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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部分

快穿之跪求愿望成真-第63部分

小说: 快穿之跪求愿望成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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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安彦就看到温宛的手在笔记本电脑的键盘上飞,有听乔北北说过小表妹是个作家的事情,笔名叫什么猫的,他对女人写的那些缠缠绵绵爱情小说一点都不感兴趣,也就没仔细听。不过乔北北说小表妹的小说已经签约电视剧,目前正开始选角,过两天他会把剧本拿给他看,如果可以,希望他能接来演。
  本来他现在已经打算不接这些脑残偶像剧演了,他最想演的就是那个该死的坑爹作者沉舟的所有小说男一号!沉舟写的第一部小说《听说它们会说话》电视剧电影都目前都在和他们公司洽谈合约,有关动向他一直都在关注。
  但是看在小表妹给他做饭的份上,他觉得他应该回报点小表妹什么,等乔北北把剧本拿过来,只要写得还过得去,他就勉为其难的演一演,就当是帮忙小表妹好了。
  孟安彦望着在打字的温宛心里偷偷的乐,到时候小表妹知道她的小说居然能找到他来担当主演,一定会很开心很高兴很激动吧,一定会给他做更多更多的好吃的来报答他吧!
  ……想想就莫名的有一种做了好事的满足感油然而生呢。
  一时间脑补过剩,孟安彦嘴角不自觉就勾了起来,他精神愉悦得完全无视了温宛对待他时态度上的冷淡。
  “程寻寻,不要再写了,我好饿。”
  手摸在肚子上,孟安彦说着,就从门口走了进来。

