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少的呆萌纨绔妻-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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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嘛宝贝儿,你以后叫萧仲文。”
“滚蛋,我捏死你。”
九九哈哈大笑,脱开兰仲文的怀抱跑远了。
兰仲文也不追她,站在远处凝望她,眼珠柔得山水同色。
我的九九,愿你一世无忧。
出发去北京这天,九九拉了个20寸的行李箱出来,笨重拖拉,兰仲文一见她就笑了,“就去玩几天,你干嘛带这么多衣服?”
“这你就不懂了,我带了5套衣服,可以一天换一套,另外我还带了3双鞋子,可以搭配穿,还带了卷发器,零食,收纳盒……”
“什么?你连零食跟收纳盒都带?”
“对啊,住酒店晚上饿了可以吃零食嘛,至于收纳盒,袜子和内裤放在里面嘛,找起来方便。”她才不像小姨那么迷糊呢,天天打电话给姨父问她的内衣内裤放在哪里。
兰仲文噗呲一笑,“第一次发现女孩子出门这么麻烦,我们多简单啊,两套衣服搞定。”
“好吧。”其实九九想说,你长得帅,就算天天穿同一套那还是帅,所以这穿衣服吧,还是要看脸的。
长得帅的人穿衣服,人家就想买同款,长得挫的人,人家只会说土,并嗤之以鼻。
飞机起飞的时候,九九伸手拨头发,兰仲文帮九九拍下旅程第一张照片,快门一闪,一张照片从相机中吐出来。
兰仲文取出照片,抖了抖。
照片中,少女纤细的手臂停留在头发上,面容娇俏无暇,穿白色棉质裙,如雾中踏水而来的荻花,一眼惊起尘世繁华。
九九接过照片,看了好一会,“拍得真不错。”
“那当然。”说着把照片拿了回去,塞进自己口袋里,“这张我拍的,是我的。”
九九鼓着嘴,“什么啊,我还以为你要送我呢。”
“那肯定不能送你,这张是我的处女作,我要保留起来,以后每天拿出来欣赏一下。”
九九噗嗤一笑,“原来你是想睹物思人。”
“不行吗?”
“行。”九九眼睛晶亮,“到时候你多帮我拍几张吧,我留几张给我爸妈他们留念,以后去香港了,估计就只有大节日会回广州了。”
兰仲文揉了揉她的头,“遵命。”
九九靠在他肩上,面容安谧。
昨天双方的父母已经见过了,都同意了他们来往,至于订婚的事,等年底放寒假举办,临近春节,亲戚朋友们都会回广州,到时候邀请他们过来,一定热闹非凡。
至于萧老太太,孙女订婚,她也是要出席的,不过她肯不肯来,就是一回事了,毕竟之前在香港闹得她下不来台,她估计很生自己的气吧。
“你怎么了?”兰仲文把下巴抵在她发上,轻声询问。
“我在想,到时候我回香港去了,会不会又跟奶奶他们闹不愉快。”
“你啊,就是喜欢想太多了,船到桥头自然直,没发生的事情,不要自己去猜,很累的。”他都会帮她解决的,所以他不要她烦恼,要她快快乐乐的,一辈子那么纯净美好。
两人心思各异,却同样是为了对方而努力,一个想变的强大,跟上他的脚步,并且不在拖累他,俯瞰天下。另一个则是想为她遮去世间一切丑陋,许她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也许这就是世间上最默契的感情了吧,彼此虽然不讲,却像心有灵犀一般,一直在为对方变得更加美好,优秀。
兰仲文想,他也该行动了,去了上海之后,他才知道上海与广州的经济差距这么大,上海从30年代一直繁荣至今,很多东西是广州比不上的。
广州虽然是年代悠久的老城,却渐渐被边缘化,若不是四大经济特区成立,估计它的发展会很缓慢。
改革开放后,临近广州的深圳势不可挡,莅临香港台湾,高楼一座盖过一座,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成为广东经济中心。
时代的脚步这么快,他也要看准时机下手了,创业资金不是问题,最重要是要有远见。
他已经看中了一块现在不是明显发达的领域,那就是网络。
现在整个世界都靠电话维系,整个中国,你若不走出家门,你就看不到外面的世界,比如夏天,朝阳的北京5点就能看见太阳了,而广州却要7点才看见太阳。
这就是区别,如果没有人告诉你,你永远都不知道,也许你们手中的表差距了30分钟,不对比,你永远不知道。
所以,他要让这个世界透明化,你看得我,我亦看得到你。
这块领域,将来一定会大放异彩。
到了北京,一下飞机,九九就打了个抖,从头寒到脚。
北京的国庆已经可以穿长袖了,她却还穿着吊带裙,冷都冷死了。
兰仲文从包里翻出九九的长袖给她披上,“看吧,我都说了北京冷的,你不信。”
“搞毛啊,广州那边穿吊带裙都热死人,这边都这么凉了。”
兰仲文忍俊不禁,“所以我叫你带长袖来呀,你不会都带了短袖吧?”
