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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蝙蝠(中) by 风弄-第7部分

小说: 蝙蝠(中) by 风弄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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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动情,不得不留情,纵使恨到极点,也不由自主、无可奈何。 
风带起翩翩衣袖,白少情静静伫立。 
母亲已经远去,他含泪的眼中,天地之剩眼前一人。 
很想安静的追悼亡母,但封龙即使不言不语,远远一站,已经把他从追思哀恸的汪洋大海中迫出水面,逼他赤裸裸地面对不想思索的心结。 
白少情知道,封龙必定早查到他的行踪。 
为什么借我三月美好?为什么来得恰到好处?让我不知该惧该喜,该惊该怒? 
优美的唇,在不知不觉中抿紧,轻颤。 
悲伤、钦佩、屈辱、动心,似一盘烹调得不能再差劲的菜,各种截然不同的调味料胡乱混在一起,灼伤白少情的感知,让他分不清方向。 
交织在眼前的,有暗红玛瑙瓶子,有白家山庄的灰烬,有正义教总坛中的青青垂柳,有密实通道里被封龙留下的一只布鞋。 
眼里有点发痒,他眨一眨眼睛,泪水沿着脸庞滑下,眸子中倒映出的封龙更俊拔两分。 
封龙悠然站着,仅仅站着,白少情已经觉得地面震荡,觉得心脏砰砰急跳。 
心怎能不砰砰急跳?封龙就在眼前。白少情既惊心,又安心,冥冥中,竟还有点动心。他想靠近封龙,想抱住封龙,想听他沉声呢喃,想感受他臂弯强大力量,想知道他的心思,想明白他的欲望。 
少情,我已经为你种下情根…… 
封龙当日的话,如闪电一样劈头闪入脑中。白少情手足冰冷。 
情根已中,我竟拔不掉。 
我竟喜欢上他,我竟已经动情。 
盯着封龙的眼眸,蓦然露出惊惧,又渐渐转趋温柔,晶莹变换,如采在深山举世罕见的黑宝石。他忆起飞瀑,忆起银河,忆起蝶舞,忆起封龙带笑递给自己的那串糖葫芦。 
但温柔转眼消去,双唇骤然咬紧。 
不服,我不服! 
心内卷起滔天大浪,想扑到封龙怀中的渴望,与骄傲自尊对抗起来。 
封龙、封龙,今夜我悲伤至此,多想靠近你,受你温柔爱抚。 
终于,一丝坚毅的光芒闪过漆黑的眼眸。 
白少情走上去。 
箫声停止。封龙转头,眼中睿智深邃,静静看着白少情。 
风中,两人面对面站着。 
同样桀骜不驯,同样伤痕累累。 
封龙叹气,「少情,情为何物?」 
洁白纤细的手,缓缓伸来,穿越空气中看不见的重重阻隔,触及封龙衣襟。 
白少情道:「明日再答。」 
封龙的衣襟,被灵巧的手指解开。一寸一寸,裸露出结实强壮的胸膛。 
风,在两人诡异煽情的气息中舞动。 
「不是屈服……」 
起伏有致的肌肉线条,在月色下泛着光泽。 
「不是交易……」 
小麦色的肌肤,和白玉般仿佛透明的肌肤贴合在一起,显出教人心跳也停止的艳丽眩目。t S)@9}4T 
「这一晚,我心甘情愿。」 
被贯穿的瞬间,白少情蹙眉低吟。洁白贝齿在下唇咬出一道血痕,散乱的黑发在空中舞动。 
封龙强大和魄力白少情早已料到,但他的狂热和渴望却令人吃惊。 
纤细腰肢簌簌颤栗于淫威之下,白皙的颈项深深后仰,绷得几乎要断掉一半。粗重的喘息,传递在彼此亲吻之间。 
「啊呜……嗯……」娇媚的呻吟,从白少情嘴中毫不掩饰地逸出,让封龙的冲刺更狠几分。 
爱你,我竟真的爱你。与你在一起的时候,和其他男人的感觉竟截然不同。狂喜澎湃而至,要将我活活淹死在欣悦中。 
狭窄的甬道被扩张到极点,花蕾盛放,妖艳动人。 
