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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维迪亚爵士的影子-第2部分

小说: 维迪亚爵士的影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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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奈波尔被欢迎会的客人团团围住,不过,在我们走到门口的当口,他突破重围,对我喊道:“给我找些人──我要见见那些人。”
  “很荣幸跟你见面。”我说。
  他跟着我们出门,走到前廊。
  “我昨天晚上看完了《米奎尔街》(Miquel Street),”悠默说道,“整本都看完!”
  奈波尔怜悯地瞧着她,摇了摇头。他说:“这本书要像品味好酒一样,小口慢慢啜饮。”
  “哈,我才不啜酒喝呢!”悠默大笑道,“我椰子酒都是喝干杯的!我是尼日利亚来的!”
  “是吗。”奈波尔看来无动于衷,“乌干达一定让你很迷惑。”
  “这些乌干达人好原始喔。”
  奈波尔的面具滑了下来,他哈哈大笑。然后,他上下打量着我,问我觉得那个广播节目怎么样。
  一开始,我犹豫不决,自觉不该告诉他,我其实并不欣赏那个节目,这样对霍尔史密斯太过残忍,毕竟他还是欢迎会的主办人。再说,当时,奈波尔深深坐进他的扶手椅里头,表情神秘难解,倘若不是碍难恭维的话,稍后他不也说过“好极了”吗?
  可是,我喜欢他,我喜欢他的作品,我想要冒个险,我想要坦承无讳。
  我说:“我觉得很糟糕。”
  他说:“这就对了!”接着大笑,低沉而深表同感的笑声,“恐怖哦!恐怖!”
  这么说着的时候,他看来比较开怀,不像刚刚杵在屋子里头,那么孤单,那么折磨。带着交过心的信任,以及郑重的友谊情分,他碰了碰我的手臂。
  “我们不久就会再碰面。我们要好好聊聊。”这对我而言,比什么都重要。然后,他说:“你有没有车啊?”
  回家的路上,悠默说道:“他讲话不像他书里头的人。”
  那倒是真的,不过,我心里却想着,我有多希望交他这个朋友。我跟悠默提到这一点,她却说他只是个丑八怪小印度人而已,而且,讲他讲那么多有什么意思啊?
  我说:“他是个了不起的作家。”
  她说:“你才是了不起的作家呢。”我们到家了,而她一面说着:“我要一个宝宝。给我一个宝宝。”一面剥掉我的衣服。


聪敏苛求的奈波尔(1)


