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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部分

重生之凤祸江山BY非优-第372部分

小说: 重生之凤祸江山BY非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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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两个人长得一样丑,才能如此恩爱吧?

    这个疑惑,一直到了将近年关的时候,才得以解开。

    那天,风很大,因为是过年前的最后一个赶集日了,集市特别热闹,琳琅满目的年货一溜儿排了几里地,街上熙熙攘攘的,十分的拥挤。

    这天,叶公子像往常一样,拉着娘子的手,一起采办年货。

    跑过鞭炮铺子前的时候,一个小孩不懂事,点了一串鞭炮,就往路中央抛去,路上拥挤,人人都在挑选、买卖东西,点燃的鞭炮突然甩过来,众人都受了惊,纷纷惊叫着四下躲避。

    在混乱之中,腿脚不便的叶夫人被撞倒在地上,其他路人收不住脚,摔倒了,眼看着就要压在她身上,这时,叶公子将竹筐一丢,扑到她身上,双臂撑起她的身侧,将她保护在自己的身下。

    几名路人就这样压到了他的身上,而后不住挣扎,努力地想爬起来。

    叶公子一动不动,哼都不哼一声,只等着那几个人先爬起来。

    那几个人在挣扎之中,手脚乱挥,其中一个人的手就摁在叶公子的脸上,无意中将他的面具给扯掉了。

    那一瞬间,混乱的现场突然就安静了片刻。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的脸上,无不惊艳。

    那张脸,岂止是“好看”两字可以形容的?那样一张脸,根本就超出了正常人的范畴,甚至连画里的神仙,都没有这样的美啊!

    叶公子意识到自己的脸庞被看到之后,并没有什么反应,而是迅速站起来,先扶起娘子,而后捡起面具,戴上,然后拉着娘子的手离开。

    虽然他的真容只露出短短片刻时间,但他的绝世容颜,却已经轰动全街,在城里传开了。

    打那以后,叽啾山就没再清静过,有一些多事和好奇之人纷纷跑去叽啾山,想一睹叶公子长得到底有多美,同时也想知道,叶夫人又是如何的倾国倾城?

    在世人看来,像叶公子这样的绝美男子,必定娶的也是一个绝色美人,否则,他的心理能平衡?他能跟娘子如此恩爱?

    因此,谁不想看看叶夫人到底有多美呢?

    只是,跑去叽啾山看美人的人很多,却无一人看到,因为,叶公子拒不见外人,也不允许外人踏进家门一步,想硬闯的人都莫名其妙地晕过去,而后出现在山脚,想不起之前的事情来。

    就这样,过完了年,又到了开春,还是没有人能再见到叶公子的脸庞,更不知道叶夫人到底长得有多美。

    直到三月份的第一个赶集日,叶公子才又带着叶夫人去集市买东西。

    叶公子的美貌已经传开了,这一回,他们再次出街,就算仍然戴着面具,还是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到处都引来别人的围观指点与窃窃私语,特别是那些年轻的女子,更是跟在他们的后面,用好奇和爱慕的目光看着他们。

    叶公子虽然没有说什么,却散发出了明显的不悦。

    他不像以前那般陪着娘子慢慢逛街,而是迅速买了需要的东西,拉着娘子就回去。

    因为是开春,天气转暖的缘故,这一天的人流也特别多,显得有些拥挤。

    一个打扮得很是花枝招展的女子迎面而来,走得很快,“一不小心”就撞到了腿脚不便的叶夫人。

    “哎呀,不好意思,撞到你了……”女子惊呼一声,顺手一扯,就将她的面纱给扯了下来。

    原本,众人都在明着暗着盯着他们,这会儿看到叶夫人的面纱被扯掉,个个都擦亮了眼睛,等着看叶夫人有多美。

    见到真容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倒抽了一口冷气,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她竟然是长成这、这样?

    这也太、也太惊人了吧?

    叶夫人没想到面纱会被揭开,愣住了,但只是眨眼的功夫,叶公子就抱起叶夫人,以风一般的速度,转瞬远去。

    叶夫人将脸埋在丈夫怀里,由得丈夫带自己离开,那样的画面,一如既往的恩爱,本该让众人继续羡慕才是,然而,因为看到了叶夫人的脸,此刻,众人都回不过神来。

    这叶夫人……怎么长成这样?

