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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兰少的呆萌纨绔妻-第12部分

小说: 兰少的呆萌纨绔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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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手肘先着地,传来一阵微酸的麻痹,我闷哼一声,揉着自己的手肘慢慢爬起来,不敢抬头,怕同学们看见我红红的眼圈。
    但是。
    我突然煞白了一张脸,因为我发现手里的信不见了。
    不见了!
    ------题外话------
    这感觉,写得我自己都酸,哎,大家快包养我收藏我吧么么哒~

☆、第三十二章 甜蜜

在顾不得同学们探究讽刺的目光,我抬起头四处查找,却发现那封信已经滚到兰仲文脚下了,他弯腰捡了起来,目光落在那封粉色信封上,什么字也没有写,但他殷红的唇却在此刻血色全失,眼神茫然而深邃。
    深邃得像个骇人的巨渊,石子滚落,空空的,发不出回音。
    我急得都快哭了。
    修长的手伸到我面前。
    指甲修剪得整洁莹润,阳光下,白皙如美瓷的手仿佛流动着光泽,令人一眼便移不开视线。
    兰仲文。
    我微微一愣,眼眶发热,伸手握住他的手。
    兰仲文把我托了起来,语气淡无起伏,“走路不要老是低着头,要看路,知道吗?”
    我没说话,被他默默扶到座位上。
    “你的信。”他没翻开我的信,随手递给我,不带一点情感的说,“谁写给你的?”
    声音轻得恍如会随风飘散。有点不确定,又有点低落。
    这句话似乎鼓励了我,我把信重新推回他眼前,“这不是别人写给我的,这是我写给你的,你看吧。”
    既然信已冥冥之中到他了手里,我也就不造作了,索性坦诚,好过无缘无故失去一个挚友好,那样的话,也许我会遗憾一生的吧。
    他一愣。
    脸色在一瞬间换了几遍,惊怔,迟疑,惊喜,欢欣。他慢慢拆开那封信,仿佛是稀世瑰宝般,小心翼翼而认真的浏览着。
    良久,他眉眼都染上了淡淡的笑意。
    把信重新折好放进口袋中,他用手捂着,眼角眉梢是浓得化不开的温柔,明净得山水同色,“萧九九,语文进步了嘛。”
    我破涕为笑。
    他揉了揉我的头发,语气宠溺,“你也是我除了父母外,最重要的人。”
    我重重点头,笑中有泪,“你为什么生我的气啊?”
    “你答应有心事就会告诉我,可是你却还是瞒了我,那天你是回学校找蔚北北了吧?”
    “你怎么知道?”
    “其实我什么都知道,只是我不希望通过打听去知道你,而是你亲口告诉我,让我知道你不会骗我。”
    “我没有想过要骗你,我只是不想你担心,所以就算我说谎,那也是善意的谎言,不是真心要瞒着你的。”
    “嗯。萧九九,你说的都是对的,你不想我担心,但是我想知道,并且是你亲口告诉我的。”他的眼神认真而犀利,已现出隐隐的占有欲。
    我一愣,心里有种惘然的甜蜜,“我知道了,我以后都会告诉你的。”
    “嗯。”
