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青楼乐师的那些年-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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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料未及的是,他忽然蹲下身来,以略仰望的姿势瞧着我。
我脸颊更烫,侧过身去不想让他看见我八辈子没吃过饱饭的模样。
他却又追着我的正面,蹲身看我。
我不禁怀疑他是故意戏弄,想看我在他面前糗巴巴的模样。我伸出手臂遮住半张面,只露出一双眼睛看他。
他轻拽下我的手臂,用拇指为我擦过唇边的饭粒,“我来接你回去用膳,却不想,管家说你已经打算在这里吃了。”
就差那么一点,我就能咽下嘴里的东西,因着他的触碰,没咽下的全都哽在了我的喉咙里。
也不晓得我此时脸颊发烫究竟是因为喉头被梗,还是因为他毫不避讳的接触。
我求求你了,避讳点罢。我和容先生学了六年的客套话,除了“谢谢”和“对不起”之外,如今一句也没同他用上。
纵然再不把我当个姑娘家看,也远没有这般亲近的道理。
好罢,其实我和小春燕也常常这样亲近,有时还会更亲近。
但分明是同样的事情,一换作是景弦,一切问心无愧,都成了问心有愧。
或许不是他做的逾越了,而是我,是我自己问心有愧,心里住着鬼。才会觉得他的一切触碰都十分灼手。
他握住我的手腕,推到我唇边,示意我喝茶,“喝点水。没人和你抢。”
我下意识缩回手避开他。
舒缓片刻,我轻声对他道,“谢谢。”遂拿起筷子想要继续吃,看了他一眼,斟酌问,“你吃了吗?”
“没有。”他看了一眼我的碗,挑眉问道,“你有什么想法吗?”浅笑中别有深意。
我摇头,“没有。”遂埋头抛饭。
“……”
他远比我从前臆想中我俩的孩子要听话些。自己规规矩矩拿了个板凳,坐在我身边,不吵也不闹,就这么撑着下颚看我吃完了一碗白米饭。
不,一碗白米饭、一钵红烧肉、一盘脆皮鸭、一只香酥鸡、一碟玉色糕。都是他眼睁睁看着我吃完的。我竟真的无情地一点都没分给他,难免生出愧疚。
好在我瞧他看着我吃的眼神也同我这个吃饱喝足的一般十分满足,我这才心里好受了些。
比起十三年前醉香楼那一场,这些菜都不算什么。只是在别人府上吃这么多,让人看到了的话,面子上难免会有些抹不开。距离不当乞丐有些年头了,我慢慢学着还是要一些面子的。
临着小厮来收拾碗筷时,我正想着怎样才能避开异样的眼光,景弦先我一步,对小厮道,“你们府中做的红烧肉,十分合我口味。”
小厮一笑,“大人喜欢就好!”
这个围解得不露痕迹,又契合我的心意。他不愧是真真正正饿了之后认认真真看我吃完了的,那红烧肉确实很合我的口味。
他将我接回去也是用的那辆粉带银铃的马车。我撩起帘子看着四角骚包的银铃,很想问一问他关于“如何短时间内性情大变”的事,但其实,这些与我又有什么关系。不如不问,留他些清净。
远远地我瞧见府邸门前有小厮候着,穿着不像是景弦府内的,倒和淳府的小厮打扮像极。
“你走后不久,淳府就派人来了,说要把东西亲自递到你的手上。于是便从早晨等到了现在。”景弦十分利落地从马车上下来,对着正认认真真扶着门边下来的我说。
我觉得自己和他比起来,像是个行动不便的老太太。羸弱、怯懦、颤巍巍地,不似当年活蹦。
是否因为这样更惹人心生怜爱些,他如今才对我比当年好?我不清楚。可记忆里那个从他手中拿到麻雀的小姑娘就哭得那么惹人怜爱。
这么多年,我终于有一点儿琢磨明白他了,他不喜欢活泼的姑娘。想来他的妻子娴静温婉。
我从小厮手中接过一个方形匣子,打开来看,是我的玉簪。匣底附了一封信。写着“傻花亲启”。
大概想了想,小春燕这么写应当是还我大庭广众唤他“小春燕”那一报。
不过,他特意叮嘱将东西亲自交到我手上,不过景弦府邸上的人,是在防着景弦什么?