  第76章 一粉抵十黑05

  满脑子都是吃的吃货在肚子饿的时候是可以全然无视周围的一切的,温宛在说了唯一的一句话之后压根不再甩他,总是被人当做瞩目的焦点的人又怎么甘心被无视呢?
  孟安彦直接就走到温宛的桌子对面,两手撑着桌子,探出他的上半身,“程寻寻,我饿了,你听到了没?”
  他的头从桌子后面直接探到了电脑上空,越过了电脑,与温宛鼻对鼻,额头对额头,两者仅仅相距几厘米的距离。
  温宛在写小说的时候总是带着眼镜的,其实度数并不深,就是从程寻寻那遗留下来的习惯。
  孟安彦凑得这么近,温宛想继续无视他都不行。
  她骤然停下在键盘上飞舞的手,面无表情的抬头,瘦长的手指扶了扶脸颊上的黑框眼镜。
  “你刚才说什么?”
  温宛声音平淡的问道。
  她的表情也非常的平静,但莫名的就是让孟安彦心头一跳,猛的将自己身体站直,面对她好像有一种读书军训时候面对教官肃然起敬的感觉。
  “我饿。”
  但温宛又不是教官,再说孟安彦读书时候和教官都嬉皮笑脸哥俩儿好从来没有怕过,无形中温宛在气势上还是压了他那么一头,于是他抱着自己的肚子,没有刚才的气焰高涨,语气中不自觉的就开始向温宛示弱。
  向别人讨吃什么的他一点也不觉得脸红。反正节操是什么他早就不知道了,曾经他为了吃,还在人家厨师长那给他未满十二岁的女儿跳过脱衣舞呢,当然,就脱了外套,里面还有一件T恤的……
  孟安彦卖萌似的朝着温宛眨眼。
  如果是乔北北胆敢在这种时候打搅她,那么乔北北肯定死定了。
  但是,现在站在她面前的人不是乔北北,是乔北北的上帝,也算得上是她的半个老板——给了她工资的,而且薪资还蛮高。
  既然给孟安彦做饭是一份工作,那么,工作方面,温宛向来是敬业的。
  虽然很想直接将孟安彦给扔出去,还是忍住了那股冲动,她从电脑桌前站了起来,伸出手直接将笔记本电脑屏幕一扣,“啪”一声合上。
  “你想吃什么?”
  她的行动很直白的传达了她此刻不悦的心情。
  或许是沾染上了作家的某些恶习,在码字的时候极度不喜欢被人打搅,被打搅以后脾气就不会太好,温宛虽然给孟安彦做饭,但没觉得自己必须要对他笑脸相迎。
  “想吃什么都可以吗?”可惜,孟安彦是完全看不懂人家脸色的那种人,只要听到有吃的,他的全副注意力就只集中在了‘吃’那一个字上面。
  “昨天晚上的蜜辣鸡翅好好吃我还想吃,还要烤羊排,麻辣兔丁,大闸蟹,鸡蛋布丁,蒜香排骨,紫菜包饭……”
  终于见到正主,孟安彦开口就巴拉巴拉根本停不下来,将他心中喜欢吃的美食全部朝温宛说了一遍。
  温宛:“……”
  真以为她是开餐厅的吗?开餐厅的都不一定能马上拿出这么多样化的食物来。
  当她没问。
  冰箱里面有食材,今天下午的时候温宛才去附近的菜市大采购了一番,不过孟安彦说的那些,还真是很多的没有,别说没有,就算是有,温宛也不会给他做的。
  这么多,吃得完?
  眼睛大肚皮小的典范。
  按自己的意思给孟安彦煮了个炸酱面,面臊子是牛肉与瘦猪肉混合,加了一点小米椒,花生和香菇,做出来香喷喷的一碗,光看就让人食欲大振。知道光是面条满足不了孟安彦,温宛又给他做了炒年糕,蒸了鸡蛋羹,还给他拌了个素三丝,胡萝卜玉米排骨汤是晚上做好没吃完的,给他热了一热。
  东西摆上桌,孟安彦嗷嗷的直接就扑了上去,温宛什么时候走开的他都不知道。
  这么多的东西,按理说一个人根本就吃不完,可孟安彦把汤都喝得光光的,吃完还打了个饱嗝,恩,终于满足了。
  饱暖思淫欲,肚子吃得饱饱,孟安彦慢悠悠的拿起手机,开始翻看今天的小说更新。
  都已经晚上十一点半,通常晚上十一点一直在追的小说就会更新了。
  可是,小说界面一打开,孟安彦却非常不淡定的发现,沉舟这个矮矬穷没人爱他居然还没更新啊啊啊!
  文底下已经尸橫遍野,一个劲的哀嚎着怎么还不更新,作者你怎么还不死出来,作者你再不出来我就选择狗带……
  不能忍!
  孟安彦气愤的砸了五六十个鱼雷,再刷新界面,还是没更,又砸。
  他还想着看完更新就去洗澡约周公的,作者现在还不更新是要闹哪样!
  每天定时看更新已经养成习惯,到时间了更新却没有,心里极度空虚寂寞其他事情根本什么都不想做,就一个劲的刷页面,砸雷,再刷页面,再砸雷,到最后他账户里面的余额都给砸完了……
  ……充值了钱又继续。
  终于赶在晚上十二点最后一分钟将文章传上网更新,温宛长舒了一口气。
  如果没有按时更新,她每天日更的纪录就要破了。不是在乎那些奖金,而是一种轻微的强迫症,每天更新六千字,雷打不动。
  更新以后,随手刷新了一下文章的页面。
  然后,就看到梦大王投的鱼雷占了满屏……
  还有他一句被置顶了的才发表半小时的留言。
  闪闪发光梦大王(23:32:14):作者你给我出来,我们需要好好谈一谈,我保证不打死你!你把女主写死了你把女主她妈写死了女主他爸昨天也神秘失踪,你今天是不是又要把他写死了你倒是和我说啊!!!杀人狂啊心里变态,那么多人到底是谁杀的啊啊啊!!!你都写到这儿了你居然不给我按时更新,你今天是不是不更了?你敢不更小心我用我的鱼雷炸死你炸死你炸死你!!!
  后面的跟评已经超过上百条,真是讨论剧情都没那么积极。
  作者你快去死一死:大王威武,大王霸气,大王千秋万代!
  作者不更新就秃顶一百年:大王,请不要犹豫的用雷来炸死我吧!如果必须要选择死在谁的手上,我希望那个人是你,如果必须要选择一种死法,我希望我是被你的雷炸死!
  大王威武霸气:大王,来炸我吧!我已经准备好!!!
  壕,我们做朋友吧:大王,炸我吧!
  大王我是你的脑残粉:炸我吧!
  大王的后宫:炸我吧!
  ……
  作者我已对你粉转黑:大王,我来告诉你答案,那些人都是我杀的,是我是我都是我,不要大意的来人肉我吧!我等你一万年!
  ……
  作者你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你:大王,请收下我的膝盖!我已经深深的爱上你,如果你不爱我,那么我选择狗带……
  作者矮矬穷没人爱:大王,收下我的膝盖!
  ……
  见到这些,温宛简直无言以对。
  伸手关掉页面,晚上运动了一下果真是有好处了,现在她已经有了些许的困意,以前每到半夜,都是她神经最活跃的时候,温宛关了电脑起身,准备去卫生间洗漱一下,然后躺床上睡觉去。
  她的房间里面是没有独立卫生间的,因此她洗漱什么的都必须要在客厅对着的那个卫生间。温宛从自己的房间的行李箱里面把洗漱用品都拿出来,毛巾牙刷牙膏什么的,沐浴用品刚才已经拿过去,就直接放在了那里,没有拿回来。
  两只手都拿着东西,温宛朝卫生间走去。
  然后……她就听到了从孟安彦房间里传来的撕心裂肺的呐喊声……
  伴随“啊啊啊,简直疯了!”“我的天啊,怎么都死了啊!”“妈蛋你怎么不去死啊!”……
  年轻人还真是朝气蓬勃活力四射啊。
  这么想着,温宛走进了卫生间,“咔哒”一声,将门关上,隔绝了孟安彦惨绝人寰仿若被欺凌了一般的嚎叫声。
  因为孟安彦早上八点半有通告,温宛六点钟就起床给他做饭,七点钟孟安彦起床,眼睛眯着,走路虚浮,完全飘忽的状态,就连吃饭都没有以往那么有劲。
  “怎么了你?”
  作为同居人,温宛向孟安彦表达了一下自己的关心。
  孟安彦全身力气都被什么抽走了一样,往自己的嘴里塞了一口热粥,奄奄一息状:“我昨天晚上被人虐了,今天美食都不能拯救我了,我一定是快要死了。”

