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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走尸档案-第13部分

小说: 走尸档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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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兰耸了耸肩,道:“我做什么恶了?”

谭刃道:“那六个人难道不是你烧的?”

沈兰笑了笑,道:“是我动的手脚,不过那帮人罪大恶极,死有余辜,可惜后台太硬,官方一时间动不了他们,我只好替天行道了,何罪之有?”

好一个替天行道,不过,若人人都像这样替天行道,那么法律还有什么用?以暴制暴,只会让整个社会崩盘。那六人虽然确实死的不冤,但这些话从这么一个大美女嘴里轻描淡写的说出来,实在让人有些不舒服。

因为拥有常人难以理解的力量,就可以肆意妄为吗?我从来没有看到谭刃滥用过自己的能力,他曾经说过:举头三尺有神明,本来就是和神鬼打交道的人,又怎么敢为非作歹?

所以,在谭刃所处的这个圈子里,越是有能力的人,越懂得约束自己。相反,那些无法约束自己的,以此为非作歹,欺财骗色的,在大部分人眼里是所谓的大师,而在正统的圈子中,这类人是非常被瞧不起的。

越是又能之士,越是知道天道循环,鬼神报应,他们大多不会轻易出手,大隐隐于市,过着和普通人差不多的生活,比如包子西施,大约就是这类人。

而眼前的沈兰,显然已经脱离了这个圈子的底线,如果说这个圈子的人都是隐藏在黑暗中,那么沈兰就是光明正大的走在了阳光底下。她这样的选择,无法说对或者不对,毕竟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路。

但,她错就错在太过于滥用自己的能力了。

沈兰说完,谭刃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道:“好一个替天行道。那么,你和那个人合作,也是替天行道?”

沈兰耸了耸肩,道:“不,只是为了赚钱而已。”说着,她笑着冲我眨了眨眼,对我说:“我们就是打工的,那人钱财,与人办事,小帅哥,你说是不是?”

我没搭理她,心说别搞的我好像和你是一路人似的。

谭刃冷冷道:“不要随便勾搭我的员工。”

沈兰笑了笑,道:“谁让你请的员工这么可爱,好了,言归正常。谭刃,这件事情于你而言,就是举手之劳,你不妨考虑考虑,又能赚钱又能做好事,何乐而不为?我们老板的性格你可能不清楚,他是不会轻易放弃,而且这人背后的财力庞大,我现在虽然没办法对付你,但他还可以找别人,到时候,你可就没有安生日子过儿。”

谭刃闻言皱了皱眉,道:“真想是苍蝇。”

“对。”沈兰根本不生气,红唇微钩,道:“就是苍蝇,苍蝇这东西从远古时期生存到现在,要想摆脱它们,可不容易。”说完,她起身抛给我一个飞吻,便转身离开了事务所,红裙随着脚步微微浮动,身姿迷人,直到她消失在目光中,我才收回了视线,忍不住问谭刃:“那个万兽门是什么东西?”

谭刃缓缓摩擦着自己手指上的一枚黑色戒指,缓缓跟我讲起了所谓的万兽门的来历,更确切的来说,是他们这个圈子的概况。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其中非常耀眼和奇特的,便是自古以来流传的鬼神之说和易法秘术。几乎每一个古老的文明,都会有自己的本土宗教。

比如印度的佛教,他们信奉佛陀,认为佛法无边,能普度世人,又认为西方有极乐世界,人要经历因果轮回。再比如,欧洲的基督教,信奉上帝,认为神爱世人,有天堂和地狱之分,得神光耀的善良之人,死后可以上天堂,反之就会下地狱。

中国作为一个古老的文明大国,也有自己的本土宗教,也就是道教。

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原身来自于古老的天人崇拜和巫蛊文明,至于东汉末年,张道陵正式创立道教,它吸收了民间的巫蛊术数,继承了天人合一的理念,又以老庄学说为指导,形成了一个集中华文化为大成的宗教。

在漫长的历史中,各种古老相传的民间巫蛊秘术逐渐消失,只有少部分以家族传承的方式流传下来,绝大部分被道教吸纳,作为正统传承,在道家内部流传,后世所分的山、医、命、相、卜、法、术,便是将这些东西整理后所分出来的。

现代科学研究中国的这些古老神鬼文明,将之称为‘中国神秘学’,也就是至今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一些东西。

文革时期,兴起了一场轰轰隆隆的打到牛鬼蛇神的运动,很多的道士都被迫还俗,被迫结婚生子,等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再想回去当道士已经不行了,老婆孩子都有了,自己一出家,他们怎么办?

