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的故事-第5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家也许以为,作为经验主义者老祖宗的洛克可能会将物质世界作为认识与知识的对象,但洛克真是令人“失望”,他根本没有这样做,而是将观念这样一个主观的东西当做了知识的对象、惟一的对象。
他为什么这样认为呢?这是因为在洛克看来,虽然我们分明地感觉到物质世界的存在,但这仍只是一种感觉而已,也就是说,我们实际上不能断定它们的存在,就像不能断定因果关系是否是因果之间的必然联系一样。
在前面讲笛卡尔时,我们已经说过笛卡尔是如何得出物质世界之存在的。他先从“我思,故我在”入手,推出“我在”之后接着推出了上帝的存在,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再推出了物质世界的存在。但他的推论― 在推理与结论之间― 是否具有一种必然性呢?不!我们已经谈过,实际上那只是一种信念。例如笛卡尔称为什么他相信上帝的存在呢,这是因为他分明地感觉到上帝的存在,有这样一个清晰的信念,而他的一个什么东西是否存在的证据便是:凡我们能够设想得很清晰、很显然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的,物质世界的存在同样是如此推出来的。
在笛卡尔这个标准里我们可以看到笛卡尔之所以相信物质世界的存在其实也来自一个完全主观的标准:设想得清晰。因此他所谓的物质世界的存在其实并非断定,也不能断定物质世界真的客观存在,而只是一种主观相信的存在,实质上这同基督教徒的相信上帝存在没两样。
为什么笛卡尔这样做呢?这是因为笛卡尔分明地看到了人404
类确实无法证明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
这句话大家听起来也许觉得古怪:“这是什么话?我们这个世界不是明明白白地存在么?还用得着证明?〃
对这个问题我要这样回答:哲学之所以是哲学,哲学家之所以是哲学家,就是因为他们对这些看上去是明明白白、无可争议的事实进行考问,并且从中得出“荒谬”的答案来,而在这答案的荒谬之中正体现着哲学的神髓。
在这些体现何谓哲学的问题之中最有意思之一的就推“这个世界是一种客观存在吗?”以及随之而来的“我们如何能证明它是一种客观的存在呢?”这类问题了。
这也是个长久以来缠绕我心头,甚至令我夜不能寐的问题。我常常如此自问:“我知道我存在,世界也存在,但我如何能证明这一点呢?〃
用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么?不行。因为由“我思”即使推出某一个在,能推出的也只是那个“思”的在,而现在我所要探讨的不是像清风一样看不见,摸不着,只能感觉的思的存在,而是这个有五官四肢,能吃饭、睡觉、恋爱的摸得着、看得见的我的存在。我如何能从我能“思”就推出我有五官四肢,能吃饭、睡觉、谈恋爱呢?
进一步地说,用“我思”就更不能推出物质世界的存在了,因为我根本不相信“凡我们能够设想得很清晰、很显然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的”这个证据,这完全是一种主观臆断,如果依这样的说法,只要一个人能将什么设想得很清晰、很显然,那它就是存在的,那么我可以说,无论什么东西,从上帝诸神到方之圆、秃子头上的毛发都是存在的呢。因为我们确实能很清晰地设想它们,而且也有人这样做了。例如对于我家外婆,那鬼的存在可是再真不405
‘过的,简直用不着设想哩,她说看到过!还有,笛卡尔也从这个信条推出了上帝的存在。大家相信这些真的存在么?
所以笛卡尔的从“我思”推导出我与世界的存在是不可靠的。但我要说,在所有证明这两者存在的方法之中我还没有看到过比笛卡尔更为高明的方法呢。其它方法只有越来越俗,越来越经不起考问的了,说白点,它们都是连笛卡尔都抛弃了的方法。我在这里可以举个大家可能设想的方法。
看得见、听得真、摸得着这些与人的感觉相关的证明方式。大家也许会说:一个看得见、听得真、摸得着的东西必定是存在的。那么我要反问几个问题:一是您如何能证明您的看得见、听得真、摸得着是真实的而不是一种幻觉?二是如果一个东西看得见、听得真、摸得着,它就是存在的吗?同时,如果一个东西它看不见、听不真、摸不着,它就不是真实的了吗?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要提一提做梦,在梦中我们会看得见、听得真、摸得着许多东西,我相信大家不会反对这一点吧?但能相信那些东西真的存在吗?
