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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女配被逆袭-第1部分

小说: 重生之女配被逆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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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女配被逆袭》   作者:季贤

文案:
本文讲述了一个男神如何逆袭女屌丝的故事。
何欢是个倒霉孩子,上辈子嫁了一个老公,男神一枚,可惜人家心有所属,奈何女屌丝使尽浑身解数,
也博不得男神秦朗的一个青眼
倒霉的女屌丝伤心之余去酒吧买醉,没开着她的小宝马,也没遇上白马,反倒碰上了一辆悍马。。。
女猪被悍马楠竹撞得昏迷不醒。。。然后,她就重生鸟
何欢严重怀疑,自己是不是欠了悍马君几百万,这人撞了她还不算,为毛要坏了她的相亲大计?
这辈子她不要男神了,还不行吗?为毛这只兵哥哥要来抓壮丁啊
当女人放荡不羁的时候,男人是不羁,而何欢是放荡。

内容标签: 时代奇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何欢,莫瑾年 ┃ 配角:秦朗,莫云欢 ┃ 其它:女配

 第一章

    宽敞明亮的办公室中,阳光斜斜的从窗子打进来,给办公室里的人或物都镀上一层金边。一个俊朗的男人穿着剪裁得体的西装,坐在老板椅上,约么二十七八的年纪,面上看着温润,看眼底的不耐烦还是暴露了他的情绪。

    “阿朗,今晚一起吃个饭好吗?”

    面容清秀的女人有些哀求的看着眼前的男人,五官不算精致,但一双眼睛还勉强称得上出彩,明亮而闪耀。

    此刻,女人的眸子的闪着点点泪光,看着很是可怜,显然,她的哀求并没有让男人改变决定。

    秦朗看着桌面上的文件,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一旁的女秘书怎么会不了解老板的心思,优雅的走过来,对着何欢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夫人,老板晚上还有个会,恐怕没有时间和你一起用餐。”

    女秘书一边说着,精致的金丝眼镜后闪过一丝鄙夷。姣好的容貌上也展现出一抹轻笑,对于幸运的女人,同性之间总是有那么点儿奇怪的感觉。嫉妒又愤慨。

    现在,那个幸运的女人开始倒霉了,一旁的路人甲乙丙丁自然开始拍手叫好。

    对于这个不得宠的夫人,全公司的女性同胞都不怎么待见。

    想着老板如此年少有为,英挺俊美,却要守着这样普通的女人过日子。身为女人,女秘书自然是看何欢不爽。

    闻言,何欢有些晃神,眼光瞟到了阳台上的君子兰。

    君子谦谦,温和有礼,有才而不骄,得志而不傲,居于谷而不自卑 。

    这话说的就是她丈夫吧!这么好的男人,被自己霸占的三年,已是极限,他恐怕也不记得今天是他们结婚三周年纪念日。

    何欢有些好奇,好奇秦朗究竟能忍到什么时候,不过是父母之命,眼前孝顺的男人恐怕早就厌烦了吧?

    就像是没有情人的情人节一样,没有丈夫的结婚纪念日,自然也没什么意思。

    何欢承受着公司大半职工的鄙夷,离开了秦氏。

    想着自己这副小媳妇儿模样,何欢就想吐,她本就不是一个贤妻良母,现在为了这个男人,委屈了自己三年,真是够了!

    今晚,她也要任性一次,找回那个三年前就迷路的自己!

    阿拉丁酒吧。

    舞台上,妖娆的女体疯狂的扭动,伴着音乐的节奏,晃眼的灯光,让人能忘掉许多东西。

    何欢很不开心,坐在吧台边,大口大口的喝着龙舌兰,仿佛只有这种烈性的酒,才能麻痹她的神经,让她忘记恼人的事实。

    她已经结婚三年了,但最他妈坑爹的是,她居然还是个处女。不是说男人在外面有外遇了,也不是说何欢丑若无盐。

    而是她老公心里还有别的女人,不容侵犯的初恋。

    想起自己的青梅竹马成了别人的梦中白马,何欢就想鄙视自己的脑残,明明是十多年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男女,怎么就擦不出火花?

    都说少女情怀总是诗,她这十年的暗恋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丈夫的嫌弃?

    大概是青春年少的执念吧!

    今天这个结婚三周年纪念日,秦朗连顿饭都没有许诺她,这样的夫妻还有什么意思?