    如果她跟普通人站在一起,也许还不会让人觉得丑,但跟叶公子站在一起,那种对比,实在太强烈了!

    面对这样一张脸,叶公子这样的绝美男子如何爱得下手?

    那名扯掉叶夫人面纱的女子愣了一下后,尖叫:“好丑啊——那个女人好丑啊!这世上竟然有这么丑的女人,娶了她的男人,那得多可怜啊?”

    众人虽然觉得她说得过火了,却也不得不承认,这叶夫人跟叶公子站在一起,何止不相合,简直就是、就是一个天一个地啊,那位叶夫人,长得实在……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可惜了,真是可惜了,那般绝美的叶公子,竟然娶了那么丑的一个女人为妻。

    众人无不摇头叹息,那些妒忌心重的女人们,无不在心里道:就那种又老又丑的女人,也配嫁给叶公子?

    她们怎么样都比叶夫人强多了,叶公子娶那种女人,不如娶她们!

    那种女人都能嫁给叶公子,那她们岂不是更有资格?

    当下,就有一些女子蠢蠢欲动起来。

    叽啾山下,叶公子将怀里的女子放下来:“你今天受惊了吧?那个女人——”

    他眼里闪过寒气:“一定是故意的,我饶不了她。”

    “好了,别生气。”叶夫人理了理他的胸口,笑道,“她又没干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不就是让别人看到我长得有多丑吗,何必跟这种人计较。”

正文 541 大结局2

    他凝视她,眼中的温柔无法伪装:“你长得不丑。”

    叶夫人摸了摸自己的脸庞:“凡夫俗子的眼光,怎么能跟你比?咱们别跟这些凡夫俗子计较了啊。”

    叶公子哼了哼:“这次就算了,再有下次,我一定要她好看。”

    “知道了知道了。”叶夫人拉起他的手,“进屋去吧,我熬鸡汤给你喝。”

    叶公子这才道:“你先进屋休息,我把鸡宰好了切好了,你再进厨房。”

    叶夫人点了点头:“嗯,我等你。”

    说罢,她转身进屋,坐在梳妆台前,看自己的脸。

    这张脸丑吗?

    她很认真地看了看,唔,好像真的挺丑的,但因为夫君不在意的缘故,她从来没介意过。

    现在仔细一看,确实算不上好看啊。

    这具身体,原本是避风巷后一个女乞丐的身体,那天,她被影如梦杀掉之后,魂魄不知怎的又附在这具身体身上,她想这一定是天意,便又折回来,将苍巴打晕,将梁红叶的身体带走。

    原本,她是想和夜九埋葬在一起的,但因为魂魄附在这具身体上的缘故,她想她需要给红叶单独立一个坟,好让她的家人将来可以拜祭,便在蔷薇行宫的废墟上给红叶修建了一座坟,并留了一封信给夜九,让他只带着红妆的尸骨离开即可。

    哦,他现在不叫夜九了,而叫叶不离。

    夜九已经不存在了,当然,红妆也不存在了,她现在叫洛小妹,因为她的小名就叫“小妹”。

    叶不离回到郦央以后,她就一直在暗中跟着他,一直跟到遥州,并跟到叽啾山,在他自尽之时救了他。

    想到那个时刻,她还心有余悸。

    她腿脚不便,不能及时跟上他,加上看到苍巴出现在附近,更是不敢轻易靠近,直到苍巴离开以后才跑过来,结果就看到他奄奄一息的样子……好在她总算赶得上了,要不然,她又要后悔一辈子了。

    早在郦央的时候,看到他平安归来,她当然很激动,很想跟他相认,然而,她无法以这具身体与他相认,只能再度默默地在暗中跟着他。

    这具身体,是一个女乞丐的身体,三十多岁的年纪,脸上有水痘遗留下来的疤痕,腿脚不好,身材更谈不上婀娜多姿,这样的她,要如何与他相认?

    所以,她只能跟着他走过千山万水,却无法与她相认。

    在跟着他的过程中,她一直带着那块玉佩,隐隐想明白了很多事情,尤其是那块玉佩的事。

    一定是那块玉佩,保留了她的魂魄,并让她得以转生到将死之人的身上。

    那天,她被影如梦杀死的时候,虽然死得平静,但她的潜意识里,怎么会不想着他?怎么会不渴望着与他相聚?怎么会不想着“如果能够重来”?

