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最珍爱的-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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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儿,这次我可是陪你上刀山下火海了,你以後可不能做忘恩负义的家夥。”
舒昂染了金发,还挑染了几撮红毛,一头原本柔顺的秀发凌乱的支棱著。他大大方方的躺在林亦冉的床上,翘起腿舒舒服服的喝著冰镇可乐。
“怎的?”林亦冉微微一笑,这次是真的高兴,眼睛眯得像只可爱的小狐狸,“你还有什麽可抱怨,你说说,你每天睡的是谁的房子?”
“林亦冉!你把我从那麽多帅哥靓男的学校里拽出来,陪你在Z大念算上我也才五个男生的见鬼的美术专业读书,不是明摆著斩断了我的情缘麽?”
舒昂翻了个身,手不安分的捏捏林亦冉的脸蛋,“再说了,我睡你的房子怎麽了,住宿舍那麽多人多不方便!况且,比起你的房子,我更想睡你。”
林亦冉狠狠打掉他的贼爪子,瞪了一眼冷脸转头。
舒昂拍著沙发背坐起来,往林亦冉身上扑,“你也都大学了干什麽连个男朋友也不交,小小年纪也不知享乐!”
虽然才做了一年的朋友,舒昂和林亦冉对对方的了解透彻的不能再透彻。
都说朋友是不能以时间来衡量的,两个人私下里都有那麽一点骄傲,人前人後不肯低头,唯有面对彼此才能放松释然些。
林亦冉按住舒昂图谋不轨挪到扣子上的手,笑嘻嘻的也知道是瞎闹。
“你倒好,整天不三不四谁都敢跟,一礼拜就两天是正经回来睡觉。你要是仗著自己年轻就该好好爱一次,说不定能找到合适的呢!”
刚开始的确出於笑闹,但这话是林亦冉的真心话。
“得了。”舒昂从他身上滚下来,“你一听就知道还属於特纯情的小男孩。什麽爱不爱啊,爱这种东西能不沾最好一辈子都不碰,爱到死去活来又有屁用啊?爱上别人还不是得趴著给人上,只有你这种圣母的人才这麽想!”
林亦冉轻轻拍著他的後背不说话,一个没爱过的人,可能说得出这番话吗?
林亦冉从不评判舒昂的生活方式,也绝不干涉他的419行为。
这世上有形形色色的人,有著千千万万种梦想,更有多种多样面对生活的态度。总有人会活得更加辛苦,总有人会拥有与生俱来的捷径。
所以你有什麽资格评判别人活著的姿态。
我们孑然一生,孤独的寻觅著自己的答案。
有关生命的价值,还有爱情的真谛。
……
☆、致最珍爱的 第12章
Chapter 12
舒昂家境很好,一月的零用钱一万一万的往卡里打。林亦冉就不同了,大一学业刚开始三个月,稍微稳定下来後,就开始马不停蹄的外出找工作。
舒昂可不是什麽清纯男孩儿,见林亦冉不肯要他的钱就给他出了个馊主意,到消费高得离谱的同志酒吧“烬情”当驻唱。
这次来烬情,可以说是林亦冉第一次涉足同志圈。
在林亦冉过去的认知里,酒吧就是灯红酒绿的声色场所,打著霓虹隐晦而昏暗的光线。
林亦冉过去无数次路过这条街,从没注意过这里还有一家同志酒吧。牌子并不醒目,门口淡淡的银色风铃在风过时叮叮作响。
林亦冉慌乱的走进酒吧,先是被两个接吻到缺氧的两个男人吓了一大跳,紧接著又被台上一位跳脱衣热舞的男孩子惊得差点撞在吧台上。
那男孩子目测还没有自己大,可穿得不伦不类,比比基尼女郎还媚气的脸,举手投足间都是风情。
很多男人或是独自一人或是寻觅夥伴,靠在沙发上娴熟的喝著调配的助兴酒。
有个倚在门口的男人看见他,毫不避讳的对他吹了个口哨。
烬情在这个城市的同志圈是最有名的,环境比其他乱七八糟的地方好上很多,舞池里的灯光说不上炫目,倒有几分杂志上介绍的欧洲风情。
“烬情”却是个很耐人寻味的字眼。
烬情,尽情,禁情。以及燃烧到灰烬的感情。
迫於生活压力也好,真心想接触和自己相同的世界也好,在林亦冉决定踏入这里的那一刻开始,一切都变得不同了。
