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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部分

我在红楼修文物-第284部分

小说: 我在红楼修文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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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这白肉锅子很配?”
  十六阿哥点点头,伸手取了石咏手边的玻璃瓶,仔细看了看,问:“这是你上回拍下的玻璃瓶?”
  他手中的玻璃瓶晶莹剔透,因此能将里面澄清的酒液看得一清二楚。
  “好看是挺好看的!可是就这么个瓶子,你觉得就能卖上价钱了吗?”
  石咏笑笑,顺手又拿出一只瓶子:“那您觉得这个呢?”
  十六阿哥险些被眼前金灿灿的酒瓶晃花了眼。只见那酒瓶瓶身上贴着一张烫金的酒标,酒标上四个隶体大字:“金风玉露”。酒瓶的瓶口则是用细细的金箔包起来的。这酒瓶浑身上下都用真金装饰,玻璃瓶内可见那浅碧色的酒浆微微晃动,仿佛在表达,这“金风玉露”,名不虚传。
  “哈哈!”十六阿哥登时笑了,道,“这个特别适合地主老财,蒙古王公们虽然未必喜欢这种淡淡的酒,但是这瓶子他们肯定喜欢。”
  石咏转脸,又取出了一只瓶子,再次递给十六阿哥,“您看这只又怎么样?”
  十六阿哥一瞅,见这只酒瓶则要朴素得多,瓶身上贴着的标签,则是印在上好熟宣上的小小一幅文人画图样,画上一枝寒梅怒放,旁边则是一行行草,写着“凌雪傲霜”。酒瓶瓶口处也换去了金箔,而是用浸了蜡的桑皮纸,将瓶口密密实实地包裹起来的。
  “是文人雅士范儿的!”十六阿哥点点头,又问,“两者口味可有区别?”
  石咏摇摇头:“区别不大!‘金风玉露’口感更浓厚一点,‘凌雪傲霜’比较清淡。”
  他指指这两瓶:“所以前者我打算留在京中发卖,并且贩少量贩到蒙古去。这‘凌雪傲霜’则打算南下卖到江南去。”
  十六阿哥又问:“定价几何?”石咏指着“金风玉露”答:“这个十二两一瓶,‘凌雪傲霜’则要十五两!”
  十六阿哥吃惊不小,实在是没想到后者会比前者卖得更贵。但他也是个聪明人,只稍想想,便立即领会了石咏的意图,江南人烟阜盛,文采风流,那里即便是富商巨贾,也一样崇尚风雅,以能沾上点儿文人风骨为荣。“凌雪傲霜”定价定得比“金风玉露”更贵,才会更合他们的胃口。
  十六阿哥凭空想象了一下,伸手抱了早先石咏打开的那枚玻璃瓶在手里,仔细看过之后,哈哈哈哈地笑了起来,笑了半天才说:“九哥一百个大钱卖给你的玻璃瓶,你却十二两、十五两地往外卖。要是他知道了,会气成什么样儿啊?”
  石咏颇不好意思地摸摸后脑,说:“原也没想着要给九爷添堵来着,只是产这些果酒的,正好是我家佃户和村里的乡亲。都以为这酒酿坏了,我却觉得很不错。您想,这专门用来佐餐的酒,市面上并不多见。又见这瓶子规格统一,虽然没有花色,可是质量也还是上乘的,心里一动,便生了这个主意。”
  这酒的成本极低,李家的酒本是自酿的,而从村民手中收酒,也没用几个钱。如今树村的窖藏,在石咏看来,灌装个三万瓶应当不在话下。除此以外,石咏还安排了将收购回来的玻璃瓶用蒸汽熏蒸消毒,并且采购了软木与蜂蜡给瓶子封口。除此之外的成本,就是各种包装和运输费用了。所有的加起来,满打满算单瓶不会超过一两。说实话,这定价刚定下的时候,石咏还蛮有种做“奸商”的负疚感的。
  他很清楚,这种酒,并不是国人所熟悉的传统口味,所以将这些产品推向市场,冒了很大的风险。但是新事物也有新事物的好处,在市场上没有任何比较,这一领域就像是一张白纸一样可以供他挥洒。
  “十六爷,我生了这个主意,不仅是因为想帮帮我家的佃户,也是想尝试尝试,看看这果子酿酒,是否能推广开来,更多的人能看到果酒的好处,而减少用粮食酿酒。”
  中华酿酒的历史渊源流长,酒因为其发酵过程而获得耐保存,不易腐败的特性,因此在卫生条件不发达的古代,酒水一直是比生水更加靠谱的饮品。适量饮酒,对人的身体也有一定好处。但是酿酒的材料则一直以粮食为主,高粱、小麦、大米……这些原本可以作为普通百姓口粮的作物,又是也被有财有势的人收来酿酒,用以谋取更高的利润。
  前阵子石咏在雍亲王府教五阿哥弘昼读书的时候,曾听亲王府的幕僚戴铎说过一耳朵,如今北方数省不少地方都有大户屯粮酿酒,寻常百姓买不到粮食,只能买酿酒剩下的酒糟充饥。酿酒的利润比卖粮的利润高上很多,所以这些大户们竟可无视官府一而再、再而三所下的禁令,或是干脆官商勾结,得了重利之后,与地方官均分,大家心照不宣,闷声发大财。
  石咏则认为,凡事堵不如疏,世上的人都是趋利的,一旦有果酒生意的利润率高过粮食酿酒,人们的眼光便会自然而然地转向果酒——也是这个原因,他必须从一开始,就给这果酒订一个非常高的基调才行。
  十六阿哥熟知政事,知道石咏此举实在是悲天悯人之举,当即肃容点头,道:“茂行,你说说看,此事爷还有什么好帮你的?你尽管说,爷一定帮你!”