九九鼓着腮帮子点头,“我以为只是有一点冷,只带了一件长袖。”
兰仲文无奈扶额,“就知道你会这样,等下吃完饭就去买几件长袖吧。”
“可是……”
“可是什么?”
“我的短袖都是新衣服,才买的,我想穿。”
“要风度不要温度啊?”兰仲文点了她的头一下,“我才不准你这样,万一感冒了怎么办?你那些短袖等回家了再穿,咱们就玩五天,你买两套长袖替换就行了。”
这时代,北京的四环还是一片村庄土路,三环算住的远的,雾霾不大,整体面貌清晰,矮楼四合院居多,透着股强烈的中国历史味道。
房屋多是古香古色,保留历史原貌,很有特点。
兰仲文订的酒店在王府井附近,那里莅临故宫人民大会堂,九九喜欢古典的东西,又喜欢吃的,住这里刚刚好。
王府井全是吃的,很合九九的心意。
他们坐在计程车里,九九一路探头看着,内心亢奋。
北京跟广州是完全不一样的,广州的建筑带着战争时代的骑楼色彩,多是灰白色,而北京带着中国历史的悠远色彩,多是暗红色。
路过故宫,那里挂着*的画像,九九兴奋地拉着兰仲文的袖子,“你看,故宫,我只听我爸说过。”
这时代在中国经商是要来北京考试的,由几位名望颇高的教授审核,通过审核,才能开发产品。
先递交资料,然后考技术问题,教授会问你为什么要开发这个产品,它有什么用处,会不会产生危害,对中国的发展如何,逐一审核,然后教授认为你的产品合格了,就能开发。
就是现在俗称的产品合格证吧。
这时代没有网络,若不是亲身来到北京,根本无法知道北京的真实面貌,九九只看过香港和广州,用她现在兴奋的内心里形容,就是南方和北方的建筑区别太大了。
视野在一次受到冲击,令九九即兴奋又期待地想,上海会是什么样子的?
她以后一定要去看看,四处转转,看看各个地方的风俗人情。
兰仲文微笑,指着对立面的建筑说,“漂亮吧?那是人民大会堂。”
九九顺势看过去,好不激动,“明天我要来这里玩。”
“本来就是这样打算的呀,等下吃完饭我们先去王府井买长袖,你不是喜欢复古的东西吗?那边的东西很有古典特色的,格格帽,绣花鞋,什么都有。”
“真的吗?”九九乐得眼睛都找不到了,“不过你怎么知道?你来过北京?”
“去年跟我爸来过呢,九九,这里有种小吃,不知道你有没有胆量吃。”
“什么小吃?”
“就是活烤蝎子。”
“名字听起来好像很好吃,我等下要试试看。”
听说和亲眼看到的效果是完全不同的,此刻,他们已经把行李安顿在酒店了,轻身上王府井逛街。
九九站在烤蝎子摊前,看着一只只活生生的褐色蝎子穿在一根木枝上,12只脚上下晃动着,撩得她心里毛毛的。
九九瞪大眼睛,越看心里越毛,她索性不看了,苦着脸对兰仲文说,“我不要吃这个。”
“你不是说好像很好吃吗?我买一支给你试试看。”兰仲文忍着笑,说着就要上前买。
九九死死拉住他的袖子,“我真的不要吃这个,它们是活的,脚还会动,太恐怖了。”
“九九,你不能暴殄天物啊,这个蝎子还很贵呢,是小吃界里的翘楚,你不是号称吃遍天下美食的萧九九吗?怎么可以错过这等美食?会遗憾终身的。”
“我真的不要吃。”尤其是看着旁边还放着一盘盘蛹,有密集症的人伤不起啊。
她实在忍受不了这种视觉冲击了,撒了丫子就跑,留下兰仲文在身后笑得岔气,“萧九九,你这个胆小鬼。”
九九走着走着,闻到一股熟悉的臭味,她仔细嗅了嗅,咦!是臭豆腐的味道。
她跑过去,伸出一根手指,“老板,来一份臭豆腐。”
“好咧,小姑娘,听你口音不是咱们京城人啊。”北京人跟广州人不同的就是,他们很热情,说话卷舌,喜欢两字说一字,语速快,爱说咱们,京城,扯淡呢。
九九起初听得一片迷茫,半响理清了他的话意,学着他卷住舌头说,“老大爷,您说慢点,我听不懂呢。”
卖臭豆腐的老大爷顿时乐了,“你这小姑娘,真有趣,哪里人呀?”
