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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七零反派小媳妇-第21部分

小说: 七零反派小媳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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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跟她在一起就是容易出状况!
  这次骑车比上次走去要快多了,到了县城后,孔嫣率先跑到邮局将东西寄回家,除了宋妈给的菜和自己写的信,还有宋清风这两天做好的鞋。
  没错,是他做的!
  动作很快,几天就把两双给纳好了。
  把孔嫣喜得,天天说尽好话给他听。
  希望他把剩下几双也给赶紧做完。
  她也不知道孔爸孔妈脚多大,是按着宋爸宋妈的脚做的,应该差不多,印象中两个人和宋爸宋妈身形相差不大。
  先把做好的两双寄回去,一南一北的,希望他们过年前能收到。
  接着按宋妈的吩咐去了趟供销社,买了盐和几颗纽扣,然后就回家了。
  回去的路比来时难走多了,大部分都是上坡。
  孔嫣看到前面的宋清风踩的都弯了腰,忍不住心虚,绝口不提下车的事。
  别过头装作没看见。
  大概是太吃力真的骑不动了,宋清风终于服输的停了下来。
  脚支着地,回过头看孔嫣。
  孔嫣咬了咬唇,试探着说:“要不我就不下来了,待会儿上去多麻烦啊?”
  宋清风默默看着她,叹了口气,然后转过头自己下了车。
  真推着她往前走。
  孔嫣灿烂一笑。
  两条腿还开心的甩了甩。
  回到路口,这下是不得不下来了。
  队里人保守,哪怕是小夫妻,让人看到这些也不好。
  两人一前一后。
  天有些黑了,孔嫣哒哒的跑到宋清风旁边,伸手拽住他衣摆。
  总感觉一个人走在后面不安全。
  宋清风侧脸看了她一眼,没做声,随她去了。
  两人走了一段路,在小岔路口突然碰到了一个人。
  孔嫣好奇的打量了一眼。
  是个穿着绿色军装的男人。
  五官端正,皮肤略黑,个子高高大大的,跟宋清风差不多高,但要健壮很多。
  红领章红帽徽,军装并不像现代电视上放的那样整洁如新、精致好看,但人挺拔笔直,穿在他身上给人一种压迫的气势,让人忽略外表。
  大概是认识宋清风,对他点了点头。
  宋清风也点点头。
  孔嫣偏了偏头,倏然心领神会,这该不会就是原书中的男主?


第二十三章 (二更)
  跟赵卫国分开后, 孔嫣忍不住好奇的问宋清风:“刚才那是谁呀?”
  虽然知道,还是想八卦一下。
  宋清风经过这些天的练习, 已经能坑坑巴巴的说话了,就是不大流畅。
  大概是爱面子,所以他一般不开口,只偷偷一个人躲在房间说话练习。
  说真的, 她还挺佩服他的,她以前看过一个新闻,说是一个外国人飞机遇难失联, 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好几年,因为失去和人交流的机会导致找到后整个人都不会说话了。
  而宋清风差不多就是这种情况,耳朵听不见了,加上不愿意开口和人交流, 久而久之,自然就不会说话了,虽然能通过嘴型明白别人说的内容,但就等于又聋又哑了,而他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重新说话, 挺厉害的!
  其实,她当初一开始是打算和他好好相处的, 但后来发现宋清风不大喜欢自己, 加上总是不自觉将人带入书中的角色,想着总有一天他会和林杏好,所以就不太愿意与他有过多的牵扯。
  也怕改变剧情会对自己有伤害, 所以就那么不温不火的相处着。
  要不是后来自己嘴快戳到他的软肋心里愧疚,也不会跟他提了助听器的事。
  可是没想到的是,他听了助听器虽然激动,但却拒绝了她的钱。
  说句实在话,如果换做她肯定做不到。
  要是她聋了,突然某一天有个人跟她说能听得见还借钱给她买,尤其这个人还是她身边人,哪怕不怎么熟悉,那她也百分之九十九会同意。
  偏偏他就是忍住了,还自己每天大半夜的跑起来去挣钱,大冬天的也不嫌冷!
  可见毅力和自控力有多惊人!
  宋清风侧过头看了她一眼,脸上没什么表情。
  想到她刚才盯着赵卫国看的目不转睛,心里有些涩涩的。
  没说话,嘴巴张都没张,转过头不理她。
  孔嫣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
  难怪宋妈说他是粪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莫名其妙!
  刚才心里夸他的话全部收回!
