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第一名模-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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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娱乐的名声摆在那儿,所以这次招聘公告一出,前来面试的人多得如过江之鲫,把整个楼层外面的大厅堵了个水泄不通,现在的孩子大多数都做着明星梦,天王影帝,影后歌后,还有就是一朝成名,秦非雨看着那些造型前卫的面试者们,直呼跟不上时代了,想当年那些来应聘的孩子们还穿着中规中矩的衬衣长裤,哪像现在,不是这里露一块就是那里露一块的,所以秦非雨那身黑色衬衣和长裤在一块奇装异服里反而显得另类了。
秦非雨倒不怎么在意,径直交了面试资料,然后找了个角落站住脚,在他前面大概还有一两百个面试者,所以轮到他的时候大概也要中午了,秦非雨倒不急,他好歹也有三十出头了,自然不可能跟那些毛头孩子一样面露紧张焦急的神色。
就算这次失败了也无所谓,而且他压根就没想过自己会输。
面试的过程出乎意料的快,还没到三个小时,之前还拥堵不堪的大堂就松动了,轮到秦非雨的时候,刚好是十一点。
从大堂的一侧大门走进去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一个T台,有迷离的光线打在上面,看着有一股神秘感,他还不知道十三楼有个T台,大概是他死后秦风建的,T台的正对面坐着几个评审官,几人的身影陷在阴影里,只能依稀看清几人的轮廓,秦非雨有些诧异,除了沈凤之以外,连秦风也在席。
看见他进来,秦风和沈凤之同时朝他点了点头。
有工作人员走过来,跟他说了一下细则,大概就是每个人要试三套衣服,没有别的要求,只要将衣服的味道穿出来就行了。
前不久刚刚结束的国外秋冬时装展,Gucci大胆高雅的作风被全世界的人尽收眼底,极尽奢华之能事的材质,以及如同艺术品般精雕细琢的精致,使人们觉得被秦非雨穿在身上不是衣服而是优雅本事,双排扣窄翻领上衣通过标致性的紧身裁剪,将他背部曲线展露无遗,富有垂坠感的丝质长裤下面露出一截光滑白皙的脚踝,一股含蓄的性感由然而生,当那双狭长的凤眸睁开时,那一抹淡然就如悬崖边傲然的寒梅。
第二套服装是Alexander mcqueen今年的新款。
条纹运动夹克和条纹帽,非常富有活力的一款风格,秦非雨神态倨傲,咄咄逼人的表情和神色汹涌而来,仿佛一个身着休闲服饰的年轻贵族,即使没有精明干炼的西装革履,没有高雅贵气的大衣加身,也依旧无法掩盖其自身的风华绝代。
最后一套是保持着一贯优雅的Bottega veneta,毛呢大衣被赋予了卷纸般的优雅褶皱,有棱有角的立体剪裁为整款服装增加了不少着力感,偏暗调的色彩中混合着纯洁的干净,使得着装者在那一瞬间看上去变得无比亲和,T台上那个修长的身影淡淡的立在一簇灯光下面,漂亮而精致的面容上牵着一丝淡淡的笑容,这抹微笑使得整个舞台瞬间鲜活起来,成为了很久以后人们依旧无法忘却的瞬间。
T台模特对于服装的直觉有着非比寻常的作用,这种直觉的判断直接导致,这套衣服你能不能穿,穿上又能不能HOLD住舞台,抓住观众的眼球,秦非雨是整个盛世娱乐的神,他本身就是一块活字招牌,处于上位的人即使再不修边幅,也要注意起码的穿衣风格,因为如果你丢脸丢的不是个人,而是整个集团的。
所以秦非雨对服装的理解能力早已登峰造极,不过几套简单的大牌时装而已,怎么能难倒他。
从后台试衣间里出来的时候,秦非雨已经换上了来时的衣裤,他并没有为今天的面试特意准备衣服,只是跟往常一样穿着简单的衬衣长裤,这让站在不远处等他的秦风眼底一暗,因为这个叫顾砚的人身上有着让他无比熟悉的东西,比如眼神和神态,比如那举手投足间的优雅,那必定是经过无数岁月的沉淀才累积起来的东西,所以在一个刚刚出道没几年,人生一直没有太大波折的模特身上出现实在让人觉得有些奇怪。