带汗的发丝沾在额边,带出别样风情。一点殷红,像胭脂遇水般越化越开,伴着猛烈的抽插节奏,渐渐从脸颊蔓延全身,令每一处肌肤都渗出浅红的激情。 
白少情扭动着臀部,不能用言语描述的淫靡气息充满全身。断断续续的呻吟,教人口干舌燥。尽情享受欢乐的痴迷脸庞,像在爱与恨中,已不再迷惘。 
「大哥,嗯……大哥。」 
娇痴的呼唤从红艳的唇中淌泄出来。张得大大的腿像两条灵活的蛇盘上进攻者强壮的腰,折服在举世无双的强悍中。 
封龙咬住挺立在胸膛上的茱萸。 
「小蝙蝠儿,我的小蝙蝠儿……蝙蝠儿……」 
温柔温暖的舌尖细细摩挲那一个敏感的突起,腰身又忽然重重一挺,让身下的男子几乎带着哭腔大叫出来。 
似乎没有尽头的深入,和持续不倦的探索,在白少情身体各处,以几近疯狂的程度展开。 
这人颠倒众生,不费吹灰之力。那人横天逆日,不可一世。 
「不许再离开,我的小蝙蝠儿……」 
不,不,我不要被人锁着,关着,我不要被留在同一个地方。 
扭动的纤腰不断渴望着更深入的侵占,思绪和身体一样在激流中震荡。 
「呜呜……大哥……呜嗯……」 
真甜美,真快乐,真教人安心、感动、不敢相信。但我不服气,绝对不服气。 
不能被你控于掌中。 
我是蝙蝠,是九天外的蝙蝠。 
身体温度没有止境的上升,就如激情没有尽头。臀部最大幅度的扭动,似在逃避猛烈的贯穿,又似在迎合野性的律动,纤纤玉指痉挛地完全起来,无助抽动,在封龙肩头背上划下无数伤痕。 
湿漉漉的花蕾和欲望,被粗糙的大手摩挲得颤动连连。 
黑夜、月色。 
山花摇曳,山风穿梭,淌下的汗,汗在眼眶中的泪,恒久的充实和律动,奇异地融合在一起,不可思议的梦境出现在眼前。 
时间仿佛已经停止。 
但,只是仿佛而已。 

天,最终还是要亮的。 
天亮时,红日东升,山鸟轻快鸣叫。 
封龙在林中缓缓睁眼。 
他全身赤裸,坐起来时,眉头紧皱。 
眉头紧皱是有原因的,他嘴角溢着一条吓人的血丝,脸色也难看得很。 
至于难看的脸色,当然也是有原因的。白少情昨晚蓦然出手的那一刀,就是他脸色难看的原因。 
现在仔细回想,才知道白少情在靠近自己时,已偷偷在体内放了迷药。不但如此,白少情已经得到横天逆日功的克星。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可破横天逆日功的三尺刀。 
趁丧母之悲,交欢之际,绝对不能想象到他会用计之时,先在体内藏药,后出刀伤人,确实高明。 
药是难得的东海迷魂,刀是专克横天逆日的三尺刀。 
难怪可以让封龙上当。 
「三尺刀……他什么时候弄到三尺刀?」封龙缓缓捡回衣裳,犹在沉吟。「难道他竟能躲开我的眼线?」 
其中必有蹊跷。 
他抚摸后腰上那道不浅,但也不够狠心得刀痕。刀伤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三尺刀上所带的寒气,正好能克制横天逆日功。这样一来,势必影响修为,有一段时间要静心养伤。 
他一生纵横武林,从来没有受过重伤,此刻内力忽受损,实在不是滋味。 
「他不愿杀我,又怕我抓他。既然动了手,必定留有后招,让我分身无暇。」眼中精光忽闪,封龙脸色一变,沉声道:「若我是他,应会把我受伤的消息,告诉我最可怕的敌人。但他会告诉谁?他又怎知道谁是我最可怕的敌人?」 
他站在原地,闭目沉思,赫然睁开眼睛。「向冷红?若不是他,谁能隐瞒三尺刀的事情?」冷笑两声,眼睛炯炯有神扫视四方,脑子却在急速运转起来。 
猛一转头,看见地上入木三分的七个大字——你赢了,我也没输。 
一个精致的金色铃铛,开口已经被人用内力掐断,带着一点血迹,孤零零躺在「输」字边上,正是封龙亲手戴在白少情身上的。 
封龙弯腰将铃铛捡起。 
铃、铃…… 
铃铛晃动,清脆的声音在林中传开。 
他仰头,含笑呼吸着早上的新鲜空气,忽然皱眉,抚着胸口咳嗽两声。 
一滴鲜血,从唇角溢出,落在黄土中。 
你赢了,我也没输。 
我的蝙蝠儿,你又展开双翼,要飞到何方? 

