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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5301-美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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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人那样经过浴血奋战争来,真可谓得来全不费工夫。二是正因为“天然”,美国人对自己的自由主义缺乏自觉意识,就像一个生来自由又从未见过不自由的人,是不会意识到自己的自由的。由于美国社会的自由主义达到了如此“非理性”的程度,所以在这个自由主义实施最充分的国家,“自由主义”这个词反倒显得陌生起来,美国历史上从未有过所谓的“自由主义运动”,也没出现过以自由主义命名的政党,有的只是“美国化”或“美国生活方式”。正因为无人反对,也就无须为之辩护,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在美国被自由主义的法律所替代。而这种没有敌人的美国自由主义显得如此与众不同,乃至有时被称为“保守主义”。    
    哈茨特别明确指出,他说的自由主义是古典的、洛克式的,指的是宪政主义、资本主义、个人主义、人民主权等。哈茨高度评价洛克对美国的深远影响,认为美国的政治传统始于洛克,是洛克的理论与新大陆环境的完美结合。美国人的基本价值是中产阶级自由主义的,他们从未认真考虑过任何别的主义,这表现在美国工人农民身上那种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美国的阶级不是终身制,如林肯所言,他们开始给人打工,勤奋节俭,等到条件改善便自己当创业者,雇佣别人。欧洲式的阶级对抗在美国这个社会升迁很普遍的国家里缺乏号召力,美国的小资产阶级涵盖了自耕农和无产阶级,他们的阶级意识差,信奉私产,以个人奋斗代替欧式阶级奋斗。    
    其实,在哈茨之前,霍夫施塔特也已经在他的《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1948)中表达了这一观点,只是不那么明确。他在书中考察了从建国到罗斯福新政各历史时期的主要政治状态及其代表人物。引人注目的是这些人物大多有一个似乎自相矛盾的头衔:杰斐逊——“出身高贵的民主派”,卡尔洪——“主子阶级的马克思”,西奥多·罗斯福——“充当进步派的保守派”,威尔逊——“作为自由主义者的保守派”,而富兰克林·罗斯福则是“有教养的机会主义者”。好像他笔下的这些人无论是左是右,都被某种向心力牵制着,不至于走得太极端,而这一向心力正是美国的主流思想——自由主义。    
    霍夫施塔特和哈茨的理论都是对某些进步主义史学家的回应。在美国,20世纪初称为“进步时代”,出现了以“进步主义”为名的社会改良运动,试图全面纠正由于内战后资本主义急剧发展所产生的各类弊端,阻止垄断经济对美国民主和社会公正继续造成侵害。一些州和联邦动用立法来规范企业,打击腐败和垄断,但被法院判为违宪。这促使进步主义史学家将矛头指向合众国宪法,重新审视美国史。他们的特点是从经济的角度、以阶级冲突为基础重写历史,突出美国社会的冲突,将美国史视为对抗力量的冲突史。最典型的是查尔斯·比尔德的《美国宪法的经济观》,他逐个分析了制宪者们的个人经济状况,认为他们制定宪法完全是为了维护包括他们自己在内的有产者的利益。由此,一向受到美国人尊崇的宪法变成了美国革命的倒退和反动,是对广大美国人民权利的排斥。当然,进步主义史学家帕林顿也肯定自由主义是美国的真正传统,但他认为美国一直存在着强大的保守主义与之对抗,具体地说,就是杰斐逊自由主义和汉密尔顿保守主义这两条路线的斗争。    
    二次大战后,美国全面介入国际事务,在与世界各国的更多接触中,美国对自身也有了新的看法。虽然占据美国史学主流的比尔德式的进步主义史学家直到1950年还在发表文章,但是反对的一派也开始崛起,霍夫施塔特和哈茨就代表了这一史学中的新趋向。哈茨认为,只从美国内部来认识美国,往往会忽略美国普遍存在的共识,而只注意冲突的一面。《美国政治传统》和《美国自由主义传统》这两本美国史学名著虽然也引起争议,尤其在提倡文化多元的今天,但是他们的基本论点还是令人信服的,是很难批驳的一家之说。    
