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有儿要养成-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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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事实如何,先入为主,大家总会第一时间偏信赵三娘,对小宝春是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就差没有指着鼻子当场骂了。
赵三娘倒真是狠戾,利落,先是把脏水泼到别人身上,将儿子摘的干干净净,从此杜绝了儿子的妄想,不得不说,这招很是高明。
面对此种情况,小宝春,就是有再好的心态,她也想不开啊,况且还是深受那个礼教熏陶的弱女子,如此之下,便跑进深山寻了短见,然后就被滑坡的宝春给穿了。
这下倒好,小宝春是一死了之了,而她却要从此接手这烂摊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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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开新文了,想到又要在另一个我所构筑的世界里跟朋友们交流,就激动不已!目前先存稿,六月十号开始更新!爱你们!
第一章 我那便宜儿子吆!
眼前是一处二进院子,在一路走来的农家小院中算是鹤立鸡群了,门前的石狮,漆红高大的门楣,彰显着这处宅院曾经的辉煌。
曾经?是的,没错,只能说是曾经,因为,现在的它,只能用破败两字来形容,石狮是缺胳膊少腿的,大门斑驳剥落成了白癜风,透着萧索与沧桑。
院子里,本该种植观景植物的地,却生长着白菜,萝卜,茄子之类的农家菜,从这可以看出这家子的生活水平,温饱问题不知解决没有。
到了家,宝春被兰香,也就是那女孩领到正房卧室换衣服,清洗,处理伤口。
伤倒没有大碍,都是些皮外性质的擦伤。
看兰香处理起伤口很是熟络,宝春随口问她是不是跟人学过医。
兰香惊讶抬头,“小姐怎么这么问,那些郎中,可是连自己的徒弟都会有所保留的,怎会随便传授外人,更何况我还是个下人,我这是熟能生巧。”
宝春干笑,“熟能生巧,一点不错,真理可不都是来自于日积月累的生活实践,就好比我刚提到的医术,还不是承袭前人,互相交流,然后再加以发展,固步只会自封。”
兰香想了下,猛点头,“小姐说的没错,都想着保密,怕别人偷了手艺去,别说发展了,失传倒是很有可能。”
随即低头忙活,绷带刚缠一半,似乎想到了什么,忽然抬头,茫然地看着她,“小姐这次从山里回来,我怎么感觉似乎变了很多,连说话语气都跟之前不一样了,不但知道很多,说出来的话都是一套一套的,仔细品味,似乎每句话都有着道理。”
宝春顿时警铃大作,不动声色地咳了声,“那你喜欢之前的我,还是现在的我?”
兰香倒是笑了,走去架子上拿衣服,“不管以前还是现在,不都是小姐你么,你怎么跟自己较上劲了。”
顿了顿,她又说:“不过,要真让我说,我觉得现在的小姐就很好,爽朗又自信,还睿……睿什么来着,对,睿智,像那些脑袋塞满了东西的大人物,身上散发的就是这个味,只是,前后变化怎么就这么大呢,之前,你总是愁眉苦脸,郁郁寡欢,魂不守舍的,要不是小少爷那样,我们都觉得你早……”
宝春忙说:“你家小姐我都死过一次,鬼门关前走过一遭了,能没有变化么?”
说到这里,她稍微凑近给她穿衣服的兰香,颇为神秘地说:“说来你可能不相信,将死的那一刻,我的魂魄去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在哪里,我从一个婴儿一直长到了二十八岁……”
果然,兰香被她的惊世骇语给震住了,嘴巴张的大大的,呆呆地说,“神话故事!”
