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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部分

重生之魔鬼巨星-第85部分

小说: 重生之魔鬼巨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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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宁陆远他们已经比国内大部分明星要领先了一大步。

几句闲聊过后,陆宁握着话筒看向观众,“下面一首歌,《父亲》。”

除了《盛夏花开》这张专辑的歌曲之外,他们还从第一张和第二张专辑中挑了三首歌加入了演唱会的歌曲列表,《父亲》就是其中一首。

自从他们参加跨年的时候唱了这首歌,这首歌就已经算是陆宁陆远的经典曲目了,一开口,立刻就是全场的大合唱。

晃动的荧光棒,四万人的大合唱,等到音乐结束的时候,上头的顾怡眼眶都有点湿。

舞台上的灯光暗下,第二个VCR开始播放,陆宁陆远飞快地跑下去换衣服。

张言胜带着助理赶紧给他们擦掉现在的眼妆,头发也用水抹了一把。

在VCR短短六分钟的时间里,他们要完成换衣服、换妆、弄头发三项任务,快到几乎就像是战斗一样。

后台给他们两个人帮忙的工作人员就有二十来个!

要进行一场完美的演唱会,他们必须连这种时间都完全计算在内,否则,现场出了问题才是麻烦。

等到舞台上的灯光第二次亮起,他们直接从田字台中间的升降台上升了起来,升降台的柱体上装了很多LED灯,将他们脚下的升降台映衬得如同星光璀璨。

灯光落了下来,犹如一朵银白的蔷薇在他们脚下绽放。

“夜夜夜,我闻到了花的芬芳,我找不到你的身影。

亲爱的,我等你。

亲爱的,我一直在这里等你。”

歌声在小提琴优美的乐声中响起,一段唱完,口琴悠扬的声音婉转动听。

他们换了一套衣服,比起之前那套,这套简直耀眼,场下的观众一阵哗然,然后才尖叫起来。

他们的黑发一半被喷成了银白色,眼角缀着几颗水钻,耳朵上的紫水晶耳钉在灯光下折射出深深浅浅的光晕。

他们其实没有耳洞,所以顾怡给他们准备的耳钉之类都是夹着的,上面是两颗紫水晶耳钉,陆宁的左耳陆远的右耳,一道长长的水钻螺旋耳挂落下来,缀着少许几颗小水晶,华丽缤纷。

往下的衣服同样不寻常,哥特式服装以神秘诡异闻名,他们这套衣服就有一定的哥特式风格,但并不完全一样,上身的黑色衬衫并不仅仅是衬衫了,而是长至小腿的衬衫裙,前胸有着繁复的黑色绸带,花朵般的皱褶袖口,加上挂在胸口的黑色水晶十字架,然后是紧身的黑色束腰风衣外套和皮手套,脚上一双沉重的黑色马丁靴,从外套到衬衫,从头到脚,从比之前要浓重一些的妆容到他们在这种深色映衬下愈加立体的面容,全副武装的衣着,银饰、水晶饰品叮叮当当,繁复暗色的着装,让他们看上去瘦削又高挑,气质都彻底不一样了,充满了禁欲、庄严、冷酷的气息。

但是这样的服装显而易见的是,灯光一落下来,整个人的气势都变得太强,耀眼到几乎难以逼视。

演唱会的舞台装当然和日常装不一样,要让陆宁说,现实中他是怎么都不会习惯穿这样的衣服的。

但是在舞台上,无疑这样有着十二分的视觉冲击力。

“陆宁陆远巡回首唱,视觉听觉双重冲击!”

这是国内发行量最大的娱乐报纸之一《娱乐绘》的头条新闻,配图就是一张陆宁陆远站在正中间的升降台上,穿着这样一套充满哥特风格的衣服,LED灯闪烁如星海,他们的脚下似有鲜花开放的照片,太吸引人的视线。

同时,一些犹豫着要不要去看他们演唱会的粉丝一下子下定了决心。

这种精彩的演唱会不去一定后悔啊!

而演唱会的照片流传到网上,引起了激烈的讨论,不论是这一场演唱会纷繁夺目的灯光,还是陆宁陆远别具一格的衣着,除了一开始的那条缀着水晶的裤子,到第二套的哥特风,甚至是第三套领口开得很大露出漂亮锁骨和小片胸膛的红色宽毛衣,第四套一半的面积都有精致手工刺绣的白西装,绣的是大片繁茂的风信子,甚至是最后一套的浅紫T恤和几乎挂在胯上的低腰洗水牛仔裤。

无论是媒体拍的,还是粉丝拍的,都有大量几乎可以称之为海报或者写真照片水准的照片流出。

1479楼,丶Yi:这场演唱会不去看一定会后悔死……

1480楼,爲君醉:尼玛这也太漂亮了吧,这灯光!

