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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庚子猎国-第2部分

小说: 庚子猎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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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子芳失笑道:“那是对一些不长眼的,你爹要是乖乖地交出三千两银子来,我保证你性命安全。”
  “三千两?”王三少爷快哭了,道,“以我爹的尿性,他肯定不会拿三千两,就算是让他拿三百两都难,我爹可不止我这一个儿子。”
  马子芳呲着牙像是一头食人的饿狼一样冷冷地说道:“我就不信了,就算死一个你他不心疼,我到时候再抓你二哥,你大哥,你四弟,你爹总不会让你王家绝后吧?那就别怪做哥哥的翻脸无情了,我只能把你扒皮充草还给你爹。”
  王三少爷又怕又气,“咯”一声从驴背上栽倒在地晕了过去。
  顿时马子芳等人忍不住哈哈大笑,一个满脸横肉的手下道:“这还没扒皮呢,就吓晕过去了,大户人家的少爷球用没有啊。”
  马子芳冷笑一下,让手下将王三少爷横着架在毛驴上,又看了看狗娃,说:“小子,留你一条命,回去告诉王老爷,七天之后拿三千两银子去南坡山神庙换他儿子,七天之后不见银子,就等着收到充草皮人吧。”
  狗娃愤愤地看着这些马匪,他后背上殷殷出血,湿透了棉袄。
  马子芳挥着马鞭笑道:“小兔崽子,你的这眼神儿还真厉害,要不是要留着你回去报信,我倒是想挖出你的眼珠子下酒。”
  狗娃只得得低下头去,马子芳哈哈大笑起来,回头说道:“兄弟们,收伞回庙咯(黑话,回老巢)!”
  那马子芳正要调转马头走远,忽然听到山丘里草丛中响起了剧烈的咳嗽声,原来是曹老汉憋了半天实在憋不住了,大声咳嗽了起来。这一通咳嗽不要紧,曹老汉咳个不停,众人差点以为这人要咳死过去,几个马匪立即抽出了厚背砍刀,虎视眈眈地望着五米之上的山坡上草丛之后。
  “谁?滚出来!”马子芳大声喝道。
  已经暴露在土匪的眼皮子底下了,看来继续隐藏也没有用了,曹跃按住了曹老汉的肩膀,直挺挺地站出身来。
  他拱了拱手,一副江湖做派道:“诸位好汉,大老远安乐乡,我曹二郎应该说好好招待大家。只不过诸位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直接在我地盘上劫道,是不是太不给我曹二郎面子了?”
  马子芳惊讶地看着土丘上那身高八尺(一米八)的健壮汉子,穿着青色土布衣,脖子上盘着粗辫子,手持一把精光锃亮的“菜刀”,不禁嘲笑起来:“曹二郎?没听过,三儿,你听过没有?”
  叫三儿的马匪皱了皱眉努力想了想,他是太平山的探子,熟络各乡风情,也擅长打听各地消息,仔细回忆一番忽然一拍大腿道:“大少爷,俺记得了,三个月前安乐乡桃家村老纤夫曹老汉的儿子曹大傻子掉入水中,后来据说二郎神上身了又活了过来。自从二郎神走了之后,这曹大傻子就一身武艺,桃家村原来有几个闲汉欺负他是个傻子的,结果被他打得头破血流,见着他就跑。”
  “曹大傻子,哈哈哈,原来是个傻子。”马子芳道。
  土匪三儿说:“好像是二郎神上身之后,这小子不傻了,咱大清朝倒是头一次听过这等稀奇的事儿,以前我还当笑话讲给山上的兄弟们听来着。”
  马子芳撇了撇嘴。
  曹跃冷冷地道:“诸位,怎么个说法啊?”
  马子芳瞥了两眼,冷笑道:“孙球!不过是个村霸王罢了,别多事儿啊,有眼力的滚远一点儿。”
  曹跃手中知道对方轻蔑自己,只能先下手为强,这伙人是土匪,是陕南第一匪。不管自己想不想和他们为敌,今天不杀了他们,自己必死无疑。想到这里曹跃微笑道:“哟,真不把我当盘菜?”随即右手飞刀甩了出去。
  马子芳哈哈大笑,正要说话,忽然只感觉银光一闪,只觉得抓着马鞭的右臂一疼,感觉被什么东西猛地推倒跌落马下,他没等他反应过来又听到几声惨叫,便看到自己的兄弟们及二连三地从马上掉了下来,有的直接落地便死了,马匹也受到了惊吓四散而逃,一个兄弟因为脚套在马蹬上居然被马儿活活拖着撞在大石头上撞死了。
  马匪本来就在曹跃的脚下位置,再加上五个马匪没看得起这个乡巴佬,更没想到他一个人敢主动向五个马匪攻击,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曹跃痛下杀手,那一排飞刀全都扔了出去,随即从山坡上跳了下来,一菜刀将一个挣扎的马匪脑袋剁了下来。
  当马子芳挣扎着要起身的时候,一双草鞋将他的脑袋重重一脚踩,地上坚硬的石头磕掉了他两颗门牙。马子芳疼痛难忍,用没有受伤的左手便要拔出短铳来,曹跃那锋利的菜刀立即朝着他的手臂狠狠地剁了下去。
  “噗嗤!”
