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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风流御弟-第52部分

小说: 风流御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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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我跟你一起去太子府吧。现在叫皇太孙府。”
    朱隶点点头。
    朱允炆早已知道朱隶回来了,在老夫人灵堂已经见过一面,只是大家谁都没说话。
    朱隶和徐增寿见到朱允炆,方要拜见,朱允炆已快步走过来,挤到他们两人中间,一手挽着一个进了大厅。
    几个月不见,朱允炆长高了也长壮了。
    还未落座,徐增寿抢着说:“小四打算明天就回去了,你沈洁姐姐一个人在开封,小四不放心。”
    朱允炆遗憾道:“这么快就要走啊,皇爷爷还说,这次回来,想将你留在京城呢。”
    徐增寿笑道:“小四这一年住在农庄,天天睡到太阳照屁股,让他留在京城,天不亮就上朝,他一定做不到,到时候你皇爷爷还不知怎么打他的屁股呢。”
    朱允炆一听也哈哈大笑:“是啊,不能让小四舅留在京城做官,因为不早朝而挨板子,小四舅的一世英名就毁了。”
    徐增寿继续添油加醋:“像小四这样不守规矩的人,哪远给他发配到哪去。”
    朱允炆连连点头。
    两个人有说有笑,一个劲地再拿朱隶打趣,朱隶开始还跟着笑两声,但很快看出了问题。
    “到底有什么事瞒着我?”
    朱允炆和徐增寿突然不说话了。
    朱隶冷静地看着两个人:“皇上要杀我?”
    朱允炆伸手按在朱隶肩上,动容道:“小四舅,允炆不会让皇爷爷杀你的,允炆这就进宫。”说罢扔下两人,坐上马车走了。
    “皇上为什么突然要杀我?”
    朱隶和徐增寿并排骑在马上,前者不解地问道。
    “也不是一定要杀你,皇上是不想让你回北平。”
    朱隶勒住马,疑惑地看着徐增寿。
    徐增寿继续往前走,待朱隶跟上来,方不动声色道:“皇上要砍掉燕王的一个手臂,要么,你为皇上所用,要么,杀了你。”
    见朱隶没有说话,徐增寿继续道:“曼妙的毒本来一、两个月就能解,为了把你留在开封,采用了最慢的方法。”
    “曼妙天天去百花瘴……”
    “放心,不会有害,只是必须坚持到把毒素去除干净,不然就永远去不掉了。”
    “皇上怎么会知道这件事?”
    “那个药王,本来就是御医。”
    “什么?!”
    “一切都是周王安排的。”
    “周王?!”
    “周王已经尽力保全燕王和你了。”
    朱隶明白,皇上要的是平衡,自己太异军突起了,打破了平衡,周王没有什么政治野心,所以把自己安排到周王那里。
    如果不是因为老夫人去世,再过两月,一年期满,不知道皇上会怎么安排自己,朱隶知道,不管怎么安排都要听从了,不然杀的不止是自己,可能还会连累到燕王。
    “四哥,不管皇上怎么安排我,我都会听从。不过如果皇上还是不放心要杀了我,你千万别插手。”
    “小四!”
    “千万别插手,答应我,”
    “你知道我不可能看着你去死的。”徐增寿一拉马头,率先走了。
    怎么办?
    朱隶骑在马上默默地筹划着。他当然不会洗干净脖子等着皇上来杀他,可是如果因为他而连累中山王府,朱隶就要考虑考虑了。这大半年来靠着周王的那本内功书,朱隶觉得自己的武功不仅完全回复,甚至有所突破,别看这南京城固若金汤,逃走还是很轻松的。今晚就走。只要中山王府没有奉旨扣留他,他的离开就跟中山王府就没有关系,皇上也追究不着什么,回到开封接上沈洁等,从此过浪迹天涯的日子也不错。
    打定主意,朱隶双腿一夹马腹,一溜烟回到王府,正待找徐增寿说出自己的计划,就听到门口一个宦官高叫:“圣旨到!朱隶接旨!”   

第072章 奉旨成婚
    第072章奉旨成婚
    “圣旨到!朱隶接旨!”
    朱隶对着门口暗笑了一下,来得好快,既然躲不过去,就扛下来!
