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少的呆萌纨绔妻-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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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仲文脸色一变,看着画中人逼真得仿似要挣画而出,他有些好笑,又有些无奈,“你叫我画一幅画给我,你画我干嘛?”
“你不是说随便画都可以吗?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所以就画你了。”
“我跟你要画,是为了下次去参加全国青少年才艺大赛的时候帮你投画,中考时才艺项可以加分,你成绩那么差,要靠特殊才艺才能考到好班级。结果你画了我,我倒不敢投了。”
“啊?”我有些受宠若惊,“你要帮我?”
他点了点头,眼珠湛然。
“可是我都是乱画的。”
“乱画都这么逼真了,要是认真画那还得了?”
我无声咧嘴,心中的蝶蛹破茧而出,驱散了多日的压抑,心花放飞,连眼角眉梢都染上喜悦,“你觉得我可以参加比赛?”
“你是完全可以,我很看好你。”
“真的吗?那要不你这张拿来,我回去在画一张给你?”少年的我心思单一,有人数落我消极,有人称赞我积极。兰仲文说我有资格参加比赛,他是第一个认可我小小梦想的人,令我尚且懵懂的人生得到了莫大的启蒙和鼓励。
这也许是我最幸运的地方,因为认识他,因为他的认可,我的青春没有经历迷茫和混沌。许多人在三十岁之前,没能看清未来掌握自己的命运,而是迷茫地被命运掌握,随波逐流。
我,是幸运的。
我,雀雀欲试。
于是我们约好,下一季度,一起去参加青少年才艺大赛。
因为有了共享的秘密,我们的友谊突飞猛进,但他一直和我保持着不咸不淡的距离,我知道这是国人的特征,跟香港的开放式完全不同,这边的人,大多都腼腆,就算是情侣,牵个手都要脸红半天,一不小心就会惹出闲言碎语,人言可畏。
我上课依旧吃零食,兰仲文对我妈的做法很是不解,“你妈难道就不怕你蛀牙吗?”
“我家里每个人都很忙的,管不了我,只能用零用钱和糖来让我听话,他们习惯了,我也习惯了。”
兰仲文其实是知道萧九九这个人的,他们住在一个小区,萧九九家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被小区的人唤作港客。她家的房子品味高端,设计考究,而且有很多稀罕的电器,收录机,电视机,还是彩色电视机,一个要两千元,不是一般人家买得起的。
听说她爸厂里还有一个小区里人人都没见过的东西,叫做计算机,很多人都去凑热闹,瞧瞧计算机长什么样,听说一个要十几万块,奢侈得天打雷劈。
☆、第十章 吵架
自从我和他一笑泯恩仇后,我就把三八线擦掉了,把笔筒重新粘在中间,将两人的文具用品倒进去,一起使用。
兰仲文看着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他的笔悉数倒进笔筒里,斜飞入鬓的眉紧紧拧着,“你干嘛啊?”
才去了趟洗手间,她又搞出个新名堂了。
“倒进去一起用啊,你不觉得放在这里很容易拿吗?老师一过来,就可以顺手一抄,唰唰唰做笔记,速度不止提升一个档次啊。”
兰仲文嘴角微微一抽,当然容易拿了,这样萧九九拿剪刀和胶水就方便了,不用在书包里掏半天。而且老师一过来,她就可以立马抄笔假装做笔记。
对她而言,是提升了。对自己而言,有和无一样,因为他上课本来就只需要一支笔和一本课本。
不过也好,这样就算是正式化解恩仇了,上次扯坏她的笔筒,他是内疚的。他曾试过,去文具店寻找那个剪纸,并不是怜惜萧九九,而是弄坏别人的东西就要赔偿,然后他才知道,那个剪纸在广州没有出售,是稀罕的东西。