1481楼,伱。认不到:和这个演唱会现场一比,我上个礼拜去看的UU的演唱会简直弱爆了,虽然我不是宁远的粉丝。

1482楼,冰峰★之伈:我准备去买票了,讨好女生必备神物。

1483楼,爷过灬无痕:擦,不管唱得好不好,这灯光舞美都值回票了……

1484楼,那季花开:什么话都不说,简直碉堡!

1485楼,APPL:这才是真正国内的良心演唱会有木有

1486楼,…瓜瓜瓜:照片确实很漂亮,看了这些照片心痒得要命啊啊啊啊啊啊,我要去看演唱会啊啊啊啊啊,为什么那时候都在考试啊啊啊啊

1487楼,许逝。:你们有点太夸张了吧?去看演唱会又不是去看的,我觉得还是听歌比较重要吧,偶像就是偶像,只知道做表面功夫。

1488楼,Love宁:楼上的意思是陆宁陆远唱功不行?别开玩笑了亲!你以为他们真的是偶像派?有太多视频可以扔你脸上了好吗!

1489楼,哎呦哎:求1487楼家实力偶像现场LIVE视频,让我们听听看有多“实力”。

1490楼,LESLIE:我算是看演唱会比较多的,宁远的现场LIVE没得说,某种程度上比CD要厉害好几倍。

1491楼,莉莉丝:国内演唱会做到这种程度的,说实话我还没见过,完全大片的感觉,太震撼!

1492楼,忆过秋千架丶:一句话,太漂亮了。

……

不管晚上怎样讨论得热烈,陆宁觉得一场演唱会下来,体力绝对临近枯竭,场上亢奋的时候不觉得,下了台就会觉得浑身都有点儿酸痛,就好像运动的时候不感觉,等到运动完,各种不舒服就来找你了。

这只是巡回演唱会的第一场而已,他们后面还有十一场演唱会在等着,打出了世界巡回演唱会的噱头,这就不是说笑的。

整个2009年的下半年,他们就在这样热烈缤纷的气氛中,陆宁还要赶到美国去拍《Wolf》的第二部,仍然只是一周的戏份,但这一次整个剧组对他明显要友善许多,并不像拍第一部的时候那样格格不入了,混这个圈子的,不管是在哪个国家,不管是什么肤色什么状况,都不至于情商太低,而红与不红,在哪里都是有差别的。

去年,陆宁只能说小有名气,在国外却没多少人知道,而现在,拜第一部《Wolf》和《幸存者》所赐,陆宁甚至比剧组里好几个年轻演员在美国都要有名了,稍有点儿情商的都知道要给他几分面子,哪怕是原本看不太上陆宁的,都知道要将这种情绪掩饰起来了,至少表面上看起来要友善许多。

然后,十一月中旬,还在他们巡回的过程中,钟瑜白将一个剧本交给陆远,“有人看到了你在《幸存者》里的表现,特地派人到国内和公司联络,你看看。”

陆宁伸过脑袋,一看编剧和导演的名字就是一惊,“《Velvet Paw》!”

容不得他不惊讶,《Velvet Paw》,国内翻译《笑里藏刀》,这部好莱坞大片不仅在国际上票房横扫,而且是公认的既有质量又有票房的好莱坞电影,在商业片大行其道的这几年,《Velvet Paw》得到的赞誉就更多。

是了,这部电影的男二就是一位华裔,陆宁记得原来是由一位美籍华人饰演,给他带来了空前的人气不说,甚至得到了奥斯卡最佳男配角的提名!

但是,上辈子的陆远并没有参加过幸存者。

在陆宁看来,这部电影的男二在人设方面确实很适合陆远,阳光开朗笑容迷人什么的……

“你知道?”钟瑜白奇怪地看过来。

陆宁也不遮掩,大方地点点头,“我看过这个小说。”

这部电影就是由同名小说改编的,所以钟瑜白也就没说什么。

“我建议是接下来,这种机会很难得。”钟瑜白劝他。

陆宁点点头,“确实。”

陆远拿过剧本,“好吧,我知道了。”

“另外,阿宁也有三个好莱坞的邀约,但是角色都不是太重要,现在趁着《幸存者》的热度,倒是有一些制作方有邀请的意向,不过我觉得还是国内的那几个剧本更好一些。”既然谈了,钟瑜白就想索性将陆宁的也谈妥。