开始了所谓“离经叛道”的路途,今後的旅程,无论如何都会十分坎坷。
周围都是和他一样的人,他们有著相同的荷尔蒙取向,喜欢著同样性别的人。
就像小动物第一次探出洞穴,新奇又恐慌的窥视著外面的世界。
他忽然想起了很久之前懵懂的感情,以及他走後这些年艰涩的生活,他把自己绷得太紧,不给自己喘息和放松的余地,近乎执念的怀念模糊的记忆。
……久到快要忘记的一些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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烬情里一派迷蒙暧昧,林亦冉点了他当晚的第一支歌,林亦冉还是紧张,深吸一口气,步伐拘谨的走上台。
刺眼的舞台灯光照的他暂时失明,没有舞台经验的他极为慌张局促,往台下望去,不小的酒吧里竟然黑压压一片,什麽都看不清。
他的嗓音像小男孩儿,虽然没什麽磁性,却格外清脆干净。
台下许多常客见是新人,都表现的兴致盎然,无数道目光集中到林亦冉身上。
一曲毕,正准备马上走开,负责人马上跟他说:“下面有为客人找你,你去应付一下。”
“不去,我只唱歌。”
旁边另一位长期在酒吧里工作的歌手悄悄跟他说:“小然,这人你得罪不起,要是还想继续在这里赚钱你最好去一下。”
没办法只得乖乖走到客人面前,看见是路轩转而有些微讶。在普通酒吧三番五次的撞见就很尴尬了,更何况这次是同志酒吧。
“小然,你还记得我吗?”
林亦冉垂著漂亮的眼睛,心里隐隐有点恼火:“路总。”
路轩有一张无论如何都温文尔雅的脸,看得出男孩儿的抵触情绪:“傻孩子,那是外人叫的。你叫我路轩就行。”
成熟的男性,手掌抚摸在他头发,让林亦冉有种遥远的温暖,就像三年前有一个很完美的大哥哥对自己的呵护和宠爱。
可是终究不是心里的那个人。
林亦冉平常碰见这种人一定会调头就走少惹麻烦,这次竟然快速抬起眼帘又垂下,愤怒的怕掉他的手後退两步:“你这人怎麽这麽随便!”
他才十八岁,身高从来不是优势。穿著厚厚的羽绒服站在路轩面前,简直像一只小巧的泰迪熊。台上很精致清淡的少年显出稚气的一面,路轩觉得他越发可爱。
林亦冉不管什麽潜规则,径直往烬情门口冲。
“你这样也想在酒吧里赚钱,到时候非得尝到苦头不可。”刚走两步手腕就被拉住,路轩没生气,淡淡的声音很踏实。
林亦冉气哼哼的瞪他抽出手,别开头不想纠缠。
路轩包容的微笑:“抱歉我没有别的意思,只不过觉得你太干净不适合这里罢了。”
你永远拿微笑的人没有办法,单方面生气就像小朋友难别扭,林亦冉深知这一点却管不住自己:“我们素不相识你管我做什麽?”
“你还在念高中吧?”
干脆摇头不开口。
路轩一点没气馁,反而笑笑说:“对不起是我唐突了,我请你喝东西吧,唱了这麽久嗓子都哑了。”
林亦冉凌乱,低著头火了:“我不需要,我很讨厌你!”
路轩更加饶有兴致:“你有自闭症吗?怎麽跟别人说话都能这麽紧张?”
林亦冉头也不回地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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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碰见路轩可就没这麽幸运了,和其他几位歌手寒暄时被路轩堵到,还很大度的请一大堆人喝酒。
林亦冉很干脆的拒绝:“我还有事先走了。”
另一位歌手立刻拦住他:“不要嘛小然,路总是我们这里的常客,你给个面子嘛!”
“就是就是,你能考上这麽优秀的大学已经很不错了,偶尔给自己放放假嘛!”
他们都没有恶意,只是出於普通朋友的劝告,林亦冉勉强做到了离他们最远的位子上。
不想路轩不易察觉的站到自己身边,当著许多人的面万分自然的问:“想喝点什麽?”
