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死病人-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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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了。”
苏锦之轻轻闭上眼睛:“它们很美,可是烨城的桃花也不错,今年的桃花异常繁盛,我想再看看它们。”
秋弈垂下眼睛,声音有些沙哑:“是啊……我也觉得它很美。”
“叮——!恭喜宿主成功拯救支目标秋弈。”
苏锦之睁开眼睛,对秋弈笑了笑:“在我走之前,再让我吃一次喜乐做的团圆鸭吧。”
“好,我去和他说一下。”秋弈抹抹眼泪,从竹席上起身。
秋弈离开后,苏锦之拿起桌上那杯只有他能看见的毒酒,望着酒杯里摇晃的透明液体开口问道:“一号,那天在城楼上你说我和他会再见的,再见的人是谁呢?”
是封九黎,还是有着那张脸的其他人?
一号默不作声,苏锦之等了一会,等不到它的回答后便将杯中的清液一饮而尽,他的目光擦过淡粉色的魏紫,看向露台外因骤雨而落了一地的艳色桃花。
那些桃花开得极艳极美,如同最真挚的感情,在一年到头最好的时季盛绽。
苏锦之缓缓闭上眼睛,咽下最后一口气。
再次穿上一身紫衣的青年躺倒在淡青色的竹席上,墨色的长发散在脑后,唇角带着一丝殷红,像是睡着了一般安静。
一号看着他轻轻叹了口气:“终有一天,你会记起他的。”
想起那个被你遗忘了的人。
想起那个被你遗忘了的自己。
封九黎从黑暗中猛然惊醒,睁目看到帐顶的那一刹便猛然起身,哪怕扯到了肩上的箭伤也不管不顾地想要下地。
账中一位身穿青衣的高大男子见他如此,连忙跨步到床边将他按下,皱眉道:“七师弟你干嘛呢?伤还没好就要下地跑?嫌自己命长?不是我说你,你这次是怎么回事?怎么——”
封九黎“嘶”了一声,抬手按住肩伤,眼神在账中扫了一圈,没看到云梦尘的身影后额角便突突地跳了起来,他深吸两口气,努力压下心口的不安,向青衣男子问道:“大师兄,如今战况如何?三师兄呢,怎么不见他?”
“还能如何?你假死的消息一放出,北幽那群傻蛋便入了我们的陷阱,现在恐怕已经回老家喝奶去了吧?”青衣男子嗤了一声,“别提你三师兄了!师父都快叫他气死了,出谷后到了那什么诸华国之花花无艳的楼中待了三年也不嫌丢人,好不容易来了军中磨炼,知道你假死的消息后便迫不及待地又往诸华国跑,还口口声声说着什么来不及了,能来不及什么?你可别学你三师兄……”
封九黎看着他嘴唇一张一合,剩下的字却全然听不进去,他喘了两下,睁大眼睛大喝一声:“谁让你们说我假死的?!”
青衣男子被他吼得一愣,不解道:“这不过是计策,往日行军打仗时你不也说过此法可行吗?”
封九黎闭了闭眼睛,垂床低低地嘶吼一声后翻身下床胡乱穿着衣服,伤口被他扯裂,在白色的纱布上洇出血迹也不停止动作,踉跄着朝账外跑去,跑到马厩中牵了乌云盖雪便匆匆离开。
青衣被他惊得目瞪口呆,好半晌才追上去,远远地喊他:“七师弟——你要去哪?!”
封九黎咬紧牙槽,沉声吐出两个字:“诸华!”
怎么他也和云梦尘一样,一醒来就要马上往诸华跑?