陆宁点点头,他看着面前的剧本,几乎不需要犹豫就挑出了其中一个,好电影不是一抓就能抓一把的,例如之前的《爱无眠》和《风声鹤唳》,虽然也算是不错的商业电影,但是要说拿奖就要差一些了,他挑出的这部电影《西窗旧事》是一部很特别的电影,陆宁记得上辈子的陆远就曾经出演了这部电影,并且为陆远带来了人生中的第一个最佳男主角,来自国内的三大电影奖项之一金鸡百花奖。

但显然《Velvet Paw》对于陆远来说是更好的机会。

陆宁叹了口气,如今他这个蝴蝶翅膀已经造成了太多的改变,但是他可以肯定的是,这辈子的陆远会比上辈子走得更远更成功。

当然,自己也是。

“还有,阿远要去参加《风声鹤唳》的首映礼,因为何瑞申的死,《风声鹤唳》不大卖才奇怪,其他演员也都是全部出席的,所以阿远一定要去。”钟瑜白看着陆远说。

陆远无所谓地点点头,然后才挑起眉,“孙立言也会去?”

“对。”

陆宁有趣地笑了笑,“他不是现在避我们如蛇蝎吗?”

“阿宁你陪我去吧。”

陆宁几乎没有犹豫,“好啊!”

钟瑜白翻了翻手上的记事本,“你们可以一起去,然后电影一结束就直接飞洛杉矶。”

等到事情都交代完了,钟瑜白正要离开的时候,忽然又停住脚步,“哦,忘了告诉你们一件事。”

“什么?”陆远看过来。

“之前我看到叶存安和顾怡在电梯门口接吻,然后叶存安给她套了一个戒指。”

陆宁:“……”这种话难道不该早说吗?

陆远:“……”他妈叶存安这个混蛋!

“是求婚吗?”陆宁忽然开口。

钟瑜白耸了耸肩,“我怎么会知道,你可以自己去问他们。”

然后直接关上门出去了。

陆宁算是看出来了,钟瑜白现在的心情很糟糕。

程苍术已经差不多一个星期没有出现了,难怪。

在自己感到幸福的时候,希望别人也能幸福,所以他觉得,叶存安和顾怡说不定也是一桩好姻缘?

“钟哥是心情不好?”陆宁决定找一个安全话题。

“哼,他是欲求不满吧我看!”陆远直接说,他知道自己不该干涉顾怡的幸福,但是自从费春霖的事情过后,他总觉得顾怡的眼光很不靠谱,叶存安也算是他们“内部”的人,如果敢像费春霖那样,他不介意给这家伙放点儿血——

憋屈的是,到现在顾怡仍然没有和他说过这件事。

不过,自己这么忙,顾怡想说也没有机会吧?

正说着,门又一次被打开,钟瑜白面无表情地站在门口,“最后还有一件事,那个英国的巫师后天会到上海,进行第一次秘银交易,只是通知你们一声。”

陆宁:“……”他觉得钟瑜白一定听到了。

陆远一脸严肃,“我们知道了。”

欲盖弥彰。

陆宁差点忍不住笑出声来。

陆远还是这样,沉稳却又偶尔幼稚,聪明却有时候会犯点小蠢,不管外表多么优雅出众,本质里仍然是那个有点儿小脾气、执着坚定的家伙。

他不是一个完美的吸血鬼,可是却真实到可爱。

陆宁觉得也许这样的日子过下去,自己会一天比一天更喜欢他。

可是陆宁却一点儿都不讨厌这种感觉。

77

77、Chapter 77

程苍术是不告而别的。

所以钟瑜白感到很恼怒;谈不上伤心;他早预料到这种情况;但;仍然有些失落。

他知道,程苍术的修炼遇到了瓶颈;看到凡人的小说中也提到过,修真者注重心性;情劫并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词。

程苍术大概就是这种情况。

他是紫宸老道千辛万苦培育出的剑魄之心,一身剑气凛冽,从修炼初始就比其他修真者强大太多;他原是一心只有剑的,却不是那些不知变通的世外之人,紫宸老道的剑术,本就不是远离红尘的剑术,所以程苍术自小周游世界,在红尘之中练就凌厉剑术。

钟瑜白想过他为什么会将自己放在心上,可能因为自己是唯一让他觉得有意思的对手吧?

哪怕是钟瑜白这样强大的妖怪,也必须承认论打架,他是打不过程苍术的,但是狡兔三窟,他打不过,跑起来躲起来,程苍术也拿他没有办法,直到程苍术变得越来越厉害,虽然那几次极险,他却仍然放过了自己,再后来,钟瑜白彻底躲了起来。

剑修在心性上的淬炼并不比寻常修真者容易多少,程苍术走火入魔,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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