    看到徐增寿匆匆从里面赶出来,朱隶紧走两步:“末将朱隶接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丁忧三年,不得离开,钦此!朱隶接旨谢恩!”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宦官抑扬顿挫地把圣旨读完,朱隶只听懂了最后一句话,丁忧三年,丁忧他还是懂的,就是守孝,不管怎么说,皇上不杀他了。
    “朱隶接旨吧。”宦官将圣旨递给朱隶。朱隶忙接了,想了想又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送给宦官:“有劳。”宦官喜滋滋地拿着银子走了。
    回身看到徐增寿终于松了一口气的样子,朱隶心中暖暖地一阵感动,他难以想象如果皇上传旨是杀他,徐增寿会有什么举动,自己又会有什么举动。
    将圣旨向徐增寿怀里一放:“解释解释什么意思,我没听懂。”
    徐增寿嘿嘿一笑打开圣旨,方要开口,朱隶打断他道:“不用逐字解释,我只要知道让我干什么。”
    徐增寿看了一遍:“让你回周王农庄守孝三年,不许离开。”
    朱隶奇道:“守孝应该在这里守,怎么到农庄守?”
    徐增寿郁闷道:“让你先与沈洁完婚,然后就地守孝。”
    朱隶诧异看了徐增寿一眼,拿过圣旨仔细看着,刚才怎么没有听到这句话,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赐婚沈洁。
    朱隶知道徐增寿喜欢沈洁,然而这种事情是没有办法照顾兄弟感情的。
    刚想说皇上也太婆妈了,连这种事也要管,突然想到什么,望向徐增寿,发现徐增寿也望着他。
    “小四。”
    朱隶神情惨淡地点点头:“皇上怕我和徐府关系太近。”
    “小四,你和三妹能不能在一起,我都是你四哥。”
    “我明白,四哥,但是现在”朱隶使劲握了一下徐增寿的手,“我明早离开,谁都不要送。保重!”
    在徐妙锦的窗外站了一会,朱隶毅然转身,离开了中山王府,三年之内是不是回来了,三年以后,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徐妙锦站在窗边,默默地看着朱隶离开,圣旨的事她已经知道了,不管她心里怎么想,她现在什么都不能做,昨晚大哥说得很对,踏错一步,朱隶,徐府,甚至燕王府,都可能有灭顶之灾。
    徐辉祖并没有危言耸听,一个月后,蓝玉案杀了一万五千人。
    朱隶日夜兼程回到了周王的农庄,十天后,与沈洁举行了简单的仪式,大家心里都明白,这也只是仪式。
    还有半个月曼妙将大功告成,即使举行仪式的当天,朱隶还是先陪同曼妙去了百花瘴。
    沈洁没有一丝不满,她知道事情的轻重。
    满一周年的那个晚上,小芸、香香和索菲亚张罗了一桌子的好菜,朱隶将周王送来的酒拿了出来,月光洒在庭院里,一片银白。
    曼妙依旧带着面纱缓缓走出,在大家的期待下,慢慢地掀开了面纱。
    无声,只有微不可闻的风声吹过曼妙遮挡了近两年的脸庞。
    沈洁缓缓走到曼妙的面前,轻轻地,在她的脸颊上印了一个吻,然后是香香,小芸,索菲亚。
    最后是朱隶。
    一年的辛苦没有白费,那真是一张找不到任何瑕疵的天使般的面孔,它纯洁得让任何人都生不出杂念。
    灿然一笑,却有两颗晶莹的泪滚落,曼妙盈盈一拜,这一年,她虽然吃了不少苦,却是最开心的一年。
    依然是百花瘴,虽然已经不需要到这里来疗毒了,朱隶和曼妙偶尔还会过来。
    “一定要走吗?”朱隶走到一块石头旁,示意曼妙坐下,自己坐在了曼妙对面。
    轻轻地点点头,曼妙长发滑下,露出完美的颈部。
    朱隶不自主地伸手穿过了曼妙的秀发。
    “朱公子。”曼妙始终固执地用这个称呼,她说这个称呼中有很多美好的回忆,“曼妙会想你的。”
    “那就不要走。”朱隶手上一用力,将曼妙揽入怀中。
    曼妙轻摇螓首,飘散的头发摩擦着朱隶的下颌,朱隶低头亲吻她的秀发:“我舍不得你走。”
    曼妙伸手抱紧朱隶:“那你娶我做老婆。”
    朱隶咬着曼妙的耳朵轻笑:“有何不可。”
    曼妙踮着脚尖轻轻地吻着朱隶已长出了胡须的面庞,搂着朱隶的手灵巧地绕过朱隶的外衣,如灵蛇一般探向里面:“现在就娶。”
