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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部分

灭神-第83部分

小说: 灭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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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灵阑大街格外热闹,看客们都在迎接一辆华丽楼车。楼车周围有穿锦衣的清秀男子随行,他们是青楼里的小相公,统称龙阳公子,有些地方还称脔公子,当然听起来没有前者风雅。楼车前方是游行的俏女子,每人举一杆鲤形花灯,她们是青楼里只卖艺的清倌儿。楼车由八匹骏马拖拉,高三层,前面是金黄凤头,两侧雕凤羽,上面有乐官奏曲,音律清扬,楼车最高处有精美华盖,华盖下有女子抱着琵琶轻弹,在清倌儿抛洒的花瓣中宛如倾倒众生的仙子,她的艳红小口衔着一块纯金打造的小牌,坠了一截狐尾。

    街上的男人不管是什么身份,这会都盯着楼车上的女子呼喝,原来她的花名叫水牡丹。

    宗阳双手插兜后腰别剑,悠哉的走着,一旁的乌鸦忍不住说了句:“那是万鲤楼的花车。”

    宗阳本来对这辆楼车不感兴趣,但是听乌鸦这么一提,反倒有些好奇,笑问道:“很熟?”

    乌鸦恩了一声。

    三人快与花车擦身而过,而就在此时,花车上的水牡丹恰巧美眸流转到三人身上,或许是宗阳和乌鸦的气质对于她来说有惊鸿一瞥的触动,她松开了皓齿,纯金小牌落在手里,她这一举动惹得在场所有人惊呼。

    万鲤楼纯金打造的花牌,得者可上万鲤楼潇洒一晚,只要不是银样蜡枪头,楼里花魁随你鏖战三百回合,不花一两银钱。这是万鲤楼最大的噱头,当然不是谁都有此机会,得花牌者无一不是潇洒人物。

    水牡丹先看了一眼乌鸦,气质身板都不错,肩上扛的兵器虽然裹了黑布,看形状该是一柄大刀,这等重兵不是江湖中寻常之辈能驾驭的,但当她扫到乌鸦戴银面罩的脸后,心凉了一半,杀气太重,一着不慎给万鲤楼惹来凶神恶煞,这就要自讨苦吃了。

    弃了乌鸦,水牡丹再扫向宗阳,后腰别剑双手插兜,无论是打扮还是气质,都带着潇洒出尘剑客的风格。看人先看行头和身形,这是水牡丹的习惯,当她最后望向宗阳吃了丹药后的脸庞时,心岂止是凉了一半,直接眼不见为净,又将花牌塞入口中。

    所有人的视线一并从宗阳和乌鸦身上收回,嘘声数落声此起彼伏。

    这只是一个无关痛痒的插曲,宗阳一笑置之,乌鸦却有些阴郁,也难怪,曾经的天九可是很臭美的,自称东门第一美男子。

    契房行里有些冷清,管事的看宗阳三人选了最便宜最偏的一座宅子,脸色不是很好看,但当宗阳拿出逍遥仙宫大宫主的那张紫金卡,管事的惊呆了,当宗阳知道紫金卡上的数额后,也倒吸了一口凉气。

    “乌鸦,今日起我们就是土豪了。”宗阳如是说。

    三人来到了买下的宅子,此地离繁华区域的确远了些,里面打扫的很干净,生活起居之物一应俱全,宗阳做的第一件事便是煮面,大有回到了东九巷行天道观的味道。

    回到无罪城,有一个天大的消息就无处不在传扬,东门地皇之位已经无人敢争了,不像过去一门地皇空缺后,总有一个又一个叱咤人物坐上,他们来自无罪城本土,或者来自无罪城外,但他们又会轮番陨落,唯有最强者才能坐稳宝座。可如今的东门地皇无人敢挑战,因为据传他是陆地神仙,凌驾天地间的陆地神仙。

    地皇里出了陆地神仙,不知道在阴阳宫里的阴阳氏作何感想?

    不过对于宗阳兄弟三人来说,这是个好消息,因为无罪城越乱,他们就越安全。

    三碗葱油荷包蛋面热气腾腾,三人却是捧着大碗蹲在地上,看着乌鸦写出一个个名字,最后那个名字是东南门地皇白鬼。

    ……

    在东南门最大的财神大街上,有一座闹中取静的豪宅,不过它不是豪在亭台楼阁富丽堂皇,而是豪在占地极广,里面简直是个小天地,平湖映天,曲苑游廊,而且已经有了岁月的痕迹。

    不过它是个无名宅,里面下人也不多,只需要维持每日的打扫即可,没人知道它的主人是谁,这些下人也深居简出,从不与外界有瓜葛。

    在湖畔小亭,周围的荷花已枯,秋风瑟瑟带凉意,有个穿着普通的女子静立亭中,细看之下正是哑巴女子。

    秋阳和煦,另一个持油纸伞的红衣女子婉约走来,脂粉浓抹,却难得有几分素雅气质,矛盾的两种气质在她身上却十分的相得益彰。

    “你要等的人已经死了。”红衣女子笑道,她在万鲤楼有个极好听的花名,昭和。

    哑巴女子警惕转身,当她看到眼前这张脸时,精神明显错乱,因为这张脸的主人,该是她!

