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活色生香-第2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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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仓,我们……”张建民开口向说些什么,沈谷仓却突然打断了他,“什么都不用说了,我不想听!我现在不想再见到你们!”说完,撒开脚丫子就朝外边跑了出去。
第293章
沈丽华和张建民面面相觑:“怎么办?”
事发突然,两人迟疑了一会儿; 才决定要追上去; 可是这时候; 沈谷仓已经迈着他矫健的小短腿; 跑得没影儿了。
那还能怎么办,还是得追呀,两人顺着他刚刚跑走的方向; 追了上去。
刚刚跟沈谷仓一起打球的那帮大学生们; 歇够了站起身正准备继续开战,一扭头,咦; 人怎么没了?
张建民顾及沈丽华,没能跑得太快,两人追了几个岔路口之后; 就彻底把人给追丢了。
沈丽华实在是跑不动了,一边弯腰喘气,一边抱怨:“这家伙这么多年了,真是一点儿长进都没有; 不高兴了就知道离家出走; 这儿可不是咱们那乡下小地方,这跑远了上哪儿跑回来啊!”
张建民安慰她:“没事的; 谷仓都那么大了,不会迷路的,待会他消了气应该就会知道回来找我们了; 要不我们还是回原来的地方等他吧!”
唯今之计,也只能这样了,这地方对他们来说都是人生地不熟,如果他们再到处乱找,两下再错过了就更不好办了。
回到刚才的篮球场,那群大学生还在四处找人呢,见他们回来,高兴地喊:“刚刚那小子呢,上哪儿去了?”
张建民摇摇头,表示他也不知道。
那些人又叫他一起下场玩,可这会儿他哪里还会有这个兴致啊,便拒绝了,跟沈丽华一起失魂落魄地坐在一边。
沈谷仓的反应之剧烈,是他所料未及的,一直以来,他以为沈谷仓对待沈丽华,都是单纯的姐弟情,可是从他刚才的反应来看,似乎事实并不是这样?
不过如果是其他的东西,不管什么他都可以让给沈谷仓,但唯有这个不行,他自己喜欢的人,拼了命也要抓在自己的手里,除非是沈丽华自己不喜欢他,不然的话他是绝对不会放弃的。
时间一点一点地流逝,他们等到天都快要黑了,还是不见沈谷仓的身影,两人这才真正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开始恐慌起来。
“这臭小子要是真不见了怎么办?”再怎么说也是没有怎么经历过大事的少年,沈丽华吓得快要哭了,这里是大城市,跟他们那里的乡下地方真的不一样,一个人跑到外面,就好像是一滴水掉进了一大缸水里,怎么找得出来啊!
张建民想了想,觉得这事儿他们扛不住,于是说:“我们还是赶紧回去,把这件事告诉庭生哥,让庭生哥想办法吧!”
沈丽华也连连点头:“好好,我们回去吧!”
沈庭生当时选新家的时候,也是考虑过谢华香上学方便的问题的,校门口就有直达的公交车到他们家楼下,两人赶紧买了票上车,沈丽华的手里还抓着沈谷仓的外套。
刚刚打球的时候,他把外套脱了下来,身上只穿着一件背心上场的,后来这脾气发得突然,跑掉的时候当然也来不及穿上外套,他所有的钱都还在外套的口袋里揣着呢,真是的,想坐个公交车回家都没有办法。
沈丽华就更忧心了。
家里正等着三个孩子回来吃饭呢,胡爱春看了看时间,有些担忧地说:“都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知道回来呢,该不会是走丢了吧?”
这几个孩子平时就很乖巧懂事,出去玩从来都不会玩得太晚,不会让家里的人担心。
谢华香不在意地回了一句:“都多大的人了,怎么可能丢得掉!”
话刚出口,就听见门口有人大叫:“不好了,哥哥嫂子,谷仓丢了!”
沈庭生猛地站了起来:“你说什么?”
沈丽华跑了进来,带着哭腔说:“谷仓跑不见了!”
“好端端的怎么会跑不见?他不是跟你们在一起的吗?”
“他……”沈丽华当然不好意思说出她跟张建民的事,只好避重就轻,“他跟我们闹了矛盾,一生气就跑了,我们没追上他,又不敢乱找,想着他气消了应该会回来找我们,谁知道等了半天都不回来,实在是没办法了……
沈家奶奶和胡爱春都吓坏了,这孩子来他们家玩,他们却把人家孩子给丢了,怎么跟人家家长交待啊!