  “啊呀……”马子芳捂着断手惨叫不已。
  曹跃从地上捡起了马子芳的短铳,看了一眼疼得满地打滚的他,便再也没理会。走过其他土匪的时候,曹跃用手里的菜刀一个个将他们抹了脖子。
  曹跃一面狠下心来杀人,心里面一面说:“你们不要怨我,要怨就要怨这个世道,要怨就怨你们的身份是响马,想必你们以前也杀过不少善良的百姓,一报还一报。”手法冷静利索,毫不拖泥带水,就连放血的部位都准确无误,刀锋从骨缝穿过去却不伤及骨头。
  马子芳原本还想要强硬一些,可是如此毛骨悚然的人,顿时吓得浑身都感觉不到疼了。这是一个什么人?他杀人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完了,今天踢到铁板了,这人肯定不是什么张二郎那么简单,难道他是江洋大盗?既然是江洋大盗就好说了,都是道上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想到这里,马子芳尽管疼得满脸冷汗还是谄媚地乞求道:“曹大爷,都是同道中人,当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了,误会,都是误会……”


第3章 潼关

  第三章潼关
  “我叫曹跃。”曹跃淡淡地说,“不敢当爷,你叫我爷爷,你得叫我爹什么?”他摘掉了黑色面巾,露出冷笑的牙齿来,就像是嗜血的大白鲨。
  原本他打算绑架王三少爷,现在他改主意了,这马太岁横行陕南近十年,悬赏令一直挂在潼关关口的城门楼子上,正儿八经的两千两白银一颗人头。这马子芳既然是马太岁的儿子,就算不值两千两,怎么也得八百两吧。这些钱足够留给父亲生活了,另外多出来的钱,曹跃还有一个打算,他准备离开陕西,前往天津。
  天津,小站,袁世凯。
  想到这里,曹跃越看马子芳越觉得他就是一个大元宝,那眼神看得马子芳汗毛都炸了起来,难道这汉子喜欢兔爷?马子芳只觉得菊花一紧,立即说道:“曹大王……你放了我,我爹给你五千两银子感谢。”
  曹跃冷笑道:“你还真把我当傻子了?我杀了你们只是为了一点小便宜放了你?哈哈哈,你在开什么玩笑?我斩断了你一只手,你能放过我?”
  那马子芳要说什么,又被曹跃一脚踢在脑袋上,晕了过去。为了防止他失血过多,张越在其余尸体上随便撕了几根布带绑住了马子芳的断手手腕,随后将他五花大绑,又捆放在马背上免得他掉了下来。那马子芳疼得已经晕了过去,任由他折腾自己。
  曹跃又从地上捡起了马子芳的手铳,估计是自己做的,有两支枪管,发射的是黑火药和弹丸,很是落后。
  “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这玩意,明朝用的嘛。”曹跃很不屑地将手铳扔在地上,不过又觉得可惜,还是捡了起来挂在腰间。
  几受了惊的马这时候居然自己溜溜达达走回来了,曹跃也不客气征用了,他直接将几匹马栓在了一起,将土匪的尸首都扔在马背上,自己寻了一匹最好的黑马。
  曹跃一面抬着尸体,一面盘算起来自己未来的打算来,首先肯定是把这个身体的父亲的病治好,然后找个地方安顿下来不做什么黄河纤夫了。不如跟自己去天津吧,八百两银子怎么也够在天津租界里买一栋小院子,曹老汉可以种菜卖给洋人赚点钱生活,即使发生战争了,天津租界里也不会有什么事儿。未来最可能发生的战争不过是庚子国变八国联军进北京,可是天津租界里毫发无损。然后去天津小站投靠袁世凯,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和对未来的判断傍上了袁世凯这棵大树,将来弄一个将军当一当。那草包曹锟都能当上北洋陆军师长,自己凭什么不能?难道还不如曹锟吗?
  曹跃自认为自己应该属于乱世,既然老天爷让自己借尸还魂到了清末,自己就有责任做点什么,可是他又觉得自己力量薄弱孤独。是啊,能做什么呢?
