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眼看美国-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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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医生会向病人推荐医院去预约就诊。在美国人看来,这种预约看病的方式已经是他们生活方式的一部分,根本无须改变。
第47节:中美之间注定是〃黑白颠倒〃吗(1)
中美之间注定是〃黑白颠倒〃吗
〃我相信这是每一个认真为中国文化求出路的人,说得更狭小一点,每一个认真要在现代世界里做人的中国人,多少会发生彷徨的一个课题:我们是维持着东方的传统呢,还是接受一个相当陌生的西洋人生态度?东方和西方究竟在什么东西上分出了东和西?这两个世界真是和它们所处地球上的位置一般,刚刚相反的么?它们的白天是我们的黑夜,它们的黑夜是我们的白天?它们的黑暗时代是我们唐宋文采,它们俯视宇内的雄姿是我们屈辱含辛的可怜相?历史会和地球一般有个轴心在旋转,东西的日夜,东西的盛衰是一个循环么?我们有没有一个共同的光明?这光明又是否全盘西,或是全盘东?这又会成什么东西?〃
这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上世纪40年代首次访问美国时发出的慨叹。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作为一名中国记者,我还是在苦苦地思索费老提出的问题。由于在美国的一年半时间,我多半待在大学校园,接触的几乎都是普通的美国人,因而难以站在宏观的角度去观察问题,但从日常生活中我还是感觉到了中美在诸多方面的截然不同。
美国人初次见面往往会自我介绍或直接问对方的名字。当美国人问你的〃Last name〃(直译为〃后一个名字〃,意为〃姓什么〃)时,初来乍到的中国人常常容易错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对方。因为美国人的名在前姓在后,和咱们中国人正好相反,所以一不留神就可能答错。
我们描述方位,习惯于从大到小,比如我在中国时名片上印的单位地址是:〃中国 北京市 东城区 海运仓胡同 2号〃。而美国的说法却是从小到大,比如我在美国时名片上印的住址是:〃1205 University Ave。 Columbia, Missouri, USA〃,如果按英文顺序翻译成中文就是:1205号大学街 哥伦比亚市 密苏里州 美国〃。信封的写法也正好相反的,我们的规则是第一行写收件人地址,中间写收件人姓名,最后一行写寄件人地址和姓名。如果给美国人写信,那就得倒过来了:把自己的姓名和地址写在上方,下方写上收件人的姓名和地址。
类似这种反着来的叫法还很多。比如位列北美五大湖之一的密歇根湖,英文叫做〃Lake Michigan〃,直译过来就是〃湖密歇根〃。分数的读法也恰恰相反,比如3/5,我们是从先读分母后读分子,叫做五分之三,而美国人是从分子读到分母,英文的说法是〃Three fifth〃。我女儿在国内时学过分数,到美国上学后曾为此困扰过一阵。
第48节:中美之间注定是〃黑白颠倒〃吗(2)
在我们中国传统文化里,晚辈取名一般和长辈的名字拉开距离,如果名字相似,会被误认为是同辈,那是不敬的表现。在古代,谁的名字要是和当朝皇帝的名字有一个字一样,更是大逆不道的。然而,我发现有些美国人的名字居然和他前辈的看上去很像。比如现任美国总统小布什的全名是〃George W。 Bush〃,而他的老爸、美国第41任总统老布什叫做〃George Bush〃,儿子的名字比老子的只是多了个〃W。〃。美国人认为,晚辈和前辈的名字有重复之处,不仅不是不敬,反而是有纪念家族荣耀的含义。我的中学同学吴卫东在美国生活了20年,他在给孩子取名方面更认同老美的做法。他的第一个宝贝儿子的名字和爷爷的名字只是中间一个字不同,卫东说这是为了纪念他已故的父亲。
