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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重生之天下-第15部分

小说: 重生之天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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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但是已经有银行锥形,除非是皇帝授权,没人敢对这块伸爪子。

茶叶这一块倒是没完全被堵死的,不过中国的十大名茶已经齐全了,想要发财只能剑走偏锋,去找后世一些好喝却没被纳为贡品的茶叶产地寻找,可是宁云晋手头没人,即使他记得有几个地方产茶一时间也没办法运作!

把玩着腰上的玉香囊,宁云晋忍不住开始歪歪了,在大夏已经有赌石的风气了,要是自己有那些小说中的天眼,那可就是一本万利生意,再也不用担心缺钱用了!

宁云晋不是个钻牛角尖的人,想不出来主意也不会为难自己,照样吃好喝好玩好。

这日,已经快有一个多月没下雨的老天爷总算降了一点雨,虽然连地面都没完全打湿,可带来的云朵总算让天气凉爽了一些,他便兴致勃勃地回到庄子里游园。

宁家位于白云乡的这处庄子,是准备作为祖产的,周围这一片田地都被划为了祭田。

祭田,是既是被抄家也不会被查封的财产,当初宁云晋知道这片土地的面积有一百多顷时就忍不住咋舌。

真的是只有成为宁家子弟的时候,才能体会到宁家两代当家到底有多慎小事微,在永兴朝与天授初年那么激烈的政治斗争中,他们不但能升官进爵,而且还为后人打下了这么大一片家业,若不是之后被家族子弟拖累卷入了夺嫡之争,也不会落到最后衰败的下场。

以后的事情宁云晋现在也还不急着考虑,当他在花园中看到那一丛生长得格外茂盛的月季时,突然眼前一亮,心中模模糊糊地有了主意。

“来人,去问问这花圃是谁侍弄的,给我把人叫来。”

“嗻。少爷,奴婢这就安排人去,这日头又开始晒了,要不您去前头亭子里歇歇吧?”翠香领了命令,忍不住关切唠叨了一句。二少爷的皮肤又白又嫩,要是晒黑了那可就太可惜了!

“就你碎嘴,爷是男子汉,晒黑了才帅。”宁云晋板着小脸,摸了摸下巴自认帅气摆了个造型。

可惜他表情虽然严肃,但是配上那圆润的身材,怎么看都只是可爱而已,惹得小丫头们捂着嘴纷纷笑了起来。

如今宁云晋虽然还没配上长随,但是一个嬷嬷一个大丫头四个小丫头的配置是齐全的,他平时出门喜欢将人全部带着,显得浩浩荡荡地颇有气势。

翠香朝其中一个小丫头使了个眼色,那人便笑嘻嘻地转身去找人了。

宁云晋蹲下身,朝着其中一丛已经开始结果的月季仔细研究。他数了数,确定上面一根枝上至少有五到九片叶子,而且枝干上的刺比开花的那些浓密得多,不由得怀疑这丛是玫瑰。

玫瑰这东西的作用实在很多,不过宁云晋被那些“从云南空运的鲜花”之类的广告误导了,总觉得是产自滇南那边,没想到在北京居然也可以种植。

他心中正啧啧称奇,却又忍不住盘算开来,当年他家老妈是个保养品DIY爱好者,不但会做胭脂花粉,而且还自己弄设备蒸馏过精油,而自己正是她的头号助手。无论在哪个年代赚女人的钱可都是一本万利的,要是能在京城附近大规模种植玫瑰,然后卖与玫瑰有关的各种保养品那可就发财了!

很快花匠就被请到了宁云晋面前,他大约五十多岁,皮肤偏黄,个子偏矮,精瘦精瘦的,一双手显得格外大,虽然穿得整齐,但指甲里还看得见常年侍弄泥土的污垢,几个小丫头都有些嫌弃的捂着鼻子避开。

花匠自称姓王,名成,等他见完礼后,宁云晋便招手让他到自己身边,指着那丛植物问,“这不是月季吧?是不是只开一季?”

王花匠是个一辈子只和泥土花草打交代的,见到小主子有些局促,看到宁云晋穿得一身光鲜华丽,富贵逼人,更是怕污了主子的眼,双手不停在前襟擦着,紧张地道,“回禀少爷,是……这不是月季,是山刺玫。这花和月季像,而且开花的时候香,所以奴才自作主张特地种了一些。”

“别紧张,我没怪罪你的意思。”宁云晋倒是理解他的心态,并没有觉得那些动作好笑。

想当初自己第一次见到太子的时候,只怕也和这花匠差不多,心中有一种萤火不可与星月争辉的感觉,对方风流倜傥举手投足都说不出的尊贵,而与之对比自己像是粗鄙得不堪入目,即使入宫前已经学过一些规矩,也都只是像东施效颦般的可笑。

瞪了一眼望着王花匠偷笑的小丫头们,让她们注意收敛,他和颜悦色地问,“我找你来只是想问问这山刺玫京城附近多吗?”