第十五章 
凉风有信,秋月无边。 
山中的九里香,已经谢了。不知母亲的坟头,是否已经覆上秋草,妆点哀思。 
窗外归心似箭的行人匆匆赶路。 
马和骡子劳累了一天,和人一样都戴上疲倦的神色,带着东西缓缓挪动脚步,偶尔和赶路的主人闹点骡子脾气,挨上一两下不轻不重的鞭子后,又都老实了。 
窗子很简单,是最普通的木框子,上面的雕刻是后面巷子里的霍老三做的。霍老三做了一辈子木匠,刻花还是这般不上不下的功夫,难怪到现在也没有娶到老婆。 
窗台上很干净,什么杂物也没有,不像别家挂着一串串火红的辣椒或是金黄色的玉米。只有一盆花放在上面。 
秋天到了,那花不但没花,连叶子也开始有点发黄。 
「白大夫,又在看你的九里香?」帘子一掀,从门外溜进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眼睛乌溜溜乱转,一看就知道是不安定的个性。鼻子挺直,显出几分倔强来。一进门,就对着窗前的男子叫唤:「都秋天了,它哪里还香得起来?嘿嘿,我可给你带了真正香的东西来。」他把手里的东西,献宝似的在男子面前晃了晃。 
年轻男子长着一张平凡的脸,却有一双极不平凡的眼睛,像一块有磁力的黑宝石,深邃不可知道底细,在稍不注意的时候,会忽然光彩四溢,摄动人心。 
他似乎很喜欢黑色,穿着简单的黑衣,足上着一双黑鞋,屋子里的摆设,也多为黑色。一屋子黑色,倒将窗台上那盆被主人精心照顾,开始有点秋色的九里香,衬托得喜庆熠熠。 
瞧见青年手里的东西,男子摇头,「阿东,又偷人家的狗了?」 
「嘿嘿,秋天到了,当然要进补。你是大夫,一定有点好药材,借我一点炖在狗肉里可行?」阿东挤眉道:「等我炖好了,送你一碗。我弄狗肉可是这十八里乡有名的。」 
「不用给我了,都送给隔壁花花的娘吧!花花的娘一闻你的狗肉就乐不可支,准有一天会为了狗肉,把花花嫁给你。」沉稳的嗓音里带上一丝淡淡的调侃,让人心里发痒。 
男子轻轻笑了两声,随即仿佛想起要保持行医者的严肃,又将刚刚泛起的一点笑容隐藏了去。 
阿东挠挠头,「还是白大夫最清楚我的心事。唉,我真不明白,花花怎么就不像她娘一样喜欢吃狗肉呢?」他看着这到了十八里乡已经两年的白大夫。 
认识这个不爱说话的人已经两年,极少见他开怀大笑,仿佛总有解不开的心事藏在心里。读书人就是这样,老喜欢忧愁,最糟糕的是,偏偏花花最喜欢这些忧愁感慨。 
幸亏,白大夫看起来并没有对花花有什么意思。 
“白大夫,问你个事,”把打昏的狗往地上一放,阿东蹭上来:“你上次在院子里嘀咕的那些好听的话,可以教我吗?” 
“好听的话?” 
“就是你教花花的那些话啊,什么你看薄衬香绵,似仙云轻又软。昔在黄金殿,小步无人见……”他从不读书,记性却很好,将躲在墙外偷听到的词儿全记了下来:“花花学了回去,天天在家里唠叨要接着学。白大夫,求你教了我,让我教花花去。” 
白少情失笑:“你想学?” 
“当然。” 
他站起来,双手负在身后,目光蓦然转到窗台上的花,不知想起什么,怔了片刻。 
“白大夫?” 
他回过神来,自嘲地笑了笑,随后笑容一敛,视线移往窗外,对着街上渐渐稀疏的路人,幽幽唱道:“你看薄衬香绵,似仙云轻又软。昔在黄金殿,小步无人见。怜今日酒炉边,携展等闲。你看锁翠勾红,花叶犹自工;不见双跌莹,一只留孤凤;空流落,恨何穷,倾国倾城,幻影成何用?莫对残丝忆旧踪,须信繁华逐晓风。”音色沉稳,唱腔圆正,一股清清幽幽的寂寞孤单,从歌声中隐隐透出,仿佛要把人的魂魄都轻轻卷走。 
连阿东这从不听曲子的人,也目瞪口呆,安静无声。 
白少情唱了一点,很快停下。阿东刚想跳起来鼓掌,厚重的粗布帘子忽然又被人风一样掀起。 
“怎么不唱了?”花花身上穿着娘刚刚打过补丁的花棉衣进来,看见白少情,露出牙齿笑道:“白大夫,你上次正教到我这呢,快教我下面的。” 
阿东一见花花,脸上天不怕地不怕的神色立即去了一半,换上年轻人特有的兴奋,摆手道:“教不得,教不得。” 
花花一瞪眼:“为什么?” 
阿东立即闭嘴,嘿嘿傻笑起来:“瞧,我又弄了东西孝敬大娘。”被打昏的狗动弹一下,阿东连忙抓起放在门边的棒子,瞧准狗头,力道恰好的敲一下。 
狗悲鸣一声,又昏了过去。 
“啧啧,你这手打晕狗的功夫,只怕丐帮的人都比不上了。”白少情轻轻道。 
“真的?”阿东眼睛发亮,一谈到江湖,他比谁都兴奋,说书先生口里的江湖,有剑,有宝藏,有花不完的银票,还有各种各样的美人。当然,美人他不要,他要花花就行了。阿东摩拳擦掌道:“白大夫,等我赚够银子,就去少林寺拜师学艺。到时候,我风风光光回来请你吃狗肉。”他用眼瞟瞟花花。 
“哼,少林寺是收和尚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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