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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一碗情深-第31部分

小说: 一碗情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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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祥瑞嘻嘻一笑:“我爹娘便是你爹娘呀!”


阚子珍番外
  阚自珍从一出生,因着身边的宫人受了他父皇母后的命令,天天在他耳旁唠叨:“小王爷你与当今太子是嫡亲的同袍兄弟,你要好好的与太子殿下相亲相爱,江山有太子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
  听得多了,阚自珍就晓得,他家有他太子哥做主,他命中注定是个闲散王爷。每每瞧着他太子哥苦逼地学习,连吃饭上茅房的时间都得规定,阚自珍便觉得将来坐着江山的人幸好不是他。

  是以,十五岁那年,苦逼的太子半夜抱着行囊来他的寝宫,神秘地告诉他:“我要离家出走。”阚自珍摸着鼻子看了他哥半响,问:“为何?”
  太子苦着脸吐槽:“我欢喜掌灯的宫女阿烟,今日送了她一朵桃花,晚上阿烟便被母后贬去洗马桶了。”
  阚自珍那时励志将自己养成一个温润如玉的公子,折扇从不离身,连困觉都放在枕头边上。他“唰”地一声将折扇展开,甚有风度地扇了扇,与他兄长太子道:“没了个阿烟,还有奉茶的阿梅,你若是喜欢,莫要送花,直接拉上床便是。”
  太子从小到大所学的都是治国策论,对于儿女私情不甚了解,当即不耻下问:“为何?”
  阚自珍唇角挂着淡笑:“自古君王薄情,要的便是博爱二字。你对阿烟可是上心的紧,我记得从小到大你除了要她侍奉之外,旁人进不得你身。母后将阿烟贬走,却是在帮你。”
  太子恍然大悟,抱了抱阚自珍:“阿弟,谢谢你。为兄晓得了。”
  阚自珍温和一笑:“自家兄弟,莫要客气。”
  从此以后,太子便在博爱的道路上越奔越远!

  第二日,皇宫大乱!
  因为逍遥王爷失踪了,只留下一封书信,美其曰是要替兄长太子去见识见识他的大好河山,让父皇母后并着太子哥默念!
  皇宫少了个王爷,民间便多了个书生。

  阚自珍一路游山玩水,结交了不少狐朋狗友。
  其中有一好友祖上是茅山道士的外门弟子,家中有很多关于关于精怪的传奇书本。阚自珍连看了十本,便对其向往。
  无意间听这位朋友说,九华山上的捉妖师乃业内第一,更加向往之!

  在这位朋友家中小住几月,将所有藏书都读完之后,阚自珍踏上了寻找九华山捉妖师之旅。长途跋涉三千里,终于到了九华山境内。
  阚自珍花光了盘缠,为了生计只好做了当地富贵人家的西席。

  他的学生是个年方二八的小姐,总是拿着一副粉面含春的模样羞答答地瞧着他。阚自珍自诩翩翩贵公子,对小姐持礼以待!
  三日之后的一个早上,他出门买海棠糕,遇到了一个粉衣少女。
  粉衣少女被人群挤在他怀中,蓦然抬首,一双湿漉漉的双眼照进了阚自珍的心底。他只觉沉寂了二十年的一颗心,瘙/痒的厉害。

  “你见过我羡央师姐么?”粉衣少女如是问道。
  “你师姐作何模样?”阚自珍唇角勾起一抹微笑,反问。
  粉衣少女的脸庞在他的注视下慢慢变得通红,只好低头诺诺道:“我师姐好比那带刺的蔷薇花一样好看。”
  阚自珍闻言只觉面前的姑娘天真可爱的紧,遂带着她四处寻找她的师姐。后来在河边找到了粉衣少女的师姐,却因授课的时间到了,阚自珍只好匆匆离开。

  那时,他教着小姐念书,粉衣少女的脸庞总是在他脑中徘徊不去。
  他很懊恼,他欢喜那个姑娘,却连那姑娘的首末都没弄明白!

  后来,第二次见面,比想象中要早上许多。
  那个少女同他的师姐到金主家除妖,他也第一次晓得,原来所谓的妖精,空有一副美貌的皮囊却无一颗人类善良的心。

  “别怕,那个妖精想迷惑你。”这是那姑娘第二次见面与他说的话,保护意味浓浓的一番话,瞬间将他的心浸暖。
  后来的后来,一如书中所写的才子佳人一般,念情诗,讨姓名。
  他的粉衣姑娘名为——时歇!

  时歇,时歇,他翻来覆去的念着她的名字,细细品味,慢慢咀嚼,只觉满心满腔都是美好的,一如他的兄长太子讲起那个叫啊烟的掌灯宫女一般!

  他在九华山下搭了间茅草屋,只为了他的姑娘一下山,见着的第一个人只是他!
  却没想,他的姑娘如此害羞。
  只会偷偷地跟在他身后,永远不敢上前与他搭话!