    而巧的是,此时的郦央,战争刚过,尚有许多流民和难民散布在全城各处,有些人已经熬到了生命的尽头,而这些人也在想着“真不想就这样死去,真想活下去”,所以,她的灵魂得以重生。

    只是,她这回重生的身体,既不年轻,也不美貌,想让他相信她,太难了。

    好在,好在这一次,他终于知道她就是她。

    无需她做任何解释,无需她做任何证明,他就这样认同了她,接受了她,并且,深爱着她。

    想到这里,她笑了,眉眼之间俱是风情。

    叶不离一踏进屋门,就看到了她温柔而甜蜜的笑容,心神又是一荡。

    他走过来,从背后环抱住她,轻吻她的脖子:“娘子,咱们生个孩子吧。”

    将养了这么久,他和她的身体都很健康了,生一个孩子,应该不会影响他们的两人生活罢?

    她将手轻轻地覆在他的手上,感受着他的体温与气息,闭上眼睛,微笑:“好……”

    她与他的孩子?那得多可爱哪。

    他不再耽搁,抱起她,往床上而去。

    一室的春色与旖旎。

    她沉醉在他的温柔与热情里,想着,这具身体长成什么样,有什么关系呢?

    因为长得美丽才得到的爱,能持续多久?

    因为被深爱而衍生出的美丽,才能永恒。

    他的爱,让她觉得她比以前的任何时候都美。

    她爱现在的自己,胜过以前的任何时候。

    这天,两人很晚才吃饭,吃过饭之后,就相偎着坐在大树上,看着漫天繁星。

    再也没有比这更幸福的时刻。

    再也没有比这更圆满的人生。

    当星星隐去的时候,他们回到茅屋,相拥而眠,如同他们的誓言,一生不分离。

    他们希望这样的生活,可以永远持续下去。

    但只要有人,特别是人多的地方,就会有是非。

    第二天,因为昨天在集市上出了那样的意外,两人没能买到想要的东西,叶不离准备去山里打猎。

    这是从入冬到开春这几个月里的第一次狩猎。

    他拿起弓箭,拉起洛小妹的手:“走吧。”

    洛小妹摇头:“你去吧,外头冷,我脚不好,就不去拖后腿了,在家里蒸馒头就好。”

    他从来不让她离开他的视线,就算去打猎,也一定带上她,让她坐在安全的高处看着他,她也习惯了与他形影不离,不过天气还冷,她的腿有些疼。

    叶不离拿毛毯盖上她的腿:“我不会走远,有什么事就大叫。”

    洛小妹笑笑:“放心吧,不是还有小灰吗,我能有什么事?”

    叶不离这才吻了吻她的脸颊,走出去。

    走到篱笆墙边,他摸了摸小灰的头:“我出去了,你好好看家,有人来记得叫大声一点。”

    名为小灰的狗摇摇尾巴,舔他的手心,“汪汪”叫了几声。

    叶不离又集中精神,朝四周仔细地扫了一遍,确定四周没有人后,才能旋风般的速度往溪边奔去。

    刚刚开春,草长莺飞,很多小动物开始冒头,到处活跃,正是打猎的好时期。

    他在打猎的时候,洛小妹正在厨房里揉面。

    慢慢地揉,细细地揉,她要蒸天底下最好吃的馒头给他吃。

    这样的时光,总是柔和而美妙的。

    但这一天,出了些意外。

    她刚把馒头放进蒸锅里,外头就传来“汪汪”的吠叫声。

    她探头张望,看到一行人往这里走过来,领头的女子,竟然是昨天撞到她并将她的面纱扯掉的那个。

    唉,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女人呢?

    她在心里叹气,对外头道:“灰灰,过来——”

    小灰叫着跑进来,她摸了摸小灰的头:“你就呆在厨房里,乖乖的哦,不许出来。”

    而后,她走进房间,披了外衣,拎了一把椅子,坐在门前,双手放在外衣之下,安静地看着那一行人。

    带头的女子带着五六个人,气喘吁吁地走到篱笆墙外,看着眼前的茅草屋,一脸不屑。

    这么破的房子,怎么配让那样的男人住?

    那样的男人,就该住豪宅,坐香车,拥美人,怎么可以住茅屋,行无车,被个丑女人糟蹋?

    “小姐,叶公子真的住在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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