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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腹黑上司住隔壁-第70部分

小说: 腹黑上司住隔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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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很容易伤感,却也很容易自愈,就像是荒原上的小花一样,即便被烈火焚烧一次,依然会在春天来的时候,不屈不挠的再次发芽开花。

    我绝对不能这么轻而易举就被孙静思KO。

    所以我得学习。

    翻个身,捏着手机给大美打电话,打了三遍这家伙才接我的电话,而且环境特别吵闹,像是在酒吧里一样。

    我立刻吼她,“你丫又去酒吧鬼混了?”

    其实那种地方我还是很不愿意让大美去的,总觉得乱哄哄的,充满了荷尔蒙和欲望。

    大美笑着回了我一句,“就你老土不出门,说吧,什么事儿?”

    我确认道,“明天周末,去马场的事情你没忘了吧?”

    “怎么可能忘?我一到早就去找你,放心吧。”

    “哦,那你帮我办件事情行不?”我问大美,“你家有没有那种金融方面的书啊,给我找几本,我要看。”

    大美听了这话顿时兴奋起来,问我,“怎么?你这叶夫人要进军商业圈了?”

    屁啊,被人KO了好不好?

    当然,这些废话我不想多说,直接问她,“你就说你有没有这方面的书,别废话。”

    “姐姐啊,你搞搞清楚,上大学我学的又不是经济,怎么可能有这种类型的书?我又不是博学的人,我就一个大懒人而已,可没那么好学。”大美想了想,“你那个好朋友曹俊不是开公司的吗,你去问他,他铁定有。”

    我一拍脑门,对啊。

    曹俊现在自己开公司,这种书籍他应该有不少吧。

    可要是让叶辰那厮知道了,会不会骂我?

    算了不管了,都被人KO的这么惨了,还顾虑什么。

    我挂了大美的电话,直接给曹俊打了电话。

    曹俊接到我的电话语气似乎很惊喜,问我在干嘛。

    我回答,“在睡觉啊。”

    曹俊就笑,“这么早睡觉?不怕睡成小肥猪?”

    我想到了小时候,曹俊真的胖成了小肥猪,那时候都没人愿意和他一起坐。

    男大十八变啊,谁能想到他现在变的那么帅气。

    “去你的,你才小猪呢。”我笑了一声,然后转为正题,“问你个事儿啊,你手头上有没有什么关于经济啊,什么经商啊这方面的书籍啊?”

    曹俊稍微愣了一下,马上问我,“怎么,你要当老板?”

    我苦笑,“我那有资本当老板啊?只是忽然想学习学习,但是又找不到合适的资料,就想问问你那边有没有。”

    曹俊沉默了一下,不过很快嘿嘿一笑道,“只要你要,上刀山下火海我都给你弄来,周末咱们见面吧,我拿书给你。”

    周末要去马场的。

    我想了一下,“下礼拜一成不?地方你挑,我请你吃饭。”

    上次是曹俊请我吃的牛排,礼尚往来,这次我请他。

    曹俊笑的温和,“好,就这么定了,礼拜一我给你电话。”

    我们互相说了再见,然后挂了电话。

    电话那边挂了电话的曹俊默默的捏着手机出了好久好久的神。

    上小学的时候他还是个小胖子,而且没有爸爸,很多人都嘲笑他,不肯和他玩,唯有一个女孩子愿意和他玩耍,而且一直陪了他好几年,度过了他人生最美好的几年。

    他当时曾发誓,如果有朝一日飞黄腾达了,一定要让女孩子过上最幸福的生活,给她买最漂亮的衣服,给她吃最高级的大餐,天天送漂亮的花给她,给她买最豪华的名车,最漂亮的洋房。

    然而他终于出人头地了,女孩却变成了别人的女孩。

    曹俊默默呼出一口气,颓然的倒在身后的沙发椅上,脑子里全是女孩子欢快的笑脸,挥之不去……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六章 不叫阿黄叫狐狸

    我躺在床上狠狠捏拳头给自己加油打气。

    躺着躺着,迷迷糊糊就睡着了。

    这一夜睡的很安稳,叶辰那厮没有来骚扰我,我也没有做什么噩梦,几乎一觉到天亮。

    今天叶辰要带着我们去马场的,因此起床后的打扮也就松散了许多,一套简单的运动服,梳了两个麻花辫,虽然看着土气,倒也很小清新。

    洗漱完毕后,我去看小杰。

    这小子有了秋田犬简直就不理人了,一直和小狗腻在一起,还拉着我的衣角和我说,“姐,他以后叫大黄,你看怎么样?”