“广州的。”
“好地方啊,你们现在那边天气怎么样……”
九九买一份臭豆腐,就被问了十来个问题,可见这北京人的热情啊,要搁广州那边,就是弄好了才笑着对你说,“靓女,你的豆腐。”
所以九九对北京的第一印象特别好,城市很有中国的特色美,人也淳朴热情,是个暖融融的城市。
买完臭豆腐又买贵妃卷,九九边走边吃,不亦乐乎。
兰仲文刚才不知道哪里去了,这会子终于回来,九九啃着手里的贵妃卷问,“你刚去哪了?”
兰仲文见她手里提着几袋油炸的东西,皱了皱眉,“你又吃这么多油炸的东西。”
九九心虚,慢慢吃了口,才道,“我又不是都买给自己的,我还买了一些给你呢。”
“还敢忽悠我?你明明就知道我不吃这些东西的。”
“好嘛,看见不错就都买了嘛,你去哪里了啊,刚担心死我了。”
“我看你吃得很过瘾啊。”
九九在一次心虚低头,好吧,她承认她吃得忘记找兰仲文了,等全买完了,才发现身后的少年不见了。
兰仲文敲了她的额头一下,九九惊喜的瞪大眼睛,伸手拿下敲在她额头上的青铜古簪,“你去买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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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二更,下一章是卷二结局篇,今天序序将完结卷二,明天开启卷三,大家么么哒
☆、第五十二章 芒果吻(二更)
兰仲文挑唇,“你不是喜欢这些玩意吗?”
九九细细看着手中花纹反复的青铜簪,心里甜蜜。
“是啊,我喜欢,对了,你有看到卖绣花鞋的吗?小姨叫我给她带一双京味的绣花鞋给她。”
兰仲文努嘴,“在那边呢,一大片全是。”
九九的宗旨是:出来玩嘛,就是吃吃喝喝,不然就跟没出来一样,还不如在酒店睡大头觉。
她伸手拦了一辆人力黄包车,这种车她只在电视上看过,看上海滩的时候,老看见冯程程一伸手,黄包车就停下来,她早就想威风地尝试下了。
一辆黄包车在九九眼前停下,九九踩了上去,兰仲文无奈摇头,“那么近你还要坐车。”
“试试嘛。”说着把兰仲文也拉了上去,两人相拥而坐,风徐徐吹来,九九张开双手,用手感受着无形的风,仰头微笑。
兰仲文把她的手拉下来,“注意形象。”
好像唯美的电影突然卡片,九九的好心情被兰仲文破坏了,瞪着他,“就不能让我装比一回吗?”
“不能。”兰仲文打断她,一本正经,“这样人家会觉得我们是疯子。”
“切。”不解风情的家伙。
九九凝神看着鞋柜上的绣花鞋,白的黑的红的蓝的绿的,她咬着指甲,还以为绣花鞋很便宜呢,结果比普通的鞋子还贵上几倍,不过鞋面的花样绣得很逼真,很是得她的眼缘。
九九喜欢一切复古的东西,她觉得有一种神秘美,很难用语言去表达出这种美,但就是觉得无可代替。
今天她买的长袖都是宽摆宽袖的白棉衣,或绣着图腾,或绣着花草,很好搭配衣服,这类衣服其实逐渐被衬衫代替,已经很少见了。
但是九九很喜欢,她觉得穿起来清瘦高挑,有一股难以言喻的典雅感觉。
也许玩艺术的人都是这样的,眼光很是极端,要不就很喜欢古典的诡异装束,要不就喜欢现代人还不能接受的夸张打扮。但绝对不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