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武侠新世界-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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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有人会把胡子修成这种模样,看起来就像是眉毛,好像一个人的脸长反了,有一种错落的感觉,甚至你盯着他的眼神看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分心去看他的胡子。
如果在高手之间搏斗的话,一点点的分心都是致命的。
按照远剧情来说的话,陆小凤的对面本应该坐着一个老人,一个富可敌国,甚至超过国家的老人,那个老人虽然不知道武功到底有多高,但是苏阳可以肯定正面交手,陆小凤如果对上他,胜算绝对不会超过五成。
天下第一有钱人霍休,也是这段剧情中极为重要的一个人物,一百零八青衣楼的主人。
而让苏阳感到意外的是,这个老人却不在这里。
剧情又发生变化了。
房间里只有陆小凤一个人,他正趟在一个看起来很老旧的塌上,用一只比桌子还要老旧的酒壶喝酒。
他喝酒的方式很奇怪,胸膛上面放着一只装满酒的酒杯,他忽然深深的吸了口气,胸膛上的酒杯立刻被他吸了过去.杯子里满满的一杯酒竟也立刻被他吸进了嘴,咕嘟一声就到了肚子里。
见到有人进来,陆小凤半眯着眼,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指了指桌上放的一只酒壶,又指了指胸口的空杯子。
“你让我帮你倒酒?”苏阳笑眯眯的问,一边说话一边走到桌子便坐下。
“难道你要让我起身自己倒?”陆小凤眼皮子都不抬的反问道。
“你为什么不能自己倒?”苏阳问。
陆小凤道:“刚才有个女人来找我帮忙,二话不说就当着我的面脱光了衣服,这才叫请人帮忙的样子。”
“那是因为她傻!”苏阳摇头叹道:“有些女人怎么就不明白,自己主动脱光就一文钱都不值了,男人嘛,越是脱不掉女人的衣服才越是想去脱,她若是自己主动脱了还有什么意思。”
陆小凤点点头,很认同的样子。
苏阳却摇摇头:“我可不懂什么女人,我只懂男人,尤其懂酒鬼,不仅懂酒鬼,我还是个大大的酒鬼!”
“哦?”陆小凤的眼睛里开始放光,笑道:“那你说酒鬼怎么了?”
“酒鬼不怎么了。”苏阳拎起酒壶晃了晃,露出一个鸡贼的笑容:“只不过两个酒鬼相遇的时候,要是有个人离着酒壶太远了,那就是个大傻蛋!”
说完,苏阳飞快的揭开酒壶的盖子,仰头咕咚咕咚几口把酒壶里的酒喝了个底朝天。
“看来我真的是个大傻蛋。”陆小凤的脸立刻变成了一个苦瓜,郁结道:“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这样的人,来找我帮忙,一句好话没有,还喝光了我的酒。”
苏阳摇摇头笑道:“我可不是来找你帮忙的,脱光衣服的女人才是来找你帮忙的。”
“那你是来干嘛的?”陆小凤苦着脸问:“难道就是来抢我的酒喝的?”
苏阳站起身道:“人家说快剑小苏三明,咱们谈过女人,喝过酒,你说我还要干什么?”
“你要找我比剑?”陆小凤笑道:“你应该比我还清楚,你绝不是我的对手。”
苏阳点头,缓缓的抽出青钢剑,沉声道:“我是一个混蛋也好,酒鬼也罢,但归根结底,我是一名剑客,一个江湖人。我知道不是你的对手,但依旧想和你动一次手,不然我以后恐怕连酒都喝不下去了。”
陆小凤,无数武侠迷心中的传奇人物,现在这个人就在自己的面前,苏阳绝不会错过这个和他交手的机会,不亲身的体验一下那心有灵犀的双指,苏阳就算死了也不会闭眼。哪怕这次剧情任务什么都不做,仅仅只和陆小凤过一招,苏阳也觉得值了。
陆小凤点点头,终于从软塌上站了起来,他也是江湖人,也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他自然也能明白眼前这位快剑小苏的感受。
就像酒鬼遇上陈酿,色鬼遇上绝代佳人,你让他不去碰,简直比杀了他还要难过。
他尊重这种对于‘武道’的执着和勇气,江湖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年轻的朝气和执着,才能代代相传下去,甚至在这一瞬间,他从眼前的这个年轻剑客身上,看到了一丝熟悉影子,白衣长剑红血的影子。
所以即便他知道这个人绝不是自己的对手,他依旧很认真的站了起来,眼睛中的懒散已经消失不见,却而代之的是一种欣赏和尊重,沉声道:“请!”