听到小主子不是问罪,王成心中踏实多了。

宁云晋已经在庄子住了一段时间,都知道这位小主子是个和善好相处的,于是他连忙点头回答道,“回禀小少爷,这山刺玫附近山上多着呢,京城周围的话,西山、通化都有,每年春天开得艳着那,香味儿别提多好闻了。”

“那我如果想弄块地全部种这山刺玫,好养活吗?需要的银钱多不多?”宁云晋顿时兴奋了,仿佛看到金山银山朝着自己飞来。

谈到自己的专业王成多了几分底气,他掰着指头算了算,答道,“这山刺玫肥沃点的沙地都能长,又耐旱耐涝,不需要特地弄良田,少爷如果想大规模种植,可以收购一些荒地,只要种在向阳的地方就行,花不了多少钱。”

宁云晋心中乐开了花,“我想先种十顷,如果把这事交给你,能不能办好?要是你有那信心,本少爷就去找父亲将你要过来,跟着我干!”

一下子从方寸之间的花园到可以接收十顷地,而且听少爷的口气这只是开头而已,王成几乎被巨大的惊喜冲得头脑发晕,不过他到底是个实诚人,对挑担子有着本能的惶恐,犹豫地道,“少……少爷,若只是让奴才伺弄那些花和地还行,可是其他的奴才只怕办不好。”

宁云晋一想也是,这老王老实巴交的,买地什么的别吃了亏,这种涉及交易的事情还是交给专业人士比较好。

“那行,种植的地址和花苗都由你去选,买卖我另外找人来负责。”

看着老王忙不迭地点头,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宁云晋严肃地拍了拍他的手臂——实在是身高有限,“好好干,爷看好你哟!”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都太急切了,对CP的一点悬念都不想保有呀,那我还是老实交代了吧,本文是帝王攻。文同学组织看好你哟,相爱相杀什么的才是王道。

小知识:月季很早就是中国的庭院花了,玫瑰因为只开一季,重视比较少,但是各地都有用它来吃的点心。这玩意是中国制造,然后又出口转内销的,中国北方有产地,不知道是不是云南玫瑰鲜花饼的原因,想到玫瑰不自觉就等同云南了。另外,目前花店能买到的大部分是月季。

0第19章

说晒黑了会比较帅,当然只不过是说笑罢了!

宁云晋这辈子可是打定主意要把自己培养成风流翩翩的少年郎,真要变成不符合大夏审美的黑美人一枚,第一个着急的人就是他!问完关于玫瑰的情况,他便带着人躲进了亭子里面。

茶水、点心伺候之后,宁云晋又着人送上笔墨,让奶娘代笔,挥挥洒洒的写了一封家书给宁敬贤,中心思想就是表示自己突然想买块地种花,银钱不用府里出,但是得找父亲要个下人,请求爹爹允许。

信送到宁敬贤手上,让他哭笑不得,为这儿子的折腾劲儿感到惊讶!

不过比起之前学食雕、挖山洞等等,种花这样的小事简直不值得一提——信里“一不小心”没有提到宁云晋想种花的面积。

宁敬贤只当儿子又有了什么歪点子,便也没太在意这件事。放下家书对着佩华吩咐了一句,以后王成跟着小少爷当差,重新给庄子安排一个花匠,就将这件事忘到了脑后。

宁云晋安排负责买卖这摊子事的人并不是府里的,而是他奶娘的弟弟甄万福。

甄万福是甄家的三子,还是个庶出的。虽然他口才好,为人机灵,是个做生意的料子,但是光是他出身这一点,基本就已经和家业无缘了。

甄家老爷只有一妻一妾,家里倒还算融洽,因此甄文秀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也不错,见宁云晋正为挑选会做生意的人发愁,便大胆推荐了他。

宁云晋不太想使用宁府的人来管自己的生意,毕竟种花只是第一步,后续的发展才是大买卖,他想找个只忠于自己的人这样才放心,而自己奶娘家的人正属于这一范畴,于是便答应先见上一面。

甄万福是个面目清秀的年轻人,今年才刚弱冠而已,却已经在家里帮忙做了五年事。被宁云晋考校的时候,他丝毫不怯场,说起买卖的事情更是头头是道,这让宁云晋对其十分满意,直接便拍板定了身契,准备上岗!