林亦冉哪里知道什麽酒,愣了三秒锺才小声说:“就橙汁吧。”
到酒吧去要橙汁,大概只有当我们年纪很稚嫩的时候吧。
每个人都有很年轻的时候,随著岁月流失不知去了哪里,所以有朝一日通过别人重现在眼前时,除了感叹也许还会有些悲哀。
悲哀自己的青春流向何处了。
路轩笑笑说:“那好啊,我也要橙汁。”
路轩见过多种多样优秀的男孩,甚至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他不是会轻易心如死灰的人,却已经鲜少动心了。
可台上的林亦冉却闪烁的让他略微失神。他就像一块璞玉,未经雕琢可是终会夺目璀璨。
刚才台下不断有人喝醉了起哄,林亦冉脾气极好的唱了一首又一首,温顺的表情惹人疼惜,又让人忍不住想接近。
“酒吧不安全,要是没有特例你最好不要来这里,我可以帮你找到新的工作。”
一杯橙汁林亦冉很快饮尽,林亦冉气呼呼的对陆轩皱眉:“你别说得咱们关系好像很近一样!”
路轩直白的开口:“你不要紧张,我只是想跟你交个朋友。”
“我不需要朋友,你也不要浪费时间缠著我!”
路轩绅士的帮他拿起包,自动忽略他的回答:“没事儿,你来这里要注意安全,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林亦冉赶紧摇头。
路轩看他越发可爱,怕他吓到也不再坚持,便说:“人们都说擦肩一次尚需轮回因缘,我们相遇两次也很不易了。认识你我很高兴,希望以後还能见面。”
他这话说的多漂亮,只要林亦冉是这里的常驻歌手,他们怎麽可能不再见面。
路轩自从和旧时恋人落落分手後,已经很久没有像现在的激情再去争取过什麽人了。
在同龄人中还略显成熟的林亦冉,在年长十几岁的路轩面前,空白的像一张纸。
林亦冉对於路轩来说,不过是个刚闯进视线不久的小孩儿,是个极其干净单纯的少年。
路轩不明白,那麽干净漂亮的男孩子,为什麽会有一双忧伤的大眼睛。
路轩可以轻易的看出来,林亦冉的笑是出於习惯,其中极少能点缀快乐。他一直不喜欢以笑容作为面具的人,但不知哪点不对头,对於林亦冉,他有的只是怜惜。
当天晚上他的目标已经十分明确,他决定追求这个男孩。
作家的话:
不知道大家怎麽想,反正我觉得就算林亦冉选择路轩也挺合理的,难道不是麽?
☆、致最珍爱的 第13章
Chapter 13
林亦冉好好规划了一下自己的攒钱计划,他利用周末到烬情唱歌,每次固定只唱两首歌,出场费一千,这样下来一个月可以挣到四千。
现在没那麽经费紧张,看得出林亦冉十分知足,他大概不知道,到这里消费一瓶酒就要800。
礼拜六,路轩计算好时间来到了後台的化妆间,”正巧”看见林亦冉在换外套,没来得及系好的扣子露出了脖颈及以下的大片肌肤,近距离的看上去就让路轩浑身燥热。
“这是後台您不能进来。。。。。。!”
林亦冉看见来人已经抓狂,但纵然心里素质再好也不免紧张,在路轩看来就是一阵手忙脚乱。
他知道自己衣裳大敞,不禁从脖子红到耳根,连胸口细腻的肌肤也变得粉红。急促的扣好扣子,低著头收拾没有用过的化妆台。
路轩克制住现在不该涌出的多余欲望,装得足够绅士:“小然怎麽这麽晚还没走,现在外面下雪了,有没有人来接你?”
林亦冉已经凌乱非常,机械地把一个盒子从左上角移到右上角,缓缓摇头。
“那我送你回去吧。”说完不由分说的拉起小孩子的软软的小手。
林亦冉急道:“我说的很清楚了我不喜欢你!”
话刚一出口就後悔了。
路轩乐了:“你想到哪儿去了,我只是把你放到楼下,又不会上去,我只是想做你的朋友,你一个人孤孤单单的不寂寞吗,为什麽总是拒绝别人?”
平心而论,这样有人关心的温暖,其实挺好的。
林亦冉再嚅嗫,又说不出话来,只好温温顺顺的被拉上车。
到底是没有社会经验的年轻人,被说两句好听的就晕晕乎乎,没有被爱过的人自然渴望被爱,於是便懵懵懂懂的丢盔弃甲。
其实林亦冉是不讨厌路轩的,他的第一印象给林亦冉是不错的。既没有死皮赖脸的纠缠,又没故意给自己脸色看,反而对自己很尊重。
事实证明绅士的男人不止对女人受用,对男人同样存在致命的吸引力。
林亦冉也不是傻子,更何况傻子都看得出来路轩对他可不是单纯的感情。
但是当初的秦子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