青衣男子被他气了个绝倒,赶紧叫了人跟着他去,怕他路上出什么事。
封九黎攥紧缰绳,双目通红,恨不得乌云盖雪再长出八条腿来飞得再快些——魏紫就要开了,而他还没有回去。
他再一次食言了。
封九黎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觉得整颗心脏像是要在下一刻轰然破裂般剧烈地痛着,痛得他整个人都在颤抖,他捂住胸口,咳出一口红色的血,一边笑着一边流泪。
“锦之……锦之……你一定要等我……”
他终于记起了十年前被遗忘的那一切,旧景重上心头,仿若昨日之事清晰,历历在目最后定格在中秋桥上,青年柔柔地朝他看来的那一望。
——花开了,我就回来。
——你要是不回来,我就再也不等你了。
“啊啊啊——!”封九黎用力地嘶吼着,指甲嵌进掌心的肉里,越向诸华而去,春意便越发浓蕴,但封九黎却觉得他整个人依旧停留在诸华那一场十年不遇的大雪中,被刺骨的寒雪紧紧裹住。
可现实中,皑皑白雪既融,烨城的桃花再一次盖满整条长街,落英缤纷,香气馥郁。
街上卖花的小贩车架上安置着一盆盆粉紫芳香的魏紫,封九黎怔怔地停下脚步,终于稳不住身形,再次咳出一口鲜血,从马背上狼狈地栽倒在地,仰头看着清澈如蓝的天空大笑出声,眼角满是泪花。
魏紫开了。
他的锦之不会再等他了。
繁盛成烟霞盛景的满街桃花坠过他眼前,蹭着他的发丝末梢落下。
恍惚间,封九黎忽然想到了当年他和君长乐刚刚相爱时,母亲对他说的那些话。
少年间感情浓烈而暧昧,他们之间的缱绻不管如何细细掩饰,但哪怕那罅隙如针眼狭小,都会辗转流露,根本逃不过善读人心的母亲的眼睛。
她知晓一切后,表情也是淡淡,语气无比平静地开口:“当你彻底爱上一个人之后,你一生中的一切就由不得你了。你无法控制他对你的感情,也无法控制世间的事物百态,在这之后,所有的偶然都会变成阴差阳错,踏错一步,便是步步错,此生再难回头。”
姜家还在荣盛之际时,她早就看出了姜家要败的迹象。
姜氏乃将士之后,手握重兵之权,功高震主,岂有不败之理。
所以当她知晓他和君长乐私定了终身时,是不同意的,不是因为世俗伦常,而是因为世事难料。
可他那时年幼,一日尝甜便不知苦滋味。
以为这世间所有的阴差阳错,都是可以回头的不定之数。
但他错了,错得离谱。
如执棋对弈,一步错,哪怕手中子永不尽,下得愈多,便错得愈多,最终也只有满盘皆输一个结局。
封九黎怔怔地走在桃花长街之上,蹁跹坠落的粉色桃花自他身边落下,明明是满目的艳,他却只瞧了满眼的灰,仿佛这一生里他再也不会再见到一点鲜艳的花色——处处都是枯败和死寂。
这极为热闹的繁盛之境里,笙歌不歇,笑声不绝,封九黎望着从他身边双双牵手而过的行人,似乎又看到了当年那个容貌绝艳的紫衣少年站在他面前的模样——如绸如缎,秀美锦之。
“世间百种凄惨,最惨不过客死他乡。”他站在牢里的铁栏前,茶色的眼瞳清澈如镜,里头像是沉淀了他此生所有的挚爱与深情,“我不能救你姜家,但我一定要救你走。”
封九黎怔怔地笑着抬头,目光穿过桃花枝杈,望向无边的天际。
——这世间最远的路,便是这回乡的归途。因为人一旦死了,前世那些恩怨便跟着一同逝去,即使乡音乡景近在耳侧,历历在目,回家之路却难以勾勒,没有人能记得回家的路。
生前少年觉得最凄惨的事,竟然落在了他的身上。
为什么要那么傻,要留在原地不肯回家?是怕我回来后找不到你吗?
“你别怕,客死他乡又如何?”他垂着头,望着脚下漂亮的粉桃瓣低低地笑着,“回家的路我替你记着,不管多远,我都会陪你走回去。”
一月之后。
北幽帝宫中,已经登基为帝的宴辉路过御花园中,余光瞥见一朵盛得极艳的粉紫牡丹时,忽然驻足端详了一会,问身边的近侍福乐道:“魏紫开了?”
福乐恭敬地答道:“是的陛下,已经开了一个多月了。”
“古人诗云‘一年春色摧残尽,再觅姚黄魏紫看’。”宴辉沉默了一会,开口道:“这种牡丹长得又艳又俗,花期倒是挺长的。”
服侍他的福乐是他亲信,听到宴辉这么说便笑道:“也并非所有牡丹皆是如此。陛下有所不知,有种牡丹名为昆山夜光,花期不算太长,却耐寒耐旱,一点儿也不娇贵,倘若盛在夜色里更是清白皎莹,如月洁白。”
“我知道。”宴辉听着他说,而后出口的声音轻不可闻,像是怕这话被谁听去了似的,“我见过。”
他走近那枝魏紫,伸出手指掐断花茎,将那一大朵粉紫的花合拢在手心,忽然转头望向福乐:“福乐,世人皆说戏子无情,你觉得这世间真有不薄情的戏子吗?”