甄家姐弟原本只是想通过这“小”买卖搭上宁家二少的船,没想到反倒还成就了一番事业,当然这都是后话不提!

安排完关于花田的一系列事情,宁云晋便收拾包裹准备返回京城了。不是他不想继续在庄子待下去,而是宁云亭马上要过生日了,之后又有中秋节,他不得不离开舒适的桃源洞,回到京中受罪——还得热一两个月呢!

除了那些,更重要的一点是他的无名神功就要突破锻体这一层了,到那时容貌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这次从头练这无名神功,宁云晋心中一直十分忐忑,不过显然避开书中的禁忌做了之后,他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似乎这本功法的特性就是在锻体这一层,练功者的身材会不由自主的发福,身体的经脉会被拓宽,一些暗疾和隐患也会渐渐地被温润的内力改善。

刚开始宁云晋发现自己胖了还以为是运动量太少,每天吃了就睡惹的祸,直到发现即使进行控制也没办法减肥,简直与上辈子一模一样,这才熄了心思,只是一门心思努力练功而已。

幸好四五岁的小胖子和十几岁的大胖子,简直不属于同一种生物!

小胖子那叫萌物,长得好的话胖点反倒更加可爱,但即使再好看的大胖子……咳咳,往事不堪回首,宁云晋表示拒绝回忆。

为了避免家里人当自己被掉包了,宁云晋决定这段时间就窝在宁府里,让自己的变化在家人眼前发生比较妥当!

天授十一年八月初一宜出行、入学

当宁云晋在马车里悠游自在朝着京城前进的时候,紫禁城中的各方眼睛不约而同地关注着一件大事——太子入学。

由于文禛非常重视太子读书这件事情,宫中上下自然也不敢马虎,甚至将专门供皇子读书的上书房重新修葺了一番。

上书房坐落在乾清宫门内的左侧南廊,共有五间房,门向北开。

现在在里面读书的只有文禛三个年幼的弟弟,众所周知,由于夫蒙卓明闹出的那些事情,皇上极其不待见这几个弟弟,因此上书房一直沉默得跟冷宫似的,一般人都不往这边靠近。

为了抬高太子的身份,文禛特地在早朝后亲自送太子鸿明去上书房拜师。他并没有让鸿明急着搬出乾清宫的侧殿,父子俩在乾清宫汇合之后,选择步行前往上书房。

虽然实岁还不满五岁,但是在文禛的耳濡目染下小太子已经有了几分威严。行动间他不自觉地模仿着文禛的姿势,板着小脸微抬着下巴,在杏黄色的太子朝服衬托下显得格外的尊贵。

看着出色的儿子,文禛心里说不出的骄傲,见小家伙偶尔会不自觉地抿嘴唇,知道他对于到了上书房后要面对三个才华卓越的师傅,有些底气不足。

文禛停下脚步,扭头望向太子,笑道,“怎么,朕的太子怯场了吗?”

“才没有!”太子昂起下巴,高傲地道,“孩儿只是担心达不成父皇的期许,让父皇失望了。”

所以还是怯场了,到底还是年纪太小呀!文禛在心里暗笑,突然脑海中宁家父子手牵手的画面,仿佛鬼迷心窍一般转身握住了太子的小手。

金贵的太子从小没吃过苦,那双手拿过最重的东西只有毛笔,自然是光滑细腻,还带着幼儿特有的柔软,当然也少不了儿童的偏高体温——这可是八月。

父子俩首先的感觉不是去体会对方的手感如何,而是不约而同地感叹——好热!

当那炽热的温度顺着手心传到脑海之后,接着这对天下最尊贵的爷俩就感觉浑身一僵,整个人都不自在起来。

天地良心,虽然太子从小就和文禛住在一起,对外宣称父子感情多么和睦,但是文禛光是忙着保住皇位,收拾前朝大臣、处理朝政这摊子事情就让他忙不过来,哪来那么多时间带孩子,三天两头去看上一眼才是常态,逗猫逗狗似的陪着玩一会都是很少有的事,牵手这种事情对两人来说都是新鲜玩意。

太子的僵硬与脸上的惊讶即使已经竭力掩饰,但是也让人一目了然——毕竟这娃还太小。

与之相比文禛则将自己的失态掩饰得完完全全的,他这些年在宫里提心吊胆过日子,还真是很少和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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