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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部分

时空旅人传奇-第289部分

小说: 时空旅人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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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地杂交种子虽然只能种植一代,但产量却是高的吓人,眼前地这三个老头子可都是这大明朝的大地主,如果全部都种植现代高产品种的话,即便是不能解决全部粮食问题,但多少还是有所裨益的吧。
    毕竟,张知秋不希望由于自己的原因而导致明年出现粮食短缺或涨价而饿死人命的事情发生——这绝对不是玩笑。
    张知秋就此认真地考虑了一下引进玉米的问题,在现代,玉米是全世界总产量最高的粮食作物,不仅用来食用和作为饲料,也是工业酒精和烧酒的主要原料。
    玉米原产于南美洲,又叫苞芦、玉蜀、玉茭黍、大蜀黍、棒子、苞米、苞谷、玉菱、玉麦、稀麦、玉豆、六谷、芦黍、珍珠米、红颜麦、薏米包,金豆等,粤语称为粟米,闽南语称作番麦,豫北叫玉茭草、玉茭山西叫玉茭茭、玉茭子,是一年生禾本科草本植物。
    七千年前美洲的印第安人就已经开始种植玉米,由于玉米适合旱地种植,因此西欧殖民者侵入美洲后将玉米种子带回欧洲,之后在亚洲和欧洲被广泛种植。
    大约在十六世纪中期,中国开始引进玉米,而此时地大明王朝,在张知秋进行这“时空走私”之前,却还举国上下都没有见识过这种高产农作物的。
    “不知贤侄是否可以弄来一些玉米种子?”周大同再次大着嗓门说话了:“那东西好吃的很,就是不知道产量如何。”
    “哈哈,您可真有眼光”正在想着玉米的张知秋听到周大同地这一嗓子,不由地乐了起来,看来这都不用自己张罗,早已有人惦记着了的。
    “嗯,这可不能厚此薄彼”老国公两眼一瞪:“我家的地比这个憨货多的多,我也不怕它产量低,干脆就我来种好了,你们的吃食我都全包了”
    “嗯,玉米产量可不低,在北京种的话,亩产可以达到两千多斤的”张知秋从唐老鸭的资料库中收罗了一下,发现现代普遍种植的一个高产玉米杂交品种,就是由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试种成功的,亩产平均上千公斤。
    “咣当”一声,这次却是周大同直接地摔到桌下去了!
    “你说多少?”老国公一只左手整个儿地按进了面前地一个菜盘子里,显见他也是藉此才没有出更大的丑,但嗓音却尖锐地与那些小太监们有的一比了。
    在整个粮食地平均亩产不到二百斤的时代,张知秋的这番话,确实是把三个老头子都吓到了。
    “嗯,如果没有农药和化肥的话,可能产量会低一些,但也不会太低多少吧”张知秋被两老头的表现吓了一跳,有些不确定地说道。
    因为确实是喝了太多的酒,张知秋这时地反应也是非常迟钝的。
    最重要的是,这些个杂交品种都是必须由专业制种的,也就是说,这些种子只能种一年,它们所长出来的玉米,是不能再次作为种子使用的,这一点也让张知秋感到有些遗憾和心虚。
    如果是普通品种的话,产量恐怕至少要少一半左右的吧……
    P:打滚啊打滚……A!~!
    ..
第三百四十六章思变(二)
    第三百四十六章思变(二)
    眼见老国公和周大同俱都如此失态而王有才却稳坐如山的模样,张知秋终于醒悟到,自己这个狡猾的“老乡”刚刚那掉酒杯之举,大约也只不过是在“作秀”而已。WwW。
    回想一下这个“土老帽”当初在“有间客栈”的表现、以及后来与此人打交道的几次接触,张知秋越发地对自己的判断肯定下来。
    老国公和周大同可不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地文官,他们俱都是几十年来从尸山血海当中九死一生地职业军人出身,以他们如此地资历尚且都要如此,可见王有才其实也已经是震惊到失态了的。
    对于王有才这个大概一辈子都在“装怂卖呆”的人而言,在这个时候表现地如此“不惊不傻”,反倒正是他已被震惊到极致的体现了。
    对于玉米的引进,此时大约比正史也就相差几十年的模样,张知秋相信,这在历史的延续当中,应该是一个可以被忽略的数字。
    唯一可能会造成时空嬗变的,应该就是自己所引进的这些后世的良种了,这甚至极有可能会直接改变以后北方粮食地种植结构,影响可谓是极其地深远。
    要知道,在历史上,玉米和大多数地外来物种一样,最初是在南方引种的,因为气候的原因,那里并不是非常适合玉米的生长,也因此而大大地延迟了它在国内的推广速度。
    当然,那时地玉米产量也是非常地不尽如人意的,否则哪怕只有现代产量的一半,它都不是当时地那个样子。
    不过,想到这里时,张知秋倒是意识到一件非常重要和有必要抓紧去做的事情,那就是收集这个时代地粮食种子。
    在现代,很多物种都已经遭到了灭绝,这在生物基因的多样性上是非常不利的。
    事实上,在当年袁隆平培育震惊全球地超级水稻的时候,最初的母本,就是几株在野地中偶然发现的野稻。
    想到这里,张知秋的心头那叫一个火热啊:现代农作物的原始母本,这要拿到现代,该有多大的意义?
