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有儿要养成-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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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春对孙郎中不得不刮目相看,要起诊费那真是一点都不含糊!
五十两银子,在大户人家或许连身上的一块玉佩都不值这个价,但搁在普通人家,一年的花销加起来都不一定有这么多。
当然了,对于现在的宝春他们来说却无异是一笔巨财了。
“孙郎中真就都给我们了?”兰香怀揣着包裹里的银子再次不确信地问,“这可是五十两,不是五两。”
“应该是不会反悔,走这么远了,都没见他追上来。”宝春还煞有介事地瞅瞅后面。
“小姐。”兰香瞪眼。
宝春拍拍她肩膀,“放心收好就是了。”那孙郎中估计早就看出了他们不太好的境况。
“小姐,可是……”兰香一边崇拜着自家小姐的赚钱能力,一边又担忧不已,“你可是将军府的小姐,这抛头露面给人看病……”
这个时代的女大夫不是没有,但很少,有也大多是社会底层之人,大家的小姐虽然没有夸张到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但也很注重自身羽毛,这可关乎着能否寻个好夫家。
而这或许是每个女人的终极,抑或者是唯一目标。
像宝春这样与人苟合,未婚生子,简直就是这个时代女性的耻辱,放荡形骸的败类。
宝春打断她,“你见过穷得快没饭吃的将军小姐?你见过要靠仆人养的主子?这几年来,你们不离不弃,我和儿子已经很感激不尽了。”
“小姐说的这是什么话,我是孤儿,跟小姐一块长大,小姐在哪儿,哪儿就是家,离开小姐,我能去那儿?”
“将军爹都不管我了,我是哪门子的将军小姐,我能比你高贵到那里去?”
“慧真大师都说了,小姐可是大富大贵的命。”
“吃了上顿,不知下顿在那儿,这就是大富大贵?”宝春转头,看向街道尽头,“现在的我,已经没有名誉可言了,不过,这倒也好,反而没有了这方面的负担,再坏能坏得过现在。”
所以说,从其他角度考量,事情不总也是坏的,破罐子破摔,也不尽是堕落,“当下,最主要的就是小酒的病,病的棘手你也了解,不管是寻医还是问药,都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这一切都需要大量的金钱支撑,其他的那些虚头巴脑我也顾不上,也没办法顾,不允许顾,因为,我们首先要活着才行。”
兰香的眼眶湿润了,虽觉那里不妥,可却找不出反驳的话来。
小酒视线一直盯着大黄,也不知道有没有听到两人的对话。
路过一家书铺,宝春拐了进去,问那老板有没给孩子启蒙的书。
书铺老先生给找了厚厚一摞,“全都在这儿。”
宝春大致翻了一遍,越翻,眉头皱的越紧。
那老先生看到便问了,“夫人觉得这些书难度不够?”
宝春撇嘴了,还不够,晦涩再加上密密麻麻的繁体字,连她都够呛,可又不能明说,小宝春可是熟读很多书籍的,便随便找了个借口,买了一些宣纸笔墨离开了,还是回家自己编书给儿子启蒙吧,至于那些晦涩的古文和繁体字,等她自己先弄懂再说。
第九章 母子间的生死隔阂!
身上有钱了,底气就足了,不但给大黄买了猪头,还买了一些肉类,几只鸡,又给熊孩子添了一些衣物。
其实,之前的宝春已经二十八了,结婚生孩子早就提上了日程,若不是被她撞破穿了过来,今年底怀孩子都是有可能的。
对于孩子,没有一个女性不期盼的,这是老天赋予每个女性特有的母爱,天性使然。
她曾想自己若有了孩子,她要让他成为世界上最快乐最幸福的小孩。
意外降临,让她有了一个儿子,可这个孩子却跟快乐幸福完全不沾边,生命都没有保障。
说不心疼,那是不可能的。
回到家,听说她要去看诊,马叔自然很反对,可现在的小姐有主见的很,岂是能劝得了的,况且,她做的也没错,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小少爷,索性,他寸步不离跟着保护就是了。
晚上,宝春亲自下厨烧了一大锅的土豆烧鸡块,一家人吃的心满意足,兰香一个劲称赞小姐的手艺比她强多了。
小酒虽然没有表示,但锅里几乎一大半的鸡肉都到了他肚里,看来这熊孩子是真的喜欢吃鸡。
饭后,宝春看了会儿从孙郎中那拿回来的医书,然后,便开始搜肠刮肚给便宜儿子编启蒙书籍。
教育很重要,尤其对于没给过她好脸色的熊孩子,更是迫不及待,要让他深刻认识到,尊敬她这个母亲的重要性。
要知道十月怀胎,冒着生命危险生下他是多么的不容易,娘亲伟大,娘亲威严不容侵犯!