  接下来几天之间,我就对他更加了解了。我给他看我写的诗,其中一首开头写道:“贱人凶残之美的镜像倒影,”另外一首,“过来卖鸽子的女孩将死。”
  他说:“真是性冲动泛滥。”
  我听了不禁微笑。
  他说:“不过,我已经禁绝房事了,你知道。”
  当时我们只有两人独处,开车前往市场的路上。
  “那你太太怎么办?”
  “每天晚上,我都会给她一个坚贞的吻。”
  那不是我要问的问题,不过,我也按下不表,因为我的车给成群的市场摊贩围住了,擎着一篮篮的水果跟我们推销。
  “我最讨厌吃的东西露在外头了,”他说,“我讨厌灰尘。”
  讨厌灰尘的人绝对不会在坎帕拉中央市场感觉宾至如归。
  “意大利人的起士(乳酪)是用泥巴做的,”他说,“不过,你也知道,对吧?”
  铁钩上挂着扒了皮的精瘦山羊与绵羊肉块,苍蝇嗡嗡围聚,“小弟肉”招牌下方,盘子上叠着切开来的厚肉片跟碎骨头。他喜欢那块招牌。他留连再三,嘴里咕哝着招牌上的字样。他说自己是素食者。我问他为什么。
  “腱子。我怎么也嚼不动。”
  他说,他宁可不吃肉,也不要摸到肉。他曾经在餐馆里头大肆争论,只因为人家给他端来一碗掺了肉块的蔬菜汤。他断断续续地跟我说明他的健康与消化机能。
  我跟他说:“肉是‘尼轧玛’(nyama,斯瓦希里语)。”
  “没错。”
  “动物这个字也是尼轧玛。”
  “没错。”
  “娼妓──俚语说法。也是同样一个字。尼轧玛。”
  “是吗。”
  我们经过炸蝗虫的摊子,蝗虫在猪油热锅里炒过,滴尽余油,收进麻袋,袋袋都塞得鼓胀累累,男男女女坐在麻袋后方,各自在一方报纸上量取一客分量的油炸昆虫。木褐色的蝗虫闪闪发亮,油渍光鲜,蝗虫小贩高喊叫卖着“恩吉给”(nzige,斯瓦希里语之蝗虫)。
  这个时候正好当季,我说。他们花上整晚的时间,守在街灯下面捕捉蝗虫。
  “恩吉给,恩吉给。”奈波尔说成“纳——吉——给”,然后轻笑着跟一名正在装盛大包蝗虫给一个男人的小贩招手,“这些家伙一定爱死那些虫子了。”
  他对着藤篮摊贩周围堆着的篮子皱眉头。他发现摊子上的鱼肉生蛆。他说,某些蔬菜,尤其是木瓜芎蕉,特别引他怀念童年。
  “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
  他无助地笑笑说:“我也跟你讲不上来。”拜托我跳过这个话题,他扬扬手,意指他不会对这个问题多做交代的。
  我说:“我家是大家庭。”期望能引起他的兴趣。
  他说:“我们看完这个市场了。”他没听见我讲了什么。他想走了。然后,接着,我们看完公车总站了;然后,我们看完公园了;然后,我们看完博物馆了;再接下来,教堂害我心情沉重。他总能在一瞬之间,上下打量一个地方,接着他就准备走人了。他踩着警局探长的步伐,两手合在背后,迅速前进,却又无所遗漏。他性好探究,他步履敏捷。我想我们已经看完这个了。
  他似乎急于让我对他更加了解。他说他睡得很差,他饮酒相当节制,他苦于头疼,苦于气喘。他也说自己脾气火爆。他喜欢打板球,要我替他找个板球场,他好练习投球。他跟我问起杰若德·摩尔为人如何,当我跟他说杰若德觉得他贵族气重的时候,他看起来还满开心的。
  “杰瑞这么说吗?真的?”
  我们从来不会喊系主任“杰瑞”。
  “那杜德尼又怎么样?”他又问道,“他那个太太真是丑得要命,当然,那正是他娶她的原因。丑得难以置信哪。”
  我说,在乌干达大部分地区看来,她算是美人了──既浑圆又抢眼,能生也能养,说不定还接受过割礼,嘴唇丰满,牙齿缝隙足足有四分之一英寸宽。
  “我正好就是这个意思。”
  他说,目前为止,他在乌干达所见到的白人,大部分都在颓废退化。他们酗酒过度。他们在心智上已经僵死了。他们是下等人。有时,他会用那种说法,不过,他更常讲的是“他们很平庸”。他们是些劣等货色。
  “劣等货”就是他通常用来指称他们的名词。某个英国侨民在资深教员共同休息室滔滔不绝,大发议论之时,他会说:“你听听那个劣等货。”“还有,他们大多是些搞屁眼的。”
  他发现斯瓦希里语呕哑嘲哳,难以发音,尤其应付不来某些鼻音,例如,某些子音,根据所有班图语言规则,紧跟在m或n后面时,就要软化发音,或是简短摩擦发音。他没法儿发出“mbuli”(愚笨)的鼻音,或是相反词“mwambo”,字义较为复杂的字眼,好比,“mkhwikhwiziri”(体味,身体不洁所发出的气味),虽然让他兴致盎然,我也深有同感,可是,他却认为这些字眼根本不可能用来交谈。然而,偶尔,他还是尝试学舌,外人难以得知,当他夹杂不清,任意措辞时,他究竟是在取笑这些字汇,还是只是用字错误。他将“姆拨亚”(Mboya)的名字念成“马拨亚”。“马纪”就是他口中的“姆纪”(mzee,贵人、长者、父母)。奈波尔这位外侨出了名的优柔寡断,而且,在对非洲男孩施以小惠之时,还喊道“马布嘎”,有时却也歪打正着地成功发出“姆布嘎”(Mbugga)。
  我心想寻索他写作的线索,就问他平常都读些什么?
  “本人阅读《圣经》。内容非常好,你也知道。还有马提雅尔──津津有味。你拉丁文读得来吧?你当然读得来。”
  他引述了几段猥亵的隽语跟诗篇,许多都在嘲讽鸡奸,他说,这些诗词都挺有抒情味道的,“而且非常简明”。
  他相当坦白地说,来到乌干达真是天大的错误,害他懊悔不堪。虽说,美国法费尔德基金会赞助他全程旅费,他还是说自己亏钱了。不过,他也即将要完成一本书。


聪敏苛求的奈波尔(2)