    顺便想想,这该要卖多少钱才合适的呢……
    事实上,在现代的世界发达国家中,对于各种动植物基因的掠夺一直都在如火如荼却无声无息地进行着。
    中国在这方面远远地落在了后面,许多珍贵的动植物物种流失到了国外,国内反倒是已经灭绝了。
    更可笑的是,有些结果改良后的物种,被以大价钱又卖回到了国内,而国家却每年都还要为此而付出大量的“专利费”。
    要知道,袁隆平的超级水稻,全世界都在种,可是却一分钱都没有给过他的
    物质上的贫穷不是原罪,但精神上的荒芜,确实是让人已经是无话可说了。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恨其不举
    现在酒桌上的情形有些诡异,四个人全都默然地各自思量,一时却是无人说话了,就是各人身上的那些汤汤水水,这时也全都是恍若未见。
    “晋北的气候较京师微冷,不知能否种植这玉米?”
    最先回过神来的,果然便是那扮惯了“猪吃虎”的王有才,这个老头子看着不起眼,一身地江湖功夫,却是定然在老国公和周大同这两个昔日地军中悍将之上。
    “能,这个没有任何地问题”被王有才喊回神来地张知秋一口肯定。
    在现代,东北可是全国种植玉米最多的产地,在明初的气候虽然比现代偏冷,但再怎么着这山西也冷不过东北去。
    “那我种三万亩”王有才双拳紧握,两眼平视,斩钉截铁地说
    “你说多少?”老国公这下也被王有才的大言“惊醒”了:今天的意外之事怎么会有这么多呢?
    早已从地上爬了起来、但胸口却不知如何还挂着一根菜叶地周大同,这时也是目光炯炯地看着王有才,目光中满是惊讶。
    此时还是明初,全国土地的大规模兼并还没怎么开始,王有才这开口就是三万亩,确实是把两个大佬也震惊到了的。
    不要看王有才刚刚在通州买地千亩,但那是不能耕种的荒地,与农田却根本是两回事的,在这个时代,即便是在北京,撂荒和未开垦的野地也还有的是。
    在这时候,还是很少能够买到大量地农田的,那是农民的命根子。况且即便是农田,这时候也多数是采取“轮耕”的方式来耕种的,这就使农田的利用率立减一半。
    没有办法,没有农药、化肥,这个时代的大多数土地都只能是“轮耕”,即便是这样,那产量也还是低的让人发指。
    不过,王有才也解释了,这三万亩农田,已经是王家如今所有的可耕田地了,换句话说,王有才这就将自己的身家全都赌在张知秋身上了。
    张知秋闻言,忍不住也是要佩服这个“乡巴佬”一回的:不愧是能将生意做到“首富”的人,这眼光和魄力,确实是非一般人所能比拟的。
    平心而论,张知秋换位思考一下,感觉自己很难做到王有才这般决绝。
    老国公虽然开始时骤闻之下也是颇感吃惊,但在沉静下来之后也就想明白了:这王家本身是以商业起家,土地出产本身大约对他的影响也是偏小的;况且即便是这次赌输了,只要由此而靠上了张知秋,日后却是自然有其回本大赚的时候。
    真是好算计啊好算计
    在这一刻,老国公也不禁对这个貌不惊人、一脸土相的乡下财主刮目相看了:王有才这表现出来地反应速度和对事态地评估应对之举,那可是真不亚于朝中地那些一方大佬们的
    有了这玉米一事,其他的那些事情便都再也放不在三人眼中,仅仅只是略略一说便放过不提,只不过今年这农时已过,想要种地,却也只能是有待明年了。
    话虽如此,三人却都是直言希望能够早日得到粮种,毕竟只有东西拿到自己手中,那才能说是事情“靠谱”了。
    对此,张知秋几乎是没有考虑便应承下来,但同时也和三人直言,这高产的粮种只能提供一半,另外一半却是低产品种,但也把其中地缘由向三人解说清楚。
