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系暖婚-第3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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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了声谢谢,点头答应了:“行。”
咖啡的奶味不够,有点苦,谢荡从把姜九笙的牛奶倒了一半到自己杯子里,说:“我也要。”
宇文冲锋在底下踹了他一脚。
谢荡踹回去。
他抽了张纸,擦了擦被谢荡踹脏的裤腿,抬头,目光在远处定了一下:“有人在偷拍。”
姜九笙也回头看了一眼,好像是记者。
谢荡大大方方地冲镜头给了个正脸:“让他拍,反正我们三个一起开房斗地主,都不会有人怀疑。”
他们三个,酒一起喝过,架一起打过,局子也一起蹲过,就没有什么不能一起干的,粉丝司空见惯,他们自己也习以为常了。
总有些人,他无关风花雪月,要活在有些人的生活里,甚至生命里,比如谢荡之于姜九笙,姜九笙之于宇文冲锋。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一会儿,中途,谈墨宝过来了,一看见姜九笙,就红着眼,又哭又笑的样子。
姜九笙哭笑不得。
谈墨宝是个很能活跃气氛的,妙语连珠,把前来要签名的服务员都逗得捧腹大笑。
谢荡突然提到:“谈墨宝,你昨天是不是又直播拉小提琴了?”
她咬了一口小蛋糕,鼓着腮帮子:“是啊,怎么了?”
谢荡一脸的不爽,小祖宗似的:“你的粉丝艾特我,让我管管你,别再放你出来荼毒别人的耳朵。”
谈墨宝一副见怪不怪的表情,她义正言辞:“那是他们不懂欣赏,我拉的又不是技巧。”
谢荡哼:“那你拉的是什么?”
她正儿八经:“是灵魂。”
她一直都是灵魂派的音乐人好吗?不管是她的演唱还是演奏,都是直击灵魂深处的。
谢荡呵呵:“你拉的是狗屎。”
“……”
这要不是她心上人,她能咬过去,三分钟内不想理他。
她用叉子叉了一块西瓜,想到谢荡是个嘴挑的,又被谢大师宠坏了,吃西瓜只吃最甜的那一小块,就给谢荡挑了一小碟子,放到他面前。
谢荡习以为常,小口小口地吃。
宇文冲锋笑骂了句:“惯的你!”
谢荡给了他一个冷漠的表情。
约摸三点的时候,时瑾过来接姜九笙,几人便散了,宇文回了公司,谢荡和谈墨宝一起走了。
因为时间还早,姜九笙提议去看房子,已经装修好了,是带院子的独立别墅,姜九笙很喜欢那个房子,尤其是院子,打算等宝宝生了以后搬过去,可以让宝宝在院子里玩。
房子在郊区,附近一带都是别墅区,刚进院子里,姜九笙顿住脚,目光落在花圃:“那里怎么有只狗?”
脏兮兮的一只,像是泰迪,缩在草木后面,只露出一个头,眼神戒备又凶狠,应该是流浪狗。
时瑾把她挡在身后,走上前。
姜九笙拉住他:“做什么?”
他说:“赶走它。”
因为她是孕妇,他处处戒备。
那狗瘦巴巴的,她有点于心不忍:“让它待着吧,我们短时间内也不住这里。”
时瑾依她了,带她进屋去。
房子已经布置好了,基本可以直接入住,装修是她喜欢的风格,窗帘的颜色也是她钟爱的素色,还有室内的录音棚,都是按照她的喜好来的。
不过,冰箱里没有食材,怀孕后的她,容易心软,把自己的孕妇饼干捏碎了,泡在牛奶里,然后端到房子外面,不敢靠近那只流浪狗,便将盘子放在了花圃边上。
时瑾在里面喊她:“笙笙。”
她起身:“我在外面。”
他推门出来。
“汪!”
窝在花圃里的那只狗毫无预兆地突然跃出木栏,龇牙咧嘴地朝姜九笙扑过去:“汪!”