时而咬着笔杆冥思,时而疾书的宝春,突感异样,下意识抬头,便看到便宜儿子正站在书房门口,背着月光,看着她。
“怎么不穿厚一点,晚上很冷的。”
宝春楞了瞬,正疑惑他怎么会在这儿时,便瞅见了他身上的单衣在不小的夜风吹拂下,显得异常的单薄,忙从桌后站起,顺手脱下身上披着的衣服,欲往他身上裹,却被他大力推开,与此同时,人也退到了门外,仿佛宝春就是那蛇蝎,唯恐避之不及。
熊孩子的力气可真大,丝毫不拿她当亲娘啊,直接给推倒在了后面的桌沿上,后腰顿时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痛,皱着脸,冷气没少抽。
不知好歹的熊孩子!非常想揍之。
“你用不着假惺惺对我好。”熊孩子冷冷开口了。
假惺惺?宝春差点没呕出血来,灵魂虽然换了,可身上流着的血却还是小宝春的,血脉之情仍在,对他怎能说是假惺惺?况且,自己也是打心眼里心疼他。
这可真是天大的冤枉!
“我是你亲娘,对你好,照顾你,爱护你,天经地义,这是我的责任。”怎么在他眼里就成了假惺惺,这孩子什么脑回路?
责任?沈睿冷嗤一声,她不早就想掐死他这个怪物了么。
他知道他的出生,毁了她的名誉,毁了她的将来,让她成为了最下贱的女人,所以,她很他,厌恶他。
他是怪物,每月发狂,六亲不认,破坏力强大,无法控制,她更有理由杀他。
可她却是个没用的女人,手都放在了他的脖子上,却因为那所谓的血脉之情放弃了,可真是没用,若换成自己,就不会如此优柔寡断,双手一用力,咔嚓一声,耻辱和麻烦就再也不存在了。
所以,他也瞧不起她,连个村妇的侮辱都受不了就去寻死,更是让他厌恶。
只是,出乎意料的是,那女人不但没死成,反而性情大变,若不是她身上熟悉的气味,他肯定会认为是别人假冒的。
还有她说的那什么二十几年的奇遇,让人很难相信,可若不是真的,她身上的变化,身上奇特的医术,稀奇古怪的想法又从何而来?
“休想让我以死全孝道。”他说,“即便我没有几年可活,即便是发狂了,杀孽深重,你也无权决定我的生死。”
宝春是震惊的,非常之震惊,门外刮进来的秋风就像冰碴子一样洒向她,如处冰天雪地。
“以死全孝道?”她无意识地重复了句,“我,我没有……”想明白了什么,忙极力否定。
乖乖的,怪不得熊孩子不喜欢她,中间居然隔着一个生死隔阂,这可不是小沟,而是无法逾越的天堑。
不过,宝春也无意去探讨这母子两子之间的诡异恩怨,谁对谁错,或者究其原因,因为实在是没必要。
有因就有果,有了小酒的父亲,才有了小酒的出生,才有了小宝春的悲剧,同时也附送了小酒的怪病,也才出现了怪物儿子,母子之间的微妙关系便应运而生。
所以归根究底起来,这一切的祸患,是那个不知在那个旮旯角里的混蛋。
宝春深吸了几口气,迫使自己镇定下来,揉揉老疼的后腰,痛心疾首地说:“儿子,不瞒你说,过去我对你的心情的确是很复杂,一边怪着你,一边又爱着你,你不要不相信,没有一个母亲不爱自己孩子的,否则我也不会将你生下来,要是不爱你,当时直接一碗堕胎药就解决了,也不会有现在的处境了。
你要相信在内心深处,娘亲是爱你的,不过,可能在某些地方想不开迁怒了你,当然,这并不是你的错,是我自个儿思想有问题,这次因祸得福,去到了一个奇妙的地方,在哪里经历了二十八年的人生,接触了很多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新鲜事物,开了眼见,长了见识,思想也大不相同,回首,发现之前有很多做的不对的地方,尤其是对你。”
“逢事讲究一个缘字,你是我的儿子,不是别人的儿子,就说明咱们有母子之缘,不管这缘是孽缘还是什么,有缘就要珍惜,否则,可那真是白白浪费了老天爷的一番苦心,咱别闹了,也别再死不死的,多不吉利啊,你说你要是不在了,以后谁给我养老送终啊,你也别担心身上的病,我一定会想办法给你治好的,要不然,我指望谁养我……”
要说嘴上功夫,宝春也是有些道行的,碰到那些时间又长又枯燥,让人神经紧绷的手术,靠什么来缓解压力,还不是靠唯一闲着的那张嘴。
门外边闻讯而来的兰香和马叔,自然也听到了这番话,兰香抹了眼泪跑走了,马叔无声站立片刻,折回房间休息去了。
第十章 就是这么凶残!
