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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乡村之王-第31部分

小说: 乡村之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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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西贩子西瓜都还没有开张,他的西瓜却是再就卖完了。以至于原本计划要卖一个月的西瓜,现在照这样的势头,估计只要再卖个四五天,他的西瓜就会卖完了。

还有一点,是刘星没有想到的。

他先前不是担心连续的大雨来临天气转凉,父亲的西瓜没人吃会卖不掉吗,或者吸多了水会炸瓜吗?

现在这个情形看来

电视台的报道,倒是将他心中的那一层深深的担忧给无声无息的带走了。

他老爸这几天西瓜的销量,已经不是火爆这个词所能形容的了。

真的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好了,臭小子,你忙你的,我还要去买西瓜去。”知道事情原委的刘权,美美的吸了几口旱烟,歪头叫了一声祝玲,笑眯眯的走了。在刘权心中,他这个儿子刘星的头脑,真的是太聪明了

“哈哈哈这才是我刘权的儿子!”

刘星望着远去的父母,心中却是有一种愧疚之感。

他们为了这个家,付出了太多,这到了这把年纪,还要操劳,甚至于买个西瓜还要为他遮挡闲言碎语。

他们

活着太不容易了,活着太累了。

时间在忙碌中又过去了两三天。

这天中午。

刘星交代周自强做的网站初步有了轮廓。

只是刘星望着手提电脑上四合院的画面效果和题材觉得不是很满意,这样直接将四合院拍出来,他估计看见的人绝对不会买面子。

正绞尽脑汁想有什么办法改善一下,屠刚兴奋的厨房跑了出来,拿着手机大声喊道:“兄弟,我爸来电话了,问你明天有没有时间,有时间的话准备一下去老虎崖。”

刘星笑着望着跑来的屠刚连道:“当然有时间啦,你跟龙伯伯说,我这就收拾东西,晚上就到你家去。”

“好的!”屠刚憨厚的连点头。

经过这几天的时间,莴笋有老天大雨的眷顾,除了晚上偷偷浇点灵水之外,根本就不要刘星操心。

四合院的装修有老同学马建的操持把关,除了中午吃饭要来一锅美味的水煮鱼,其它的根本就不要刘星插手。

他这几天早就按耐不住想去老虎崖了。早一天找到屠龙双刀,早一天请到屠龙,他的心也就放下来。

接下来

刘星将手里的事情都交给了周自强和伊莲。

有他们俩在,请挖机修复青鱼水库的事和农家乐装修的事情他放心的很。至于朱晓和他的那帮朋友们每天必来的钓鱼和吃饭,他也交代了屠刚,一切看着办。

因为从这几天与朱晓朋友的相处来看,他们真的不差钱!而且为人诚实守信,绝对不会吃完抹抹嘴就走人的。

时间一晃而过。

到了傍晚,马建和他的工匠收工回去了。

刘星提着早就准备好的背包,从空灵戒里叫出了黄金战士,坐着屠刚的摩托车一道去了屠家村的村口。

屠龙在电话中交代过,他们等人在村口等刘星他们。

屠刚的摩托车刚停稳在没路的屠家村小道上,刘星就看见不远处,一个身形伟岸身穿青色布衣的中年人、腰间系着一个酒葫芦,肩上挎着一把长长的猎枪,正和一个满脸麻子的中年人,在一棵苦楝树树下抽着烟闲聊着什么。

这个身形伟岸的中年人,就是屠龙,至于旁边的麻子,刘星却是不认识。

走近了。

眼尖的屠龙望见了走来的刘星,鹰眼打量着上下看了看,丢掉手中的烟头笑道:“星娃子你可来了,我们等了你可有老半天了。对了,听人说你得了肺结核,我看你的面色红润的样子不像啊,你个狡黠的小子是不是又在耍什么花招啊!”

“哪有啊!龙伯伯!”刘星讪讪的笑了笑:“我得肺结核的事情是真的,只是我回来的这些日子保养的好而已。您啊,看不出来的。”

其实

刘星说这话自己都有点怀疑他的肺结核是不是好了,那种咳咳喘喘、上气不接下气的症状,这自从有了空灵戒,好像都不存在般了。

“哈哈哈”屠龙豪爽的大笑:“好了好了,不策你了,闲话少说,眼下天已经黑了,我们出发。”

刘星、屠刚连点头。

崎岖的小路上。

刘星、屠刚、屠龙还有那个麻子脸的中年人一行四人,带着三只猎犬,还有黄金战士,打着电筒缓缓的向茅草林小路走去。

一行四人还没走十来分钟,天就彻底黑的伸手不见五指。

刘星走在最后面,疑惑的问屠刚:“这天都黑了,我们有必要这么赶吗,大白天去老虎崖不行吗?”

