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九州 华胥引 >

第4部分

九州 华胥引-第4部分

小说: 九州 华胥引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内监传来最新消息后,我穿上自己平生以来最奢侈的一件衣裳。传说这件衣裳以八十一只白鹭羽绒捻出的羽线织成,洁白无暇,唯一缺点就在于太像丧服,平时很难得有机会穿上身。
  午时三刻,城楼上白色的降旗在风中猎猎招摇,天有小雨。
  卫国干旱多时,干旱是亡国的引子,亡国之时却有落雨送葬。
  我登上城墙,并未遇到阻挡,城中三万将士解甲倒戈,兵器的颜色看上去都要比陈军的暗淡几分。兵刃是士气的延伸,国破家亡,却不能拼死一战,将士们全半死不活,而兵刃全死了。这城墙修得这样高。修建城墙的国主认为,高耸的城墙给人以坚不可摧的印象,高大即是力量。但如此具象的力量,敌不过一句话,敌不过这一代的卫国国主说:“我们投降罢。”
  放眼望去,卫国的版图看不到头,地平线上有滚滚乌云袭来,细雨被风吹得飘摇,丝线一样落在脸上,黑压压一片的陈国军队,肃穆列在城楼之下。最后一眼看这脚下的国土,它本该是一片沃野,大卫国的子民在其上安居乐业。
  身后踉跄脚步声至,父王嘶声道:“蓁儿,你在做什么?”
  一夕间,他的容颜更见苍老。他上了岁数,本就苍老,但保养得宜,此前我们一直假装认可他还很年轻,但此时,已到了假装都假装不下去的地步。
  我其实无话可说,但事已至此,说一说也无妨,他被内监搀扶着,摇摇欲坠,我在心里组织了会儿语言,开口道:“父王可还记得清言宗宗主,我的师父惠一先生?”
  他缓缓点头。
  风吹得衣袍朔朔,稍不留神便将声音扯得破碎,不得不提大音量,三军皆是肃穆,我裹紧衣袍,郑重道:“师父教导叶蓁王族大义,常训诫王族是社稷的尊严,王族之尊便是社稷之尊,半点践踏不得。可父王在递上降书之时,有否将自己看做社稷的尊严?倘若叶蓁是一国之君,断不会不战而降,令社稷受此大辱。父王自可说此举是令卫国子民免受战祸,可今日陈国列兵于王都之下,自端水之滨至王都,一路上皆踏的是我大卫国子民的骸骨,城中三万将士齐齐解甲,又如何对得起为家国而死的卫国子民?今日在此的皆不是我卫国的好男儿,卫国有血性的好男儿俱已先一步赴了黄泉,葬身阴司。叶蓁虽从小长在山野,既流的是王族的血,便是社稷的尊严,父王你领着宗室降了陈国,叶蓁却万万不能。倘若叶蓁只是一介平民,今日屈服于陈国的铁蹄之下无话可说,可叶蓁是一国公主,”雷声大作,大雨倾盆而下,我转身瞧见城楼下,不知何时立了个身着华服的公子,身姿仿佛慕言,一眨眼,又似消失在茫茫雨幕之间。
  父王急道:“你是个公主又怎么,你先下来……”
  这一场雨真是浇得透彻,若半年前也有这么一场雨,卫国可还会如此神速地亡国?可见冥冥自有天意。我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抬头望高高的天幕,一时之间涌起万千感慨,可以用一句话总结:“社稷死,叶蓁死,这本该,是一个公主的信仰。”
  我从城楼跌落而下,想师父一直忐忑怕把我培养成一个哲学家,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我终于还是成为了一个哲学家,走进自己给自己设的圈,最终以死作结。此生唯一遗憾是不能再见慕言一面。那个夜晚,星光璀璨,他抱起我,衣袖间有淡淡梅香。
  他说:“好厉害的丫头,我救了你,你倒恩将仇报。”
  他说:“所谓葵水,就是指有规律的、周期性的子宫出血……”
  他说:“你还是个小姑娘,只要是个男人就不能对你见死不救。”
  他说:“这画的是什么?像是一只猴子跳起来到桃树上摘桃,又像是一头窈窕的狗熊试图直立起来掏蜂窝……”
  也许他早已忘了我,妻妾成群,孩子都生了几打,不知道有个小姑娘一直在找他,临死前都还惦记着他。
  风里传来将士们的呜咽之声,和着噼啪的雨滴,我听到戍边的兵士们常唱的一首军歌,深沉的调子,悲凉的大雨里更显悲凉。
  我躺在地上,睁不开眼睛,感觉生命正在流逝,有脚步声停在身旁,一只手抚上我的脸颊,鼻间似有清冷梅花香,但已很难辨别这到底是不是我的幻觉,我挣扎开口道:“哥……哥。”脸颊上的手颤了一颤。
  我不能像一位公主那样长大,却像一位公主那样死去。
  我死在这一天,辛巳年冬月初七,伴随着卫国哀歌,“星沉月朗,家在远方,何日梅花落,送我归乡……”