由于这个原因,使得道家很多内部流传的秘术重新流落回了民间,反而道家内部,还出现了一种‘饥荒’状态。因此,现代的神秘学,已经成为了一种以民间力量为主,正统的道家力量反而衰弱的格局。

也正因为如此,又有很多人冒充有能之士诈骗钱财,我们称之为‘神棍’。

谭刃所在的三子观,便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破落小观,但观住却是个有真本事的人。他文革时期也曾还俗,但一心向道,并不想结婚。可在那个时代,你如果还俗了不结婚,就会有人认为你‘贼心不死’,这顶帽子扣下了,是要死人的。

因此,观主在纠结之际,凑巧遇到了他的一位师兄。

这个师兄,是个女的。道家没有男女之分,只有乾坤两道的区别,我们经常所说的道姑这个称呼,其实在道教内部是并不存在的。比起佛教和古老的基督教,道教是世界历史上,唯一一个不分男女的宗教,道教中也有非常多的女性神仙,相反,基督教和佛教,基本上就是剃了光头的。

在道教,没有师姐师妹的称呼,都是以师兄弟相称。

这位师兄和他一样,也是一心向道不想结婚的,可迫于时代压力,不结婚又不行,于是两人做出了一个在当时看来非常超前的举动:形婚。

咱们结婚领证一起过日子,但这只是做给外人看的,私下里,两人任然是师兄弟,你睡你的,我睡我的。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观主就还俗了,然后收了谭刃的师父,开始传下道统。

也因为如此,所以三子观一门,是有真才实学的,现在很多的道观,其精髓都已经被文化大革命给打磨尽了,那些玄门秘术,道士们也只能在传说和书中追忆了。

而散落民间的,那些当年还俗的道士,或者当时在批斗中侥幸逃过的民间术士高人,他们的后代,往往继承了衣钵,散落民间,各自生活。

万兽门便是这样一个存在。

中国历来就有驭兽法门,比如大部分人都听过的收蛇,能通过秘法,指挥整座山头的蛇,这其实就是驭兽的一种。只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又加之文化大革命的冲刷,驭兽一脉变得人才凋零,几乎绝迹,剩下的几个人凑在一起,组成了这么个‘万兽门’,属于半门派半家族管理,在圈子里颇有盛名。

第二十一章噩梦起始

我听完谭刃这一番话,顿时觉得自己以前不止见识少,而且无知,因为在认识谭刃之前,我将那些算命的、驱鬼的、跳大神的都统称为神棍,全以为是骗人的东西,现在看来,这帮神棍中,固然有欺世盗名之徒,却也不乏有真正的高人隐匿其中。

想到高人,我便想到了包子西施,谭刃上午和包子西施聊了那么久,二人也不知道在说什么。想起包子西施温和的笑容,我觉得心里有些暖洋洋的,人就是这样,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觉得弥足珍贵。我其实不喜欢沈兰那样妖媚而心机深沉的女人,对我来说,一个温柔的老婆就是全部的梦想了。

我从小不知温柔是什么东西,记忆中是福利院员工常年不变的公式化脸庞,进入社会后,是老板严苛的脸和公司同事张扬灿烂的笑容,他们显得快乐而耀眼,相比之下,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一只老鼠。

想起早上的事儿,我下意识的摸了摸额头,原本是不打算再打听她的事情,一不留神,却已经下意识的问了出来:“包子铺的老板娘来历也很厉害吗?”

谭刃闻言,面无表情的脸上忽然勾起了一个似笑非笑的神情,凑近我,说:“怎么,对老板娘有兴趣?”

我没想到自己心里这点儿隐晦的想法,居然一下子就被他给看出来了,顿时觉得尴尬。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老板娘年纪比我大,具体大多少我不知道,但估计有也就在二十六七左右,身材窈窕,面容姣好,脾气性格又是一等一的好,这样的女人,想必有很多追求者,再不济也是谭刃这样的,哪里有我的资格。

想到此处,我压下心中那阵不舒服的感觉,道:“老板别瞎说了,我就把她当成姐姐。”

谭刃挑了挑眉,皮笑肉不笑的说:“这年头,干哥哥干妹妹,干弟弟干姐姐是最容易产生奸情的。”我正喝着茶,闻言忍不住一口茶就喷了出来,喷了谭刃一脸。霎时间,他脸就黑了,抽出几张卫生纸擦脸,然后张嘴欲言。

我心知他要说什么,沮丧道:“我知道,扣工资。”

谭刃脸色缓和一下,道:“算你识相。”我现在严重怀疑,之前他开出来的四千块钱的月薪,是不是虚高的,照这么扣下去,我这个月工资能到两千吗?