秦非雨看见他并没有表现出多少惊讶,倒是秦风先开口:“你刚刚表现得很完美。”秦风连称呼都省了,心底总有个声音在说这个人他一定认识,但是他明明跟这个叫顾砚的男人只有过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见面而已。
“谢谢。”秦非雨将外套穿上,缓步走了过去。
秦风一手抄在西装裤袋里,俊朗的脸上带着湿润的笑容,“你能来盛世我很高兴。”说着他伸出了另一只手,与秦非雨轻轻一握,“关于合同的细节,需要跟你详细谈一下。”
秦非雨没有马上回答,他问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不知道沈先生在贵公司担任什么样的职位?”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文里有很多关于大牌的描述,为了不发生冲突然,所以刻意模糊了年岁。
☆、秦风所爱
沈先生指的自然是沈凤之,秦风微微皱了皱眉,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但仍是老实的回答:“他是公司的是副总,也是股东之一。”按理说,沈凤之身为公司股东这种事秦风不需要说明,但却不知道为什么,一对上对面那人的眼睛,这些话便自然而然的说了出来,这个人的身上,有着自己既陌生又熟悉的东西,一时又说不上来具体是什么。
秦非雨点了点头,“据我所知,沈先生曾经离开过盛世娱乐,好像是被你哥哥踢出去的。”
这话多少有些失礼,但是秦风并没有生气,脸上甚至没有多么明显的变化,“他与我哥哥之间有些私人恩怨,不过沈先生是个对工作相当认真的人,从前的那些不过是一场误会。”
“是吗?”秦非雨理了理黑色衬衣的袖口,直到把袖口捋得平滑顺直他才停手,抬眸望着近在咫尺的秦风,“但是我个人觉得,秦先生对这个人还是小心点为上。”
秦风找不到话反驳,明知对方对沈凤之存在着不明所以的偏见,但是一看见顾砚那双狭长的凤眸,他便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仿佛这个人天生有着让人瞻仰的力量,让身为老板的他也不禁微微失神。
接下来,秦风带着秦非雨去办公室详谈了一下合同细节。
合同细节这种事其实不用秦风亲自做,但是刚刚舞台上的顾砚给了他一种非常强烈的感觉,不出两年,这个人就会成为国际一线名模,势头甚至会超过今天的陆卿和叶子枫。
这样一块璞玉,他自然要先握在手里比较保险。
等到合同谈完了,秦非雨在最后面画了押,已经是下午两点。
秦风看了看腕上的手表,邀请他共进午餐。
秦非雨来盛世本来就是想离自己这唯一的弟弟近一点,如今既然对方开了口,他当然不会拒绝。
两人去了盛世附近的一家西餐厅,这家西餐厅应该也是后来才开的,因为秦非雨以前没听说过,秦风热情的替他介绍这里的招牌菜,还开了一瓶拉菲,等餐的空档,秦风问他:“我们从前是不是见过?”
秦非雨挑眉,何止见过,秦风十岁以前,每晚都是在他怀里睡着的,或许是习惯了,若哪天他没有抱着秦风,这小子肯定是睡不着的,心里百转千回,脸上也不过淡淡一笑,“上次在墓园是第一次见,不过以前在杂志媒体上倒是见过秦总很多次。”
他知道灵魂穿越对一直信奉唯物主义的秦风来说有多不可思议,他若说出自己是秦非雨而不是顾砚的话,秦风一定不会相信,相反,还会以为他只是为了秦家的财产才会这样说,所以,秦非雨很快就打消了告诉弟弟真相的念头,若是时机成熟,他会告诉秦风事实,而不是在这种两人才刚刚见过两次面的前提下。
“或许这样说很失礼,但是我总感觉你身上有我感觉特别熟悉的东西,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很多年了。”秦风一脸懊恼的模样,眉头轻轻的皱起。
秦非雨看不得他发愁,笑着调侃道:“秦总这种搭讪方式已经过时了。”
秦风表情一噎,有些慌乱的解释:“你别误会,我没有……”