  浮生尽之第二章 

    【他问我,你想醒过来么?我想的。】 

  我死后,据说陈世子苏誉下令将我厚葬,入殓出殡皆按的公主礼制。
  父王母妃原本第二天就要被押往陈都昊城,因我的葬礼耽搁,推延一日。
  出殡之时,宗室王族均被要求前来瞻仰,回头须写一篇心得体会,谁都不敢缺席。而王都里残存的百姓们也纷纷自发围观,以至于王宫到王陵的一段路在这一天发生了百年难得一遇的交通堵塞,路两旁的住户想穿过大街到对面吃个面都不可得,大家普遍感到无奈。
  当然这些我通通不知道,都是君师父后来告诉我。他在卫国被围城时得到消息,带着君玮赶来带我离开,却没料到我以死殉国,自陈国千里迢迢来到卫王都,正遇上我出殡。那时我躺在一口乌木棺材里,是个已死之人,棺材后声声唢呐凄凉,阴沉沉的天幕下撒了大把雪白的冥纸。
  君师父说:“卫国分封八十六载,我是头一回看到一个公主下葬摆出如此盛大的排场。”
  但我想,那不是我的排场,那是国殇的排场,而一国之死,怎样的排场它都是受得起的。
  君师父是个世外高人,凭他隐居在雁回山这么多年也没被任何野生动物吃掉,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一点。雁回山是整个大胤公认的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经常会有匪夷所思的动物出没伤害人命。
  我自认识君师父以来,只是将他当作一个普通的高人,没有想过他高得可以令断气之人起死回生。这是歪门邪道,违背自然规律,试想你好不容易杀死一个敌人,结果对方居然还可以活过来让你再杀一次,叫你情何以堪。但这件神奇的事归根结底发生在我的身上,只好将他另当别论,因否定它就是否定我自己。
  我起死回生的这一日,感觉自己沉睡很久,在一个模糊的冬夜睁眼醒来。
  从窗户望出去,月亮挂在枝头,只是一个淡黄色光轮,四周静寂无声,偶尔能听见两声鸟叫。我回忆起自己此前从城墙上跌下,那么高,想这样还能被救活,当今医术实在昌明。君师父坐在对面翻一卷古书,君玮趴在桌子上打盹,灯火如豆,他们都没有注意到我。
  抬眼就看到床帐上的白莲花,我说:“我还活着?”
  有一瞬间的死寂,君师父猛然放下书,落在案上,啪的一声:“阿蓁,是你在说话?”君玮被惊醒,抬手揉眼睛。
  我张了张嘴,发出一个单音节:“嗯。”
  君玮保持抬手的姿态,愣愣看着我,半晌,道:“阿蓁?”
  我无暇理他,因君师父已两步走到近前,伸出手指探了探我的鼻息,又扣住我的脉门细细查看。
  良久,他感叹:“那鲛珠果然是无上的神物,阿蓁,你痛不痛?”
  我摇头:“不痛。”
  他苦笑一声:“伤得这么重也不痛,是我让你回来,可你已经死了,你再也不会痛,我自作主张,你想醒来么?”
  我看着他,缓缓攒出一个笑来,点头道:“想的。”
  这不是起死回生,叶蓁已经死了。
  万事皆有因果,这就是我的因果。
  人死后灵魂离体,无根的灵魂在天地游荡,终而灰飞湮灭,这是九州的传说。我从前也不过以为它是传说,直到自己亲自死一次,才晓得传说也有可信的。
  下葬三日后,君师父趁夜潜入王陵,将我从棺材里扒出来运回君禹山。那时,新死的灵魂还盘踞在身体中未能离开,他将教中圣物缝入我残破不堪的身体,那是一颗明亮的鲛珠,用以吸纳灵魂,好叫它永不能离开宿主。基本上,这不过是改变一种死亡状态,除了能动能思考,我和死人已没什么分别。这个身体将再不能成长,我没有呼吸,没有嗅觉和味觉,不需要靠吃东西活下去,也没有任何疼痛感。在左胸的这个位置,跳动的不是一颗热乎乎的心脏,只是一颗珠子,静静地躺在那儿,有明亮光泽,却像冰块一样冷,令我特别畏寒。但能再次睁开眼睛看看这世间,总是好的么。我再不是什么公主,肩上已没有任何负担。君师父重新给我起了个名字,叫君拂。意思是我这一生,轻若尘埃,一拂即逝。我想,这是一个多么凄惨而寓意深刻的名字啊。