  由于他自信饱满,又直言无讳,所到之处,无不引来莫大关注。他大步通过坎帕拉市,全面评估,正如他自己说的“不留情面”,好似总公司派出一名稽查,勘核落后的分支办事处。他的结论是:即刻进行大规模解雇。撤销所有赞助基金。关门大吉。封条贴紧。再见。
  而那不过是初次见面后两个礼拜左右。我从来没遇到过任何人像他这样,如此确切,如此认真,观察力如此敏锐,如此饥渴,如此急躁,智能却又如此深奥。跟他相处,启发既多,也很累人,像是在看顾一个聪明敏捷又苛求的小孩──时时需要满足,精于磨人,有趣,偶尔一本正经地开玩笑,只为博我一灿,而我算得上哪根葱啊?不过,他好像也喜欢我。他开口要再多看些我写的东西。我看着他评估我的文章,仿佛可以听到他脑中线路啪啦作响,一连串满意的喀哒声,神经突触收紧,像是在他处理信息的时候,将环节稳稳扣住一样。他只说了句:“继续写下去。”他从不闲扯,而且他会抨击随兴而发的话语。
  “这是个挺繁荣的国家。”我信口说道。
  “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是指成功的农业经济。茶叶、咖啡、砂糖……”
  他要求道:“请你界定成功跟成就之间的差别。”
  而他仔细地倾听所有的回答。实在很难一边开车,一边还要维持这种类型的对话,不过,我也勉力为之了。
  “我们了解这里是有政府机构,”他说,“不过,最重要的还要看他们怎么维持下去。文明的赓续才能证明文明的意义跟它的凝聚力。而乌干达呢,都是别人在帮他们的忙。外人变成关键。这些外人一撤退,乌干达就又回归丛林了。一切都会沦为荒烟蔓草。”
  早先时候,某一天在我的车子里,他抠着坐垫的塑料椅套,说道:“美国作家总是知道这些东西的名称。”
  我说:“那是个固定环。”
  “这些个呢?”
  “那是块角板。”
  “还有这个。”他拿拇指跟食指沿着一道缝边来回摩挲。
  “那叫做滚边。”
  在我说出“固定环”之时,他喉咙里已经隐隐饱含一股笑意了,现在他更笑得前仰后合。天下只有终生老烟枪的笑声,差可比拟气喘患者浓稠的狂笑,强力隐抑,挣扎回响在肺叶的林立杂木间。
  “你说吧?不过,那都是些个蠢字。只不过是些技术字眼。不带意象。讲了跟没讲一样。不要当那种作家。答应我,你决不用那样的字。”
  他讲话总是胸有成竹,笃定得像个领导者或一位教师,一个不具任何明显疑惑的人。于是,我听着,我也诺诺答应。
  “告诉我,我该看些什么书?我想读些与这个地方有关系的书。”
  我推荐《白尼罗河》(The White Nile)。
  “要是亚伦·摩尔黑德知道怎么写书就好了。”
  我告诉他我喜欢乔治·欧威尔。
  “人家曾经拿我跟乔治·欧威尔相提并论过。你想得到吗?一篇书评里头讲的。他本来是想恭维我的。”然后,他又“仰天长笑”一番,“我不懂他是什么意思。我对欧威尔的写作评价很低的。”
  我说,我正在读卡缪。
  “他的小说集乏善可陈。我很纳闷那算哪门子成就。”
  他了解自己的心智。他知道自己要什么。显然,他在乌干达找不到他一路探寻的──不论如何,他早已看破、放弃我们了。他的标准高不可攀。他说,除非标准高,不然定标准还有什么意义。他不打折扣,毫不妥协。他总是期望见到最好的,写作、言谈、举止、阅读。马提雅尔?《圣经》?他私淑钦慕的书籍与作者一定还另有他人。
  他说:“告诉你我不喜欢什么人比较容易些。”然后就开出一串名单,一脸嘴里泛酸的苦情,像是一顿难以下咽的餐点,留下的鲜明回忆,文学界的巨人:简·奥斯汀、哈代、亨利·詹姆士。“人家跟我说,我该看看詹姆士。我试过了。我看不出什么名堂。他的书不值得多看。”他还未曾广泛涉猎过美国文学。当时,我正在读艾蜜莉·迪金逊。他向我借了书。第二天,他说道:“恕我难以分享你的热爱。这书对我而言,不值得多看。”
  “非洲文学如何呢?”
  “有这种文学存在吗?”
  “渥尔·索因卡。奇努亚·阿奇贝。”
  “他们写些什么?”
  “小说。”我说。
  “邯郸学步,”他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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