秦非雨端了手边的酒杯抿了一口,享受一般的欣赏自己的弟弟脸上那种有口难辨的表情,“我没误会,我知道秦总对男人没兴趣。”
闻言,秦风像是松了口气似的,恰逢两人点的餐送上来了,话题便就此打住。
从前秦爸秦妈死后,整个秦家的重担倾刻间就压在了秦非雨还有些稚嫩的肩头,那时候他几乎每天都是在公司睡的,兄弟两一个星期也难得见上一次面,不过好在秦风那时候也比以前懂事了,又遭逢父母去世的巨变,整个家里很长一段时间都像坟墓一样寂静,后来秦非雨稳住了公司,又压住了那些顽固不化的股东们,这才有时间跟秦风沟通感情,却发现弟弟早在他没有注意到的时间里,变成了一个温润又懂礼貌的孩子。
从前的那些任性和娇纵已经消失殆尽,留给他的是一层温和的表象。
然后就是沈凤之的出现,他记得当秦风听说他与沈凤之在一起后,那副不敢置信的眉眼,秦非雨也是第一次发现,十五岁后变得温和有礼的弟弟其实还是当初那个任性的孩子,他砸烂了家里所有的东西,然后泡吧、飙车,连打架斗殴也不放过,秦非雨有很多种方法可以压制住这个已经发狂的弟弟,但是他什么都没做。
他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将他从酒吧找出来,或者从警察局里保释出来,晚上睡觉的时候像小时候那样将他抱在自己怀里,他从不对秦风的过激行为有半分指责,因为这是他的弟弟,是这世上他唯一仅存的亲人。
至于秦风之所以那么难以接受他与沈凤之在一起,大概是秦风从来没想过自己的哥哥会是个GAY吧,所以才一时无法接受。
后来,秦风大概也是闹够了,开始安安分分的读书了,秦风大学毕业后进了盛世娱乐,也搬出了老宅,秦非雨明白弟弟大了想要有自己的空间,便对这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两人每天都能在公司见面,倒也无所谓。
记忆里,仿佛从爸妈走的那一刻开始,他与秦风已经太久没有像此刻这般祥和而安静的同桌共食,这样静谧而美好的时光让秦非雨觉得眼眶有些发热,听见秦风的声音自对面传来:“其实,我也有一个非常爱的人,他也是个男人。”
秦非雨手里的叉子险些拿不稳,他一直以为秦风喜欢的是女人,怎么就突然冒出了一个男人来?
“他是这世上最优秀的人,是我心里最高的那座山,可惜,在我还来不及跟他表明心意的时候,他已经属于别人。”秦风的声音很低沉,像是群鸟从山头低低飞过的那种破空之声,秦非雨放下了正在切牛排的刀叉,望着对面的秦风,“那你有没有想过要把他抢回来?”
秦风笑了,有些苦涩又有些无奈,“他喜欢那个人喜欢得要命,就算我去抢也是抢不到的,还不如祝福他比较好。”
秦非雨听了这话不知是该笑还是该难过,他的傻弟弟呀,怎么就傻得这么可爱?难道他不知道,喜欢的东西一定要牢牢的握在手里才算真实吗?
若换成他秦非雨,他一定不会顾忌那么多。
就算自己爱的那个人不喜欢自己,他也要先把人抢回来,然后再慢慢的培养感情。
可惜他这辈子就爱过沈凤之这么一个人,而对方却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他不喜欢你是他的损失。”秦非雨端起酒杯看着秦风,“他总有一天会后悔的。”虽然不知道秦风喜欢的那个男人是谁,不过无论是谁,没看上他优秀温柔的弟弟,的确是莫大的损失。
秦风端起酒杯与他的轻轻一碰,唇畔的笑容隐晦而苦涩,“他永远都不会后悔,因为他已经死了。”
秦非雨心里“咯噔”一声,再去看时,秦风已经低下头去切牛排了。
作者有话要说:
☆、骄傲的人
一顿饭吃得还算尽兴,两人从餐厅出来的时候,外面的雨已经停了,秦非雨将雨伞收起来,看见秦风正看着他,眼神带着些惊疑,“你认识墨兰家的人?”
秦非雨正在费思他干嘛突然问这个,眼角就瞟见那辆熟悉的汽车开了过来,还是早上那辆,司机也还是早上那位,昂贵的宾利车门上有墨兰家的家徽,并不显眼,但是仔细看便能看见,怪不得秦风会这样问了,想必他也看见了那一朵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