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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第3部分

小说: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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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刚开始那几天,叶舒华越是在食堂累得半死不活,回到家就越积极的在队长父亲面前扮小棉袄,当年骗她爸要零花钱都没这么努力过。
  皇天不负有心人,叶舒华很快发现了大公无私的叶队长的“弱点”。
  叶队长祖上代代贫农,唯独他有颗做知识分子的心。在这个年代,叶队长读都到了初中毕业,成了队里最有学问的人之一,据说他当年当选队长也是因为文化程度高、队里的人都尊敬他。
  有了自己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叶队长也非常重视子女的教育,在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五个子女都被他送去读书了。
  除了叶大姐实在不爱学习,叶小妹和她大哥二哥都念到了初中毕业,叶三哥这个最让王翠芬自豪的儿子就更出息了,居然念完了高中,叶队长能量不够、无法帮儿子争取进工农兵大学,却把他送进了县纺织厂当学徒工。
  虽然叶三哥转正遥遥无期,但是作为第一个进城吃铁饭碗的人,依然得到了整个大队的羡慕,最有出息的叶三哥也再次证明了叶队长的信念,多读书不是没有用。
  直到现在,叶队长依然保持着读书看报的好习惯,偶尔收工早,就在家摊开桌子练练字,硬笔练完写软笔,整个一老干部做派。
  可惜最像叶队长的叶三哥在城里,只能每个月回来住一天,而子女都是被叶队长逼着学习的,大家都对读书不感兴趣,大部分时候就只有叶队长一个人练字看报了。
  这也正好给了叶舒华投其所好的机会。
  叶舒华也不是一生下来就不学无术,她父母都是八十年代的大学生,留给她的基因还是不错的。
  小时候父母都不管,她跟着爷爷生活,老爷子能在这个年代培养出一个大学生,可见他跟叶队长也差不多,都是爱读书、老干部做派,叶舒华从小跟着爷爷下棋练字,也练出了一手好书法。
  升高中那年爷爷去世,正在中二期的叶舒华无人看管,变成一匹脱缰的野马,从此性情大变,小时候学的那些东西全都扔了,唯独没有扔的就是书法,有时候想老爷子了,就摊开纸笔练练字,所以这就成了她仅剩不多的特长。
  想要讨好队长父亲,就得投其所好,叶舒华确定叶队长就喜欢文化人、连带着对那些知青都爱屋及乌后,就决定行动了,某天“不经意”的在队长父亲面前露了一手、让他看到了她那笔好字——叶舒华能这么操作也是试探过的,叶队长是传统大家长,除了叶三哥还能和他聊聊家国大事,其他儿女跟这位队长父亲都不怎么亲近,叶队长也就无从知晓叶小妹的字迹。
  按道理,王翠芬同志这么关心女儿,应该看得出笔迹不同,可惜她自己大字不识一个,所以叶舒华很容易就蒙混过关了。
  计划进行得很顺利,叶队长对叶舒华的字果然“惊为天人”,先还因为叶舒华装病骗吃余怒未消、而对她横眉冷对的脸,瞬间就变得和颜悦色多了,在听她说“初中毕业后才明白读书不易,有空就私底下练字”的励志故事后,对好吃懒做的小闺女更是立刻改观。
  爱学习的人怎么会好吃懒做呢?叶队长于是接受了王翠芬同志的理由,肯定是孩子长身体饭量变大了,这是身体原因,也不能完全怪她贪吃。
  发现叶舒华字写得好以后,叶队长便物尽其用,经常喊她过去帮她写报告什么的,以前能有此“殊荣”的只有叶三哥,叶队长此举也标志着叶舒华成了除叶三哥以外、最讨队长父亲欢心的孩子了。
  叶舒华刚开始还挺高兴,自认为计划通,再装几天就可以求队长父亲给她换岗位了,直到有一天她脑子那根弦回来了,从叶小妹的记忆里得知抢收季才开大锅饭、吃到这个月底食堂就散了的事实。
  这特么跟书里写的不一样啊,叶舒华整个人都懵了。因为按照事实,她只需要老老实实在食堂干几天,等食堂解散她又可以回家吃白饭了,真换了工作那才准备干到老吧!
  所以她那些天上蹿下跳都是为了什么?