    在对历史问题没有任何官方决议的美国,史学家们的争论在所难免。是强调共识和连续呢,还是强调冲突与变化?这一对峙形成了美国史学中贯穿始终的两派,双方通过各自强调的方面来表达对美国历史和现状的认识。例如,有人强调美国的移民史是同化和融合的历史,也有人强调是歧视和斗争的历史。哈茨认为,将美国史视为共识或冲突的二元选择本身就是一种误导,强调共识并不否定冲突的存在,强调冲突也不应否定普遍的共识。从来不可能有一个没有冲突的国家,而缺乏共识也不可能产生任何稳定的社会,美国稳定的原因正在于它是一个有着广泛共识的自由主义社会。


《美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 美国的自由主义传统清教思想中的自由主义基因(1)

    1殖民地的自由与自治    
    在美国不足四百年的历史中,殖民时期占了约一百七十年,可以说是小半。但这还不仅仅是个时间长短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这个时期是美国民族的初创阶段,或者说奠基时代,故而孕育了美国日后发展的所有基因,决定了美国的未来。    
    作为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美国毫无疑问是从英国的模子里刻出来的。13个殖民地是在不同时期以不同方式建立的,从最早的詹姆斯敦(1607)到最晚的佐治亚(1733),前后花了一个多世纪,而这一个世纪正是英国自由主义发轫和完善的时期。虽然各殖民地人民对母国的亲疏各有不同,但移民从英国搬来的只能是他们熟悉的英国体制和英国观念——亦即当时最先进、最接近自由主义的思想。他们是作为大英帝国的臣民在海外领地生活着,就连日后造反的理由也是他们作为英国人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在将英国自由主义移植到北美的过程中,新英格兰所起的作用最大,这倒不是说它是唯一重要的,各个殖民地都作出了贡献,也正由于它们彼此的相似——如孟德斯鸠所言一个共同体所具有的特殊“精神”——才能最终融合成一个民族。弗吉尼亚人最想照搬英国,他们要把英国的一套完全移植过来,在新大陆当英国乡绅。尽管詹姆斯敦的移民开始并不很成功,但正是他们早在1619年就建立了北美第一个代议制机构——下议院。弗吉尼亚的贵族们在此后的一个半世纪中习惯了代议制政府,并从中得到了共和政治的熏陶和训练,使他们为合众国提供了最初五位总统中的四位,号称“弗吉尼亚王朝”。弗吉尼亚的绅士们以中庸大度为荣,思想开放,不崇拜任何理论家,不愿受缚于任何一种主义,实施宗教的宽容多元。他们虽然从英国搬来了圣公会,却在新环境中加以改造,形成了没有主教的圣公会,有点像不是丹麦王子的哈姆雷特。    
    由贵格会教友威廉·宾恩开创的宾夕法尼亚素以信仰自由和多样性闻名,他们主张平等、和平,具有世界主义倾向,为不同种族和宗教的移民提供了容身和发展的地方。天主教徒巴尔的摩勋爵创立的马里兰早在1649年便颁布了宽容法,他们的目的是希望能够被占人口大多数的新教徒所宽容。但是总的说来,任何其他殖民地都不像新英格兰那样为美国自由主义的形成和发展提供如此多的理论思考和实践试验,而且随着新英格兰人的向西迁徙,他们的影响遍及中西部和西部。    
    2大西洋两岸的清教革命    
    随着1630年大批清教徒开始移民马萨诸塞,英国的清教徒从地理上分成了两支。据说清教是现代革命党的原型,大西洋两岸清教徒有着共同的理想纲领,但环境却全然不同。比较一下他们各自建立人间天国的历程,不禁使人体会到环境对人们行为的巨大影响。    
