只剩下一个人……
    可是命运似乎觉得折磨自己还不够,只想回到陈留老家,那里有爹爹的旧友曹操,看在往日的两家交情上应该可以照顾自己一下吧?还有当年那个推他下水差点淹死的——张锋,只不过不知道他还嫉恨自己吗?
    想到张锋,蔡琰心里才稍稍好受一点,明明在才学方面略知一二,可是偏偏每次被他辨得哑口无言;可恨那小子老是喜欢看自己受窘的模样——要不然当年也不会气得把他推下水去。
    想到当年洛阳的那段时光,蔡琰又想起已经化为一抔黄土的黄莺儿来,不由得一声叹息,淡淡的哀愁冲散了些黑暗中的恐惧。
    如果她当年选择跟着张锋走,也许现在会过得很幸福吧?张锋那小子别的没什么,就是重情,脑子动得快,现在好象名气大得不得了,连这些匈奴人好象都很佩服他的样子。
    一想到匈奴人,蔡琰刚刚好了一点的情绪又低落了下来,用力挣了挣手上和脚上和绳子,可恶,绑得这么紧,怎么也挣不开。
    刚被这些象原始人一般的家伙捉住时,以为自己肯定要受辱了,他们眼中看到自己时那种象野兽一般的光芒,自己以前也见过,可是如果真的被这些浑身散发着羊膻味的野蛮人给污辱,还不如死了算了,反正这世上已经没有亲人了。
    还好,这些人争吵了一会并没碰自己,而是绑了自己一路往北逃。蔡琰明白,恐怕是要把自己当成礼物送给他们的左贤王吧?
    想象自己以后就会被一个几个月都不洗澡的男子占有,蔡琰觉得头都是疼的,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那么大的一座洛阳城,说没就灭了,倾刻间化成一座废墟;爹爹说死就死了,只是因为叹了一口气;自己一年前还好好的,一年后就成了寡妇加孤儿,现在还莫名其妙被一帮野蛮之极的匈奴人所掳了!
    蔡琰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自己从前总笑张锋不务正业,从不用心求学,倒是学骑马射箭头头是道,可是如果现在张锋能骑着高头大马来解救自己……
    自己跟着这些匈奴人几天了,他们个个都可以说一口生硬的汉语,可是他们从来不给自己逃跑的机会,哪怕是分辨的机会,可是这些杀千刀的家伙根本就只是把自己当货品,当玩物,当作猪牛羊一般的动物。
    唱一首歌让他们放了自己吗?或者作一首诗感动他们?还是陪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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