  石咏一敛眉,笑道:“您既然如此说,我可就不跟您客气了。这种酒,初尝的人怕是不明白它的好处,需要有人大力宣扬才行。这一项,我想这世上怕是再没有比您更合适的人选了!”
  十六阿哥一听便笑得眉眼弯弯,拍着胸脯说:“知道,为你家大姐儿攒嫁妆的生意,我这做姑叔姥爷的自然要出一份力。”
  石咏与十六阿哥商议停当,便各自去忙。十六阿哥负责向没有尝试过这种酒的人“推介”餐酒的重重好处,石咏则负责批量生产这酒的各种包装与宣传,力求“金风玉露”与“傲雪凌霜”一旦推向市面的时候,会是一种“现象级”的产品。
  在石咏忙着张罗他的果酒生意的时候,九阿哥门下的管事,也按照九阿哥的要求,联络上市面上所有经手玻璃器皿生意的商家,要求他们绝对不能从石咏那里收购任何一只玻璃瓶,哪怕是对方压价压到最低,也一只都不能收。
  然而时候不长,九阿哥门下的管事得到回馈,说是石咏那边放话出来,这玻璃瓶都是好东西,一件都不会往外发卖。不仅如此,石咏还派人上九阿哥的玻璃厂询问,问铸这一批玻璃瓶的模具还在不在。听他那意思,若是模具还在,他便还想再订一批这同样的玻璃瓶。
  这管事一下子迷糊了:怎么着?石咏吃过一回亏还不够,还想接着吃亏吃下去?
  他当真去问了玻璃厂,晓得当初生产这批玻璃瓶的模具已经被改掉,增加了些纹饰,去铸造更加“花哨”些的玻璃器皿去了。
  “当时就是这么跟石大人反馈的,结果石大人便一脸轻松地走了。”玻璃厂的人也十分纳闷,与管事一道琢磨了一阵,都没琢磨出所以然来。
  他们都不知道,这一批玻璃瓶虽然看着简单朴素,质量却是上乘的。那时九阿哥的玻璃厂还没有大肆压缩成本,简化工序。因此这一批玻璃瓶单论品相,不论花色装饰,其实比后来的产品略胜一筹。石咏拍下这产品虽然贵,但算是贵得有道理。
  待这批玻璃瓶的生产模具一旦被改掉,这玻璃厂就再也生产不出与这批十万只玻璃瓶一模一样的产品了,也就是说,这十万只玻璃瓶,是独一无二的,这莫名就给石咏添了个“防伪标示”。即便有人能仿造他的“金风玉露”与“凌雪傲霜”,也仿不了这玻璃瓶子。
  年节很快到来,与康熙五十八年的年末一并到来,除了欢欢喜喜的年节气氛之外,还有一种不显山不露水,悄悄在京中崭露头角的酒水。
  九贝子府上,九阿哥是个老饕,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自不必说,面对佳肴美点,所配酒水也非常讲究。前年九阿哥府上来了个南边的厨子,擅长烹制鸡鸭与水产,也能做浓油赤酱的肉食,极得九阿哥的赏识。只是这样的美食,九阿哥总是找不到合适的佳酿搭配。若是烈酒,入口如刀的烧刀子,饮过一口,菜肴的味道便都尝不出来了;若是黄酒,入口固然绵厚醇长,且更适合配一小碟子下酒的小菜慢慢细品,若是与餐食一道配合着饮用,好像既唐突了这好酒,又唐突了这饮食——
  “总觉得哪里不搭!”九阿哥感叹一句。
  直到这日,九贝子府上的厨子弄来了一种好酒,说是专门配合饮食的,佐餐时饮用才妙。九阿哥当即命人上了一道“八宝鸭”,菜式送上来,一旁侍候的仆从在九阿哥手边的瓷白小盅里斟上这种新酒。
  “有意思,有意思!”九阿哥试过之后少不了赞叹一句。这种酒单饮平平,但是佐着那道八宝鸭子,却一下子显得大为出色,不仅酒的口感柔润、香气绵长,那鸭肉品在口中,似乎也更加鲜美。
  “这是什么酒?”九阿哥随意问候在身边的厨子。
  “回爷的话,这酒叫做‘傲雪凌霜’,是市面上刚出的新酒。这酒却是奇,刚饮时不觉得如何,唯有配着佳肴,才显得略好些,但是却能令菜肴的风味更加出色。不过奴才试过,却是是配鸡鸭与水产更好些,配肉菜则有些不如。”厨子恭恭敬敬地答话。
  “也不止是略好些,陪了菜就好太多了!”九阿哥十分赞赏,“给爷再上些!”