    一阵风的光景,哑巴女子发散的瞳孔猛然一缩,她已经理清了思绪,急问道:“你是谁?为何要换我的脸?!”

    哑巴女子已经不哑巴了。

    红衣女子嘴角扯起一个弧度,带妖气更带杀气,慢条斯理的说道:“先听听我要说的话。”

    哑巴女子目光森冷,她有逃的冲动,因为要等的人死了,明显眼前的人来者不善,但她真的很好奇,很想知道自己究竟卷入了怎样的漩涡中。

    “你是万鲤楼的花魁,但你还有另一个隐藏身份,效忠于阴阳宫里的某个势力,暗中监视东门一个叫天九的堂主,可惜那人还对你爱慕的不要命,看来前阵子东门的事与阴阳宫有莫大的关系。”

    哑巴女子明显心底一慌,冷汗已经不自主的流出,但不解的眼神随之逝去,这个秘密阴阳宫外只有一个人知道,而这个人已经死了,死前被逼问出也不是不可能。

    红衣女子接下来的话也印证了她的揣测:“我也是刚刚得知的,不过那人没有说半句说了要死的话,但他还是死了。”

    红衣女子自我陶醉的笑起,继续说道:“我利用你金蝉脱壳,起初是看中了你的实力,万鲤楼里的所有花魁中,也就你是十方道君,你隐藏的再深,也逃不过我的眼睛。你应该见到我的仇家了吧,可惜你没有替我去死,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哑巴女子一呼一吸格外绵长,她是在快速冷静的思考,沉住气说道:“你既然知道了我的身份,就该知道阴阳宫不是你该惹的,但我可以配合你演戏,这样你就可以继续做阴阳宫的昭和不被识破。”

    红衣女子捧腹大笑,收敛情绪后望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心不在焉的回道:“你真聪明,知道我能杀了他,也就有十足的把握杀了受伤的你,求饶的还真快。”

    红衣女子将视线移向哑巴女子,两人对视,后者没有任何底气的避开了她的目光,她得意道:“本来你该死在浮风城,那是我精心设计堪比天衣无缝的一出戏,那样我就少了一路仇家,只需要专心对付我人生最大的仇家,可惜啊可惜。好在我凡事留一手,做了你侥幸回来的打算,所以在你下了方舟后,我就派人堵住了跟你回来的仇家,不然你哪有命站在这。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画蛇添足这一词?或者是夜长梦多这一词?无论哪个词,好像都在教我留不得你啊,放心吧,我这辈子最会的就是骗人,昭和的身份,阴阳宫那边我瞒不了一生,一时还是绰绰有余的,而我只需要一时就够了。让我的仇家找不到你,是不是比等着你向他们揭穿我的身份,来的好?”

    湖畔只剩红衣女子肆无忌惮的笑声。

第99章 坟地真是个好地方() 
逢秋飘棉柳絮,这是东南门的特色。

    这种树木叶子殷红,四季不枯,在深秋时长出如棉的飘絮,大有冬日飘雪的景象。

    有人披红发覆黑甲,骑金镶马招摇过市,身后有肃杀一百余骑紧紧跟随,最后还有一辆金顶马车。虽然没有官府老爷出门时的肃静避让两块牌子,但这伙人所过之处行人无不大气也不敢喘。

    东南门繁华之地纸醉金迷无白昼,可今日无论是赌坊青楼俱是歇业,这让大半个东南门萧瑟无欢,这是地皇白鬼的严令,因为今日是个格外重要的忌日。

    百骑沿着主干道一路往城外走,越远离高楼豪阁,场面就越凄凉苦楚,到处是瘦骨嶙峋的饥民,他们几个月前或许还是一掷千金的款爷,睡在温柔乡中葡萄美酒夜光杯,可几日后,他们就是地上的饿殍了。再远一些是荒无人烟的郊区,这里有一大片乱葬岗,而主干道的尽头,却有一块上好的坟地,里面葬的都是曾经在东南门风光过的人物。