“这你就不懂了。”走在最前面一个身穿黑衣,脚穿套鞋的麻脸中年人嗤笑了一声:“你不知道要到达老虎崖,就必须经过茅草林,而这茅草林里是七彩旱蚂蝗的天下,你只要大白天走进茅草林,保管你是好人进去,骷髅出来。”

刘星听着心头一震。

这七彩旱蚂蝗他是听说过的,据说每条都有拇指大小,只要方圆两百米之内的血气动物经过的他的身边,它就能无声无息的潜伏在你的身上吸你的血。

吸血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这七彩蚂蝗是群居的,只要在其周围发现一条,那么周围至少有上百条。这七彩蚂蝗一多,你想像一下,被几百或者上千七彩蚂蝗附身吸血的情形,估计肉都会吸掉。

所以就有好人进去去,骷髅出来的说法。

而这七彩蚂蝗的弱点与一般水田里的蚂蝗弱点截然不同。

它的弱点就是怕冷怕黑,一般晚上潜伏在潮湿的腐蚀树叶里或者水里,到了白天再出来寻食吸血。

屠龙这一行人之所以要带着他们晚上经过茅草林,其实是在躲避七彩蚂蝗。

茅草林面积颇大,放眼望去全是一人高密集的青色丝茅草,跌跌荡荡看不到头。

人家都说风吹草低见牛羊,而茅草林这里却是风吹草低见蚂蝗!

因为丝茅草密集长在一起的缘故,这就造就了其生长的土地常年潮湿,温度保持在20度左右,成就了七彩蚂蝗繁殖居住的天堂。

刘星听着中年人这么一说,眼睛不由得盯着脚下看,生怕发现蚂蝗串出来吸他的血。

第五十三章鬃毛大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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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刚听着却是不以为然,他递给刘星一壶随身带的酒,小声道:“你别听赵麻子胡说,被这七彩蚂蝗叮住了的确很可怕,可是我们有我爹亲自研制的药酒,喝一口保管七彩蚂蝗不会叮你。”

刘星连点头,接过喝了一口,苦的他不由得吐了吐舌头,立马又还给了屠刚。

屠刚望着好笑,一路边走边跟刘星聊了起来。

“刚子,你爸不是说要请好几个猎人来吗?怎么就请赵麻子一个人来?”刘星问。

“兄弟,你不是不知道。”屠刚道:“我爸这几天都找了好几个屠家村的猎人,他们只要一听是去老虎崖,均都摇头打死都不去。”

“为什么?难道现今的猎人还怕老虎不成?”

“不是那么一回事。”屠刚小声道:“一是这茅草林的七彩蚂蝗这一关难过。二是屠家村猎人都改行了,枪法都不行了。三是都不相信我们屠家村的老虎崖还真的有老虎,所以都不来。”

刘星恍然大悟,连点头。

现如今屠家村的猎人要是靠打猎为生根本养活不了一家,所以大都到沿海的城市打工去了。生活也比较富裕,谁也不会没事瞎折腾去荒无人迹的老虎崖冒险的。

“至于这赵麻子。”屠刚小声在刘星耳边道:“他自己说,去年是被老虎将他养的一窝十多头即将出栏的肥猪给偷吃了,所以听见我爸这么要去老虎崖,他想杀老虎报仇来着。”

刘星一愣。

现今的老虎崖,荒草丛生,大量的野生物生活在那里,按道理老虎不愁吃的啊,再说了老虎一次性能够连续吃十多头肥猪,这看似不符合逻辑啊!