  旁边的仆从应了一声,上前给九阿哥斟酒。
  “等等,”九阿哥一个激灵,指着那侍从手中的酒瓶,“这酒瓶……”
  “是奴才弄错了吗?外间都说,这酒不能太热,奴才若是用手托着都会影响,所以斟酒时要用手巾垫着……”斟酒的侍从吓了一大跳,赶紧跪下解释。
  “都哪里来的这些臭规矩!”九阿哥怒从心头起,劈手夺过那酒瓶,托在手里仔仔细细地看着——这不就是他早先出手拍出去的那一批积压货么?怎么如今贴上了酒标,盛上了酒浆,便好似一副身家百倍的样子?
  “这种酒,究竟是怎么流传出来的,在外头的定价是多少?”九阿哥拧紧了眉头问。
  “回九爷的话,这酒最早是从内务府传出来的。早先十六阿哥在松鹤楼答谢内务府上下官员工匠,用的就是这种酒……听说内务府还给大内送了些,说是十六阿哥孝敬皇上的,有消息传出来这种酒许是能列为御酒。”
  九阿哥磨着后槽牙心想:好你个内务府啊!
  “这种酒,如今在市面上的统一价都是十五两一瓶,若是在酒楼和大菜馆子里点上一瓶,会另加二两‘开瓶费’。”厨子禀报了这酒的价格,九阿哥顿时有种想吐血的感觉。
  早知这瓶子盛酒能叫到十五两银子一瓶,他该再多宰那小子一道的,当初拍卖时底价就该叫两万两,不,二十万两的!
  可是九阿哥毕竟浸淫商界多年,看待事物的眼光也与旁人不同。当下顾不上这些私人恩怨,连忙将手下得力的管事叫来,说:“赶紧遣人去收购市面上的这种酒,有多少买多少,一瓶也不许遗漏。”
  不过瞬间的功夫,他已经想清楚了这小小一瓶酒所拥有的巨大利润空间。
  管事应下,飞快地去了,隔天垂头丧气地回来,禀报九阿哥,说连那产酒的村子都翻遍了,今年总共只产了那么些,总量在三万瓶左右,京中只有几千瓶,其余全装船运往江南,如今再去拦,已经是来不及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某博物馆中,讲解员正在给观众讲解展柜中盛放的一只玻璃瓶。
  “各位看这只玻璃瓶可能会觉得非常普通,但是这只玻璃瓶在我国的酿酒史上却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只瓶子是三百年前的‘红酒元年’,第一批工业化批量灌装红酒所用的玻璃瓶。”
  “但各位可能并不知道,‘红酒元年’所酿的第一次代酒其实并不是干红或是干白,而是一种果酒。将葡萄加入酿造用水果,是数年之后在西北扩大了葡萄种植区的成果。但是那时果酒作为一种餐酒已经被国人广泛接受,所以真正的干红与干白很顺利地打开了市场。这也为以后我国能形成可以抗衡法国波尔多这样的葡萄酒产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至于我们是怎么知道这种玻璃瓶是‘红酒元年’所用的玻璃瓶么,这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在背后。”
  “据记载,这第一批十万只玻璃瓶生产出来之后,玻璃瓶的生产商不是很满意,觉得这种瓶子太朴素太平平无奇了,便平价将这些瓶子拍卖拍出,随后将这种玻璃瓶的模具改做他用,这种瓶子就再也不生产了。因此这些玻璃瓶可以说成了‘绝版’瓶。更出奇的是,由于当时工艺水平有限,这些玻璃瓶的瓶底,有一些特殊形状的瑕疵,这种瑕疵只在这一批瓶底存在,相当于给这一批玻璃瓶上了一个特殊的标记。当时曾有人试图以次充好,另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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