  俩人回到家,宋妈宋大嫂刚好在做饭,孔嫣拿着盐和纽扣去了厨房。
  宋妈坐在灶洞下,手里握着拉风箱,见她回来笑了,“正说着你俩啥时候回来呢?没想到就回来了。”
  孔嫣将纽扣递给宋妈,“买好了就回来了,路上雪厚,走走停停的,都没怎么骑。”
  转身将盐袋子撕开倒进盐葫芦里。
  “对了,我刚才和三根回来在岔路口碰到一个穿军装的人了。”
  宋清风那家伙话少,那她就和宋妈宋大嫂她们八卦。
  宋妈一听,忍不住惊讶,“是吗?长啥样啊?”
  虽然已经猜到了,还是忍不住确认。
  孔嫣想了想,原书中将男主描写的特别男人特别有军人气势。
  可仔细回想一番,也就那样,主要她是个颜控,男主又高又壮还黑,感觉不太帅,而且还板着一张脸,怪吓人的。
  就道:“黑黑壮壮的,跟牛一样!”
  宋妈一拍大腿,对着宋大嫂道:“那就没错了,肯定是赵家那小子回来了。”
  然后摇摇头感叹,“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想当初赵家多惨啊,因成分的事天天提心吊胆的,没想到随着卫国那小子当了军后却越过越好了。”
  宋大嫂也忍不住酸酸的,“而且当军的补贴多呢,妈,你恐怕都不知道,我听说最近赵家闹得挺凶的,好像是卫国那过门的新媳妇不是个善茬,整得赵家那几个兄弟都快离了心了。”
  这话她还是听前头田家的大儿媳妇说的,她和赵家大嫂子关系不错,听了两耳朵,说是不高兴用赵卫国的工资补贴家里。
  也是,这事搁在谁心里都不太舒服,要是换做她她也不开心,养着父母就算了,但成了小家之后凭啥让自家男人的钱养全家那么多人。
  尤其是听到一个月三十元,想想都心疼,三十元啊,一年加起来那该有多少?
  平时在军队又不用花钱,纯工资,而且还有很多其他的补贴,能不心疼吗?
  宋妈原先还没觉得什么,听她这么一说,心里也酸,撇撇嘴,不屑道:“赵家那两口子脑子不大清楚,孩子都成家了还非得绑在一起,以后肯定有的闹!不仅将几个兄弟养大了胃口,还把混的好的那个磨掉了情分,到时候想体体面面收场都来不及了!”
  孔嫣听了忍不住眼睛一亮,没想到宋妈竟然料事如神,可不是,重生后的女主可不是个善茬,觉得上辈子两个嫂嫂也欺负了她,这辈子重生回来觉得自己是对不起男主,但不欠她们什么,所以各种对付极品嫂嫂。
  最后闹得不大开心,连赵家两口子心里都有了气,这也使得女主顺理成章去随了军。
  宋大嫂颇为认同的点点头,“是这个道理,尤其是赵家老三最是表里不一,比他媳妇还厉害,恐怕不大好处理。”
  这点她就佩服宋妈,她男人工作比较体面,挣得钱也比较多,除了每年给点养老费,剩下的全让他们两口子自己保管,所以哪怕宋妈将自己的钱偷偷补贴了些老四两口子,她心里也存不起来怨。
  一方面老四比正常人可怜些,人又不错,她也不是个铁石心肠的,相处了这么多年也有些感情,当做半个弟弟来看也不为过了。另一方面也是觉得老四干的是苦力活挣得不多,补贴些也不为过,只要不是让他们两口子全都养就行了,毕竟他们还有自己的孩子。
  吃完饭孔嫣回到房间洗漱,因冻疮的缘故,她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用开水泡手泡脚。
  刚坐下将脚伸进盆里,宋清风就回来了。
  手里端着盆坐在她不远处。
  她用的是大红印花搪瓷盆,比较新,脚踩在里面衬得白白嫩嫩,大概是冬天养人,能明显感觉自己白了一点,从手就能看的出来。
  偷偷往旁边觑了他一眼,见人闷闷的垂着头,忍不住奇怪,这几天一回房间只要有空就练习说话,今天居然没有。
  咋了?
  大姨夫来了?
  忍不住拍了他一下,“你怎么啦?”
  宋清风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哟,咋跟大姑娘似的!
  孔嫣偏了偏头,瞅了他一眼。
  正准备调侃两句,突然想起赵卫国了。
  是了,他不仅是男主,更是女主林杏的丈夫!
  奶奶的,他这是吃醋了?
  孔嫣觉得自己真相了!
