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酒吧生活小说桂花酿-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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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嫖妓遇见熟人
125。
尿道炎治好的那天晚上,我莫名其妙地梦见了青青。我去发廊嫖妓,满眼的环肥燕瘦,挑了半天终于挑了一个冷艳的姑娘,抱在怀里一看却发现是青青,顿时撒手惊呆了。她瞟了我一眼,抽着手里的木耳烟,说,怎么了,看见老情人生意都不照顾一下。我说,你怎么抽烟了?你原来不抽烟的啊,你怎么还干了这个,你怎么还干了这个啊。她摸着我的脸,带着风月场上的笑,不急不慢地说道,还不是因为你,你们这帮男人老娘看穿了,没一个靠得住的,别废话了,到底做不做?我们老关系了,给你打个八折。我闻到她身上传来的那股淡淡的奶香味,不由的想起几年前在女生宿舍楼前第一次约她去看电影,她穿着花衬衣蹦蹦跳跳地下来,耷拉着一头湿漉漉的长发,笑靥如花的望着我,也是那么一股淡淡的奶香味传来,弄得我心旷神怡。在梦里后来我莫名其妙的和她上床了,她躺在床上,嘴里还叼着烟,一脸的冷漠,我的阴茎插在她的阴道里,机械般的运动着,突然我就心酸死了,青青啊,我记得原来你的阴道那么紧,现在怎么像个运动场一样啊,这到底是怎么搞的,是谁把你变成这样的,是谁啊?她在我身下,一言不发像一块木头。我呜咽着心里一团漆黑,心酸得不行,这时谢峰把我推醒了,我才发现我一直在抱着谢峰的脚,眼泪鼻涕流了一摊,谢峰在明亮处望着我说,怎么,嫖妓遇见熟人啊?
第七章
126。
不远处的城市依然灯火辉煌,在凌晨五点多的时候我离开了电脑,站在窗前,给自己点了最后一根烟,窗户上的玻璃结了一层水雾,暖气在十二点以后就停了,这个时候房间里就像一个冰窖一样,我一个人穿着秋裤,披着棉衣,在阳台上缩成一团。
我看着对面的灯火,发了会呆,感觉挺无聊的,我开始用手指在玻璃上的水雾里写字,我写自己的名字,写这个城市的名字,写这篇小说的名字,我饿极了,头晕晕的像要爆炸一样,突然间我就索然无味了,我不由自主的发现,我现在所做的一切,一切的一切,都挺没劲的,没劲极了。
它来过了,在我的梦里。我知道。在这段日子里,它来得越来越少,我有时很渴望它的出现,有时又厌恶它的到来,它像个孩子似的顽皮,我也像个无赖般的不讨人喜欢。它这次离开了我很长时间,它好像都把我给遗忘了。它看着我在偌大的北京城里张牙舞爪,神采飞扬。它冷冷的旁观我,它什么也不说,却任凭我在夜里寻它千百度。
127。
我搬了家,一个人住在了北京东郊,偶尔小三和谢峰会过来看看我,兴致来的时候,还要在我这里住上一段时间。
谢峰和小三他们那一段时间对摇滚很痴迷,有时候是深夜来有时候是凌晨来,弄得我烦了,我索性把钥匙放在了门前地毯下,他们便自顾自的突然出现在我的床上。有一次我下班回家看见他们俩坐在我的床上穿着我的衣服满脸严肃地吃着我最后的一包方便面,还埋怨我的热水器水不够热,冻坏了他们的小鸡鸡。而邵刚只是偶尔来一次,大部分时候都每天依旧混在人群中,四处寻找狠偷一把米的机会。唯独我在循环不休的情绪中苦苦煎熬,期待明媚晴天。
搬到东边去以后,离鬼街很近,鬼街是北京最有名的一条宵夜街,愈夜愈热闹,习惯生物钟颠倒的人们常常会在子夜凌晨来这里吃晚饭。从街口望去,子夜的鬼街灯笼点点,热闹非凡,进出的人皆是两眼放光,面有菜色,和小鬼无异,于是得名鬼街。住在离此地不远,自然夜生活无疑要拉长了很多。于是那段时间晚上两三点还和谢峰、小三、邵刚他们在鬼街宵夜、三里屯喝酒之类的事情时有发生。但因为每天上班来回只要花半个小时的时间,我便无所顾忌的开始享受这个过程。可是还不到两个月我却不得不又再次搬家,原因是房东要把那套房子卖掉,其实想卖房也没有什么,但是由此而导致我每天早上都被一帮看房子的人吵醒就不对了。