胡爱春说:“唉哟,这可怎么是好,要不咱们报警吧!”
谢义平说:“他又不是小孩子了,这才不见了半天,报警人家也不会受理的。”
“那不然能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去找呗,一家人饭也顾不上吃了,留下谢华香和沈家奶奶在家里照看孩子,其他人都出了门,分头去找。
沈庭生本来不许沈丽华和张建民也去的,本来就已经丢了一个了,要是这两个再丢了,那可就麻烦大了,可沈谷仓是因为他们俩的缘故才跑丢的,他们俩怎么可能在家里呆得住。
沈丽华说:“哥,我知道他是从哪个方向跑走的,我带着你们去找,找到的可能性也大一些。”
沈庭生只要让她保证一定要跟好自己,千万不能走丢了,这才答应带着她出去。
谢华香在家里也等得一点儿也不安心,沈谷仓这孩子,从小就不怎么省心,这回见着还以为长大懂事了呢,原来还是这么不靠谱。
要是在小县城,地方就这么大,不管躲到哪里,多找几回肯定能找到,可这是大城市啊,那孩子又是个万事不上心的,说不定连家里的地址和电话都没记住,身上又没钱,可真够愁人的。
正发愁呢,突然家里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谢华香的心里“咯噔”一下,赶紧跑过去接电话,对方自称是派出所的,问她认不认识一个叫做沈谷仓的少年。
谢华香吓了一跳,这孩子,不但闹离家出走,还犯事儿了,连忙说:“认识认识,是我们家的孩子,警察叔叔,他怎么了?”
对方“呵呵”笑了起来:“你们家孩子很好,见义勇为,揍了几个欺负女孩子的小混混,现在在我们这儿做笔录,待会你们家长过来接一下吧!”
“好好好,我马上过去!”谢华香放下电话,心里嘀咕,还见义勇为?这孩子要上天了呀!
不管怎么样,还是要马上赶过去的,这个时代就是这点不好,没有手机,不能通知还在外边找沈谷仓的人。
谢华香收拾了一下准备出门:“阿婆,我出去一趟,两个孩子就辛苦您了。”
沈家奶奶忙道:“辛苦什么呀,放心吧,孩子们都睡觉呢,我看得过来,你快去吧!”
沈谷仓今天一气之下,闷头闷脑地就冲了出去,至于气些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沈丽华对他来说,既像是个姐姐,又不完全是姐姐那么简单。
少年单纯的心里,对她隐隐有着一种爱慕之情和奇怪的独占心理,总觉得他们大小就相识,一起长大的情分,是任何人都替代不了的,彼此对对方来说都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这种感情,不是明确的喜欢,但跟他哥那种亲情又不一样。
总之今天沈谷仓看见沈丽华和张建民两个人居然手牵着手的时候,他的内心就产生了一种很强烈的被背叛、被抛弃的感觉,可是这两个又都是他最亲近、最尊重的人,他不能对他们做什么,只好拼命地跑了起来,把肚子里的一腔气愤都发泄在了双腿上。
他都不知道自己究竟跑了多久,直到累得精疲力竭的时候才把速度慢了下来,闷着头失魂落魄地往前走,为什么,为什么他们要这样对自己,他们怎么可以背着他偷偷地这样呢?
可仔细想想似乎又不是他们的错,又没有规定说他们两个就不能谈朋友了,可他们瞒着他就是不对,都到了牵手这一步了,这是瞒了多久啊,要不是今天被他发现了,还不知道要继续瞒到什么时候呢!
那要是他们直接告诉自己,难道他就不生气了吗?
烦死了!沈谷仓烦躁地伸手抓了抓头皮,他简单的大脑第一次思考这么复杂的问题,烦躁得他想打人。
信马由缰地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沈谷仓无意识地抬起头,看了一眼四周,然后就发现不对劲了,他迷路了,仓促地想回头,却发现根本找不到来路在何方。
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这是一个陌生的城市,陌生的高楼大厦,路上行色匆匆的行人口里说着他听不懂的方言,他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也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
走到一个公交站牌下,沈谷仓抬头看着上面的路线和站点的名称,努力地想找出一个自己熟悉的地名来,结果却是徒劳无功。
他下了火车之后,就是沈庭生接他们回的家,这几天出去,也是张建民负责看地图研究路线,找公交车,他只需要双手插在口袋里跟着他们走就行了,以至于到现在为止,他都不知道沈庭生家住的地方在哪个区什么路上,更不知道搭哪一路的公交车可以回去。
沈谷仓失望地垂下了头,漫步目的地走了几步,一阵浓烈的烤红薯的香气袭来,他的肚子“咕咕”地叫了两下,跑了这么半天,早就饥肠辘辘了。
沈谷仓咽了一口唾沫,习惯性地伸手去掏口袋,打算买两只红薯充饥,就算迷路了,也要先把肚子填饱了,才有力气找回去的路啊!