  趁着乱世,自己好好打下一块地盘,然后等着解放军一来一枪不放交出地盘,到那个时候自己也年老了,带着几十年搜刮来的钱再带着子孙后代,跑到南美洲去做富家翁去。
  要去就去巴西,那地方对华人不歧视,而且当地人得过且过的个性不会算计人。
  想到了自己都把几十年之后的退路都规划好了,曹跃觉得搬运尸体都是一件美妙的事儿,想着想着居然乐了出来。
  那曹老汉看到儿子杀了人吓得目瞪口呆,他知道儿子现在变了,变得聪明勇敢。可现在儿子如此娴熟轻易地杀人,还是让他措手不及,呆呆地蹲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是该劝还是还帮他?等到曹跃将尸体都捆好,骑上了马之后,曹老汉才从土丘上好不容易爬了下来,说:“儿啊,你这是……”
  “爹,你先回家吧,俺去潼关找县令领赏钱去。”曹跃摆弄着短铳说道。
  “可是,咱们……”
  “爹,关于咱们打猎救了王三少爷的事儿,就不要提了,正所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做好事不要计较名声和利益。”曹跃冲曹老汉眨眨眼睛说道,曹老汉只好闭了嘴,拎着兔子不知如何是好,曹跃牵了一匹马给张老汉说:“爹,带一匹马回去,这是咱们家的了。”
  “唉,不知是福是祸啊,咳咳咳咳……”曹老汉只得接受了这个命运,站在一旁看着儿子。
  这时候狗娃忽然说道:“大侠,大侠你救救我家少爷吧,我家少爷不行了。”
  原来刚刚的混战惊了毛驴,那王三少爷跌落下来,被受惊的毛驴踩中了脑袋,眼看着进气少出气多了。
  曹跃摇了摇头,道:“把你家少爷放驴背上带回家吧,他不行了。”
  狗娃哭道:“这可咋整,这可咋整。”
  “命呗。”曹跃道,“富贵在天生死由命,你们遇到的是马太岁,这就是他的命。狗娃,你回去就告诉你们老爷说,马太岁害死了你们少爷。”
  “啥意思?”
  曹跃笑道:“夯货!按照我教你的这么说,你回去就没责任了,知道不?”
  狗娃想了想,立即重重地点点头。
  曹跃又对曹老汉说:“爹,我去潼关领完赏钱就回来,快得很,这就走了。”
  “早去早回啊,娃,以后……”曹老汉担心不已,却不因为口拙不知如何叮嘱他,儿子现在比老子出息了,可是这种出息反倒不如当初他傻傻的时候踏实。他窝囊了一辈子,当初儿子傻,如今儿子忽然病好了,却有担心他出事儿,当爹的不容易,能不给儿子扯后腿就不扯后腿吧。
  曹跃挥手道:“走了,爹。”言罢便带着四匹马四具尸首和一个昏迷过去的俘虏朝北面的潼关县城走去。
  曹老汉一直看着儿子,直到儿子的影子从眼前消失,叹了口气,爬上了马背,转身向村里走去。
  潼关有天下第一关的美誉,自古以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汉代有潼关之战,曹操率领十万大军与马超率领的十万大军在此一决雌雄,曹操大军一战而定关中,彻底将西凉军从汉末强阀位置上抹去。南北朝的时候,东魏与西魏又在潼关大打一场,历史上也称之为潼关之战。而到了明末,李自成的大军在潼关被洪承畴杀的只剩下十八骑,被迫逃入商洛山之中。
  杜甫有诗感慨道:“夜深经战场,寒月照白骨,潼关百万师,往者散何卒。”又有司空图赞道:“楼下公孙昔擅场,空教女子**军装。潼关一败胡儿喜,簇马骊山看御汤。”
  曹跃在穿越前几次想来潼关一窥美景,然而却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耽误了,没想到真的见到潼关是在这种情况下。
  高达数丈的潼关耸立在远处,两旁的高山要想回应,远远地望去宛如天地之间的咽喉一般。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直到元朝,潼关还是天下第一关,历经了千年的风霜雨雪,见证了数十个王朝的兴盛衰灭。
  远远地看着巍巍城楼,千年关隘遥遥在即,曹跃忍不住心潮澎湃起来,那马子芳醒了过来虚弱地说道:“曹二郎,你若真把我送到朝廷去,你也不会有好下场,我爹定会杀你全家给我报仇。”
  曹跃不啻笑道:“大丈夫生当做人雄,死后为鬼杰,岂有拖拉后悔之时?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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