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的人皮-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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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变得十分焦虑。
要是逮不住兔子,我会用刀把自己的皮剥了,我说话算话。
你说我不是那样的狠人,你错了,你根本就不了解我。真的不了解,你这样和我在一起十分危险,说不定哪天我会把你当成一只兔子,杀了。我没有吓你,你最好早点离开我。好吧,那就随便你。哈哈,就算我吓唬你吧。
我继续讲和那只兔子的故事。
如果他一直开着车在大马路上跑下去,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就在我心里焦躁不安时,红色宝马车拐进了一条小街。那条小街空无一人。他竟然把车停在了路边。我看着他走下车,扶住街旁边的一棵悬铃木,呕吐起来。
我的车就停在了红色宝马车的前面。
我必须在别的车经过这条小街时解决问题,可是,我不知道别的车什么时候会出现,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突然出现。
我是在冒险,人活着就是铤而走险。
我顾不了那么多了,我必须把这只兔子逮住。
我拎起扳手下了车,以最快的速度冲到他后面,举起扳手朝他脑袋砸下去。这只兔子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我砸晕了。我不顾他嘴巴里还没有擦干净污秽之物,赶紧把他塞进了我的车里,你知道我是多么爱干净的一个人。
我用胶带把他的手脚捆起来,然后到红色宝马车上,熄了火,锁好车,才回到自己的车上,开着车,往郊外疾驰而去。
幸好,我干完这一切时,没有车辆经过那条小街,也没有人出现。
这就是运气。
明白吗,这就是运气。
别笑,听了后面的事情,你就笑不出来了,当然,你还是会觉得很刺激。
我把车开进了废置的别墅区。
这个废弃的别墅区是那些兔子的坟墓,却是我的游乐场。每次来到这个鬼气森森的地方,我就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和喜悦。这是成就我人生梦想的地方。停好车后,我跳下车,疯狂地举起双手,狂笑了一阵,然后大声说:“兔子,老子抓到你了,你再也跑不掉了,你不是和我玩吗,老子今夜就陪你好好玩——”
凛冽的寒风把我的声音传得很远。
没有人会听到我的声音,只有那些鬼魂。
那些鬼魂听到我的声音,想必也会颤抖,因为他们怕我,他们拿我一点办法也没有,尽管他们对我恨之入骨。
不,不是没有人听到我的声音,有一个人听到了,他就是还在我车上的那只兔子。
我打开车门,要将他拖下来时,我发现他清醒过来了,我没有砸死他,当时要把他砸死了,就不好玩了。他挣扎着,两眼散发出恐惧的光芒。
我不明白他恐惧什么,他开车碾死人时怎么不恐惧,事后还花天酒地。
他的胆子不是很肥吗,肥得没边了。
我把兔子拖下了车。
我还是点燃了一堆篝火。
看到火,我觉得很喜庆呀。
我把他拖到火堆边。
你说什么,像砸死虎子爹一样砸死他,多没创意,如果每次都用同样的手法杀人,那么我会痛不欲生,恨死自己的。小时候,我的数学老师说我是个笨蛋,是不开窍的花岗岩脑袋,我都快气死了,我智商那么高,他怎么能够这样说我,所以,我用考上大学报复了他,你说,一个花岗岩脑袋的人,能考上大学吗。
兔子的胸膛起伏,还是不停地挣扎。
我笑了笑,说:“你挣扎有什么用,老子要不把你放开,你能走吗?”
听了我的话,他不动弹了,睁着泪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那眼神是在哀求我放了他。其实,他那双眼睛还蛮好看的,是双桃花眼,可惜了这样一双眼睛。我说,你等等,一会就把你放了。他不住地点头,感激的样子。
我走到车后面,打开后备箱,从里面拿出了那把剔骨尖刀。
他看我拿着寒光闪闪的剔骨尖刀走过来,眼睛里又恢复了惊恐的神色,浑身颤抖,估计尿在裤子上了,我闻到一股热烘烘的尿臊味。我说:“你真他妈的没种。”
不过,换着谁,被一个陌生人抓住,弄到这荒郊野外,都不可能平静面对。
我把他嘴巴上的胶带撕开。
他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我闻到了浓郁的酒臭。
他惊恐地说:“你是谁?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我冷笑着说:“告诉你又何妨,我姓花名荣,是个开黑车的司机。为什么要抓你,你难道忘了一个月前,莲花路上那个惨死的环卫女工?”