大家也许会说:你怎么拿现实与梦想比呢?梦是假的啊。但我要说:在梦中,当我们摸着、看着、听着什么东西时,我们是的确相信我们摸到、看到、听到了,那时它在我们心中的真实性与醒来时摸到、看到、听到的真实性有二致吗?没有!
而且,您如何能证明您现在的看得见、听得真、摸得着就不是一种幻觉呢?您顶多只能再看看、听听、摸摸,再凭这个来证明一下,但那只是与刚才同样的证明,也同样的不可靠。因此这说明凭我们能看见、听到、摸着什么东西就断言它的存在是没有充分理由的,顶多也只能算是一种“相信”而已。现在来看这看得见、听得真、摸得着能不能作为存在的必要406
条件,我只要提一个大家耳朵听得都生了老茧的概念:时间。请问大家见过、听过、摸过时间吗?也许有人会说:怎么没有?请看,时间在一秒一秒地走、嘀嘀嗒嗒地响,这个闹钟圆圆的、光溜溜的,还挺漂亮哩!
那么我要说:您所看到、听到、摸到的只是闹钟及其指针,根本不是什么时间!难道时间是指针晃、嘀嗒响、光溜溜么?要是一块电子表呢?或者像古代计时一样,是一个沙漏呢?甚至于连沙漏也没有,只能通过看太阳的东升西落计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呢?在这些计时方法里面您说哪种是时间?是铜指针、显示屏,还是沙子或者太阳?抑或都是?
也许又有人会说:时间当然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你这不是废话吗?但我再问一句呢?您相信时间是存在的吗?我相信虽然有人会否定,但一般而言还是会说它是存在的,不然又会被说成是“唯心主义”了,但因此却不能不承认: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不能成为事物是否存在的必要条件。
我们说了这么久是为了什么呢?只是为了澄清洛克,这个经验主义者,为什么将观念,而不是将物质世界作为知识的对象。这就是因为他认为不能断定物质世界的存在,人所能直接接触的只可能是心灵中的观念,于是,知识的对象也就只可能是这些观念了。更具体地说,他认为:
所谓知识,就是人心对两个观念的契合或矛盾所产生的一种知觉― 因此,在我看来,知识不外是对于我们的任何两个观念之间的联系与符合、或不符合与冲突的知觉。
407
如何理解这句话呢?关键还是理解“观念”这个词。前面我们已经谈过了三种观念:样式观念、实体观念与关系观念。也已说明由之组成了我们所看到的整个世界。当然对于洛克而言,世界只是观念的大聚会,虽然我们看到无数具体的物,但并不等于它们是客观的存在。当我们将之理解成作为知识的观念时,我们大可以像看世界具体万物一样地去看观念,这祥,知识便事实上由相关的观念而走向相关的万物了。为什么我要说“相关”呢?这是因为“联系与符合、或不符合与冲突”二者综合起来说不就是相关么?
那么,又为什么洛克不说单个的观念便是知识,而偏要说两个观念相关才是知识呢?我想这可能是这个原因:当洛克说知识是观念之间的相关时,这里面的观念乃是简单观念,我们上面已经讲过,简单观念不外是物体的形状、体积、颜色等等,这些东西当然不能单独地构成知识。例如“白”这个概念能算得上是知识么?不能,为什么呢?因为知识之所以成为知识,总得一则是与个什么对象相关,二则得出个什么结论。单纯的“白”却只是一种领会、一个感觉而已,像猫咪的脚步声或者风流女子的爱情一样捉摸不定,怎能算得上是知识呢?只有说这张纸是白的,这个猫咪是白的时,我们才能得到一个判断,了解了这张纸、这只猫咪是白的,也就是得到了一样知识。当然反过来说,我们还有一个“黑”的简单观念,这时,与那张纸、那只猫咪相关也构成了另一个判断― 一个否定的判断:这张纸不是黑的、这只猫咪不是黑的。这同徉是知识!