  叶舒华犯了蠢,现在队长父亲喊她去写报告,她便有些消极怠工了。
  就像上辈子问爸妈拿了支票就消失、缺钱了才找他们一样,叶舒华从不掩饰她的功利。
  不过叶舒华不乐意,最疼爱的小闺女得到她爹的重视,王翠芬同志却表示很欣慰,鼓励的拍了拍叶舒华的肩:“去帮下你爹,写完娘给你煮鸡蛋羹吃。”
  叶舒华下床干活后,也标志着她养病结束,不能再奢侈的每天吃一颗鸡蛋,虽然王翠芬同志还是会偷偷投喂她,但是叶舒华从来没做个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心里还是不大高兴的,如今听到老母亲光明正大说要煮鸡蛋给她吃,叶舒华这才高兴起来,迈着轻快的步子来到叶队长身边。
  “坐这里。”叶队长没对王翠芬同志的话发表任何意见,而是把凳子让出来,和颜悦色的站在叶舒华身后看她写字。
  全家人便知道叶队长这是默认了。
  王翠芬小胜一局,不着痕迹的瞥了两个儿媳妇一眼,便得意的去厨房煮鸡蛋了。
  叶大嫂和叶二嫂此时也只能讪笑,早上那抢鸡蛋的气势是万不敢当着叶队长的面拿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叶小妹只想当一条咸鱼_(:3J∠)_
今天更新有点晚,大家也看到了,因为字数比平时多嘿嘿嘿
继续晒霸王票——
小伙伴你们好热情啊,么么哒。
晚安

  ☆、第四章

  秋收后的早晨,太阳初升、露水半干,勤劳的人们已经聚集在了晒谷场,一边谈天说地,一边扫干净场地,把一筐筐金灿灿的稻子倒出来,用长杆推平晾晒。
  不到八点,晒谷场就成了一片壮观的金色宝地,干活的村民也徜徉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农民一年中最高兴的时候,莫过于丰收时分。
  而晒谷场后面的村庄,也早已升起了炊烟袅袅。
  文艺点的穿越女,应该能从这副画卷一样的生活场景中,品味到一些钢筋水泥丛林所感受不到的美好,从而得到内心片刻的宁静。可惜叶舒华是朵不一样的烟火,大好的清晨她宁愿躺在床上睡懒觉。
  今天是叶舒华穿越以来睡得最满足的一个“懒觉”,她那对大嗓门的大嫂二嫂破天荒的没有天刚亮就站在院子里吵架,这让叶舒华有种久违的“一觉睡到日晒三竿”的幸福感。
  可惜在没有手机和网络的年代,一个人赖床真没太大意思,叶舒华看了看窗外的阳光,伸了个懒腰就从床上爬起来了,也没心思打理自己,穿上衣服、披头散发就出去了。
  叶舒华也不是一直就这么邋遢,当叶大小姐的时候她可是个出门倒垃圾都要化妆的居居女孩,奈何辣鸡穿越毁她青春,现在的叶小妹别说化妆品,唯一的护肤品都是叶三哥在她“生病”时送的雪花膏,就这还惹来全大队姑娘的羡慕,打扮便成了一件奢侈的事。
  还好叶舒华运气不错,叶小妹的底子就不差,也是个清秀佳人,最近她偶尔照镜子,更是惊喜的发现这张本来跟她有四分像的脸、现在越来越像她上辈子了。
  毫不心虚的说,叶舒华上辈子是白富美,不学无术都能泡到各路男神,长相是没得挑,叶小妹越来越像她上辈子,说明颜值有了个质的飞跃,最近只要认识她的人,就没有不夸她“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的。
  本来就迷之自信的叶舒华,整天听着这些花式追捧,整个人更是自信爆棚,已经现在坚信自己披个麻布袋出门都是时尚了,披头散发那就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嘛。
  叶舒华信心满满的打开房门。
  院子里,叶大嫂正抱着三个月的宝贝儿子遛弯儿。在缺衣少食的年代,普通人家对孕妇产妇都没那么讲究,该下地干活的还得下地干活,顶多安排点轻松的活计,所以待会吃过早饭,叶大嫂也得跟大家一块去上工,每天只能趁着这个时候,以及晚上收工回来哄哄孩子。
  看见叶舒华开门出来,叶大嫂抱着孩子打招呼:“小妹,起来了啊,今天好像起得有点晚?”