苏阳一字一句道:“青钢剑,锋利无比,我出一招,攻你咽喉,不留后手,请小心!”
言毕;
剑出!
~~~~~~
能不能打得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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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青衣楼和青龙会
感谢‘生命的惊叹’打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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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到底是什么东西?
是高强的内力?是绝世的心法?是无敌的招式?是飘逸的轻功?
都是,也都不是。
武功,就是一个杀人的东西,用你自己的命,去拼别人的命。
一名剑客,在出剑的时候,就已经把自己的生命融入到了这柄剑之中,把自己的血液、肉体甚至是精神全部灌注在手中的剑里,用自己的生命去攻击敌人。
一个能付出的,有什么比生命更加宝贵沉重?所以你如果愿意为了这一剑付出生命,那这一剑就一定是你毕生最强的一剑。
真正的剑客,是用生命去出剑,而惜命的人,永远不会领悟到这样真强大的一击。
苏阳的生命,已经完全融入了青钢剑。
在这一刻,除非夺走他的生命,否则哪怕漫天的神佛都无法阻止青钢剑的前进。
难道苏阳真的想杀了陆小凤?
若陆小凤不让他杀,那就要杀了他,难道苏阳在找死?
好在世上有几件比漫天神佛还要神奇的东西。
陆小凤的手指就是其中的一件。
青钢剑的剑身陡然停在陆小凤的面前,被两根手指夹住了。
没有任何人看清楚这两根手指是从哪来的,何时来的,好像它们原本就理所当然了应该出现在这里,应该夹住这柄剑,就像太阳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白天过完就到了黑夜一样,都是天经地义,不可改变的真理。
苏阳点点头:“佩服!”
陆小凤也点点头,松开了手指。
一颗汗珠从他的鬓角滑下,他道:“我若是知道你的剑意已经很接近我的一个朋友,我刚才绝对不会和你玩这种危险的游戏。”
“你的朋友?”苏阳笑道:“万梅山庄的那位?”
陆小凤点头:“我没想到你这样又好色又好酒的家伙,居然在用剑的时候也能这么专注,甚至是圣洁。”他自嘲的抖了抖手指,道:“我自从爱上喝酒的美女之后,总觉得很难全心的投入武功。”
苏阳大笑:“你这样的人若是能全心全意的练武,那江湖上其他人就不要混了。”
陆小凤也笑道:“看来我还是随便练练马马虎虎的就好。”
他笑完之后,认真的对苏阳说:“如果五年后你还活着,你还想试剑的话,就不要再来找我了,去万梅山庄。”
“我和西门吹雪的差距,是五年?”苏阳有些意外。并不是觉得这个差距太大,而是太小。
一个二十多岁的剑客,如果能在五年之后有资格与西门吹雪一战,都足以自豪了。更何况陆小凤可不知道自己有精神之力神功之力两大臂助,他说五年,那么实际上完全用不了那么久。
“他到底是什么境界我也不清楚。”陆小凤哈哈一笑:“只是五年之后,我就未必能接下你这一剑了,到时候你再对我全力发剑,我两之间只怕要死一个人才行。”
江湖是个很奇怪的地方,同样的一件事在不同的人做来完全就是不同的结果,有的人比武之后就结下了深仇大恨,甚至不死不休,有的人比武之后就急着到处去吹嘘,也有人会潜心苦练忍辱负重盼望着有朝一曰大仇得报,也有些人就从此一蹶不振。
但是这两个人开始喝酒。
陆小凤变戏法似的一伸手就不知道从哪摸出一坛子酒,光是上酒坛子上的封泥就知道这坛酒只怕是不会少于十年。
“霍休这里有个最大的好处就是能随时随地的找到好酒。”陆小凤拍开了封泥,顿时房间里就弥漫起一股酒味。
苏阳却一把拦住了他,笑着问:“你就不怕喝人嘴短?喝多了他的酒,万一有一天发现这家伙该死,你下不了手?”