  脸一黑,气呼呼的擦了脚端着盆出去了。
  关心他干啥,人家心里有人呢!
  倒了水,进屋看也没看他,上了炕将放在里面的蛤蜊油拿出来擦脸擦手擦脚。
  宋清风原本还有些气闷的,但看到她突然莫名其妙的脸黑,忍不住心虚,明明什么都没做,就觉得自己好像又得罪她了。
  放好盆,默默坐到炕边,见她背着人在擦东西,便乖乖等着。
  待孔嫣弄好躺下后才将煤油灯吹灭上了炕。
  ……
  第二天,赵卫国回家的事就在队里传遍了。
  毕竟是二队唯一的军人,多荣耀啊!
  中午吃饭的时候虎子还说:“奶,你可不知道,狗蛋今天跟我吹他叔叔当官啦,可了不起了,底下管着一帮人呢!”
  然后一脸羡慕道:“他叔叔还带了西南那边的特产,狗蛋说可好吃了,就是那种当地的腊肠,切成一片片的蒸着吃,特香!”
  说完还吸溜一口,虽然没吃过,但总觉得很好吃。
  听得孔嫣都忍不住吞了口口水,这个她是知道的,以前她表哥去那边工作就顺便带了点熏肉腊肠等特产回来,还给了她们家一点,光蒸着什么都不放就好吃!
  宋妈嘴一抽,看着自家桌子上一个冬天都没变过的咸菜萝卜和红薯粥。
  觉得这孩子可真讨人嫌,什么时候说不好非得这时候说!
  吃完饭,孔嫣洗了碗出来后就看到虎子鬼鬼祟祟躲在厨房外面。
  “咋啦?”
  虎子见人出来了,立马蹦哒到孔嫣面前,将人拉到一边然后一脸期盼的看着孔嫣,“四婶,你也叫四叔去当兵好不好,当兵可好了,有吃的有喝的,还能管人!”
  孔嫣无语的看着他,这孩子可真好吃!
  没好气的戳了戳他脑袋,“你以为兵是那么好当的?累死了,就你四叔那小身板子,去了还不得是挨揍的份!”
  虎子嘴一撅,正准备再讨价还价,哪知道一侧头就看见自家四叔黑着脸站在四婶后面。
  脖子一缩,有些怕怕的,感觉好像惹祸了!
  很是有眼色的转身就跑。
  “你跑什么?”
  孔嫣觉得莫名其妙,好笑的摇了摇头,觉得这孩子可真调皮,说是风就是雨的。
  转身回房,突然感觉眼前一暗,下意识抬起头,恰好对上了宋清风那张黑脸。
  身子一僵,心虚的垂下头。
  她……是不是又把他给惹着了?


第二十四章 心思
  宋清风下工回来时在路口碰到了赵卫国, 脚上尽是泥,应该是从隔壁队过来的, 那边地势偏低,昨天他经过也踩了一脚的泥。
  赵卫国也看到了宋清风,视线不自觉往他耳朵上看去,昨晚听赵妈说起他才知道, 原来宋清风可以听得见了。
  回来那天就看到他耳朵上扣着一个黑色的东西,正疑惑着,没想到竟是个能让人听得见的好东西。
  “宋叔”
  赵卫国率先开口喊了旁边的宋爸一声, 然后对宋清风点点头。
  宋爸就走在宋清风旁边,看到是赵卫国,脸上立马带着笑,搓着手激动道:“是卫国啊, 昨天就听到你回来了?有好几年没见了?没想到结实了不少,要不是这一身军装,我都认不出来了!”
  宋清风瞄了一眼宋爸那不自觉微弯的腰,垂眼一黯。
  赵卫国礼貌的点点头,“是有几年没回来了, 这几年家里多亏宋叔照顾了。”
  宋爸赶紧摆摆手,“客气了, 还是你们家里人争气才是!”
  赵卫国看了一眼宋清风, 又对宋爸道:“听闻三根能听得见了,恭喜!”
  宋爸听了,脸上的笑意加深, 连连点头,“是呢,还是国家好,有这么好的东西卖,我家三根才能听得见!”
  赵卫国点点头附和。
  三人在岔路口分开。
  宋清风抿了抿嘴,一直没说话,等和人分开了,宋爸才一脸感叹道:“真没想到这孩子还有这么大的造化!”
  看了一眼旁边的儿子,心里酸酸涩涩,若是好的,当年怎么也得把他给送进去。
  拍了拍他肩膀,叹了口气,“走。”
  如今能听得见已经是莫大的幸运了,做人还是知足常乐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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