在对身体的审美观念上,中美之间也有明显的差异。过去,我们以胖为美,认为那是有福气的表现。现在中国人吃得好了,胖子多了,也开始接受老美的观念,纷纷加入减肥的队伍。但是,在肤色方面,我们和美国人的看法依然截然相反。中国人以白为美,有些女士经常涂抹〃增白霜〃,见到阳光还要拿伞遮着。而美国白人则喜欢棕褐色的肤色,认为那是健康、富有的外在标志。有钱有闲的人可以躺在海边的沙滩或游泳池边,尽可能地裸露身体让太阳曝晒,于是皮肤就黝黑黝黑的,看上去和中国的劳动人民一样。而那些没有机会出外度假晒太阳,却又渴望有棕褐色皮肤的白人,也可以有速成〃变色〃的办法。在我住的社区对面,有一家美容店,取名叫〃Tan〃,意为〃棕褐色或日晒后的颜色〃。我曾经好奇地上那儿看过,原来里面是一间间小淋浴房,脱了衣服进去接受某种液体的喷洒,不到一分钟就变色了。这种人造的肤色只能保持一个星期。也就是说,每周都得来这儿喷一次,每次的收费是10多美元。一位嫁给老美的中国女士称之为〃美国式的'虚荣'〃。
在身体暴露方面,中国男人比女人的自由度大多了,夏天光膀子穿裤衩在外乘凉的爷儿们在哪个城市都不少见。游泳时,中国男人穿的一般是三角裤,身体暴露的面积比穿游泳衣的女人多得多。而在美国的游泳池或海边,女士多半穿的是〃三点式〃泳装,而男士们穿的都是接近膝盖的短裤,遮盖的面积比女士还多。有一位中国学者穿着国内带来的三角裤到学校游泳池游泳,结果引来了人们异样的目光。后来这位老兄只好去买美式泳裤。
美国女人平时打扮比较性感,胸脯大半露在外面。但是,在医院检查身体时,她们十分强调身体的隐私权。我太太在美国的医院上过班,给妇女检查乳腺时,在场的医生必须经过患者的同意才能留下。而在中国的一些医院,医生给病人打针,往往不在乎诊室内是否有其他人在,拉下病人的裤子,就往屁股上扎针,根本不顾病人的隐私。
第49节:中美之间注定是〃黑白颠倒〃吗(3)
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明显感觉到两国人行事方式的不同。刚到美国的中国人往往都有这样的经历过马路时小心翼翼地等着汽车通过,而开车的美国人会停下来示意让你先过,因为在美国,人比车优先;而在中国,车比人大,因为有车就意味着有钱或有势。在美国,女士优先是惯例,在咱们国家是谁官大谁优先。在餐馆用餐,中国人喜欢大声说笑,而老美通常是窃窃私语,生怕惊扰了别人。
在住的方面,两国人民的喜好也不一样。一般来说,美国富人住郊外,穷人才住市内。首都华盛顿到了晚上,就成了黑人的天下。在中国,越是靠近市中心的房价越高,所以住在闹市区的往往是有钱人,而低收入者多半住在市区的外围。当然,现在中国一部分富人的观念也在和美国接轨,在有了私家车之后,开始撤离喧嚣的城市,搬到郊外去过清静的生活。
说说家庭结构。中国在实行计划生育之后,城里人基本上都只有一个孩子;而在美国,某些信仰基督教的夫妇是不采取避孕措施的,他们把孩子视为上帝的礼物,怀孕了就生下来,我见过的美国家庭孩子最多有11个的,普通的家庭一般有三四个孩子。再者,美国人强调独立,孩子到了18岁就搬出去住,所以到了晚年家里只剩下老夫老妻;而在中国,一些人长大成年了,仍依附在父母身上当〃啃老族〃,三代同堂的家庭现在还比较常见。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我在美国从没见过谁家有保姆,家务事都是他们自己做,而且偌大的房子收拾得井井有条。和老美接触多了之后,我才慢慢懂得了他们不雇保姆的原因:其一,美国重视家庭生活,不喜欢别人介入私人空间;其二,美国人讲究独立,健全的人依赖别人打理生活是件不光彩的事;其三,美国的人力费用很高,全职保姆的工资不是一般的家庭能够承受的。而在咱们中国,雇保姆的家庭现在是越来越多了,买菜、煮饭、洗衣等家务基本上不再是家庭成员的事了。
再说说两国人对对方的认识。普通美国人对中国人的认识相当有限,只有成龙和姚明在美国能算得上是家喻户晓;而普通的中国人谈起美国的政坛人物、电影明星、著名球员等,可以说是如数家珍。由于受媒体的影响,没有到过中国的美国人对中国的负面看法比较多,认为中国贫困并且人权没有保障;而同样没有到过美国的中国人对美国的看法多半是正面的,认为美国富有而且自由民主。几乎所有的美国人都用过中国生产的产品,但都是些廉价的生活用品,能叫出品牌的几乎没有;而在中国能享用美国产品的往往是够档次的人,波音飞机、别克汽车、惠普电脑、微软操作系统、麦当劳等等,能说出来的基本上都是世界名牌。