可是他的手掏了一个空,这才想起他走得匆忙,根本就没来得及穿上外套,他所有的钱都在外套的口袋里呢,这下可好,不但买不起红薯,连坐车的钱都没有了。
第294章
小县城的学校,安全教育做得不够; 没有教孩子们遇到困难找警察叔叔; 沈谷仓这会儿也没想到要去找派出所,只闷闷地找了个马路牙子坐了下来; 寻思着该怎么回去才好。
想着想着; 他又痛恨起自己这个笨脑子来; 换成是张建民; 肯定不会像他这样束手无策,早就想到办法回去了吧!不对; 如果是张建民; 根本就不会干出这种蠢事; 从小他就比自己懂事得多; 遇上事情考虑得也比自己成熟周到,换成他是幺妹,他也喜欢张建民不喜欢自己。
其实这事认真想想也没有那么糟糕; 人长大了总是要谈婚论嫁,不可能永远在一起玩耍的,幺妹嫁给了他哥,那就成了他嫂子了,一家人总是要在一起的; 岂不是比她嫁给别人要好得多?
说到底就是有些意难平而已; 凭什么张建民什么都比自己好,就连自己喜欢的姑娘,也是先喜欢他?
脑子里乱七八糟地想了一大堆; 不知不觉天就黑了,沈谷仓坐的这个地方有点儿偏僻,天一暗下来人就更少了,路口的路灯还是坏的,暗飕飕的有点吓人。
沈谷仓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底下的灰尘,正要走出去,忽然就有一个姑娘慌不择路地冲了进来,一边跑还要一边喊着:“救命啊!”
沈谷仓吓了一条,这啥情况?
还没等他想明白呢,那姑娘就跑到了他的面前,不由分说地把一包东西塞进了沈谷仓的手里,不等他反应过来,马上又跑远了,还要回过头来朝追她的几个人喊了一句:“东西在他的手里!”
于是沈谷仓莫名其妙地就被一帮一看就是混社会的不良少年给围起来了。
气得沈谷仓在心里直骂娘,那臭丫头,这是在祸水东引啊!
人生地不熟的,他一点儿也不想惹事,想都不想就把那姑娘塞他手里的那东西扔了出去:“你们要的东西在那里!”扔完了他也撒腿就跑。
万万没想到这居然是一条死巷子,跑到一半,前边就没路了,只有一堵光秃秃的青砖墙,这可真是见了鬼了,刚刚那姑娘分明也是朝这个方向跑过来的,怎么跑着跑着人就没了呢!
更可怕的是,刚刚那群人捡起沈谷仓扔的东西,发现不是他们想要的,气势汹汹地追了过来。
沈谷仓还能怎么办?跑不掉,正面杠呗!
这时沈谷仓终于有些庆幸起来,今天在这里的幸好不是张建民那货,要是换成那小子,现在肯定就只有挨揍的份了,可沈谷仓不一样,他小时候身体不好是沈大壮的一块心病,后来家里的条件好了之后,就专门找了门路,每到假期,就把他送到市里面的一个武馆里边去学武术,强身健体。
这么多年下来,沈谷仓的身高体型没怎么长,依旧是这么一副短小精悍的模样,但身手确实是学得不错的,面对四五个小混混,起码不会被压着打,还有反抗的余地。
但这几个小混混既然是混社会的,肯定也不是什么普通的弱鸡,打起架来那凶狠不要命的架势也确实挺难缠,沈谷仓不会被人压着打,但也打不过他们,越打他的心里就越发慌,这么多的人,就算是车轮战也得把他给累死了呀!
这儿还是人家的地盘,万一待会儿再来几个,那可真是死在这儿都没人知道了。
今天可真是被那个臭丫头给害惨了,要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