看来

这个赵麻子肯到老虎崖帮屠龙,绝对没有他说的那么简单,至少不是为了为肥猪报仇而上的老虎崖,刘星浓密的眉毛一皱,心里多了一丝防备。

刘星跟屠刚聊着聊着,突然前面的屠龙、赵麻子停了下来,手里电筒微弱的光芒齐齐照射在前面的道路上。

“发生了什么事情吗?”好奇的刘星也跟着将电筒照射在前面的道路上,这不照还好,一照之下,整个人的脸,就像天上的乌云,阴沉沉了下来。

只见在只有一人宽的山路上,一只体型足有上千斤的黑色鬃毛野猪,横躺在中间,在它皮糙肉厚的身上,密密麻麻的爬着不知道多少条七彩蚂蝗,正在美美的吸着血。

空气中

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

从这点足可以看出眼前的这头野猪,死亡的时间绝对没有超过一两个小时。

“龙伯伯,我们怎么办?”刘星跟着屠龙和赵麻子退了几百米路,忧心忡忡的问道。

“我们往左边的茶树林走,到了那我们在茶姑那里借宿一晚,然后在从长计议到老虎崖的事情。”屠龙沉声道。

看来,要想今晚就穿过茅草林,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刘星听着连点头。

也只有这样了,茶树林就在左边分叉的小道上不远处一两公里处,那里孤零零的坐落着一户人家,以采茶为生。儿时听屠龙说,这茶姑好像也住在屠家村,只是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变故,就搬迁到了这荒芜的茶树林。

刘星和屠刚正转身要往茶树林走,一直盯着小道上看的赵麻子却是不同意了,他嚷嚷道:“这怎么可以,我们只要穿过前面死野猪五百米,再过一个小山头,茅草林我们就过去了,怎么可以就这样半途而废?”

刘星和屠刚望着屠龙,等着屠龙发话。

屠龙冷笑着点上一根香烟:“你既然这样说的话,那你先过去试试?如果你能过去,我屠龙绝对跟在你后面。”

赵麻子的麻子脸微微抽了抽,提了提肩膀上的猎枪,沉默了好半天才道:“要不这样,我先让我的猎犬过去探探路,能过去的话,我们就过去,如果不能过去,最多是损失一条狗而已。”

屠龙听着眉头皱了皱,面色有些不快。

在他们这些以打猎为生的猎户心中,猎犬就是他们最亲密的伙伴,甚至可以说是他的第二生命。

眼下山路上的情况一眼就看出非常危险,哪有拿自己最亲的伙伴出去冒险的道理?不过他知道劝不住赵麻子,只得点点头。

赵麻子见屠龙答应了,取下跟在他身边,这只名叫‘招财’的狗链,弯腰拍拍它的脑袋,指着前面挡着的鬃毛野猪,示意它从旁边的丝茅草绕过去。

招财很是灵动,望着前面的山路走上前转了几圈,却是又呜呜胆怯叫着退了回来。还委屈的咬着赵麻子的裤脚,拉着赵麻子就往回走。

招财的这一动作,直接表明,前方的道路不是他能越过的。

可是。

赵麻子却是很恼怒了起来,一脚将招财踢开,指着前面的小道吼道:“**的今天要是不过去,等这次回去,老子剥你的皮吃你的肉!”

招财趔趄的从地上爬起,胆怯的望着赵麻子,突然嘶哑的朝天嗷嗷狂叫几声,绝望的朝前面的野猪尸体跑去。

“招财!你这个傻。逼,老子叫你往路边的丝茅草里边跑,你往哪跑呢?”赵麻子看见不对,连声吼道:“快往左边的丝茅草跑,七彩蚂蝗都闻到你的血腥味朝你爬来了。”

招财充耳不闻。

义无反顾跑了过去。

刘星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他知道此时招财的想法,与其退缩回去被狠心的主人赵麻子剥皮吃了,还不如死在七彩蚂蝗的手里,这样还痛快一点。至少证明他不是退缩的软蛋。

绝望的招财

遇到这样的主人,还真是一个悲哀!

眼见招财就要被潮水般涌来的七彩蚂蝗沾上,在刘星脚下不停的咆哮的黄金战士,却是突然如箭一般的冲了出去,挡在招财的面前,浑身金色的毛发竖起,呲牙裂齿低沉的吼叫,一时战意滔天。

这什么情况?黄金战士难道是去送死吗?

所有人都傻眼了

“黄金战士不要!快回来!”刘星望着心脏都跳到了嗓子眼上,失声大叫:“这些七彩蚂蝗可不是藏獒,你被沾上了可就完了!”

刘星的话刚说完,无数的七彩蚂蝗却是已经将黄金战士包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片刻之间就爬满了黄金战士的全身。在边上看傻眼的招财,浑身颤抖的尾巴垂下,匍匐在地上竟然动都动不了,任由爬过来的七彩蚂蝗爬满全身。

“黄金战士”刘星撕心裂肺的大声哭喊,声音里透着嘶哑和绝望:“你快回来。快回来啊!”想冲过去将黄金战士拽回来,可是屠刚和屠龙一人夹着他的一只手迅速往后拖,根本就不容发狂的刘星上前半步。

眼见片刻之间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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