宝春看她一眼,继续说:“那是一个跟我们这儿完全不同的世界,发展比这儿,至少先进上千年还不止,你知道么,人家出门不骑马……”
“坐马车。”
“也不坐马车,跟马完全没关系,人坐轿车,四个轮的,只需加一种燃料,就能启动,燃料就类似于你炒菜的油,还有一种交通工具,是天上飞的,千里的路程也就半个时辰……”
“千里马。”
“都说跟马没关系了,不是动物,再说,谁家的千里马半个时辰能行千里。”跑吐血也不行啊。
“尤其是医术,老发达老开放了,人那里有专门的学校,大家都到那里去学,各门各科都有专业的老师,那些老师可不怕偷师,都恨不得将自己脑袋里的知识全塞到学生脑中,你说医术能不发达?几乎各种病症都能得到治疗,人的平均寿命几乎达到七八十岁……”
兰香听得目瞪口呆,不敢相信,“八十岁,我的天呢……”
“随着发展,还有可能往上。”
宝春也想了,自己和小宝春不但在性格上截然不同,所受的教育,生活习惯,以及人生价值观,这些统统不同,相对呈现出来的行为举止那就显得怪诞,另类的很。
还有自己那身突兀的医术,天大的理由它也解释不通啊?所以,才有了这半真半假的忽悠,而且她也不怕他们不相信,古人更加迷信不说,她所讲的这些现代东西,可不是无凭无据,瞎编乱造出来的。
果然,兰香不由抽气点头,“仙境!小姐肯定是去了仙境,所以才会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不死,不但不死,还有了奇遇……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丫头激动啊!
宝春猛点头,几乎热泪盈眶,也太善解人意了,“说是仙境,现在想想倒还真有点像,不过,这不重要,只要你们以后不拿我当怪物看就行。”
“小姐怎么可能是怪物,说是仙女都不为过,有句话说什么来着,凤凰涅什么,什么火重生,说的就是小姐这样。”兰香急忙说。
宝春笑而不语,“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晚饭是兰香煮的,对宝春来说简朴的很,只能达到充饥的效果,三个人一张桌子吃饭,主仆间倒没有太多的虚礼,足见主仆间的感情还是不错的。
饭桌上,兰香告知了马叔小姐的奇遇,马叔听了,先是震惊,后是审视,久久的,举在半空中的筷子就定格在了那里。
宝春任由他打量,吃饭的动作都没停下,心说,你的眼睛再利,难道还能看穿她身体里的灵魂不成,这副真金身体,可是拉到哪儿都不怕火炼的。
马叔没瞧出什么,吞咽了下,不可置信地张嘴,“真有这种地方?”
“若不是脑子里突然多了那么多的东西,我也觉得自己是做了一场梦,不过,这跟做梦也没什么区别。”宝春边扒拉饭,边无奈地说。
马叔沉默了下来。
这么惊悚的事情是待时间消化,经得起火炼的宝春自然不担心,只是饭吃到一半时,她发现似乎那里不对劲,直到眉头都快打成结了,才想起似乎从回来到现在,都还没看到过她那传说中的便宜儿子。
宝春和名叫沈睿的便宜儿子第一次见面,情形简直是太惊心动魄了,以后每每想起心里都极不平静。
宝春站在一处石屋前,石屋处在后院的隐蔽处,面积不大,但厚实的墙壁,却可以看出它的牢固与坚不可摧,第一印象,很像是关押重犯的地方,防止犯人挣脱逃跑。
而这个戒备森严被关押的重犯,却让宝春怎么也没想到会是一个四岁大点的孩子。
阴暗的房间里,她那便宜儿子,双手双脚正带着粗大铮亮的镣铐,比他手臂还粗的镣铐,从墙上钻出,使那孩子的活动范围被限制在一米之内。
那孩子不哭也不喊,低垂着头,背靠着冰凉的石壁坐着,右手随意地搁置在曲起的右腿上,左腿伸直,左手摩挲着冰凉的镣铐,一下,又一下,轻柔而富有节凑,丝毫没有一个四岁孩子被关押在小黑屋该有的惊慌与吵闹,习以为常般,似乎已经发生了太多次。
他身板算不上瘦弱,但也说不上壮实,由于低垂着头,看不清面目轮廓,但因低头裸露出来的脖子上的肌肤,却是白皙的不禁让人想象,这该是一个长相多么清秀的孩子。
而最为显眼的是他那额前耷拉下来的两撮卷发,不乐意贴伏在额前两侧,犹自漂浮。
石屋,除了一扇门,只有一扇窗,窗户被定死,并拉有厚重的布帘,所以,要看到屋内的情形,必须打开石门,石门缓缓开启,屋内的以上情形也就这么进入了宝春的眼睛。
石门开启的动静,并没有引起那孩子任何的反应。
被震撼住的宝春,一直直愣愣地站在门口,很久,很久,那孩子似乎也察觉到了,缓缓抬头,看了过来。
视线先是在宝春身后的兰香和马叔身上略过,然后落在了前面宝春的身上,时间统共不足五秒钟,但足以让她打好几个冷战。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眼神!