    大黄、阿黄、小黑、黑子啊什么的不是村头那些小野狗的名字吗?

    我想如果叶辰听到小杰给狗起的这个名字,一定会吐血三升吧!

    所以,得改改。

    我眨一眨眼睛,忽然很恶作剧的和小杰说,“你看它长的是不是很像狐狸?不如叫狐狸多好啊!”

    某只狐狸听到这个名字会不会气个半死?

    我一想到某人可能会黑脸而且抓狂,我就忍不住翘着嘴角很不厚道的笑了。

    谁让他总是欺负我,我明着不能欺负他,这样暗戳戳黑他也挺好玩的。

    小杰没有反对,笑呵呵地说,“好,就叫狐狸吧。”

    “那你可别说是我起的啊……”我嘱咐小杰。

    小杰眨着眼睛问我为什么,我给他一个手势,“秘密。”

    到底是亲弟弟,小家伙一口就答应了。

    我笑的一脸得逞,然后催促道,“快换衣服,今天要去马场,有游乐场哦,到时候带你去玩。”

    我和小杰收拾好后,他就带着狐狸下楼去找叶辰了。

    我屁颠屁颠跟在身后。

    叶辰正坐在楼下的沙发上看文件,神情专注。

    我站在楼梯上入迷的看着他,顿时有种你在看风景,我却在看你的感觉。

    每次看他我都会忍不住在心里赞叹,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呢!真是让人嫉妒。

    小杰把狐狸带到了叶辰面前,扬着稚嫩的小脸和他说,“姐夫,我个狗狗起了名字,你猜猜叫什么?”

    叶辰停下工作,很耐性地猜了一个,“嗯,我猜叫大黄?”

    噗,他怎么会猜的这么准确?

    要是不改名字,这狗狗就真叫大黄了。

    小杰嘿嘿笑了两声,脆生生说着,“一开始是叫大黄,不过我改了,你重新猜。”

    这种猜猜猜的游戏其实挺无聊的,有时候甚至会烦。

    我想叶辰一定会烦吧。

    然而并没有,他居然很耐心的配合着小杰,又猜了一个,“嗯……莫非叫小黄?”

    额,我再次无语。

    这家伙没想到起名字这么土这么接地气,完全和高大上不沾边。

    “不是,不是,叫狐狸……”小杰终于说出了秋田犬的名字,他表情特别兴奋,才不管叶辰是不是黑脸呢,高高兴兴说着,“你看它长的是不是有点像狐狸?”

    某只叶狐狸脸上的表情果然很精彩。

    我憋着笑,然而下一秒,一道能杀死人的目光就落在了我身上。

    某人瞪着我,“说,是不是你出的主意?”

    我一脸无辜,登时否认,“才不是呢,是小杰自己想的,不信你问他。”

    还好我这个亲弟弟没出卖我,关键时刻站在我这边,立刻抗下压力,拍着小胸脯子说,“姐夫,这事儿真和我姐没关系,是我想的名字。”

    叶辰有些不信。

    狐狸先生明明是他的署名,转眼竟然变成了一条狗。

    他很郁闷。

    然而小家伙就是一口咬定名字是他取的。

    总不能和一个小孩子一般见识吧?

    所以某只狐狸在盯了某只狗一分钟后,终于认命了,黑着脸“嗯”了一声,自黑道,“嗯,别说,还真是挺像狗的……”

    我没忍住,噗就笑了。

    某人的脸顿时沉下来,朝我吼一句,“往后一个月的晚饭全都包给你。”

    一个月的饭?

    我顿时笑不出来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一个道理,作死肯定没活路,尤其是和狐狸玩心眼,肯定残败。

    不过至少叶狐狸和秋田犬一个名字了,嘿嘿,还是蛮好玩的。

    我心里偷笑着,脸上还一本正经,“不是说要去马场吗?什么时候出发?”