福乐闻言一愣,虽然不知道陛下为何问他这种问题,但想了一会还是小心地开口:“……是有的吧。”
宴辉摆摆手:“你但说无妨。”
“那诸华国的第一美人花无艳,不就跟着封九黎殉情死了吗?”福乐弯腰斟酌着用词说道,毕竟他要提的可是那敌国之将,“却没想到那不过是崇洛的假死之计,但奴才想不通的是,封九黎竟也痴心于那妓子,连夜跑回诸华后一夜白头,所有封赏美人都没要,竟只要了一叶小舟,抱着那花无艳的尸身在江上自焚而亡。”
“我记得那条江流向崇洛。”宴辉看着那枝被他掐断魏紫,手指紧了又松,“他说过他是崇洛的人……”
福乐没有听清他说的话,又问了一遍:“陛下?”
“把这株魏紫移出来,种到朕的殿里去。”宴辉把那枝魏紫捏在手心里,深吸一口气负手向前走去,途间遇到盛得再美再艳的春花也没赏个余光。
这种国色天香的花,一开便独占韶华。
像极了他见到他的那一夜,仅一夜,便艳尽了一生。
第三卷 21克
第31章 哥哥和阿爸你要谁1
苏锦之觉得他上个世界是死不瞑目的; 因为那酒一入口他就后悔了——因为它太!他!妈!咸!了!
咸到让苏锦之不得不怀疑那杯酒真的是杯毒酒吗?
不是说毒酒都是什么“醇”、“香”、“甜”的味道吗?多少人在毒酒入口的刹那觉得“喉头一股猩甜”继而就断气身亡; 苏锦之喝那酒之前想要真是那样他也是可以慷慨赴死的; 毕竟他吐血也吐惯了,毒酒再猩甜他都能忍受。
可他万万没想到,那毒酒竟然是咸的!
苏锦之确信; 他绝逼是被咸毒酒齁死的!
等到他口中那股咸到发苦的味道消散后; 苏锦之终于能睁开眼睛了; 他睁开眼睛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捂着嘴巴朝洗手间跑去,扑在马桶上吐得昏天地暗。
呕吐物酸臭的气味弥漫在他鼻尖; 但很快就被自动马桶冲下去了。
苏锦之扶着洗手台缓缓起身扭开水龙头洗了一把冷水脸,缓解了宿醉的头痛和恶心后这才有空整理零号传输过来原身记忆。
等他理顺了所有记忆后不由感叹零号真是个乖宝宝。
他在这个世界的名字叫做宋锦之,是黑白两道都非常有势力的霸道总裁宋明轩的儿子。宋明轩一共有两个儿子; 他是排行小的那个; 头上还有个大哥宋应楚。
令人值得玩味的是,宋明轩这两个儿子都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而且只对外宣称只有宋应楚才是他的养子。宋明轩对待宋锦之和宋应楚的态度也是泾渭分明:对宋应楚极为严厉苛责,对宋锦之就是毫无原则的宠溺——以至于根本没有会怀疑宋锦之不是他的亲生儿子。
但事实上,宋应楚才是和他有血缘关系的那位; 因为宋明轩有个哥哥叫宋明彦; 宋应楚是他的儿子; 而不是宋明轩的。
宋明轩不喜欢家族事业,他喜欢自由而刺激的生活,原本是个活跃在热带丛林里的特种兵。结果管事的宋明彦在一次黑色交易中遭受枪击而亡,宋明轩便只能回国; 开始洗白家族产业,做个规规矩矩的企业家。而且因为当年那笔黑色交易的屁股没有擦干净,为了保护宋明彦唯一的儿子,宋明轩就只能把他送进福利院,给他一个清清白白的身份后再领养回来。
而宋锦之,不过是当年和宋明轩一起作战的战友的遗孤。
那人为宋明轩挡了一枪,正正打在股动脉上,没几分钟就失血过多而死了。他的死讯传回国内后,妻子伤心过度,留下一个体弱身虚的孩子就走了。他的亲戚也不是什么好人,他妻子和他一死就开始争抢小锦之的抚养权,实际上打的目的用脚都想得出。
宋明轩不缺钱,养一个孩子和养两个孩子对他来说没什么区别,再加上三岁的小孩子什么也不记得,好哄又好骗,所以他直接把小锦之带回家养了。而宋明轩对宋应楚严厉,是因为他迟早要把家族事业交到他手中;对宋锦之毫无原则地宠溺,是因为他爸救了他一次,所以宋明轩能让宋锦之做个开心快乐吃吃喝喝的小少爷一辈子。
一直不公开宋锦之的身份也是因为宋明轩长年累月不在家中,都是请的保姆管家照顾小锦之和宋应楚,加上宋锦之因为母亲难产的缘故,身体从小就是弱唧唧的,宋明轩偶尔回家看他一次,都觉得自己一只手就能掐断这个小孩的脖自,怕公开他的身份后保姆仆人对他懈怠,不好好照顾他所以就没说。
但是宋锦之长大后,人也还是像小时候那样安静内敛,还特别胆小,因为经常生病课业落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