  无法,他只好每日上街摆摊替人写信。
  他的摊位支在胡同口,那里有一颗茂盛的合欢树。
  他替人写家信,他的姑娘便蹲在树上偷偷地瞧他。
  每每他一抬头,便能瞧见树丛间那一截粉色的衣裳,他便觉得心底满满的。
  “时歇,时歇。”他总是在空闲的时候,将她的名字写在纸上,一遍又一遍。

  第二年的春天,百花盛开。
  他没去街上支摊写信,只静静地坐在院中看书。
  时歇便也偷偷地趴在他的屋顶上,偷偷瞧他。日落黄昏之时,他备茶赏月,看似闲情,却在心里暗自着急。昨夜他将屋顶的房梁换上一根朽木,只是想打破这种你追我赶,你藏我找的窘境。

  “为何还不掉下来?为何还不掉下来?”
  “难道是他的姑娘太轻,所以没法压垮房梁?”
  “还是,他的姑娘有腾云驾雾之术,所以才掉不下来?”
  阚自珍在心底自问一百遍,终于在沉不住气的时候,时歇掉下来了!

  理所当然的,他替她做了肉垫。
  时歇摔在他身上,他听着自己心跳如鼓,他听着自己小心翼翼的开口:“没事儿了,莫怕。”
  她怯怯的从他怀中抬起头来,夕阳的光辉映在她的眸中,是这天底下最美的风景。
  顺其自然的相恋,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你晓得情为何物吗?”某一天,一个娇艳的红衣美人站在阚自珍面前笑问。
  阚自珍掉书袋,唏嘘答:“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红衣美人捂唇娇笑:“那你的答案呢?”
  阚自珍脑中当即闪过时歇巧颜倩兮的脸,当即笑答:“与有情人,做快乐事,这便是爱情。”

  “与有情人,做快乐事……”红衣美人反复沉吟此话,待回味过来,朝阚自珍弯唇一笑:“原来这便是爱情!”
  阚自珍抬头,蓦然望进一双翦水秋瞳的眸子,含笑的眼在他身上掠过:“那,你可愿意同我做快乐事!”她看着他,眼中隐隐重彩,阚自珍恍然被她一双幽目吸引,只觉心荡神驰,满脑满心都是眸中人的倩影。心思不受控制,只想与那红衣美人儿亲近再亲近。

  如胶似漆的三日之后,时歇下山来寻他,只见他将一朵花插在那红衣美儿的鬓中。时歇的脸瞬间变色,她小心翼翼地看着他,阚自珍却对着宣绯盈盈浅笑。
  时歇默然上前,扯着他的衣袖,抿唇固执地问:“你爱我吗?”

  阚自珍将头低下,垂眸凝视着她。与时歇相处的一切,他都记得。只要想到她,便从心底泛起一股温柔的情感,只是每当他撩眼见到宣绯唇畔的笑容时,那股缱绻的情感便被压制。他觉得他对宣绯的爱意,不知所起,却一往情深,纵然是一场飞蛾扑火也在所不惜。

  阚自珍将时歇的手甩开,唇角勾起笑意:“现在不爱!”
  “你骗我对不对!你是骗我的对不对!“时歇睁大了眼睛控诉,阚自珍看向身旁的宣绯,他握住她的手,满目情深。时歇直直盯着他,一步一步朝前走,再次扯住了他的衣袖,泪珠从眼眶掉落,一滴一滴地砸在地上,口中喃喃自语:“你骗我的,对不对!对不对!”语气脆弱,极近祈求。
  阚自珍这才撩眼看她,眸中漆黑,唇角勾起凉薄的笑意:“我爱她,却是不爱你。”
  一瞬间的静默,她唇抖着,不敢相信!

  “哦,或许以前是爱过的!”他再添了一句话。

  时歇沉默片刻,手指缓缓地合拢,紧握成拳,她目光渐渐黯淡,慢慢低下头。萱绯侧头勾起唇角,笑意自唇边泛出却到不了眼底。阚自珍搂着萱绯离开,枝头海棠开的艳丽妖娆,像是滴在心头的朱砂痣。时歇缓缓地抬起手,却最终无力垂下。

  时歇在那里站了许久,直到送菜的大叔路过她身旁,唤了她一声:“我瞧你站在这里怕是许久了,快些回家,我今日送了好些甘蔗上山,你回去吃!”
  时歇这才反应过来,望了望天,对送菜的大叔道:“大叔,若是心上人跟着别人跑了,该当如何?”
  大叔语重心长道:“俗话说,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
  时歇想,她初初思慕阚自珍时,将将用了一年才追到手。如今他虽被别的女子拐走,她却是不该就此气馁,拿出愚公移山的意志再将阚自珍追回来。
  斗志高昂的时歇当即随着阚自珍白天离开的方向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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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本图书由(淳于嫦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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