沈宅前面有个池塘,面积不小,池水清澈,上面还漂浮着荷叶。
池塘的边上有棵树,这树很奇特,贴着水面横着长,一人合抱粗。
沈睿从家里出来,沿着树干,走到了分枝处,坐了下来,脱了鞋子,袜子,双脚伸进了水里。
大黄同志很是狗腿地将熊孩子的鞋子袜子给衔到了岸边,仔细放好,这才颠颠地小跑过来,挨着沈睿坐下,一起晒太阳,一起泡脚,当然,泡脚纯属臆想。
沈睿的脚刚放进去不久,便发现水里隐隐约约有不少鱼聚集而来,围着他的双脚打转。
沈睿也不搭理,从身上掏出一本书翻看起来,倒是旁边的大黄很是激动,眼红脖子粗地冲那些鱼嚎叫起来。
鱼们却没有一点被威胁的自觉,凶狗火大了,抬起前爪就要下水,揍鱼!
只是,还没蹦跶起来,就被沈睿给拎住了脖颈处的皮毛,“老实些。”一副被打扰到的不耐烦脸。
“吱吱!”
大黄缩了缩头,很不情愿地趴了下来,瞅了眼他手中的书,心里不满,这不是小酒他娘编的书么,凶女人编的书有什么可看的,拿着把刀子到处给人开肠破肚,跟着她能学什么好。
小酒也是的,之前不是很讨厌她么?现在居然跟着她学这学那,难不成那女人有什么妖术?
沈睿并不知道自家大黄的心理活动,他的注意力全放在了书上。
他虽然没怎么启蒙,可字还是识得,那女人虽然不喜欢他,可很早就让他识了字,给他的书籍都是些道德人伦,忠君报国,父母命不可为之类,简直是狗屁,看一眼,就全都给她撕了。
他就是怪物,而且这个怪物还是她生的,厌恶他也罢,跟别人一样怕他也罢,他都不会遂了她的意,以死全孝道,结束自己的生命,为什么?凭什么?死在他手上的人,只能说他们倒霉。
是的,他称呼她为那个女人,他没喊过娘,估计她也不稀罕,她最想的无非就是自己这个不该出生的怪物早点消失。
他没死,她却先寻了死。
没死成不说,回来后性情却大变。
看他的眼神明显不同了,就仿佛村子里那些妇人看自家的孩子一样,这是过去从未有过的。
还一口一个儿子地叫,村子里小孩的母亲,都不会如此亲昵随便。
尤其还变蠢了,练武反摔了自个儿,下马车都能滚着下去,她说她在那里活了二十八年,他觉得她都活到狗肚子里去了。
当然,也不全都蠢笨的,比如她身上的奇异医术,她脑子里的奇思妙想,偶尔蹦出来的惊人理论,最让他满意的是会很多烧鸡的方法……
一开始,他还以为她是故意讨好,想让他以死全孝道,过去给他看那些书,目的不就是如此么。
可后来他却发现不是,那女人真的变了,彻彻底底的变了。
看他的眼神中有柔和,有心疼,有狡黠,有愤怒,却唯独没有复杂和惧怕。
死皮白赖地摸他的头,亲他的脸,晚上居然还要搂着他睡觉,真是不知羞,似乎比之前还要随便,放荡。
想到这儿,他禁不住摸了摸脸颊两处的小酒窝,那女人没少偷亲这里。
对,提起这点就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