谈过何谓知识之后,洛克又对知识进行了分类,他共将知识分成了三大类,分别是直觉知识、证明或推论知识、感觉知识。所谓直觉知识,洛克认为就是人既不必借助于别的东西作408
为媒介,也无需推论证明就能直接觉察到的知识。直觉知识的特点就是人可以直接地看出来,一目了然,简单得很。例如白不是黑,直线不是曲线,1 + 1 一2 ,等等。这样的知识当然是最简单不过的了。
洛克认为直觉知识正缘其简单与明白,所以才是最可靠、最真实的,也是一切其它知识之基础,像他自己所言:“我们全部知识的可靠性和明确性都依靠这种直觉。”
洛克的这个说法当然是有道理的,一切复杂的知识必来源且依赖于相对简单的知识,就像一篇文章或者一部鸿篇巨制,都是由一个个字母构结连缀而成的一样。
第二种知识是证明或推论的知识,大家可以顾名思义,知道这是一种要依靠推论之类才能得出来的知识。当然推论之时还得借助于上面的直觉知识。这类知识中最典型者当数数学知识了。大家都学过数学,那里头有着多如牛毛的各种推理推论,都是从几个最简单的称之为公理的东西一步步推将出来的。洛克认为,这类证明知识虽然需要一些直觉知识作为中介,但仍不失为一种可靠的知识。不过它不再具有直觉知识那种一目了然的性质了。
最后一种知识是感觉知识。所谓感觉知识就是人对外界事物的知识。上面我们说过,洛克认为人们对于其心灵之外的世界万物是否真是一种客观存在,以及我们的观念是否同外界事物一致等问题都没法知道答案。因此我们的感觉知识也就必然地具有一个特点:不可靠性。当然洛克也并不认为它们像花心大少的爱情誓言一样不可靠,而是认为它们没有前面两种知识可靠,具有一种或然性。
到这里我们就谈完了洛克的三种知识,也可以说就此谈完409
了洛克整个的认识论。大家看到了吧,除了两段― 一是我用无意识来否认洛克对天赋观念的否认,二是我分析为何我们不能证明世界的存在― 之外,洛克自己的认识论思想算平易近人吧?可以说有点像洛克所说的直觉知识一样,一看就懂。不过大家千万不要因此轻视他的思想,我记得我早就说过,对于哲学而言,最简单的东西往往是最真的,也是最难明白的。
本章一开篇就说过,我们要“花
开两朵,各表一枝”,我也想不到洛克的认识论这一枝表了这么久。但一想想也没什么不对,洛克毕竟是一个哲学家,不是一个政治学家,认识论才应当成为他思想的主体。不过既然他的政治哲学同样也很牛,即使不花前面那么多文字,我们当然还是应当说说。
我们在讲“光荣革命”时,曾说到那个继伊丽莎白之后成为英王的詹姆士一世满脑子是早就过时了的君权神授观念,声称他的权力来自于神,既然教徒怀疑上帝能做什么或者不能做什么是对上帝的裹读,那么臣民质疑君主能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同样是对君主的裹读。在国会演说时,他甚至公开自称为神,要求拥有绝对的权力。
他的儿子查理一世,将这种思想继承了过来,也认为君权神授,大搞起君主专制来。当时也有许多御用哲学家,用他们的哲学替查理一世辩护。我们在前面讲洛克的生平时已经知道,洛克是坚决站在反君主专制的阿希利伯爵一边的,是阿希利的秘书和主要政治顾问。阿希利看到了他的伟大才能,劝他将一部分精力用以研究“与国家大事有关的一切事情”,于是洛克遵循他的410
嘱托,写下了不朽杰作《 政府论》 。在这里他提出了一套堪称伟大的政治学说。
这套政治学说讲述的就是人类为什么需要一个政府,以及这个政府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人类为什么需要一个政府呢?洛克说,还得从人类建立政府之前的“自然状态”说起。
这个自然状态是怎么样的呢?我们还是让洛克自己来说话吧:
为正确地理解政治权力,并且追溯到它的本源,我们必须考察人类天然处于何种状态;那状态即是:在自然法的限-度内,人有完全自由规定自己的行动,处理自己的财物和人身;不请求许可,也不依从任何旁人的意志。
那也是平等的状态,其中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