  第77章 一粉抵十黑06

  最后孟安彦怎么活过来的温宛不知道,那是乔北北要干的事,反正晚上回来的时候,孟安彦又生龙活虎,捂着自己的肚子找温宛讨吃的了。
  因为总是晚上才有灵感,白天就算对着电脑也码不出半个字,连续两三个晚上在写稿写得正顺时被孟安彦叫去给他做吃的之后,这次赶在晚上十二点更新完,温宛并没有像昨天那样回房去,而是继续写第二天的更新。
  谁知道孟安彦那怎么也填不饱的肚子什么时候想吃东西,还是写把稿子写好,以免手忙脚乱。
  等温宛写稿完,时间已经到晚上三点。
  温宛以前之所以不爱在十二点以后写稿,是因为一写写到凌晨思维活跃得厉害,就算身体很累,也很难睡得着觉了。
  这次也是一样的,将存稿放进存稿箱定时以后,温宛了无睡意。她起身拿起水杯,准备到客厅倒一杯鲜奶来喝,希望这样能帮助睡眠。
  谁料到她走出书房,却发现客厅的灯居然还亮着,孟安彦身上还穿着晚上回来时候穿的衣服,倒在沙发上瘫成一个大写的大字,双眼闭着,也不知道是不是睡着,他的睫毛很长很长,但是因为工作强度很大,夜晚睡眠质量却不好,黑眼圈很重,皮肤很好非常细致,几乎看不到毛孔,但在灯光的照耀下白得近乎透明,结合他现在浑身仿佛失去活力的样子,整个人给人一种累极了又倦极了的感觉。
  这家伙明明刚才吃饭的时候还饿狼扑食似的,每到晚上12点的样子都要嗷嗷乱叫一通的,精力旺盛得让回到书房码字的温宛感叹。
  而且就算是睡觉,房间里面的大床不睡,怎么会睡在客厅?
  温宛顿住脚步,犹豫了两秒,转身朝孟安彦走去。
  现在已经快入秋,A城的昼夜温差还是蛮大的,如果放孟安彦这样躺着一晚上,估计明天他就得感冒。
  “孟安彦……”
  走到孟安彦面前,温宛伸出手,戳了一下孟安彦的臂膀。
  谁料到就只是轻轻一碰,就像是不小心按到某种机关一样,孟安彦倏地从沙发上弹跳了起来,直挺挺站立在温宛的面前。
  “程寻寻,你来陪我打游戏吧。”
  孟安彦对温宛咧嘴一笑,绽放一个又大又灿烂的笑容,那口大白牙就这么明晃晃显露在温宛的面前,非常突兀的开口就对温宛说道。
  他现在这样精神,哪里像是在睡觉的样子。
  颜值高就是这点好,让人被吓他吓一跳,看到他的笑容,也生不起气来。
  这两三天的相处,除开每天晚上给他做宵夜,每天早上给他做早餐,其实两人的生活根本就是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虽然温宛每天宅在家,但孟安彦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不到深夜根本就回不到家中。
  因此,温宛其实与孟安彦并不是太熟。
  但显然,孟安彦本人就是一个极其自来熟的家伙,根本没有将温宛对他冷淡的距离感放入眼中。
  孟安彦说完话就兴致高昂去打开电视,接着就将游戏连上,温宛什么都还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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