兔子颤抖地说:“我不知道,不知道,我什么也没有做。”
我说:“我这一生,最讨厌装逼的人,最讨厌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人,我让你死也要死个明白。”
我打开手机相册,把那个晚上拍下的照片,一张张地给他看。
他还没有看完照片,就已经泣不成声了。
我说:“你他妈哭什么呢?男子汉大丈夫,敢作敢当,比如,我今天晚上杀了你,以后被抓住,我会如实把杀你的经过告诉警察。你以为你当时逃了,就没有人知道你的事情了,你不要侥幸,这个世界,总是有一双眼睛盯着你,你无处可逃。”
后面这句话,当然,也是说给我自己听的,我杀了那么多人,也总有一天会有报应的。我没有瞎说,我说的是实在话。
兔子哽咽道:“你,你把我送到公安局去吧,我认罪。”
我说:“别做梦了,我知道你们这些纨绔子弟,送到公安局,你就可以逃生了。”
兔子哀求道:“你放了我吧,你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我老爹是做房地产的,家里有的是钱。”
我踢了他一脚,说:“放你妈的屁,钱是什么东西?你以为你有几个臭钱,就可以为所欲为?”
兔子说:“那,那,你要怎么样。”
我笑出了声,说:“告诉你吧,我不会把你送给警察,也不会要你一分钱,我只想和你玩个游戏。”
兔子说:“游,游戏?”
我点了点头说:“是的,我们来玩个游戏。”
兔子说:“什,什么游戏?”
我想了想说:“你等等。”
我打着手电走进了一栋别墅。过了会,我回到了兔子身边。我把一根死人的股骨头放在他面前,晃了晃,说:“我们来玩个游戏,我把这根死人骨头藏起来,三次,如果你找到两次,就算你赢了,你开车把我撞死,我死后你把我放在车上,一把火烧化了我,你可以脱身,以后你怎么样,和我屁关系都没有。如果你只找到一次,或者一次都没有找到,那么,你就认命了,我开车撞死你。你说怎么样?”
兔子见到我手中的死人骨头,已经吓得浑身瘫软,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我。
我说:“怎么样?是死是活,随便你。”
过了会,他缓过了神,说:“我,我和你玩这个游戏。”
他这话一出口,别提我有多高兴了。
我说:“那我们就开始游戏。第一次,我藏死人骨头的范围在整个别墅区,给你半个小时的时间把它找出来,找不出来的话,就算你输。”
他无奈地点了点头。
我进入别墅区,藏好死人骨头,走出来,用剔骨尖刀割断缠住他手脚的胶带,说:“去找吧,你不要想逃,你逃不掉的。”
他战战兢兢地朝里面走去。
我说:“回来!”
他回过头,可怜巴巴地看着我。
我说:“拿上手电,否则你怎么找。”
兔子去寻找死人骨头时,我在烤火,抽烟。
我真不怕他逃跑,他怎么能够跑掉呢,我像狗一样的鼻子可以闻到他身上的酒臭,就是他跑,我也可以追上他,我连狗都可以追上,我这辈子不去当短跑运动员,真是糟蹋了。你说我吹牛,哈哈,那就吹牛吧,我不喜欢和别人争论,很多事情根本就用不着争论,只有傻逼才会成天和别人争论。
半个小时,三根烟工夫就过去了,很快。
兔子果然没有跑,他回到了我跟前。
我笑了笑说:“第一回,你输了。第二回,就不让你那么辛苦了,我把死人骨头就藏在那两栋别墅里,你找到算你赢,时间给你二十分钟。”
我藏好死人骨头,继续烤火,抽烟。
二十分钟很快过去。
他还是没有找到死人骨头。
他输了。
兔子跪在我脚下,苦苦哀求:“大哥,你放过我吧,我错了,真的错了。”
我说:“愿赌服输,你认命吧。”
我一拳将他击倒,他真是不堪一击,而且连反抗的想法都没有,是恐惧先把他击垮了,所以勇敢是多么重要。我把他绑在一棵树上。他浑身颤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睁着那双惊恐的桃花眼,直勾勾地望着我。我从腰间的皮带上抽出了那根死人骨头,冷笑着说:“你看见了吗,死人骨头就在我身上,你怎么能够找到。也许你会说,反正我要你死,为什么还要玩这个游戏。我回答你吧,否则你死不瞑目。我是要让你经历从希望到绝望的过程,让你体会到那女环卫工人之死是多么的残忍,当初,那可怜的女人没死前,也充满了活的希望,她希望你救她,可是你把她那一线生存的希望给碾碎了。你没有给她活的机会,同样,我也不可能给你活的机会。明白了吗?”
