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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部分

挖坑抢婚顾少一世长情!-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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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需要耐心和技术的活,两人会呆在海上好几天时间。
    风雨飘摇,日夜颠簸。
    偶尔收获颇丰,满载而归。
    偶尔,仅捞得一星半点的鱼虾。
    面对生活给予的希望和失望,老村长一家从来不会表现得大悲大喜。
    平静从容过着安分守己的小日子。
    不富裕,却是温馨满满。
    恬静得让人心生留恋。
    小意闲来无事便教小兰写字。
    肌肉记忆最是深刻,他出手写出的便是“乐乐”二字。
    老村长在一旁抽烟,偏着头看过来,然后又是猛拍大腿:“哎呀,我想起来了,小意,在你昏迷的时候你就喊这两个字,当时听不太清楚,我也就忘记了告诉你。”
    小意眉头微挑:“乐乐?”
    “对啊,就是乐乐。”老村长很肯定的语气。
    “还有,你看啊,小意,你的字吧,漂亮有力,我猜测你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老村长顿了顿,将自己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当时我救你回来,你身上的那套西装不是坏了嘛,前几天我让我那儿媳妇拿到镇上去给你修补,结果你猜怎么着?”
    “怎么?”
    “怎么?我儿媳妇哭丧着脸回来说了,你那衣服如果要修补好,估计得好几千块,并且镇上不行,人家要送到市里专门修补的地方去。”
    “你想想,单是修补费用都好几千,你说你穿的那套衣服本来应该值多少钱啊?”老村长啧啧有声:“我也是第一次见识你这么奢侈的人,一件衣服而已,至少够我们平常人家生活好几年了。”
    小意下意识地抬腕看表,想了想:“这样吧,老爷子,明天你让大哥去一趟镇上,把这块表卖了。”
    “好端端地,卖表做什么?”老村长有些不乐意:“家里也不缺钱,你要做什么,直接告诉我。”
    说着,他从自己的衣兜里摸出两张皱巴巴的一百元人名币,抽了一张递给小意:“拿着,明天你带小兰去镇上逛逛,顺便给自己买点东西。”
    小意接过,眉眼间一抹笑:“老爷子,你就不怕我把小兰拐去卖掉了?”
    老村长一口白色的烟雾从嘴里喷出来:“咳咳,咳咳……”
    ……
    第二天.
    小意带着小兰出门。
    小兰是个外向的小姑娘,她对自己这个凭空捡来的小叔可喜欢了。
    小叔长得帅,又会画画写字,比她父亲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牵着他的手,一路上叽叽喳喳。
    两人在热闹的集市上走走停停。
    最后,小意找到了一家典当行。
    将手里的手表递出去,他看到典当行的老板两眼发光,随即,又努力装作嫌弃的样子,说他的表太过于破旧之类。
    最后貌似很不情愿地问他想要典当多少钱。
    小意伸出一根手指。
    老板问:一百?
    小意摇头。
    老板问:一千?
    小意依旧摇头。
    老板开始坐不住了,拿纸巾擦拭着额头上的汗珠:“一万?”
    小意挑眉:“暂时就这样吧。”
    “一万可不是小数目,你这样狮子大开口,也不看能不能值那么多钱?”
    老板无力地抗争着。
    看面前这个年轻人,衣着平常,但是言谈举止则优雅矜贵。
    给人一种好奇怪的感觉,像帝王微服私访。
    想要压价,心里又带了莫名的胆怯。
    特别是在与他对视的时候,老板的眼神会不由自主的躲闪。
    小意缓缓将手表收起来:“不识货,那我也懒得当了。”
    “哎,哎!”老板喊住了他:“年轻人,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呢?”
    最后,老板唾沫飞溅,照旧支付了一万块。
    小意带着小兰离开时,无意中在店铺的墙上看到了一副画。
    “这是什么地方?”他指着上面密密麻麻的红房子问。
    “色达啊!世界最著名的佛学院就在那里,前几天我有亲戚才从那儿旅游回来,听说那里的天空美得让人窒息,他们都说那儿是天堂,你难道不知道?”
    老板赚钱了,他手里的那块表,随便找人出手至少得卖几十万。
    心情好,自然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
    “色达?”
    小意念叨着:“我怎么觉得这名字有些熟悉呢?”
    回去的路上,小兰嚷着要买玩具。
    小意让她自己挑。
    小兰兴奋地笑,挑了一支魔法棒在手里,然后轻轻牵起自己白色的裙摆在原地转了个圈,魔法棒指着小意的身体:“巴拉巴拉小魔仙,我要小叔带我去吃北京烤鸭!”