    “嗤”,随着熟悉而充满性感的声音,曼妙惊艳、诱人的胴体毫无遮拦地展现在朱隶的面前,曼妙微皱这眉头,嘴角却含着笑,两年了,朱隶的臭毛病依旧不改。
    楚香院那种熟悉的感觉如燎原的烈火迅速在两人中燃烧起来,他们一直在等在今天,等待重新放开自己,为对方燃烧。
    朱隶轻轻地亲吻曼妙的脖颈,一点点往下,那个样子就像面对着一个香味诱人,但手工极为精美的巧克力,虽然非常想吃,却舍不得下口,只是一点一点的舔着,舔过每一个角落……
    曼妙觉得自己被小火慢慢地煨着,身体的炙热一点点被激发,她拥抱朱隶的双手慢慢地缩紧,指尖因用力变白,口中发出抑制不住的呻吟,呻吟渐渐连续,由小变大,终于迸发出一声娇呼……
    空气中弥漫了着暧昧的味道,朱隶和曼妙在马车中相拥而座,任马儿牵着马车信步而行。
    两个人都不说话,静静地享受着宁静的温馨。
    看到朱隶面带桃花地带着曼妙回来,沈洁微翘嘴角,一副‘我知道你去干什么了’的笑容,看得朱隶的脸更红了。
    晚餐上,沈洁、曼妙轮番的陪朱隶喝酒,小芸、索菲亚、香香也不闲着,花蝴蝶一样一会布菜,一会斟酒,喝到兴处,曼妙轻启朱唇,清唱助兴,引得朱隶‘歌兴’大发,非要唱几首,结果一首唱罢,就被沈洁和曼妙按住喝酒,不许再唱,免得把母狼招来。
    朱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去的,睁开眼睛,窗外已是刺目的阳光,揉着宿酒引起的头疼,朱隶一步三摇地走到门口,却看到沈洁在门外站着,落寞地望着远方。
    “怎么了?”
    “曼妙和香香走了。”沈洁将手中的信递给朱隶。
    朱隶心中一惊,酒全醒了。
    展开信笺,曼妙娟秀的笔体如曼妙的人一样,窈窕而又飘逸:
    朱公子,一年相伴,如一生一世,曼妙足矣,此番别君,水远山高,妙当珍爱自己。亦望君珍重。妙字。
    朱隶幽幽地叹口气,颓然靠在门口。
    沈洁轻轻握住朱隶的手:“知道曼妙要去哪里吗?”
    朱隶沮丧地遥遥头。
    “她要去南京。”
    “去南京?为什么?”
    “为你。”
    朱隶愕然站直了身体:“为我?”
    沈洁倒放松了身体,靠在朱隶靠过的地方:“曼妙虽然没说,但我看得出,她很为你的处境担心,你在这里什么消息都没有,太被动了,曼妙断断续续跟我说过几次,所以我猜她一定是去南京为你打探消息。”
    朱隶黯然,沈洁说的没错,曼妙是个聪明而敏感的女子,她知道朱隶需要什么。
    日子平淡地滑过。
    朱隶除了已经习惯的每天练功外,剩下的时间几乎都泡在周王的实验地里,地里上百种植物朱隶已分得清清楚楚,周王不在的时候,朱隶就负责绘制和记录植物的生长情况,他曾认真地问自己为什么会对植物产生这么大兴趣,得出的结论是太闲。
    快两年了,朱隶坚持着没有离开农庄一步,他不想给徐家惹麻烦,更不想给燕王惹麻烦。
    曼妙果然去了南京,而且,同柳卿卿一起,成了秦淮河的双绝。一年以后,曼妙的情报网建立了起来,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消息,通过各种渠道送到朱隶手中,让朱隶不得不佩服曼妙的超强能力。
    沈洁又开始了她浩淼而枯燥的研究工作,当然这是在朱隶看来。沈洁一点都不觉得枯燥,而是乐在其中,而且提出了一个让朱隶的下巴直接掉在地上的超大胆建议,既然找不到继电器,她要做一个。
    “你不是想回家想疯了吧,那需要极其精细的工艺,现在的工艺根本达不到哪个水平。”
    沈洁撇嘴笑笑,一副看着无知小儿的样子。
    朱隶耸耸肩没理她,却发现自从沈洁有了这个想法后,去城里的次数多多了。
    皇上只让他一个人禁足,况且天天呆在这里确实很无聊,沈洁愿意去城里散心,朱隶倒是很支持,至于想做什么继电器,朱隶只当沈洁痴人说梦。
    小芸和索菲亚也给自己找了一堆事,养鸡,养兔子,养狗,要不是朱隶坚决反对,她们还要挖水塘养鸭子,要说这两年,她们两个是最开心的了,天天往庄上跑,庄上的人几乎都认识她们,时令的蔬菜,别人还没看到,她们已经做好端上桌了,绝对的绿色无污染。
    坐在老藤下自己亲手做的摇椅上,朱隶想着曾几何时,自己梦想的生活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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