兔子大口地喘着粗气。
我说:“你知道死亡是什么吗?死亡就意味着你的一切都消失了,此时,你一定怀念那花天酒地的时光,你死后,没有美女会让你玩弄了,没有美酒让你喝了,没有好车给你开了……一切都没有了,没有了……我要挖出你的心,看看是什么颜色……”
他的身体筛糠般剧烈抖动。
寒风呼啸。
我上了车,启动。
我开着车,朝他直撞过去。
我听到他最后一声哀嚎随风飘散。
是的,我杀了他。你说什么?警察抓我。我不怕他们抓我,要是抓住我,毙了我,我该高兴才对,活着有什么意思。可是,我还是要捉迷藏,对,和警察捉迷藏。我不能那么轻易地让他们把我抓住,我还得多剥几只兔子的皮。第二天,我把手机里的照片打印出来,匿名寄给了公安局,让他们知道,是谁杀了女环卫工人。他们根据我提供的线索,找到了那辆红色宝马跑车,它还停在那小街的路边。他们没有找到那只兔子,以为他畏罪潜逃了,还发出了通缉令。
哈哈,让他们慢慢通缉吧。
我安然无恙,还是继续开我的黑车。
什么,我是编故事的高手?不写小说可惜了?
晓洁,你是在骂我哪,写什么狗屁小说,你说现在那些狗屁作家,成天哼哼唧唧的,写的什么狗屁玩意,还装牛逼,仿佛离开了他们,地球就不转了。以后别在我面前提写小说,再提我生气,你可别惹我生气,我生气了,也许就把你杀了。
当然,你如此善良,我怎么忍心杀你。
第十九章 姐姐,我送你上天堂(1)
花荣一般不会主动找白晓洁,但是她找他,他不会躲避。
白晓洁清楚自己爱上了这个黑车司机。
白天上班还好,工作可以让她控制自己在心中野草般滋生的情绪。自从杨红和赵露的乳头被割后,安生了许多,也没有再折磨她。白晓洁还是做她的市场调查,那新产品上市的策划案,赵露也没有再提。白晓洁是个工作认真的人,认为自己必须对得起这份工资,这也是她做人的原则,要得到,就要付出,这个世界没有免费的午餐。
可是,到了晚上,白晓洁独自回到家里,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花荣。
花荣脸上的笑意——有点邪气,却那么真实,温暖,亲近;他修长的手指——那不是杀人的手,同样温暖,在她身上游动时,倾注了情意;他的唇——有种特别的热度,尽管他只吻她的额头,也可以感觉到通向全身的电流……
白晓洁希望每个夜晚,他都陪着自己,和她一起吃饭,一起玩,一起躺在床上,她不希望他离开,他离开时,她的心就被带走了,留下空空的躯壳。白晓洁还喜欢听他讲杀人的故事,尽管有时害怕得发抖,可还是喜欢听,那些杀人故事从他嘴巴里讲出来,别有一番风味,也许,她搞不清楚自己是被他的人迷住了,还是被他的杀人故事迷住了。
白晓洁从来没有对一个男人如此迷恋过,包括阿南,那些像虾米猪头那样的男人都是过客,不值一提。
对阿南,只是一种迷离的飘渺的恋情,美好伤感而又不可企及。
花荣给她的是安全,依靠,还有快乐和寄托。
这天,白晓洁回到家里,听到厨房里有细微的声响,心里喜悦顿生:是不是花荣在厨房里给她弄好吃的?
花荣烧得一手好菜。特别是会煲各种各样的汤。他给她做过几次,白晓洁觉得自己长那么大,从来没有吃过如此好喝的汤。每次喝完汤,她就会痴痴地望着他,说:“真好喝呀。”花荣就笑着说:“你喜欢的话,我就经常给你做。”白晓洁喜形于色:“真的?”花荣说:“真的。”花荣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三个字,可是,白晓洁感觉到了爱。她想,爱也许就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