    长在海边的孩子,吃得最多的便是各种海产品。
    虽然这里离帝都不太远,到底是没有多余的钱财去奢侈一番。
    小意的脑子开始莫名的疼,像是要炸裂开来。
    老村长说他的脑上有伤疤,失忆估计也与曾经的手术有关。
    或者是在海里撞到礁石什么的,也不一定。
    他揉着疼痛的太阳穴努力地回想,他失去的记忆到是什么最珍贵的东西呢?
    ……
    当晚,小意找到老村长,意思是他想要离开这里去外面看看。
    老村长一口接一口的抽烟:“的确该出去走走,毕竟,你就不应该呆在这个地方。”
    说完,将烟杆丢一边,从衣兜里又摸出一些皱巴巴的钱,沾了口水数了数:“这里只有两千块,你先拿着吧,要是外面累了就回来,这里永远都是你的家。”
    小意没有推辞,接过,然后给老村长毕恭毕敬行了个大礼:“老爷子,救命之恩,小意铭记在心。”
    老村长拿过烟杆在桌面上敲了敲:“哎,哎,这话我就不爱听了,什么救命之恩,不就是萍水相逢而已。”
    小意笑笑,没再说话。
    第二天,老村长一家将小意送到村口。
    小兰哭丧着脸舍不得,抱了他的腰泪眼婆娑地问他:“小叔,你还会回来吗?小兰会等你的,会一直等你的。”
    小意揉了揉她的小脑袋:“乖乖等我,嗯?”
    一句话,他几乎是脱口而出。
    小意到底是走了。
    他将卖表的钱放在老村长的卧室里,比起自己,他们更需要。
    他去了成都。
    然后一路辗转终于抵达色达。
    画面上那些挨挨挤挤的小房子真实的涌入视线时,他的思维有些窒息。
    头疼不期而至。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
    但是冥冥之中,他就觉得自己应该来这里。
    时值八月,这里是色达最美的季节。
    天空湛蓝,草原苍翠。
    小意微眯着双眸看到来来往往的人们脸上都是一片安详。
    像老村长一家,也像那座临海村落最朴实的村民。
    他跟着人群的步伐到了坛城。
    许多人一步一叩,嘴里念念有词。
    小意突然头痛欲裂。
    有什么东西拼命想要从他的骨子里挣脱出来。
    但是,直到他昏迷,再醒来,依旧是一片空白。
    有年迈的觉姆给他端来了稀粥和馒头。
    觉姆穿一身藏红色的长袍,苍老的脸上映着两团高原红,笑容无比的慈祥。
    小意的目光穿过她,落在她身后一个纤柔的身影上。
    两人离得远,他看不清她的模样。
    下意识的,他却起了身。
    “小伙子,你这是去哪儿?”
    “婆婆,您知道她是谁吗?”
    觉姆回头,顺着小意的视线看过去,然后淡淡一笑:“知道,她来这里很久了,就住在我的隔壁。”
    “婆婆,她有家人吗?”
    “家人?没有,我只知道有一条藏獒陪着她,不过,偶尔也会有人来看她。”
    两人正在小声谈论时,那道纤柔的身影突然回头。
    眸色带了茫然,只是一瞬,她又转过身了。
    小意终于看到了她的模样。
    五官精致,眉眼温柔,唯一与之不协调的便是脸颊上隐隐晒出了高原红,而在她的脸颊下方还有一道长长的疤痕。
    只一眼,小意的心跳便乱了分寸。
    这个小姑娘的美被日晒雨淋折磨着,又被那道疤痕掩盖着,像一块未雕琢的璞玉,隐隐在明媚的阳光下散发着温润的光泽。
    不夺目,不张扬,但是,他就是莫名的喜欢。
    像是寻遍千山万水,他终于找到自己丢失的另一块半圆。
    遇见她,那是种尘埃落定的欣喜和圆满。
    此生,再无遗憾!
    “我要娶她!”