当你在凌晨三四点才入睡的时候,早上八九点却有一帮人在你的枕畔吐口水,你受得了吗?反正我是不行。我睡的是地铺,早上房东拿着钥匙开门而入的时候,每每正是我睡得正酣的时候,也是早上勃起的时候。那一次正好是春梦荡漾,勃起得也是相当厉害,晨勃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相信每一个有过性经验的男同胞都会同意我的意见。要不然也不会有小三一度晨勃不了,为之变色,狂吃肾宝的事情发生了。话扯远了,总之就是晨勃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对了。说那天吧,我正在做一个春梦,春梦的内容我想就不用多说了,做到正在调整角度,即将入港的关键时候,只听见半空中传来一句:〃讨厌啦,这么旧也要收人家三十万。〃这种声音我基本上只在A片中听到过,声音发飘,甜而发腻。顷刻间入港成功,湿润如昨,锁骨紧缩,一射如注,睁眼一看,简直是大窘不已。那个胡子拉杂的房东正带着两个鸡模样的浓妆女子在窗前讨论房价问题,听见响动,正对我做惊愕状。我恼羞成怒之下,气急败坏,一枕头甩过去,张嘴骂道:〃操你妈!没见过梦遗啊,王八蛋,滚!〃
在当时这种情况下,我还想起了一个故事,这是王小波说的。王老师在插队的时候,每天的任务就是烧砖。在砖头进窑子之前,有一道和泥的程序。和泥一般是人牵着牛在泥潭里走,为了防止牛把屎尿拉到泥里,所以在牛的方便处就用了一块布堵着,不准它随地大小便。有一天王老师工作完之后,就把牛直接拉到了牛棚,也忘了把那块布取下来。牛晚上憋不住了,人不拉屎容易得便秘,或是肛门破裂,牛这么大的个,那就更危险了。牛憋得满脸发紫的时候,终于自己来找他来了。谁知王老师辛苦了一天,晚上正在做个春梦慰问一下自己,年轻人嘛,荷尔蒙本来就多。谁知迷迷糊糊之中好像有人在亲吻他,他最初还以为是春梦成真,竟回吻起来。等到发现不对,睁开眼睛一看,一个硕大的牛头冲着自己,怒目圆睁,一脸紫气,热气腾腾的牛舌头在脸上画了无数道了。一时之间,年轻的王老师以为是春梦做多了,罪过罪过,竟惹来了牛头马面之类的人物,几乎魂飞魄散,差点一口气没有接上来,早死二十多年。
我说这故事的意义是,我是春梦,王老师也是春梦,他被吓,我同样被吓。他还只是被牛吓一跳,给牛揭开了那块布,最多也就是神经衰弱两天,就没事了。我不同啊,我在两个像鸡一样的女人面前一射如注,口中还含糊不清。这对我这样一个虚荣心极强的城市青年来说,那是有极大的心理阴影的,这万一要是以后阳痿怎么办?早泄怎么办?生育品种不优良怎么办?这是子子孙孙的事情啊。这可含糊不得,到那个时候我找谁去赔我的生育能力啊。当天晚上,也是一口气没有接上来,连夜就搬了,于是谢峰和邵刚他们一度在北京城把我给丢了。
第26节:独自上网聊天
128。
我再次一个人搬到了更遥远的北京东郊五环开外的单店一带,周围人迹罕至,还隐约有稻田,每天我都要穿过一条泥泞的土路,再沿着一条泛黑的小河走上一会,去乘坐的士上班,而这条土路和小河都在一座铁路桥的旁边,桥下聚集着大量的河南河北人,他们群居于铁路桥下大片的平房内,踩三轮,收破烂,带着老婆小孩,混迹于此,每天那条河边的土路上都会有新鲜的米田共,这样的结果是直接导致我那段时间的每一个早晨对生活全无感激,充满敌意的主要原因。加晚班的时候,深夜回家,河边的杨柳树下还不时会有白晃晃的屁股,时而借着月光闪耀,有人走过,也是不闪不避的,真是大无畏。有时我真的怀疑自己是被下放的知识青年,来到了一个尚未开化之地,对忠厚老实的农民阶级满怀怨恨,却只能夹起尾巴,目不斜视。