我不明白一封信件,究竟须得防着景弦什么呢?难道交到景弦手中,他还能不给我不成?或者,还能先我一步拆开不成?景弦不是这么无聊一个人。
我想,大概他们之间真是吵过架,结下了什么梁子,让一向很能与人狐朋狗友的小春燕实在与景弦不对盘,也让一向孤高冷傲不屑与人交恶的景弦实在看不惯小春燕。
这个揣测使我该死地兴奋,竟然有种想看他们打一架的冲动。我想起当年和小春燕斗嘴时说过的话,沉静多年的心忽然就魔鬼了。
回到房间我才将玉簪拿出来,反复察看上面刻字的痕迹。最终在簪杆和簪首相接之处找到了“淳雁卿”三字。
玉簪通体艳红,制成梅花的样式,梅心一点白,似是缀雪,晶莹剔透。
令我惊叹的是,在被督察期间,小春燕只用了半天不到的时间便为我将玉簪找回来了。三爷如今是真威风。
不,当年也一样威风。
他挡在我身前,面露狠戾徒手掰断那只恶犬的腿时,威风极了。
第28章 燕爷要你啊
我印象中的那几日都是灰色的,阴雨连绵。好在我的心情因手里抱着的香香的衣服而十分美妙。
到了我这个应当花枝招展的年纪,出门见心上人是需要打扮打扮的。
别人家的姑娘与我一般岁数时已如酸秀才话本子里说的那样,娉娉婷婷胭脂色,窈窕伊人十四初。比在我身上,大概只有“十四初”三个字和我沾得上关系。
我想来想去,这首诗距离我本人来说差的无非就是个“胭脂”而已。胭脂无非就是红□□末而已。我也无非就是买不起而已。
这么些子年,贫穷已劝退过我太多东西。我有时候也会想,在将每日挣来的几个铜板捧给景弦去的时候,是否也应当自己留下一些,好好收拾打扮下自己,追他的事业就能事半功倍。
反正以后我和他在一起了,我也是会藏些私房钱的。这样同他吵架之后,我随手砸出一包铜板,不怕没有底气。
小春燕平静地听完我的想法后,扔出一句,“您真是深谋远虑。”
好罢,私房钱可以暂时不想,但是胭脂不能不想。没钱有没钱的办法,尽管我一丁点儿也想不出来,都没钱了还能有什么办法。
望着昏暗的花神庙,我惆怅地叹了口气。然后,我就发现花神庙的墙壁上全都是红□□末。似是因破败多年而落下的墙漆。
它们出现在这里不是没有道理的。我相信冥冥之中花神娘娘依旧没有放弃并抛弃她的座前小官。自小到大,我需要的所有东西她都给我准备得整整齐齐。
我忽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这个想法被小春燕制止过,不过我没有让他成功。
对着一滩水自照。虽然说出来有点不好意思,但我当真觉得我抹了红□□的模样还是隐约有些许好看。
小春燕在墙角躺得四仰八叉,我瞧了他一眼,哼起小调来。他嗤笑一声,合紧了身上那件皱巴巴的烂布衫。
“外面下着雨,你是打算连着他的衣裳一块儿淋过去?然后又自己淋回来?”他懒洋洋斜睨我,“那你忙活这大半天抹的粉有个什么用。”
他说得有道理。我好不容易打扮一回,好歹要撑到见上景弦一面。
伞是不可能安排伞的,身为乞丐,我们不应当活得那样精致。
最后,小春燕他大发慈悲地放弃了他午眠的时间,决定亲自送我过去。我只需要裹紧怀里的景弦的衣裳,他负责拿他那件烂布衫裹紧怀里的我。
只他身上唯有那么一件衣裳。我料想他打个光膀子与我奔跑在雨中的模样一定十分别致。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他脱下衣衫将我拢进怀里的时候,寻常瞧着清瘦的小春燕竟然健壮得出奇。
不知不觉他也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了,身形修长。比起我来说,生生高出一个脑袋。以及——
请问上天,他究竟背着我吃得有多好才能练出腹肌来。我掂量着自己胳膊腿儿上的半两肉,有时候真的很想不通。
他就这么穿着一条肥大的黑色长裤,上半身遭受着风雨的摧打,一只手臂还护在我的头顶,用他的外衫遮住我。