    她不想守着空荡荡的牢笼,像是折翼的鸟儿。也不想回到婆家,看到公公婆婆那张愧疚的脸。

    路是何欢自己选的,如今这种结果,她怨不得人。

    不过心里真的难受啊,只要喝酒,就没有那么难受了。一杯一杯喝着烈酒,何欢觉得眼前的情景模糊一片,小脸带着醉意,虽说只是清秀的容貌,但在酒吧里众多浓妆美人儿的衬托下,显得分外诱人。

    迷蒙的眼神儿像猫儿似的,惹得周围想要尝鲜的男人的觊觎。

    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端着一杯血腥玛丽,斯文的脸上挂着笑容,风度款款的朝向何欢走来。

    “小姐,这里有人吗?”

    男人的声音挺好听的,但何欢不喜欢,总觉得这人说话的音调怪怪的,让她讨厌。不过喝醉酒的人就是诚实,乖孩子何欢点点头,皱着眉看着男人坐到她身旁。

    何欢不甩他,继续喝酒,偏偏有人很不识趣,以为自己有几分魅力,借着倒酒的动作,轻佻的朝向她身上靠去。

    何欢推了推那个男人,发现他仍然不要脸的靠在自己身上,嘴还附在她的耳畔,一吞一吐的呼吸。

    这样的动作,实际上还不算勾引,起码在何欢眼中不是,因为这男人比她老公长得差劲多了。

    长得丑不是你的错,出来吓人就是你的错了。

    喝醉的人脾气都不算太好,何欢亦然,修长的手摇摇晃晃的拿起一杯装的满满的龙舌兰,笑嘻嘻的拿到男人的头顶,小手调转了一个角度,透明的酒液便浇向了男人打着发蜡的莫西干头。

    “呵呵,你的发蜡味道实在太难闻了!咯~~我帮你洗洗。”

    何欢一边说着,又从吧台拿起了一瓶啤酒,接着倒在男人身上。

    那人被何欢剽悍的反应也弄愣了,一时之间没想得起反抗,就这么傻乎乎的变成落汤鸡。

    不过,男人随后就反应过来,没想到这个女人居然会如此不识趣,既然这样,还来酒吧买什么醉?

    “他妈的!你是不是□□还要立牌坊!”

    男人冲着何欢怒吼,本来看着还算端正的五官,此刻显得分外狰狞,倒是吓了小醉鬼一跳。

    何欢虽然醉了,但还是隐约的觉得有点不妙。

    话说,其实喝醉酒的人,也是有第六感的,知道再在酒吧待下去,她可能会有麻烦。所以何欢提着包包,爽快的付了钱,便摇摇晃晃的走出阿拉丁。

    夜风一吹,何欢还是有些醉意,但也消散不少。想着已经好几天没回家的秦朗,还有所有人的鄙夷,心里有些难过,拿出手机,拨了过去。

    听到那边冰冷的女声: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何欢苦笑一声,阿朗为什么不接她电话呢?难道她已经讨人嫌到了这种地步吗?

    爸爸妈妈不要她,现在连秦朗也不要她了,还有谁在意一个叫何欢的人?说不定,她今晚就是死在外面,也不会有人知道。

    秦朗不会发现自己的老婆不见了,而是通过电视上的报道,靖江路前日发生车祸,一女子当场身亡,无家属认领,请知情者通报其家属,带回该女子尸身。

    想到这里,何欢呵呵笑出声来。

    今天的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如果不是她太贪心,秦朗还会是一个好哥哥,莫云欢也会幸福的和他结婚,终成眷属。

    如果老天再给她一次重活的机会,那么她这个女配角一定乖乖的守好本分,不去自不量力的破坏王子与公主的动人爱情。

    何欢慢慢走着,抬头看着天空,重度污染带来的雾霾,已经让她很久没有见过星星了,这样的天很符合她此刻的心情,压抑而无一丝光亮。

    想着小时候,爸爸会背着她上天台,那时的天也没有现在那么灰暗,父女俩依靠在一起,一颗一颗的数着星星,看看极为北斗七星会不会出现,而何欢那时还是个小丫头,看樱桃小丸子看的天天期待流星。

    转眼之间,因为一场车祸,爱她的爸爸妈妈都走了。从此,她被托付在秦家,和秦朗一起长大。

    同样的,长辈先前有句戏言,两个孩子既然是青梅竹马,为什么不让他们相伴白头?

    这样的戏言,如今只实现了一半,她是嫁给了自己的青梅竹马,但有名无实的婚姻又算什么?

    爸爸妈妈在天上看着她的时候,会不会也会心疼她呢?