时瑾几乎条件反射,伸手挡了一下,泰迪一爪子就挠在了他的手背上,立马渗出血来。
他把姜九笙藏到身后,目光陡然阴沉,那狗狗抓了人,吠了两声,又钻回了花圃。
“流血了。”姜九笙抓住他的手,下意识用指腹去触碰。
时瑾立马按住她的手:“你别碰,流浪狗身上可能会有病毒和寄生虫。”
“那怎么办?”她很慌,盯着时瑾的手背,心疼得不行。
时瑾用没受伤的那只手摸摸她的脸:“没事。”他目光微微敛着,遮住眼底起伏的情绪,“幸好没碰到你。”
那只狗,真是该死。
时瑾回头,往花圃里看了一眼,瞳孔里是化不开的浓墨色。
凶神恶煞的泰迪突然不吱声了,往草木后面缩。
姜九笙牵着时瑾进屋:“先处理一下伤口。”
因为是新房子,没有备医药箱,时瑾用肥皂水冲洗了很久,手背上的伤口沾了水后迅速红肿,他皮肤本来就白,两道血痕特别显眼。
姜九笙看得难受:“疼不疼?”
时瑾摇摇头:“不疼。”
“我陪你去医院。”
他关了水龙头:“好。”
之后,他们去了最近的医院注射了狂犬疫苗,伤口不严重,因为是流浪狗抓的,怕会携带狂犬病毒,得在二十四小时内接种疫苗。
医院出来已经快黄昏了,时瑾送姜九笙回家后,又出了一趟门,也没说去哪。姜九笙不放心,在家里等了许久,心里有了猜想,惶惶不安,还是忍不住出去寻他。
她去了别墅,花圃里,没有看见那只流浪狗,放在边上的盘子被打翻了,牛奶与饼干溅得到处都是。
她进了屋,环顾了一圈没有看见时瑾,便拨了他的电话,许久才接通。
“笙笙。”
他声音有些干涩嘶哑。
姜九笙问:“你在哪?”
他说:“外面。”
“什么时候回来。”
突然,有水声传来。
姜九笙看了一眼,是浴室里传来的声音,她心头陡然一跳,朝着门口缓缓走去。
“还要半个小时。”时瑾在电话里叮嘱,很耐心,“笙笙,厨房里有汤,你先喝汤,等我回去给你做饭。”
咔哒。
门被推开,温温柔柔的声音后,是水流冲刷的声音,她抬头,看见一室的血腥,混着水,淌了满地。
她声音微颤:“你在做什么?”
时瑾蓦然回头,一双眼,还来不及褪去猩红,他戴了手套,手里拿着手术刀,白色的衬衫上,血迹斑斑,手术刀上的血一滴一滴落下,在地上积了一滩血水。
第二卷 363:狗粮之浴血奋战,时瑾治病
手术刀上的血一滴一滴落下,在地上积了一滩血水。
他本能的第一反应就把手里的那把手术刀藏到背后,躲开她的目光:“笙笙,你出去。”
声音极力压抑着,嘶哑得几不可闻。
姜九笙走进浴室,只是几步的距离,眼里的慌乱渐渐平静下来,再问了一遍:“你在做什么?”
时瑾低着头,手放在背后,不停地擦手上的血,眼睫惊慌地颤着,不安躁乱得像犯错后被绑在十字架上的囚徒。
他说:“尸解。”
姜九笙看向地上,血水遍地流淌,湿了她白色的鞋,一地的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她依稀能看出来,是那只抓伤他的流浪狗。
他杀了那条狗,他解剖了那条狗。
他不敢抬头了,无措地解释:“那只狗差点抓伤了你,我想忍,可是忍不住。”
他是病人,他心里扭曲,他仇恨所有伤害她、或者意图伤害她的一切生物,他骨子里有一股残暴的血液,他快要压制不住破体而出的毁灭欲。
这么多年伪装,终究还是没能逃过,他体内的那只魔。
“时瑾。”
她要走向他,他猛然后退,惊慌失措地抬了一下眉眼,立马又藏起来:“别过来笙笙,我身上都是血。”
别过来。
她喜欢翩翩君子,他怕吓到她。
姜九笙走过去把水关了,浴室里一下子突然安静,血腥味似乎更浓了,扑面而来的气味让她胃里不舒服,她揉了揉肚子。
宝宝,要乖。
把那股反胃的感觉压下去,她朝时瑾走近,她近一步,时瑾就退一步,她便伸手拉住了他的袖子。
时瑾不再动了,却也不看她。
她伸手,用手指擦了擦他脸上沾到的血:“没关系,现在我也沾到了。”
怎么会怕呢?