    约翰·温斯罗普率领的清教移民采取的革命方式是一走了之,他们对英国已不存幻想,至少不想承受在英国完成使命的那份艰巨。上帝在大洋彼岸专门留给他们的大片处女地正在召唤着他们,在那里一切都能重新开始,而历史能这样从头开始的机会实在是千载难逢。三千英里的大西洋波涛虽然令人生畏,但几乎是他们需要征服的唯一革命对象。当这些虔诚的上帝子民一踏上北美的土地,他们就已经获得了独立,已经摆脱了他们在英国所厌恶和反对的一切,就可以按自己的愿望在荒原中建立“山巅之城”。他们不再需要面对一个坚持君权神授的国王和要求服从的英国国教,他们甚至不需要进行理论争辩而只需将异端分子逐出殖民地,就可以一心一意地按照《圣经》去建构他们的教会和政府,引导人民服从上帝,勤奋工作,繁荣社会,他们的存活本身就证明了他们的正当性。一句话,他们不需推翻,只需建设。    
    而英国的清教徒则必须接受血和剑的洗礼,他们将国王送上断头台后却又不得不迎来王朝复辟,真是历经动乱,几度牺牲,因为阻力实在太大了。然而,大西洋两岸的互动却从未停止过,当大洋彼岸的英国内战打响后,隔洋观火的北美清教徒感到又兴奋又忐忑不安。当克伦威尔当护国公时,马萨诸塞的一些清教徒断断续续地回到英国,因为他们觉得理想已经在母国实现,没有必要再呆在北美。但王朝复辟后,他们又还是感到了新英格兰的亲切,重返殖民地。    
    环境的不同导致了两岸清教在自由主义的发展上也有所区别。当英格兰的清教徒通过激烈的手段在限制王权时,新英格兰的清教徒却没有王权需要去限制,他们只需要巩固自己的政权。当英格兰在反复的斗争中学会宽容时,新英格兰却不必宽容。对新英格兰的清教徒是否为美国民主作出贡献这一问题,学者们意见不一。一派认为清教徒头脑僵化,容不得任何不同观点,迫害异端,马萨诸塞是个政教合一的“圣人”专政,美国的民主和自由都是在清教统治削弱后才产生的。另一派则认为清教政权包含了很多的民主基因,决定了美国日后向民主制的发展。    
    其实,两派的观点并不完全相互排斥,他们所说的都有史料为依据。事物总有不同方面,人们总能找到为自己观点辩护的理由,更何况处于过渡时期的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的清教呢?它是前现代和现代的复杂混合,因此不可避免地同时包含着新旧两种因素。也许奇怪的不是他们继承了许多中世纪的遗产,而是他们的叛逆中孕育了许多现代的思想和品质,并极力去付诸实践。    
    3清教的前自由主义特点    
    清教所继承的中世纪遗产使他们与自由主义显得格格不入。第一,清教徒根本不相信、也不提倡人类平等。温斯罗普在大西洋上遥望北美时作了题为《基督仁爱之典范》的讲演,对他们移民之举的目的意义作了综合阐明。首先他就认定人生来有贫富贵贱之分,这是上帝的安排,因为这样更能显示上帝的荣耀。清教徒和中世纪所有的欧洲人一样,是绝对宗教化的。他们信仰的加尔文教提倡预定论,相信上帝在人出生时便已决定他是否得救,人只有虔敬地接受,岂能有怨言?    
    第二,清教徒的政体确实是政教合一,他们并不假装政教分离,因为他们信的就是合一。他们的人生目的就是为了灵魂得救,他们的移民目的就是建立上帝的“山巅之城”,这里信教是强迫性的,教会和政府都是属于上帝的,只是分工不同而已。既然政教如同身心,又岂有分开的道理呢?教会当然要控制政府,也要维护政府的权威,因为在他们的观念里,政府是对犯有原罪的人类的必要惩罚。    
    第三,清教徒是决不宽容的,他们的使命就是为了荣耀上帝,尊崇上帝,容忍异端邪说岂非容忍对上帝的不恭?这本身不就是在亵渎上帝吗?这是上帝的仆人所绝对不能容忍的。1637年的殖民地法律规定,非正统教徒不准入住马萨诸塞,新大陆有的是土地,为什么这些异端分子一定要来干扰他们呢?他们是和上帝有誓约的,要建立上帝在人间的王国,一旦受到异端破坏,不能完成神圣使命,那就等于对上帝违约,必然引来灾祸。


《美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 美国的自由主义传统清教思想中的自由主义基因(2)

    第四,清教徒不是个人主义的,他们要建立的是群体、联合体、共同体。清教社会的基础是集体,而非个人,因为他们是作为一个整体和上帝立约的,任何个人的胡作非为都可能成为伪证,带来上帝的严惩。温斯罗普在讲演中一再强调,他们要发扬兄弟情谊,团结凝聚成一个人那样。移民们必须将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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