    因为仰着头走着,没人看见何欢眼眶溢出的泪。

    因为一直仰着头走着,何欢没有看见路口边的红灯。

    “砰!”

    倒也没有血肉模糊的场面,军用悍马即使扭转乾坤,撞到了一边的防护栏,饶是这样,情形也足够惊险,因为那辆悍马最后停着的位置,距离何欢不过二十公分。

    何欢被吓昏时,感觉自己躺在一个温暖的怀抱中,有些朦胧的睁开眼,迷迷糊糊的看着抱着她的男人。

    英挺如鬓的眉,刚硬性格的脸,漆黑如墨的眸子,小麦色的肌肤,配上一身花花绿绿的迷彩服,让何欢知道了这人的身份,原来是个兵哥哥啊!

    只不过,此刻兵哥哥紧抿的唇以及皱紧的眉头,都显示着他的心情不算好。

    莫瑾年看着这个倒在他怀里,浑身没有丝毫伤口,却昏昏沉沉满身酒气的女人,精致的小脸因醉意涨的通红,长而卷翘的睫毛微微颤动,像振翅的蝴蝶一般,让他心里有种说不出什么滋味儿的感觉,女人真是麻烦,自己明明也没撞到她,昏什么昏啊?

    何欢在昏迷之前,看到这么一个帅哥,而且还是她一直心向往之的兵哥哥,首先想到的自然不是自己已婚的身份,而是发表了一下感慨:

    “尼玛,真帅!”

    要是还有再活一次的机会,那她一定不要秦朗,找一个如此好男人,潇洒过活。

    莫瑾年听到女人的嘟囔,身子一僵,有些诧异的看着怀里的女人,不由无语,不过心里却隐约有些兴味。

 第二章

    何欢捂着肿了的额头,脑袋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入目,是b大的篮球场,一条条赤着上身的汉子在操场上秀肌肉,挥洒汗水,努力的表现自己男人的一面,不就是等着美女们的临幸吗?

    她不是刚被一辆悍马给撞了吗?怎么现在会在b大的篮球场?看着躺在自己身边的篮球,感受着额角的疼痛,何欢抬头一看,不远处,一个笑的尴尬的大男生正不好意思的挠着头。

    大男生跑了几步,来到何欢面前,看着她被篮球撞得红肿的额头,一下脸就红了。

    “同学,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他搓着衣角,想检查一下何欢的伤处,又看到自己脏兮兮的手,不敢碰眼前这个清秀的女生。

    看着这一幕,何欢突然觉得很眼熟,这不就是四年前的夏天吗?

    也就是在这个夏天,在今天,是秦朗遇上莫云欢的日子。

    难道她被悍马撞一下,就重生了?

    何欢有些摸不着头脑,但还是决定先处理一下眼前的事。

    “同学,我没事,你不用担心。”

    说完之后,也不顾小男生愧疚的眼神,快步离开篮球场,一个人走到教学楼后方的角落。

    整理了一下思路,何欢才确定。今天,也就是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她会遇到秦朗。秦朗担心她额头上的伤,带着何欢去了校医室。在校医室里面,秦朗遇到了正在攒经验的实习生莫云欢。

    何欢蹲着,看着角落里不知名的花,四处扫了一眼,见周围没有人,便一步上前,摘下来一朵。

    一个向来不是怜香惜玉的人,当然不是为了欣赏娇艳的花朵。

    何欢目前犯了选择恐惧症,到底是让不让秦朗遇见莫云欢,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拽掉一片花瓣,口中还嘟嘟囔囔的念叨着:

    “见。”

    又拽掉一片。

    “不见。”

    就这么重复的时候,没注意一个人影靠近过来。

    莫瑾年看着蹲在角落里的小女生,不由无语。这‘贱或不贱’到底有什么为难的?生平第一次好奇心泛滥,就是来偷窥了一个脑子不大好的小姑娘,要是被那帮战友知道了,还不得笑掉大牙?

    “见。”

    何欢看着最后一片花瓣,代表着她还是不能阻止有情人的奔向爱情的脚步,算了,先前她不是还许过愿,如果有来生的话,一定不再当女配了。

    所以,这辈子,何欢要变身红娘,积极为秦朗与莫云欢拉线!

    小手握起拳头,做了个奋斗的手势,丝毫没注意身后有个男人正在偷窥。

    莫瑾年看着这么好玩的小姑娘,不由感兴趣起来,上前几步,站在何欢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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