从她爱上这个人起,就做好了粉身碎骨的准备,她敢要他,就不怕地狱黄泉,怎么都要跟他一起走的。
她这一生,算不上慈悲为怀,但也活得磊落,也就只有这一个人,能让她不问对错,不辨是非,不管善恶,只一味偏袒。
时瑾还是低着头,手背在身后,他摘了沾满了鲜血的手套,去遮住她的眼睛,颤抖着声音轻哄:“别看了。”
姜九笙推开他的手:“我不怕。”
他用力捂着她的眼睛:“别看。”
她仰起头,把他的手拉下来,唇覆上去,亲他微微凉的掌心:“时瑾。”
时瑾不看她,长长的睫毛把眼底所有浮动都遮住。
“时瑾。”
“时瑾。”
她耐心地一声一声喊他的名字,小心翼翼的温柔。
时瑾还是抬起了眸,瞳孔里猩红未褪,一片灼灼的光,热得滚烫,慌乱又惶恐,亮如星辰。
这样的他,依旧美得惊心动魄。
姜九笙踮起脚,在他左边眼睛上亲了一下,右边又亲一下,亲完浅浅笑了:“你怕什么呢?我被鬼迷了心窍,就算是地狱,都敢去的。”
咣——
手术刀落在地上,他捧着她的脸,重重吻下去。
还不够,他想要更多,想把她吞下去,狠狠地占为己有,手绕道她后背,将她的裙摆撕裂。
白色的衣服扔在地上,瞬间被血水染红,他把她按在了冰凉的墙上,发了狠地吻她、咬她,掌心带着轻颤,从她光滑的后背抚到她的腰,钻进下衣里。
她软绵无力地叫了一声他的名字,抬起眸光,摇摇头,然后握住他那只放肆的手,带着放到她隆起的小腹上。
这里面有他的骨血。
濒临失控的时瑾清醒了,把她抱进怀里,低头窝在她肩上:“笙笙,”他喘着,央求,“帮我。”
姜九笙歪了歪头,在他唇上亲了一下,环在他腰上的手挪到皮带的金属扣上。
啪嗒。
她解了他的衣服,笑了笑,手往下去。
时瑾喘得急,低沉的嗓音沙哑,眼睛红得厉害:“笙笙。”
“嗯。”
“你要爱我久一点。”他用力握住她那只手,“到我死好不好?”
薄凉无情的人,一旦动情,就要把命搭进去,如果她不爱他了,他便要死了,一定会死的。
姜九笙在他喉结上亲吻:“到我死。”
她不爱承诺,因为未知太多,永远太远,可是,她现在想许给他最重的诺,即便白发苍苍,即便黄土白骨,她爱他,如故。
时瑾伏在她肩上,看着那一地血肉骨骸,笑了。
正是一年芳菲季,四月底,小区里的垂柳抽了新芽,告别了亲友,姜九笙陪时瑾远赴国外。
是时瑾提议的,去试试,国外有个很厉害的心理治疗室。
到了机场,姜九笙都还在犹豫,她拿不定主意,迟疑不决,脚下越走越缓:“可以不去的。”
她不介意他任何模样,反而,她担心治疗会适得其反,更担心他会吃苦头。
时瑾牵着她往登机口走,说:“要去。”
姜九笙把口罩摘了,看时瑾的眼睛:“为什么?”
“你不是喜欢我当医生吗,等病好了,我就回医院。”现在的他,看到血都会失控、会兴奋,情绪极其不稳定,易焦躁易发怒,暴力倾向严重,怎么能拿手术刀。
最重要的,他不想十恶不赦,因为她太好,他就不能太坏。
姜九笙拧了拧眉:“你不用管我喜欢什么,做你喜欢的就行。”
时瑾亲了亲她的脸:“我就喜欢你。”
好吧。
她同意了,都随他了。
刚上飞机,迎面走来一个白人,眼眸是褐色,一看见时瑾就惊讶不已:“时瑾?”
时瑾抬头。
那人十分惊喜,用英文道:“真的是你啊。”
时瑾颔首,淡淡道:“你好。”
对方似乎对时瑾的问候方式习以为常,寒暄了几句,便把目光落到姜九笙身上:“这位是你女朋友?”
时瑾用流利纯正的英文说:“是我妻子。”转而向姜九笙介绍,“他是我在耶鲁医科的同学,约翰塞先生。”
姜九笙点点头:“你好。”
约翰塞看上去年纪不大,却比时瑾年长一些,不禁上下打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