  叶大嫂对待妯娌再凶悍,也没有在小姑子面前刻薄过,所以叶舒华对两个嫂子的态度也一直不错,今天心情好,更是笑眯眯的点头:“是啊,今天早上比较安静,所以睡得不错。”
  可能是叶舒华平时太傻白甜了,加上她现在的笑容还透着一股罕见的亲昵劲,喜欢多想的叶大嫂林红梅也就没有过多琢磨,直接扬起嘴角的笑道,“小妹说笑了,每天早上不都一样吗,咱们乡下人都起得早……”
  说到一半,林红梅就意识到可能要误伤自己,所以声音顿了顿,有点不想继续下去了,叶舒华却依然笑眯眯的看着她接过话茬:“但是今天没人吵,所以格外静一点嘛。”
  林红梅脸色顿时难看起来,被她们指桑骂槐了半个月的小姑子原来不是真傻,还会用这事来讽刺她,林红梅便有种自己被当猴耍了的感觉,心情当然不爽了,只是她还没想到怎么回敬过去,王翠芬不知何时出现在厨房门口道:“小妹,刚好烧了点热水,过来洗脸吧。”
  “诶,谢谢娘!”叶舒华高兴的应了一声,又笑看了林红梅一眼,才转身去厨房洗漱。
  走就走吧,还要挑衅的看自己,站在原地的林红梅更气了。
  一进厨房,叶舒华就看到王翠芬同志给她刷牙的搪瓷杯里灌了点热水,顿时有点囧囧有神,“娘,现在天不冷,真用不着。”
  “水都烧了,快洗洗吧。”王翠芬顿了顿,不动声色的问,“没事跟你大嫂说那些话做什么?她听了该不高兴了。”
  “本来就是她跟二嫂每天天刚亮就在院子里闹、吵得别人没法安心睡觉,难道还不让人家说嘛?”叶舒华知道她娘不是兴师问罪,所以底气十足,她说起这个还有点想不通呢,“不过昨天晚上我又吃了鸡蛋羹,她们早上怎么不闹了呢?”
  听到这话,王翠芬同志突然放下锅铲转身,看到自家傻闺女还一脸茫然的看着她,王翠芬无力的叹了口气,道:“水都快冷了,还在这磨蹭什么?”
  叶舒华于是满头雾水的去刷牙了,但她是真不懂,王翠芬同志不想回答问题就不回答,但眼神那么沉重的对她叹气是几个意思,她哪里没救了?
  王翠芬同志要是听到叶舒华这番os,就该回一句“脑子没救了”,她两个嫂子为她的事都在家里明里暗里闹了大半个月,恐怕大队的人都听说了,就这傻丫头还什么都没发现,她大姐那个受气包在这方面都要傻丫头聪明。
  不过傻人有傻福。林红梅她们妯娌联手、想闹得孩他爹讨厌并严厉管教小妹,没想到反而让不关心家里的她爹开始重视小妹,从而发现小妹私下学习还能写得一手好字。
  这下好了,全大队都知道孩他爹就喜欢有文化的人,亲闺女就是文化人了,当老子的还不得乐疯?
  林红梅和宋秀秀最终搬起石头砸了她们自己的脚。
  想到这里,王翠芬同志心里半是欣慰半是无奈,决定等这阵子忙完,一定要教小丫头开窍,否则就她这副心眼,嫁了人还不得被婆家欺负死?
  王翠芬不知道的事,关于叶舒华的“傻”,其实从上辈子就没变过。
  叶舒华在他们圈里人称“小甜甜”,叶舒华自己还美呢,以为这是小伙伴对的赞美,虽然更想成为御姐女神,不过被大家当成小可爱小甜心勉强也能接受了叭。
  但其实她是傻白甜的。
  是的,叶舒华是他们圈子公认最傻白甜的富二代。
  人都说物以类聚,叶舒华那一群富二代家里也基本都有一本烂账,要么父亲在外彩旗飘飘,要么父母比赛似的找小情人,更多是像叶舒华父母一样老早就离异、老死不相往来的父母,而这样的朋友基本上从小跟后妈斗,长大了跟后妈的儿女争权夺利,生活环境的复杂注定他们比同龄人都要早熟。
  而叶舒华却不一样,跟着爷爷生活的时候她也是备受宠爱的小公主,爷爷去世后虽然是一个人过,不过父母给钱大方,保姆也是从小就照顾她的阿姨,叶舒华不需要跟后妈继妹们打交道,也就没有机会真正体验有钱人的勾心斗角;至于家产方面,她的运气就更好了,父母都是企业家,她妈没有其他子女,家业就她这一个继承人,而她爸再婚N次生的全都是闺女,可想而知在没有儿子的前提下,叶舒华从她爸那里继承的财产绝对占大头,毕竟她爸跟前妻斗气了一辈子,这方面也不能落后前妻太多。
  所以叶舒华就无忧无虑的活到现在。
  当然了,叶舒华的富二代朋友们童年是坎坷了点,但只是个例,而大部分人的童年其实都跟叶舒华一样无忧无虑。
  只是他们都没有叶舒华这样命好,毕业都不用上班、完全家里蹲式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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