    引领百骑的黑甲人物是白鬼的左膀右臂,名小阎王,为什么这么叫,因为他杀的人已经上千。据说他四岁就开始杀人,那时便吃下第一口人肉,吮下第一口人血,所以黑发变红发,在东南门乃至东门南门,无人不晓小阎王的凶名,与北门那个啖妖肉的地皇相比,实力和风头都逊了一筹,若单论变态,吃人肉总比吃妖肉恶心太多。

    临近坟地,百骑下马,小阎王单骑走至坟地中央最大最气派的一座坟,在飞舞的棉柳絮中,可见墓碑上除了“白鬼之弟”四字,连个名字都没有。

    小阎王跳下马,发如血,腰际悬着的银鞘刀上刻着众阴罗鬼像,脸庞被血发遮挡,当他走到墓碑前时,伸手打了一个响指。

    有一精悍手下拎着食盒上前,在碑前摆了几碟吃食,不过只给两个大浅碗斟了半碗的酒,做完这些后,他悄然退走。

    小阎罗发出沙哑的笑声,依稀可见血发下乌黑咧起的唇角,他朝这座坟说道:“无命,每次看到你的墓碑我就想笑,你死了连留个名字的资格都没有,哈哈,这就是你们的兄弟情深么?与往年一样,今日整个东南门禁乐,不过对于你哥来说,少赚一日的钱又算什么,你们的兄弟情也就值这点了吧?你哥今日排场很大呀,特地从南门香宵城请来了十名当红花魁,还美其名曰是在替你享受,真他娘的无耻!”

    小阎罗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右手抓着头皮癫狂的笑起,说道:“不过你有这下场还是拜我所赐啊!我四岁开始吃人肉,吃了那么多的人肉,但还是你的肉最美味。”

    小阎罗忽然止住笑声,阴冷道:“要怪就怪你太信任我!在这无罪城,谁讲义气谁早死,你不明白么?!从天弃之地回来,其实你哥知道是我杀了你,独吞了圣毒魔果,但他不会杀我,因为要坐稳东南门的地皇,他需要我的实力!不过这真是苦了我,害我每年忌日都要陪你演这一出戏,哈哈!”

    “知道我为什么要留你的人头回来么?我就是要你亲眼看着,我是怎么亲手杀了你哥,这是我唯一一次不忘恩负义,对得起你的死,哈哈!”

    远处的百骑只能听到小阎罗如乌鸦般的沙哑笑声,笑的是如此癫狂。他们已经习惯了,因为每年的这一日,小阎罗都如此。

    良久后,那名精悍手下看到小阎罗在招手,赶忙命人将马车里的万鲤楼花魁请出。

    这位花魁花名水芙蓉,笑靥嫣然,当得闭月羞花的形容。这样的女子,是江湖游侠儿心目中的情人,如同某位诗人描绘的洛神,高不可攀,若能缱绻江湖,实乃人生大幸,哪怕为她血战江湖与天下为敌,也会溅血欢颜。但是现实往往是非凡间所有的她们,愿为珠玉金银沦为脑满肠肥之辈的玩宠,让无数风流却囊中羞涩的英雄人物扼腕叹息。

    水芙蓉扭着杨柳腰,穿过静立的虎狼之辈,虽不见小阎王转过身,却先笑盈盈的奉迎道:“爷,怎么让奴家来此地?”

    小阎王阴笑着回道:“别废话,不然我杀了你。”

    水芙蓉本以为再凶的男人也会怜香惜玉,看来这吃人的变态不能按常理来看待,若不是最近被昭和比下了头牌,失了势,万鲤楼的妈妈也就不会把她丢出来。

    “跪下。”小阎王终于转过身,歪着头望向水芙蓉,后者看到了血发间的鬼眼,眼仁也血红。

    水芙蓉不禁后背一凉,慌张的低头跪下,像是猛虎面前的一只颤栗小鸡。

    小阎王拿起刀,用刀鞘拍拍水芙蓉的脸颊,发出狞笑。

    在离坟地三十里的主干道上,有人一袭黑衫,后腰别剑,双手插兜,嘴里叼了一根草茎,见四下已无人,祭剑出鞘,大黑剑横空出世,他踏剑飞行,在身后带起一道旋卷的棉柳絮。

    水芙蓉不知教她跪下是何意,却听有刀出鞘,随后毫不留情的砍断了她的脖颈,顿时鲜血喷溅。

    小阎王将刀凌空插地,这是一柄怪刀,刀背竟是锯齿刃,它有个诡异的名字,阴曹。水芙蓉的无头尸体还保持着跪姿,他一脚踢开,拎着水芙蓉的头蹲下身子,用它流下的血趁热盛满之前的一碗酒。

    “知道你喝不了这美酒,就不给你加了。”小阎王说罢扔头颅端起这碗血酒,大口灌尽,然后起身,抬起右手用食指横抹下唇,忽然仰头垂臂狂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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