陆小凤却完全不问苏阳为什么霍休该死,而是毫不在乎的说道:“他若是不该死,我是他朋友喝他点酒想必他也不好意思说什么;他若是该死,我喝他点酒,也算是大快人心替天行道了。”
“看起啦你果然不是个君子。”苏阳一边说,一边把自己酒葫芦里的西凤陈酿到了一碗,咕嘟咕嘟的喝了。
陆小凤眼睛一亮,一把把酒葫芦抓过来也给自己倒了一碗,笑嘻嘻的说:“我若是君子就不好意思抢你的酒了,这君子还是不当的好。”
就在这时候,小屋的墙上忽然开了两个大洞,两个人施施然从洞里走了进来,两个人的神情都很从容,一副心安理得的样子,墙上的大洞就好像根本不是他们撞开的,就好像两个刚从外面吃喝饱的人,开了门,回到自己家里来一样。
萧秋雨还是笑眯眯的,手上却提起张椅子随手一拗,喀喇一响,这张很精致的雕花木椅,就已被他拗得四分五裂。
柳余恨却慢慢的坐到床上,还没有坐稳又是‘喀喇’一响,床居然垮了。
萧秋雨皱了皱眉道:“这里的家具不结实。”
独孤方道:“下次千万要记住.不能再到这家店里去买。”两句话还没有说完,又有五六件东西被砸得粉碎。
陆小风和苏阳都好像根本没有看见。
他俩还在喝着酒,连一点心疼的样子,反正这些人砸烂的东西,根本不是他们的,就算全部砸了也有人会找他们算账。
片刻之间,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已被这三个人砸得稀烂,十七八坛好酒也已被砸得粉碎。
但是萧秋雨做了一件很傻的事。
萧秋雨道:“色是刮骨钢刀,酒是穿肠毒药,留下来总是害人的。”
独孤方道:“对,连一坛都留不得。”
他竟大摇大摆的走过来、抓起了桌上的一坛酒,就要重重的往地上一摔。
苏阳当然不可能当着陆小凤的面不断的从酒葫芦里倒酒出来,于是这坛酒就成了最后能喝的酒。
苏阳也不阻拦,只是叹了口气道:“当着酒鬼的面砸酒,跟当着小心眼的面调戏他老婆,都是很愚蠢的事。”
话音未落,砸向地上的那坛酒变戏法似的又回到了桌子上。
而砸酒的人却飞了出去。
“看来我们这顿酒是喝不好了。”陆小凤耸耸肩:“我们不如去看看,这位喜欢脱衣服的丹凤公主到底要干嘛。”
苏阳当然知道丹凤公主要干嘛,但是这种话还是等陆小凤自己提出来比较好,有的人你让他去做什么他不会去,你不提他反而偏偏要做。
而且对于原剧情中青衣楼这个组织,苏阳一直感到很奇怪。
青衣楼发展的模式,看起来和青龙会如出一辙,甚至渐渐的有取代青龙会的势头。而有青龙会这样的庞然大物在,怎么会允许青衣楼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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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嫡系和旁系,表姐和表妹
无论是剧情世界也好,现实地球也罢,抑或是新世界里,由于资源是有限的,所以资源的分配当然会根据分配对象的身份能力地位迥然不同。
譬如现在,只有一辆马车的时候,自然是陆小凤坐在马车里,而苏阳就只能骑着老酒跟在后面。
严格来说,并不是因为只有一辆马车,而是因为马车里只有一个女人。
但骑着马吹风的苏阳,反而很同情坐在舒服大车里有公主陪伴的陆小凤。
和一个丹凤公主那样的女人同坐一车,绝对是件很值得同情的事,这就和把你绑起来看绝色的舞姬穿着薄纱跳舞是一个道理,除了难受还是难受。
骑在马上,苏阳在脑子里把这个剧情梳理了一遍。在几十年前,西域的金鹏王朝被灭国,国王在临死前把举国的财富分成四份,托付三名心腹大臣携带出王朝的财富来到中原避难,并且把王子托付给上官家。原先预定四方在中原汇合后,利用这笔财富进行复国。
可是三名大臣得到财富之后却没有信守誓约,而是把各自携带的财富据为已有,利用这些财富和武功成为江湖中声名赫赫的大侠。金鹏王朝的小王子年老之后派出自己的女儿丹凤公主请陆小凤来主持公道。
杀了杀去,最后才发现原来一切和公道正义真理之类的光辉字眼没有一毛钱的关系,所有人所要的,仅仅就是这比财富而已,王子一方、三大臣一方都希望另外三方死掉,自己可以独占这笔巨大的财富。
在这段剧情里,存在一个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