    三个老头儿至此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世上地粮食居然还有不能做种的,心下都是将信将疑;但有如此高产那也是闻所未闻——即便是张知秋口中地“低产”,那也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产量了;当下都是满口地应承下来。
    其实要说高产的农作物,那就不得不提土豆。
    在张知秋的印象中,在现代土豆的亩产量号称有突破万斤的;这个虽然不知真假,但亩产四、五千斤那是一点儿问题都没有的。
    而且与玉米相比,现代土豆对于土地、气候等的要求更低,也更易耕作。但到底要不要同时引进,张知秋转念间便决定暂缓——最起码今天是不再提及了。
    在历史上,土豆也是在明朝末年才传入中国沿海的;但是17世纪的土豆由于没有经过基因改良;只能生长在与其原产地安第斯山脉气候类型相似的地方;别的地方即使种植土豆;产量也非常低;质量也不好。
    由于中国沿海的地势气候跟安第斯山脉相差太大;所以当时引进的土豆产量、质量都非常低;所以根本竞争不过本地农作物。
    历史上,中国大规模种植土豆,已经是在清朝中后期;因为直到那时欧洲已经培育出了适应各种气候的土豆了。
    张知秋还知道,明末的时候,因为强行推广土豆的种植,国内还曾激起过民变——这期间的是是非非,恐怕却也不仅仅是因为口味、产量什么的那么简单了。
    酒桌上谈论地事情太过于惊人,以至于大家对于今天的酒菜都有些食不知味的意思,甚至就连张知秋从馒头山捕来的那条鲸鱼,都没能在第一时间引起众人的“警觉”。
    不过,好东西总是会发光的,在谈完玉米之后,周大同却是第一个提及了桌上那个大盆中所盛的物件。
    “这个是什么东西?很好吃啊,以前怎么不见你拿来待客啊”周大同一边大口地吃喝,一边瞪着眼睛讨伐张知秋。
    “哦,这是新鲜的鱼翅——以前还真是吃不着这东西,这也是府里第一次吃这么新鲜的鱼翅,这可是我直接现从鲨鱼身上割下来的啊”
    张知秋嘴里说着,手上也不落人后的进去夹下一块肉来。
    以前不是没吃过鱼翅,但那却都是炮制过的干货,而且分量也只有那么一点点,哪里能够象这么吃猪肉般用盆子来放。
    三个老头子闻言,不约而同地一起冲张知秋瞪眼:鱼翅他们也都吃过,但这现割的鱼翅却是连见都没有见过的,而且这味道也是大不一样的啊
    话说到这里,这酒也立刻喝不下去了,三人一定要先去看看这“被现割”的鲨鱼——这海中霸王的大名他们全都听过,但长什么样子,那就是连做梦也没有个参照物了。
    当见到那条长达三米地、奄奄一息地大白鲨的时候,就连张知秋也都有些奇怪它的顽强了:它身上的那一刀还是张知秋亲自下手的,因为这个大家伙当时太过于蹦跳的疯狂,张知秋还不得不先使了一顿拳脚让它昏死过去的。
    原本张知秋以为,自己那一通足可“开山裂石”地拳脚是早已将这条鲨鱼打死了的,但现在他看着那浸泡在自己血液中呲牙咧嘴、且尚有余力摇头摆尾的大白鲨,却实在是有些无言的紧。
    这一餐饭前后都吃了有两个多小时了,这条鲨鱼竟然还是如此顽强地撑着不肯咽气——这也提醒了张知秋,如果是要从馒头山引进物种的话,那着实是要慎之又慎的。
    这也实在是太过于强悍了
    因为这条鲨鱼太过狞恶,当时那些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巨鱼的张府厨师们竟然是无一敢于下手,甚至很多人当场就吓得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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