    小意丢下一句话,转身便走。
    觉姆在他身后喊他:“哎,小伙子,你小心她身边那条藏獒啊。”
    那条藏獒在色达早已是赫赫有名。
    从冰雪初融开始,色达便有不少的旅游爱好者纷至沓来。
    其间有虔诚礼拜的,也有心生邪念的。
    特别是在这年轻女人荒漠的佛教圣地,突然出现一位模样可人的姑娘,自然有人心痒难耐。
    趁着人群蜂拥,有色胆包天的男人摸了摸姑娘的小手。
    于是,一条纯黑的藏獒猛然上前便咬住了男人的脖颈,顿时间鲜血喷涌。
    若不是小姑娘及时制止,男人恐怕早已气绝身亡。
    此事传出去之后,再没有谁敢靠近小姑娘半分。
    觉姆提醒小意,是因为他初来乍到,不懂规矩。
    迈了颤颤巍巍的步伐追上前,年迈的觉姆担心他的鲁莽会让他成为下一个遇难者。
    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十米,五米,两米……
    小姑娘正安静地坐在一旁念诵佛经,全然不知身后有人到来。
    随着一声低低的咆哮,一条黑色的藏獒突然从路边窜出来,然后猛然扑向小意。
    “啊!小心啊!”
    觉姆尖叫提醒,同时也吓得手里的馒头滚落在地。
    小姑娘听到喊声回头,便看到自己养的藏獒扑在一个男人的身上。
    惯性的力度太大,毫无防备的男人被扑倒在地。
    只不过,让人惊奇的是藏獒趴在他身上并没咬他,反而伸了长长的舌头不停地舔他的脸,一条长尾巴使劲摇。
    小姑娘拿书的手指不停地颤抖:“九哥?九哥,是你吗?”
    她只是猜测。
    藏獒身形壮硕,几乎将男人整个身体完全挡住。
    一旁的觉姆急急忙忙跑过来:“乐乐啊,还愣着干嘛?快,快把你的小二黑拉开啊。咦,它咋就不咬他呢?”
    “小二黑!”
    凌乐乐出声阻止。
    小二黑听命,只能恋恋不舍退到一旁冲着凌乐乐不停地叫。
    男人趁机也从地上坐了起来。
    凌乐乐终于看到了他的脸,那张让她魂牵梦绕的脸。
    眉眼英挺,五官俊逸,线条轮廓完美如刀削,与以前稍微不同是他的皮肤不再白皙,偏小麦色,而他的眸色再不似往日的狠冽,带了丝丝的柔软。
    起身,脚步带了踉跄走到男人面前:“九哥!”
    凌乐乐半跪着,伸了手轻轻去拉他的手:“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她再不似从前顾以珩从阿曼回来时,带了娇嗔,怨他为什么才回来?
    现在,只要他能回来。
    等一个月,一年,一生,她都不觉得漫长。
    只要他能回来!
    男人一脸疑惑,却是毫不犹豫就将凌乐乐顺势拉到了自己怀里。
    一只大掌紧扣着她的腰,动作娴熟无比:“你叫乐乐?你认识我?”

  ☆、187 无需多言,他的爱已经在那里。(大结局十七)

187  无需多言,他的爱已经在那里。(大结局十七)
    凌乐乐双手勾住了他的脖颈,抬头,拿一双如水的眼眸看着他。
    在他黑色的瞳仁里倒映着两个小小的人儿,凌乐乐想到了从前的那晚,她骑在他身上却被顾以珩拒绝。
    然后,她俯身很认真地告诉他:“如果非要说后悔,一定是因为错过你,才会让我的余生备受煎熬。”
    如此,那话真是应验了。
    错过的这些日子,她以青灯为伴,生命里再没了任何的色彩。
    凌乐乐将自己的脸轻轻贴到他的胸口听他的心跳声:“九哥,我和儿子都在等你!”
    小二黑在一旁很应景的叫上两声表示肯定。
    觉姆却是满脸惊吓:“这?这?乐乐,你来这里就是为了等他?我就寻思嘛,一个小姑娘来这苦寒之地做什么呢?既然是一家人,就赶紧回去吧,回去吧;啊?”
    觉姆念叨完,迈了腿颤颤巍巍离开了。
    一边走一边忍不住嘀咕:“现在的年轻人都是怎么回事?估计就小两口闹个小矛盾而已还离家出走。哎,想当初我们那时候打得头破血流还要在一起呢……”
    ……
    凌乐乐的确是牵着顾以珩的手回去了。
    回到那座简陋到极致的小木屋。
    屋里一张单人床,一个烧水的炉子,一张桌子,桌子上堆满了抄写好的佛经,如此而已。
    顾以珩坐在床沿边上,修长的手指随意翻动着那些经卷,笔迹娟秀工整的小楷,又带了行云流水的洒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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