这份内疚,只能永远留在他心底了。
他从小就是同年龄中的佼佼者,老成持重,见过各式各样的伙伴和人物,萧九九算是这个时代里,他见过最活泼豁达的一个女孩,小动作多,但是大方不记仇,若换了别的女孩,弄坏人家心爱的宝贝,估计会被记恨一辈子。
我们前排坐着正组长林湘和劳动委员容嫣,平时班级搞卫生都是四人一组,我们坐在第四排,和她们两一直是一起搞卫生的。
她们看见我做了个笔筒,里面放着不少颜色鲜明的铅笔和圆珠笔,萧九九成绩是不好,但买文具用品倒是不节省,这个时代大多都是只买一只铅笔,直到用光了才会重新买一支,只有萧九九一买一大堆。
也许是她妈妈买的,听说她妈妈总给萧九九买各种漂亮的发夹,衣服,鞋子。
她们都很羡慕。
于是,她们天天和我借笔和涂改液,借久了,我就直接把涂改液放在桌上,一起使用。
这天中午自习课,兰仲文按照惯例,在黑板上写习题让同学们抄回家去解题。他的字很漂亮,苍劲欲飞,在粉笔下冉冉流泻……
教室安静得只有笔在纸张上流动的沙沙声,我有些看不懂,抄的很慢,不到五题,兰仲文已经把整版习题抄好了。黑板不够用,他擦掉第一版的习题继续写,我跟不上速度,咬着圆珠笔发懵。
林湘和容嫣突然吵起来了,原因是容嫣抄得比较快,林湘要借她抄好的,容嫣不肯,两人闹了起来。
容嫣说她昨天一道习题解不出来问林湘,林湘告诉她选B,结果自己选了C。早上练习册发下来,林湘的打了勾,容嫣的打了×,老师用红笔在旁边注明,说这题很简单容嫣还选错,要她罚抄10次作为告诫。
没被老师惩罚过的容嫣,觉得这是个耻辱。而更多的是受伤,林湘跟她关系那么好,居然欺骗她。
林湘反驳说她一开始是选B的,后来才改了C,容嫣不信,骂她小人。
我手忙脚乱劝她们不要吵,容嫣把三八线画上说,“九九你不要傻了,林湘是个小人,她之前老偷偷瞄你做小动作,然后把你记在小动作名单上,还有她自己有笔和涂改液,但是我天天看见她跟你借笔和借涂改液。”
林湘眼睛一下急红了,“容嫣你不要胡说八道。”
☆、第十一章 小人
“我胡说八道?你敢说你没做过?你敢发誓你没说过九九坏话?”容嫣拉着我,“九九,你知道为什么班里排斥你吗?因为林湘告诉我们你偷你家里钱,她说你平时花钱大手大脚的,天天吃零食,到捐款的时候就只能捐1元,她说你不止是班里的老鼠屎,还是个小偷。”
我一楞,不可置信的看着林湘,她惨白着脸,干脆破罐子破摔,“只有我一个人说她吗?是戴雪跟辛璇告诉我我才那样说的。”
这话一出,戴雪跟辛璇也坐不住了,讲台上的兰仲文已经停了下来,站在讲台上看着戴雪和辛璇,眼里露出了责备之色。
这世界有一种人,生来便有令人甘于服从的气场,不消言语,也能造就一种难以忽视的压迫感。
兰仲文正是这样的人。
今天班主任请了假,不会来学校,所以管理一班的任务就压到了兰仲文身上。
他现在有任何人的管理权。
戴雪和辛璇都心虚咬牙,但好在她们感情好,对视一眼,能说会道的戴雪率先夺过话头,“林湘,你自己说了九九坏话就不要诬赖别人,不然容嫣为什么要说你而不是说我们?”
“没错,我们和九九是朋友,怎么可能会说她坏话?”辛璇瞪着林湘,林湘因为家境贫困,平时跟她们出门都不带钱,老让别人请客,次数多了,她们几个都不待见她,眼下还做叛徒,简直是找死。
“人前做人,背后就做鬼。”戴雪和辛璇一唱一和,秀挺的鼻子哼出一缕冷气,“你这墙头草,哪儿有风往哪倒啊,现在九九有便宜给你占,你就见风使舵污蔑我们?”
“她就是这么不要脸,你又不是不知道?人家都是人穷志不短,她是人又穷酸又没出息!”辛璇干脆骂上了。
林湘惨白着脸,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被这样对待。
兰仲文脸色不济,把目光转到林湘身上。
兰仲文是什么人?