我心生感动,郑重承诺他,“等景弦娶我的时候,我一定让你坐在首客席。”
“首客席你就将我打发了?”小春燕满不在意地晲了我一眼,半嗤半呢喃道,“还不如说,让我代替他入洞房。”
“……”经他上回的悉心灌输教导,我是明白什么叫入洞房的。
他常与我开这般玩笑,我都习惯了。也没太在意。
解语楼后门的那条恶犬今日似是不见了踪影,反正我没有听到遥遥的犬吠声。抱着景弦的衣服冲进巷子,我让小春燕在巷口的房檐下面,边避雨边等我。
没成想,等我跑到后门口的时候,仍旧看到恶犬它瞪着一双眼睛,挂着哈喇子瞧我。也不晓得它是不是被谁打了一顿,今日竟晓得不狂吠了。
我与它四目相对时,心底惶惶发憷。将景弦的衣裳紧紧揣在怀里,埋头跑过。
就在我从它身旁跑过的时候,它忽然咬紧后牙朝我狂吠了一声。我晓得那是发狠的前兆。
天可怜见,我俩明明算是同行,虽不是同类,却也不至于如此看我不顺眼罢。
难道它坐在后门是为了打劫过路的客人,其实这扇后门是需要投食于它才可以进?我每每空手进来,犯了它的忌讳?可我原本以为自己穿得这般破烂,它应当能体谅一二的。
其实我在街头流浪这么多年,已很通透一个道理:世上有太多的人事物都如恶犬一般,你未招惹它,它却喜欢疾跳起来欺负你。
就像此时,我方跑了两步,它便撒腿疾跳而起,疯了一般朝我奔过来。是,我寻常与狗争食是有些可恶,但我从来也没咬过它们,它为什么要咬我?
我也记不清被咬住脚踝时究竟是怎样绝望的一个心情,只隐约记得我那几声惨叫敞亮得几乎要穿破云翳。惨叫声和犬吠声在巷间此起彼伏。
景弦的衣裳被我紧紧裹在怀里,此时应当皱了,皱了便皱了罢,希望不要沾上我的血。我在被咬住的那一瞬,想到的东西也没别的了。
好痛。我这条腿是不是今儿个就要断在这儿了?
任凭我怎么拿石头砸这条恶犬,它都不松口,反而咬得更紧。就要我眼睁睁地看着脚腕流出血,和着它的口水一起淌下来,我很害怕。急切地想要有人来救一救我。
从巷口路过的那些人,就不能把我当人看一回吗。还是他们觉得,避雨更重要一些?我不清楚。也不愿意想得太清楚。
可为什么景弦也听不到我的声音?为什么小春燕也不在巷口?恍惚中,我以为那些会陪伴我一生的人都离我远去了。
就和我趴在大牢的老虎凳上做的那场梦一样。那场梦很长很长,我想它那样长不是没有道理的,我大概是梦到了多年后的事情。
几年后,身边的人会离我远去。或者说是我会离他们远去。我当时怎么会梦到这些东西?事后又为何想不起?只在此时此刻,绝望时想起。
但愿我不要在绝望时真的实践我的梦。因为我已感受到了梦中的我独自望着星星时有多孤独。那样真孤独。
“花官!”
我听见有人咬牙疾呼我的名字。那声音像是一把匕首,凌厉地刺穿了阴霾。
还没来得及转头,便有人影晃至身前。
我印象中的小春燕从来没有这么慌张过。说实话,我觉得他比我这个被咬的本人都还要慌张几分。
他没有任何迟疑,直接将手卡进恶犬的血盆大口中,我料他是打算徒手将死扣在我脚腕的牙齿掰开。我看到他的手,比接银子时颤抖得厉害太多。
他来那一刻我才晓得,我其实也早已怕得发抖。
可我见他实在慌张得不得了,忍不住反过来安慰他,“小、小春燕……你、你别害怕,我其实现在感觉还可以。”
“你闭嘴!省点力气!不知道疼吗?!”他咬牙切齿地回我,凶巴巴的模样活像我欠了他千八百两银子。因为我看他沿街收保护费的时候,好像就是这个态度。
“好罢……”我从来都可听他的话了。
因他施力狠绝,恶犬的嘴脸陡然狰狞,让我想起方才从巷口匆匆走过的路人。
小春燕的脖颈和额间青筋毕露,几乎是在我皱起眉忍不住要再次惨叫出声时,他撕裂了恶犬的嘴角,将我的脚解救出来。
血水满口,应当不是我脚腕的血。是恶犬的。
它大概也痛得不轻,顿时像打了鸡血一般疯吼,声音由尖细到粗犷,比之我方才不逊多少。
恶犬疾跳不止,朝小春燕扑过去,又恶狠狠地盯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