    “对了,明天是星期六,不用上课,我们去逛街吧,要参加比赛的衣服我还没买,你陪我去吧,还有一个月就寒假了,我要尽早准备啦。”
    “好。”
    星期六。
    午饭后,我换上了一身宫廷式洋装,领口呈花苞状,系着一个黑色蝴蝶结,裙身微微蓬起,像一朵倒映在水中的白色郁金香。
    长发高束,卡上白色的花夹,素面朝天。我调皮地瞪了瞪眼睛,朝全身镜里做了个龇牙咧嘴的鬼脸。
    见到兰仲文的时候,我两都微微一楞,在彼此眼中,寻到了相似的惊艳。
    兰仲文也穿着一身白,质地柔软的白色毛衣,熨烫笔直的白色裤子。
    他的头发微微长了一点,衬得那双微微上挑的笑眼更加魅惑人心。
    眼睛就像是会说话,卧蚕不笑自拢,看着你时,就像对着你有着深重绵远的爱意,深情款款,灼灼夭夭。
    “哇,你今天真好看。”我单脚点地,倚在玄关上穿白色小皮鞋,点赞他。
    “你也是。”兰仲文莞尔,见客厅一室黑暗,空荡荡的,连窗帘都没打开,随口轻问,“你爸妈都不在家吗?”
    “是啊,他们很忙的。对了,包包忘了拿了,等我一下。”系好鞋带,我动作迅捷地冲回房间。
    兰仲文站在玄关处,听见房间内传来了一阵翻箱倒柜的声音,不久,就见我气喘吁吁的拿着包跑了出来。
    “不用那么紧张,小心摔着了,我不着急的。”
    “我着急啊,我现在迫不及待去逛街了,时间宝贵,我们快走吧,今天星期六,肯定很多人出来逛街,等下坐不到位就惨了,要站40分钟呢。”
    “没事,我开了辆吉普车出来,不用去挤公车。”
    “什么?”我瞪大眼睛,他微微一笑,我立刻破口大骂,“你傻啊,步行街那么闹,人那么多,等下车开进去肯定开不出来了,我可不想衣服还没逛就被堵在那两三个小时啊。”
    兰仲文一言不发,显然对我的指控不悦了。
    我赶紧嘿嘿赔笑,拉过他的袖子就走,“好啦,不要耽误时间了,车子先放我家门口吧,我们坐公交去,节省时间。”
    80年代的房屋多是灰白色,具有浓重的历史色彩,门前耸着两支大柱子,楼房整齐,树木苍郁,街道宽广。
    柏油大道上根本看不到小车,均是公交车,货车和单车。有小车的家庭非富即贵,不是一般人可以开的。
    走上公交车,座位还没满,我赶紧占了个临窗的位置,一屁股坐下,就开始打哈欠,连连不断。
    这是我的习惯,公交车摇摇晃晃的,就像个催眠的摇篮,不久,我就困得不行,瞌睡虫袭来,合上了沉重的眼皮。
    悠悠转醒的时候,我靠在兰仲文肩上,他的手掌挡在我额头上,为我遮去了毒辣的阳光。
    耳朵有些发烫,我伸手一摸,原来被阳光照得发烫了。
    拿开他的手,阳光穿透空气照射而来,强烈的光晕照得我眼前一阵晕眩发花。
    这么强烈的阳光,如果他不帮我挡着,我压根睡不着吧?
    我心中一暖,都说细节看人品,他这样的,应该算是极致的体贴男人吧?心细如尘,无微不至。
    “你帮我挡了多久了啊?”我把视线移到他脸上,脸颊微微发红。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只要跟他在一起,我就是安全的,一点也不用担心被人欺负,或者担心睡着了钱包被小偷夹了,又或者被人吃豆腐。
    我觉得,他就像是我坚实的外壳,无论风雨吹打,无论狂风呼啸,他会保护着我,不伤分毫。
    兰仲文眼中蕴着浅浅的笑意,“没多久,你醒来得真是时候,下一站就到步行街了。”