全校女孩心中的男神,学校有哪个女孩不是偷偷暗恋他的?嘴上虽然不承认,可是都恨透了跟他坐在一起的萧九九,一个是班级最优秀的人,一个是班级最差劲的人,她们不知道萧九九是怎么来到一班的,这时候的她们还不懂贿赂这个词,她们只觉得因为九九是别地方来的,老师重视她。不然为什么不把她踢出一班?她的成绩那么差。
一班哪个同学不是凭着实力考进来的?她们觉得不公平,理所当然的讨厌她,排斥她,孤立她。
可是现在班长好像跟这个萧九九关系好了起来,他们用一个笔筒,她每次都偷偷观察班长用的是哪只笔,然后第二天就跟萧九九借班长用过的那支笔,握着那支笔,小小而美好的心思,令她幸福得快要昏掉。
而眼下,她心里又敬又慕的班长正厌恶的看着她,林湘眼圈一红,趴在桌子上哭起来。
我看了兰仲文一眼,他也看了我一眼,叹了口气表示算了,反正我早知道幕后BOSS是戴雪和辛璇,他也知道,没必要为难林湘。
兰仲文皱眉,好像在说我蠢,我又恶狠狠瞪了他一眼,他无奈一笑,转回身去写习题。
他本来就不是爱管闲事的人,既然萧九九宰相肚里能撑船,他一个男人又怎么会去管这些哭哭啼啼的琐碎事?
这场风波就这样平淡的落幕了,但林湘枉做小人,给班里的同学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她被孤立了。
☆、第十二章 情书
戴雪和辛璇经常整她,且手段层出不穷。
戴雪和辛璇是班里最受欢迎的姑娘,长得漂亮,成绩优异,性格活泼,又是老师眼中的红人。
她们窜唆几个女干部,经常把林湘写在小动作名单上,那么多人写她,她赖不去,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而我小动作屡教不改,兰仲文对我没辙,天天看着我和林湘被老师点名罚站。
容嫣又是劳动委员,那天轮到了我们打扫,容嫣叫我和兰仲文先回去,说让她和林湘扫地就行了,放学后发生了什么事我们不知道,但是第二天容嫣告诉老师林湘没打扫卫生,老师让林湘罚洗一个星期厕所作为警戒。
这件事之前我也被整过一次,不过老师不敢罚我洗厕所,因为我妈给她好处可不是为了我给她体罚的,她随便教育了我几句就让我蒙混过关了。
但林湘就没有那么好运了,没两天,容嫣又以林湘没打扫干净改为罚洗厕所一个月。
那时代大家还是相信鬼神传说的,尤其是女厕所的传说,阴涓涓的,总有人说,在厕所里看见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女人,她拿着梳子梳头发。又有人说,厕所最后面的隔间蹲着一个女人,她的头发很长很黑,湿漉漉的,好像是被淹死的。又有人说,厕所里面有一口棺材,里面躺着一个白衣服的女人,棺材旁挂着一把油伞,那个女鬼可以躲进油伞里,如果你不小心把油伞带回去了,你就会把她带回家。
可见这个惩罚有多恶毒,一边要遭受同学的冷眼,一边要遭受传说中女鬼的侵扰。
她们说得绘声绘色,活灵活现。不仅小伙伴深信不疑,我也是信的,六班有个同学告诉我,一班曾有个女老师在吊扇上吊死了,死后灵魂一直在那把吊扇上,她说那天所有人都去操场做广播体操,她生病没去,经过一班的时候看见一个白衣服女人坐在吊扇上对着她笑。
从此,我上课就老盯着那柄吊扇发呆,想象着她坐在吊扇上对我笑的情景,甚至想象着吊扇会旋转下来,血肉横飞,场面血腥。
我还把吊扇传说告诉了兰仲文,他差点笑得断气,“是吗?我也看见楼下的树长出两个手和两个脚了呢。”
“真的吗?”
他煞有其事的点了点头。
于是没几天,学校就疯传出了楼下的树长出了两只手两只脚的骇人听闻,眼见者学校第一名人兰仲文。
所有同学收到小道消息,一传十,十传百,纷纷对楼下的树避之犹恐不及,绕道走过时还不忘提一下兰仲文亲眼见到的这个传说。
流言传得沸沸扬扬,上到初三,下到初一的同学把一班围得水泄不通,东张西望,都争先恐后挤进一班向兰仲文打探这个传说。
尤其是暗恋兰仲文的女生,更是逮到了机会,请教传说之际不忘递情书,有些递不进,还托我拿一下。
兰仲文咬牙切齿地瞪着我,“萧九九,你干的好事。”
我低头用圆规画圆圈,弱弱的说:“你又没说你是开玩笑的。”
他头疼地揉着眉心,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谣言传得这么快,就算他每天跟同学说是开玩笑,同学们也不信了。
我把别人的情书递给他,“这个给你的。”
粉红色的信封,上面什么字都没写,却透着股诱人的神秘和暧昧。
兰仲文疑惑地看着,“这什么?”
☆、第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