我奔向小康的人生目标还能实现吗?

纠结中,谭刃抹干脸上的水,说:“林回雪的出生她到没有提过,不过她说自己家族行医,但从她治疗你的手段来看,不是普通的中医,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她很可能是巫医。”

回雪?我在心里咀嚼了一下这个名字,立刻联想到了曹植的洛神赋,仿佛兮若轻云之避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这个名字和她倒是很相配。

不过,巫医这个词儿对我来说不新鲜,历史课也学过,人类最初的医学就是巫医,是一种结合了鬼神文化和草药文化的医学,也是全世界最原始的医术,相比中医,巫医的某些手段,更显得离奇和难以理解,因此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这一类人也被称为牛鬼蛇神,损伤惨重。

把林回雪和巫这个字联系在一起,实在是有些违和感。

这时,谭刃瞟了我一眼,道:“还说对人家没兴趣?不过我劝你死了这条心吧。”虽然我确实没有想过去吃天鹅肉,但听谭刃这么一说,还是下意识的反驳道:“凭什么?”

说完,我就知道自己暴露了。谭刃难得笑了笑,而且是哈哈大笑的那种,笑了两声,便朝我投来一个同情的眼神,道:“刚才我本来和林小姐相谈甚欢,但由于她临时来了客人,我就提前回来了。”

“客人?”

谭刃点了点头,说:“捧着玫瑰花,开着兰博基尼,最重要的是,人家长得还帅,我偷拍了一张。”说着,他打开手机给我看,照片里一个男的,捧了很大一束相当于我半个月工资的玫瑰花,风度翩翩的递给林回雪,再看那男人的相貌,身材挺拔,模样还挺帅,我顿时觉得一盆凉水泼下来,心都凉了。

前几天拿手机上网的时候,我看到这么一句话:这世间最厉害的情敌莫过于对方比你高、比你帅、最后还比你有钱。

谭刃安慰的拍了拍我的肩膀,自言自语的说:“一场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恋情。”说完,抛给我一个同情的目光。我可以发誓,在他的眼中,我看到了藏在深处的幸灾乐祸的神情。

“为了体现我是一个好老板,走吧,请你吃失恋豪华晚餐。”他声音不疾不徐,不冷不热,说出来的话完全就是一把刀,一个喜欢拿员工伤口取乐的老板伤不起。

晚饭谭刃请客,去旁边的一家饭店吃鱼头火锅,我们平日里都吃外卖,嘴里早淡的没味儿了,鱼头火锅的滋味儿,将我心里那种失落感给冲刷掉了不少。

吃饭间,我俩随意闲聊着,抛开谭刃偶尔冒出的比如往员工伤口上撒盐这类的恶趣味以外,他人还是不错的,和他在一起,相处的模式更像是朋友,没有那种员工和老板之间的距离感。

我给他倒了杯酒:“老板,我敬你,谢谢你这段时间的关照,我记在心里。”谭刃二话没说,拿起杯子和我碰了一下,忽然道:”英雄不问出处。”

我愣了一下,一时没反应过来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谭刃依旧没什么表情,淡淡道:“周玄业不会随便抓一个人来当员工的,他能看上你,说明你身上有值得欣赏的地方,而且,我会看相。”

他一说这话,我来了精神,道:“老板,那你看看我,算一算,我以后的前程怎么样?”

谭刃盯着我的脸看了半晌,忽然笑了一下,道:“神算不算命,一切由天定。”

“老板,你很适合去当神棍。”

“谢谢。”谭刃跟我碰了碰杯,一口喝了杯子里的酒。

吃饱喝足后,一些正事儿就冒了出来,我想起沈兰今天来的用意,再看谭刃这副完全不放在心里的模样,有些替他着急,说:“老板,万一那老头子再找些奇奇怪怪的人对付你怎么办?他儿子的事儿,到底是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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