宝春都不知该怎么去形容它,冷漠,不带一丝的感情,这样的眼神竟然会出现在一个四岁孩子的身上,本身就够稀奇得了,可这眼神居然还是对她这个母亲的。
这母子间的感情可真够愁人的!
是啊,亲生儿子带着镣铐被关押在小黑屋,够惊世骇俗,够耸人听闻,现代那些虐童的新闻,与之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这是谁的主意,兰香的,还是马叔的?
兰香质朴,绝不像有如此行径之人,马叔铁骨铮铮,更是不会如此欺主,那就只剩下孩子的母亲了,可这是她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啊,为什么啊?!
是因为这孩子来历不正,毁了她一生怨恨所致?
看看这精致漂亮的小脸,即便再怨恨,也狠不下来心啊!
宝春长长吐了口气,迫使自己平静下来,她说:“把人放了。”
兰香和马叔一听,反应非常的大,就连那孩子都斜了她一眼。
兰香说,“小姐,明天可就是月圆之夜了。”
宝春回头看她,“明天是月圆之夜?”跟这有什么关系。
“就是明天,你昨天说小少爷的病越来越严重,越来越难以控制,还是早做准备的好。”兰香补充道。
早做准备,就是将人关起来么?
病?什么病非要如此?宝春心里疑惑极了,可面上却不敢有所表现,也不敢明目张胆地问,可即便是精神病人也没有这样对待的吧,这还只是一个孩子,即使发了疯,破坏力能大到哪去?
宝春仰头,闭眼,待再睁开时说:“在那个地方,人是平等的,是无权私自关押别人的,就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行,孩子更是备受保护,有了这样的经历,我已经看不得这些……”
马叔叹气,“这不是逼到这份上了么,谁也不想这样,我们都知道小姐心里苦,可是,小少爷的确……”跺了下脚,绕过宝春,走进石屋,“哎,罢了,大不了我看紧点就是……”
兰香一脸担忧地看着马叔掏出钥匙,去开那孩子身上的镣铐。
咔嚓一声,锁开了,紧接着是一阵金属撞击地面的哗啦声。
得到自由,那孩子脸上却没太多的惊喜,缓缓站起身,只见他手上,脚上被镣铐勒得红肿老高,有些地方甚至都可见血液渗出。
马叔似乎想要上前,手都抬起来了,可不知想到什么,又给放了下去,退后了一步。
倒是宝春走前几步,想帮那孩子看看,可谁料人家孩子躲了开去,拍拍屁股上的灰尘,绕过她,径直走出了石屋,眼神都没给她一个,更不用说感谢之类的话了。
她的手举在半空中久久没有放下,一时间神情明暗难辨。
就这么赤裸裸地给无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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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正式连载了,新文连载前,总免不了激动,忐忑,不知道新文效果如何,不知道你们还在不在,反正我一直都在,默默码字,勾画出我心中的那个世界,阴谋有一些,搞笑多一些,艰难有一些,精彩多一些,但请注意:爱无处不在!
期盼你的留印!
第二章 惊悚月圆夜
便宜儿子似乎对谁都不亲近,不是呆在自己房里,就是跟大黄待在一块嗮太阳,很像一个不屑于人群的孤独高傲的小兽。
对于她的刻意接近和示好,熊孩子要不起身离开,要不让她滚开,然后,继续抚摸大黄的脑袋。
那大黄乖巧的很呢,动也不动,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
宝春看了直磨牙,也不知道是气熊孩子,还是气大黄。
哦,忘了说了,大黄是一条狗,一条很凶的欺主的狗,从见到她的那刻起,就没少冲它嘶叫,要不是被马叔拦着,估计早扑上来撕了她了。
害的宝春每次出房门前,都要先看看这凶狗在不在附近。
难不成这凶狗看出来了什么?真恨不得半夜起来,宰了吃狗肉火锅,可一想到那熊孩子的眼神,便什么念头都不翼而飞了。
凶狗惹不起!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