第50节:中美之间注定是〃黑白颠倒〃吗(4)
最后说说美国人对官员和法律的看法。他们提到法律时往往都有一种敬畏感,在行动上不敢越雷池一步,而谈到总统等公众人物,有时反而不屑一顾。美国喜剧中心电视台播放过一部叫《小布什》(Lil'Bush)的系列动画片,明显是拿现任总统和他的班底开涮。故事的主人公是一群小学五年级学生,中心人物是小小布什(原型是现任美国总统)、小赖斯(原型是现任美国国务卿)、小切尼(原型是现任美国副总统)和小拉姆斯菲尔德(原型是美国前国防部长)。小布什的爸爸乔治先生(原型是美国前总统老布什)是美国的〃CEO〃,妈妈是〃第一夫人〃芭芭拉,他还有个极笨但是几乎坚不可摧的弟弟小杰布(原型是佛罗里达州州长杰布·布什)。其剧情表现的是在老布什当权时代小布什班底发生的千奇百怪的倒霉事。美国人都知道这电视剧纯属搞笑,没有人把这当真,布什家族自然也不会去找剧作人麻烦。反之,在一些中国人的心目中,官员的地位往往比法律高。中国自古以来领袖都是神圣的,连用漫画的形式来表现正面的形象都不被允许,而中国人敢拿法律开玩笑的却大有人在。
当然,中美文化的差异,归根结底还是在对人性的认识上。多数美国人相信《圣经》上说的,人生来就有原罪,人无完人,所以要靠制度来约束人的行为。中国儒家文化则认为〃人之初,性本善〃,人变坏是周围环境的缘故,所以强调人要自律。
第三部分
第51节:华人在美国的处境到底好不好(1)
华人在美国的处境到底好不好
有些同胞看到美国好的一面,就梦想着到美国生活。其实,由于文化的差异,中国人在美国活得并不像老美那么舒坦,尤其初来乍到时更是少不了麻烦。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一个农村人到了北京,尽管北京各方面比他老家强多了,但他能觉得北京是自己的家吗?
我在美国认识的中国人,大概有四种不同类型:
第一类是留学生。他们年轻,英语好,适应能力强,应该说在美国的发展前景看好,最终多半选择在美国工作。但是,许多国人可能不知道,留学生的生活比国内大学生辛苦多了煮一餐饭菜吃上一两天是〃家常便饭〃,经常加班为〃老板〃做试验甚至连寒暑假也不例外。好在他们经过两到五年的奋斗,有望〃苦尽甘来〃,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之后,进入美国中产阶层指日可待。
我的中学同学吴卫东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获得物理博士学位后,进入华尔街工作13年,现在已是华尔街一家对冲基金的经理,收入应该不菲。但加入美国籍的他依然觉得真正融入美国文化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认为英语、工作以及和美国人相处都不成问题,最大的问题是文化的认同感和个人在这个社会的归属感。比如下班后与美国同事上酒吧,他们讲的很多历史典故、英文小说、名人逸事、流行文化,他常常都没听过。久而久之,在工作之余,大多数中国人还是选择与同胞在一起玩。这些在美国的白领华人大都受过良好的教育,他们希望能找到一种家的感觉和社会对他们价值的认同,而这在以白种人为主的美国社会里很不容易。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ABC),因为从小接触美国文化,他们在文化的认同感上没什么问题,但他们也不容易找到一种归属感,毕竟他们的皮肤还是黄色的。
第二类是访问学者。他们一般在国内读了学位,在事业上小有成就,然后出国深造。这些人年纪不大不小,一般都在三四十岁,拖家带口的。到了美国之后,他们往往陷入两难选择:如果为了孩子能够有一个宽松的教育环境,最好是留在美国,但不得不放弃在国内原有的事业基础,在美国从头开始创业,对于中年人来说谈何容易?于是,经过一番权衡之后,多数访问学者像我这样选择回国,少数留了下来。我注意到,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