    叶辰指了指桌上的早餐,“吃了早餐就出发。”

    那我赶紧得给大美打电话啊,问问她到了没。

    给大美打了电话,她说她在路上,十分钟后到。

    我草草吃了早餐,去别墅门口接她。

    大美以为我在隔壁的别墅住呢,然而她却看到我在叶辰的别墅门口,顿时一张脸变的惊讶无比,甚至于诧异的说不出话来。

    “杨橙橙,你……”大美指一指我,再指一指我身后的别墅,唇瓣蠕动,许久才说出下面的话,“你不会和叶总同居了吧?”

    听到“同居”两个字眼,我顿时脸一红,立刻否认,“别胡说,我们不住一个房间,我住他隔壁房间。”顺便加个理由,“只是为了彼此有个照应而已,没别的。”

    大美才不信这个鬼话呢,立刻在我脸上,在我身上仔仔细细端详了一遍,像是狗仔一下子盯住了一个有潜力的艺人一样,好奇而八卦道,“你……和叶总睡了?”

    问的那么露骨,而我却无从否认。

    这种事情迟早大美会知道的,而且现在我还和叶辰住在一起,即便是隔壁房间,也算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了。

    这种情况下,若是不发生点什么,不是男人不正常,那就是女人不正常。

    毕竟纯情的韩剧只是演出来的,男女主角抱在一起睡觉却不肌肤相亲,可能吗?

    欲望是恶魔,没有人能阻止的住。

    我不否认,红着脸点头。

    “哇……我去……杨橙橙,你丫真是……”大美的声音简直兴奋到吓人的地步,她伸出一根指头,绞尽脑汁的想一个词出来,想了好久都没有一个贴切的词语形容,只好兴奋道,“你丫真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了,妈蛋,记得以后提携我啊!让我也跟着沾沾你的光。”

    这年头女人的用词都很汉子。

    她没说出那个“卧槽”已经是很文明了。

    可是我能怎么提携她?

    我也只是寄人篱下罢了,叶氏又不是我开的企业,轮不到我做主。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七章 干了这碗狗粮

    我苦笑一声,拍她肩膀,“别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东西了,好好工作比什么都强。”

    大美撇嘴,冷哼,“我去,你都和叶总同居了还需要奋斗?”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人们习惯性的认为女人如果找到一个好的靠山,就不需要任何奋斗了,只需要安安心心等着男人的给予就行。

    这样的三观,呵呵,我一直以为是错的。

    至少有一样男人是给不了的,那就是尊严。

    而对我来说,尊严是个很重要的东西,我不想舍弃。

    “你别废话,钱是他的又不是我的,我不工作你养我啊?”我捏了捏大美的鼻子。

    对她,我永远不可能说太重的话,因为我只有她一个好朋友。

    而这时候叶辰也带着小杰出来了,两人戴着大黑超,一前一后,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父子呢!

    大美和叶辰打了招呼,叶辰对大美倒是很客气的,对我就不那么客气了,拍一拍我的后脑勺,嫌弃道,“真的一点都不像个女人,太阳这么大,连墨镜都不戴,晒成非洲难民你可别怪我没提醒你啊。”

    他往我怀里丢了个黑超,先上了车。

    大美看着我怀里的墨镜,“哇”了一声,一脸羡慕,“我去,kalikali的太阳镜,随便一丢都这么大手笔,叶总真是太帅了。”

    Kalikali?

    什么鬼?

    这个牌子我还真心不知道,不过后来百度了一下,那价格真的叫一个好看,吓得我差点把手里的手机给丢了。

    去马场的一路上,大美的精神一直处于十分兴奋的状态。

    她家虽然家境不错,但是离真正的上流社会还是有很遥远的距离,所以对于今天的出游,她一直保持着百分百的憧憬和重视。

    一路上她悄悄和我咬耳朵,“你和叶总同居,他对你满意吗?”

    叶辰就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大美这样明目张胆的问我,虽然已经尽量压低声音了,但还是让我觉得有些尴尬。

    我干咳着,悄悄捏她的手,“等下车了咱们在找机会说好不好?”

    大美看了一眼前排的叶辰,很不厚道的呵呵笑了笑,然后不做声了。

    一路上我们都很安静,叶辰又放了王菲的歌,这次放的是《暧昧》,歌词倒是很适合我的心境,“你的温柔怎可以捕捉,越来越近却从不接触……”

    多像我对叶辰的态度啊。

    触手可及的温柔,却从不敢轻易捕捉和触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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