☆、第三十三章 心意

三十分钟后,兰仲文站在小吃摊前无奈地看着我,“萧九九,你确定你是来买衣服的?不是来吃东西的?”
    我往嘴里塞了块臭豆腐,他嫌弃地看着我,我嘿嘿大笑,差点呛到,“逛街事小,最重要是品尝美食,你看,有好多小吃,你要吃什么吗?我去给你买。”
    说完一头扎进小吃街里,什么冰糖葫芦,马来糕,白糖糕,羊肉串,鱿鱼串,老北京卷……
    左手拿着一份臭豆腐,右手拿着一条老北京卷,这尝尝,那尝尝,吃得不亦乐乎,拿不下了,把新买的白糖糕和羊肉串塞进兰仲文手里,“帮我拿一下,我买了好多,你想吃什么自己拿。”
    兰仲文蹙眉,“你少吃这些油炸的东西,很不卫生的。”
    “知道啦。”我随口答应,点头如捣蒜,啃了一根羊肉串,满足地发出感慨,“挺好吃的,我再去买几串。”
    没走出两步,后领口被兰仲文拎住,“喂喂喂,你才刚答应我不吃的。”
    “这不是油炸的啊,这是烤的。”
    “烤的也不行,你先把这些吃完再去买,不能浪费食物。”兰仲文对食物的观念还是很传统的。
    这时代的女人都是英雄妈妈,以生孩子为荣,尤其是男孩子,所以大部分家庭都达到了十来口人,饭桌上受的教育都是粒米不剩的好美德,吃得了多少就多少,不能多盛,浪费,不然会被鄙视和教育的。
    兰仲文家里只有父亲,大夫人,他和一个妹妹,他们是军家,要以身作则为老百姓标榜,家规严格,受的教育也比普通男孩要沉重好几倍。
    而我家里只有三个人,饭菜每顿都吃不完,父母又纵然,我妈几乎天天做我喜欢吃的菜,久而久之,我就变得嘴刁,只喜欢吃爱吃的,不爱吃的就是摆在我面前一个月,我的筷子也不会伸进去。
    我看着那些胃口全失的小吃,犯难地努了努嘴,“那些我不想吃了,你帮我吃了吧。”
    兰仲文脸色阴沉,“萧九九。”
    我连忙摆手,“我真的不能在吃了,不然晚上会闹肚子的,我再吃几串羊肉串就好了。”
    “不行,先把这些吃了。”
    “不想吃,不好吃。”
    “不吃完不准你买。”兰仲语气坚决,近乎命令。
    我脸气得鼓鼓的,往嘴里塞了块白糖糕,甜甜的,糯糯的。咦!吃了那么多辣的,现在吃点甜的,觉得味道还不错。
    于是我叉了块白糖糕递给他,“这个蛮好吃的,有嚼劲,你也吃吃看。”
    他微微一笑,把整块白糖糕塞进嘴里。
    我赶紧凑上去,眨巴着期待的眼睛,“怎么样?好吃吗?”
    “还不错。”
    填饱肚子后,我们轻装上阵,步行街的商店鳞次栉比,什么东西都有,满目琳琅。
    人群拥来嚷往,穿梭如鲫,为了防止走散,我一路拉着兰仲文的袖子,看到一家帽子店,我兴奋地拉着他冲了进去。
    我把一条花纹反复的丝巾围在脖子上,带上遮阳帽,模仿着梅艳芳那副风情万种的样子,把身子向前倾,微噘着嘴巴说,“怎么样?我酷吗?”
    “酷!”兰仲文被逗乐了,玩心大起,随手拿起副宽大的墨镜带上,“帅吗?我像周润发吗?”
    我哈哈大笑,“帅!但是不像周润发。”
    他又拿了把纸扇,啪一声打开,不疾不徐的摇着,“现在呢?像不像忧郁的张国荣?”
    “我去!”我一把夺过他的纸扇,“别黑我哥哥。”
    兰仲文疑惑地摸着自己的脸,似笑非笑,“难道我长得很丑?”
    “不丑,长得特别招眼,女生见了你都得神魂颠倒。但是你不能黑我偶像,我哥哥是独一无二的。”
    “哈哈。”兰仲文心情大好,“那你神魂颠倒了吗?”
    “倒了倒了。”
    我随口答应,他又动作利落地朝脑袋扣了顶鸭舌帽,“帅吗?我像不像刘德华?”
    说着把鸭舌帽压低,眼睛陷在阴影里,只余下倨傲的下颌线条紧紧绷着,雍容而高贵。
    简直是帅得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啊。
    我被惊艳了一把,“你带这个帽子太好看了。”
    “是吗?”他眼中的笑意缱绻,“那就买这个吧。”
    说着就要到收银台付款,我拉住他的手,把同款不同色的鸭舌帽扣在他脑袋上,“等等,别买黑色的,你买蓝色吧,我觉得你皮肤白,带蓝色更有朝气。”
    “好。”此时他正戴着蓝色的帽子,肤如皓玉,惑人的眼狡黠眨着,“怎么样?我带蓝色还是黑色好?”
    “蓝色好。”
    “好。”说完顺手把同款不同色的红色鸭舌帽扣在我头上,端详了好一会,才满意地柔了眼中的笑意,“你戴也好看,我买两顶,我们一人一顶吧。”
    “我自己买就好了。”
    “不用啦,上次你送了一幅画给我,我还没回礼呢,这帽子就算给你回礼了,要好好戴着呀,这可是我的心意。”
    头上一轻,鸭舌帽已经被他抽走了,他拿着帽子去付款,动作利落迷人。
    心意?
    还是一模一样的情侣帽。
    我陷在莫名的欢喜中,没反应过来。
    买完东西,我们心情愉悦,路过一家裁缝店,我拉着他乐颠颠地跑进去。
    这时代还是有很多人穿着盘扣服的,尤其是老一辈的女人,她们至今还穿着自己绣的肚兜,自己做的绣花鞋。
    我摸着一件件质地丝滑的旗袍和旗服,心里高兴。
    兰仲文不解,“你这个走在潮流前端的人居然喜欢这么复古的衣服?”
    “那肯定的,好看嘛。”不一会,我就挑了几套样式淡雅的五四服,这里的衣服都是纯手工定制的,先试好款式,然后根据本人的身材量身定做。
    一般需要7—10天的制衣时间,我早就想好了,就穿五四服去参加比赛,主意一打定,我心情大好,拿着衣服拐进试衣间里试穿。
    我先试了一套质地柔软的锦衣,紫玉盘扣,袖摆与衣摆宽大,绣着张扬妖娆的蓝色鸢尾,衣身无饰,白色锦衣,长裙迤逦。
    换上白色绣花鞋,我掀开试衣间的帘子,“好看吗?”
    兰仲文转过头,呆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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