那段时间,我曾经看过一本书,那书是我从地摊上看见的。打小我就有逛书店的习惯。不管是新华书店,还是路边书摊,我都喜欢逛,熟悉我的朋友们都很清楚这一点。每每我蹲在路边的摊子上和那个民工模样的摊主讨价还价时,小三总会说我平时隐藏极深的小市民习气暴露无疑。对于这一点,我嗤之以鼻。书摊上常常会有很多平时渴望已久却不得一见的好书,而坐在路边卖书的人却不一定知道,所以路边摊是肯定要逛的,价钱也是肯定要还的。对于这一点,这些搞摇滚的人是不会懂的。有一本名叫《论小资昌盛的部分原因及形成要素》的书被我拿在了手里,其实我是想买那本福柯的《性史》,迂回包抄一下好和那个目光如鼠的乱发摊主还价钱。这一招我在买书的时候屡屡奏效。那个乱发摊主以为上他这来买书的都是些书呆子,不会还价。哪里想到,像我这种本该出现在菜市场的人原本竟也是爱书之人。
随意翻开,只见文中这么一段:
小资的层次有深浅之分,粗浅层次的小资者大概表现为住高层公寓,不管是买的还是租的。开富康或是英格尔等小车,或是打的上下班。周末逛三里屯酒吧,喜欢〃男孩女孩〃、〃64〃、〃58〃等酒吧情调。身边女子体态盈盈,或男子休闲服饰,衣冠楚楚。等人喜欢在星巴客咖啡厅,分手喜欢在雨中,离别的时候还必须依依不舍,任雨洒我面。这是浅层次的小资,这种小资在我国的京沪深等若干大城市中的高层写字楼里成群繁殖。各类高校是它的随时替补。中等层次的小资则有点不同,他们喜欢以小团体的方式出现,对任何事件的看法以小团体的看法为准则。彼此约束,还需各有独立。周末喜欢去锐舞酒吧,他们对国内的摇滚乐队不屑一顾,对国外的枪炮玫瑰、U2、邦乔维等老牌摇滚乐队如数家珍,偶像是列侬和格瓦拉。看的书经常是《时尚》、《电影画报》、《旅游》等,偶尔也读读英文报纸,看英文原版DVD。喜欢的球队是本非卡队或者是巴黎圣日曼队。最向往的地方是撒哈拉沙漠,但从来就不会真正起念头去看一下。这种小资普遍存在于文艺圈、广告圈或是影视圈内。外在的表现是服装上颇为怪异,有前卫之嫌;眼神时而迷蒙时而坚定,令人捉摸不定。最深层次的小资则让我们见识到了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出生的新人类中的异类的厉害了。他们可以没有钱,但是不能没有精神。他们对自身的存在有时会感到茫然,对社会、对家庭都缺乏责任感,强调自我燃烧、自我保护。他们时而愤怒,敌视一切,对周围饱含敌意。时而对身边深情款款,和民工都能聊得很高兴。这是因为他们正处在受到人本位的博大情素的影响,被生命的无限宽广而震撼的时候。他们喜欢足球,但很少踢。他们喜欢摇滚,但很少去看。他们老是幻想自己在别处。他们时刻牢记约束自己的行为准则,因为他们对自己有标准。他们喜欢流浪、走失、孤独、绝望等词汇。朋友有限,交往有限。最讨厌别人叫他小资或是愤青之类的名字。讨厌星巴客,讨厌流行,讨厌一切约定俗成的规矩。最显著的标志是拒绝和外界交流,封闭自身,自我陶醉,不确定自我,不确定周围,一年之内搬家很可能达到六次之多……
当时扔下书,任凭那摊主怎么呼天喊地的叫我,我头也不回的走了。边走边犯嘀咕,弄了半天,原来我就是一破小资,还是最深的那种。操!哪个狗杂种写的?他怎么知道我一年之内就搬了六次家呢?还说我这种人小资情素已经深入骨髓,不可逆转了。哼!
129。
搬家以后,我原本诚心想过一段时间的隐士生活。无奈青春年少又如何耐得住寂寞,没人来往又不喜出门,于是上网便成了我那段时间唯一的与外界沟通的方式。上得多了,蠢事便干了出来。有一天深夜我在万般寂寞的情况下,独自上网聊天,然后用轻佻鼓噪的语言迅速地勾引了一个无知少女,在寒风刺骨的冬夜相约保利大厦。她来的时候,我看了她一眼却莫名其妙的失去了兴趣,在她见到我的三秒前,我手忙脚乱地丢掉了手中的暗号一份《南方周末》。面对她的询问,连连摇头,然后仓皇离去。却不料更愚蠢的事情发生在后来,在回家的的士上,我患上了孔曰成仁、孟曰取义的不良心态,在进家之前,我匆匆调头回去,只见她一人站在寒风刺骨处,哈手跺脚,手里还拿着另外一份《南方周末》,十足的可怜相。我走上前去,告诉她我就是她要等的人,她大惊,脸色顿变,斥道:〃为什么你开始不承认,为什么你走了又要回来,你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