  此次殉国,我付出巨大代价,把命赔上也就罢了,关键是颅骨摔破,体内脏器也移位的移位,碎裂的碎裂,大出血的大出血。这就意味着此后这幅身体必然弱不禁风,虽我已没有任何痛感,但经常吐血也不是件好事,手帕都懒得洗。君师父用鲛绡修补了我的容颜,被他这么一补,在原来的基础上好看很多,只是颅骨上那道裂痕实在摔得太狠,绞绡也没有办法修整,从眉间绕过额头到左耳处,留下一道长长的疤痕。君玮初次看我的脸,久久不能言语,半天,道:“太妖孽了,这个样子太妖孽了,从前那个清清淡淡的模样不好么?”我说:“我仔细研究过了,五官还是没怎么变的,就是比从前稍微邪魅狷狂一点儿,没事儿,就当整容失败吧。”
  但那道疤痕毕竟是碍眼的,君师父用银箔打了个面具,遮住我的半张脸。本来我提议用人皮面具,这样看起来就更加自然,但考虑到人皮面具透气性能着实很差,最终作罢。
  我以为自此以后,便能潇洒度日,其实并非如此,只是当时没想明白,以为人死了便可无忧无虑,但忧虑由神思而来,神思尚在,岂能无忧。君师父花费如此心血让我醒来,自有他的考量。他想要做成一件事,这件事的难度仅次于让君玮给我生个孩子。
  他想要我去刺陈,刺杀陈侯。
  他将鲛珠缝入我心中,将我的灵魂从虚无之境唤回。鲛珠中封印了上古秘术华胥引,这秘术随着珠子植入我的身体。倘若有人饮下我的血,沾染上体中鲛珠的气息,哪怕只一滴,都能让我立刻看出最适合他的华胥调。奏出这调子,便能为他织一个幻境。这幻境是过去的重现,能不能从幻境中出来,端看这个人逃不逃得过自己的心魔。但世人能逃过心魔者,真是少之又少。
  君师父想要我这样杀掉陈侯。
  站在个人的角度,即便是陈国灭掉卫国,我对陈侯也并无怨恨,在这个人如草芥命如飞蓬的时代,成王败寇,本是理所当然。但陈侯一条命换我在人间逍遥半世,我认为是很值得的。我要去杀他,不因我曾是卫国公主,只因我还留恋人世。
  君师父说:“刺陈之事不用着急,华胥引植入你体内不久,运用还不熟练,你且先适应一阵子吧。”
  我想这桩事,我还真是不急。
  君师父看我神色,大约猜出我心中所想,又补充道:“但你也不能一点都不着急,陈侯身体不好,归天也就是近两三年的事了,你还是要抓紧时间,不然不等你去刺杀,他就自己先死了,这样多不好。”
  我说:“这样挺好呀。”
  他看着远山,神色难辨:“不好,那样的话,我的复仇就失去意义了。”
  我其实很想提醒他,万一陈侯正被病痛折磨得辛苦,急需谁来给他一刀痛快了结,我去刺他搞不好助他一臂之力,这样就更没有意义了。但转念一想,乐于助人嘛,也是帮君师父积德,便忍住什么也没说。
  半个月后,君师父带着君玮下山,寻找一种药材,帮我修补身上的伤痕。临走时君玮安慰我:“你变成这个样子,肯定没人愿意娶你,没关系,别人不娶你,我娶你,你千万不要想不开将鲛珠取出,辜负了我和父亲的心血。”
  我说:“娶了我你们君家就没后了。”
  他疑惑:“怎么会没后了?娶了你我肯定还要再纳几房小妾的嘛,哈哈哈。”
  被我乱棍打下了山。
  转眼六个月,枯树吐出新芽,我挖出埋在中庭老杏树下的一坛梅子酒,君师父就带着君玮回来,后面还跟着小黄。此前小黄误食君师父养来喂毒的小白兔,不小心食物中毒。那只小白兔估计是全大胤最毒的一只小白兔,身上百毒汇集,连君师父都不知道该怎么解,只好将它送到药圣百里越处请他试试,清了大半年才将一身毒素清完。小黄初见整容后的我,一时不能认出,呲牙咧嘴很久,我拿兔子肉给它吃,它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