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俗人一枚-第3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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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来可以说无,有的,也是和同事们之间所展开的话题差不多,油、盐、柴、米、酱、醋茶等等俗事俗物。
而王勃更不用说。
重生后面对任何人,包括姑爷黎明德,几个官二代们的父母,虽然表面彬彬有礼,唯唯诺诺,但是对这些人发表的很多观点,内心却不以为然。而且,这些官场中人,感兴趣的是工作,事业,未来,乃至国家的大政方针,世界局势……哪里会对什么小说,音乐方面的东西感兴趣。
两个人,一个是知音难觅,一个是对手难寻,不少双方感兴趣的话题一展开,就有些没完没了。两人从《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聊起,而后扯回学业啦,恋爱啦,王勃家的米粉店啦这些生活锁事,不久后,又再次返回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进而延伸到整个美国文学,兴致勃勃,谈兴不减,直到闭馆时间过了起码有一刻钟后,一个负责关门的工作人员实在等不及想回家了上来向程文瑾请示,两人才从旁若无人的热聊中回到了现实中。
“呀,都快六点了啊?不好意思,小张,我们这就离开。”程文瑾回过神来,看了眼左手腕上的银色手表,略带歉意的对眼前的工作人员说。
王勃也装模作样的看表,进而装模作样的吃惊,匆匆站起来将三本图书归位。
王勃离开去书架还书的时候,程文瑾很想翻一翻王勃的笔记本。经过和“小家伙”一番某种程度上说算得上是“推心置腹”的深聊后,她已经毫不怀疑对方是真的在写小说。现在的她只是感兴趣对方所写的小说本身,想看看这个见识不凡,异常聪慧和特别早熟的男孩,究竟能写出怎样的作品。程文瑾犹豫了好一阵,心中的那只手也是伸了缩缩了伸,最后还是理智战胜了情感,抑制住了心头越来越强烈的好奇心。
还了书后的王勃在图书馆内的寄存处取了自己的书包,和程文瑾一起走出了图书馆朝车棚走去。
冬日的夜来得早,尽管才六点,外面的天色却已经趋于暗淡。太阳是完全看不见了,早已沉入了西天,仅留下一团淡淡的,橘红色的余晖向人类世界昭示着自己的存在。
在车棚各自取了自行车,两人推车朝图书馆的大门走。和程文瑾在一起的整个下午,王勃的心情都处于一种兴奋激荡的状态,面对即将到来的分别,他竟然有些舍不得,鬼使神差的便冲身边的程文瑾说:
“程阿姨,晚饭的时间到了,要不我们找个地方,我请你吃个便饭吧?”
王勃的邀请让程文瑾感到十分的惊讶,从来都是她请小辈吃饭,没有一个小辈会请她吃饭的。程文瑾楞了一下便笑着说:“你请我?这倒是稀奇。你有钱嘛?”
王勃请程文瑾吃饭也不过是头脑发热的随口一说。说过之后就明白对方作为一个贤妻良母,下了班后就要回家给丈夫女儿做饭,哪里会和他一个了无牵挂的小鬼“鬼混”?但是程文瑾的回答却让王勃看到了一丝可能性,心头不由一阵暗喜。王勃看着身边的程文瑾,得意的说:
“程阿姨,你大概还不知道我像你一样,也是挣工资的吧?目前的我,确切的说算是带薪上学。米粉店的成立和我的出谋划策,指点江山不无关系,所以虽然开学后我就没怎么干事了,但是作为米粉店的创业元老以及未来发展的总设计师,领一份相当于店长的工资,我还是问心无愧的。”
“什么,你是你家米粉店的总设计师?你家那个米粉店不是你母亲弄起来的嘛?”程文瑾讶异的道。她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去“曾嫂米粉”老店吃米粉时店内墙上所贴的招贴画,上面以中英文介绍了“曾嫂米粉”的来历,当时她看到后,还感觉颇有点洋气。
“嘻嘻,程阿姨,恕我先卖个关子。等吃饭的时候,我再告诉你‘曾嫂米粉’后背的故事和真正的来历,可以吗?”王勃嘻嘻一笑。
程文瑾有些犹豫了。
如果不是这几天家里出了点事,她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拒绝,下了班后就直接回家给自己的老公和女儿做饭。可是,就在上个星期天,她和丈夫梁经权因为一点小事吵了一架,母亲也因此受牵连,黯然神伤提前离开了四方,坐火车返回了魔都。由此,程文瑾对梁经权是相当的生气,这两天都一直和对方冷战来着。以前每天中午和晚上都会回家做饭的她,也一改往日,不想做饭了,一日三餐大多都在外面解决。她也叫梁娅这几天别回家了,暂时在学校的食堂吃饭。
今天如果王勃不邀请,她大概会像昨天一样随便找个小饭馆凑合一顿,吃了饭再回家。
“王勃,你这么说,我倒是有点兴趣了。不过你请客就不必了。阿姨虽然没什么钱,但还没沦落到需要一个小孩儿请客的地步。上次我不是说要请你吃饭吗?行,今天晚上阿姨就请你吃顿便饭吧。”程文瑾略一犹豫,便点头答应了下来。捡日不如撞日,既然今天遇到了,那就把上次对这小家伙的承诺兑现给他吧。程文瑾是不愿意欠任何人人情的。
王勃见程文瑾同意和他一起吃晚饭,大喜,恨不得当场欢呼两声,谁请客倒成了其次了。王勃当即一脸兴奋的说:“行,程阿姨。你能吃辣吗?能吃辣的话我们去金桥酒店附近的美蛙鱼头火锅吧。那里我去吃过几次,味道非常不错。”
“阿姨我虽然不是土生土长的四方人,但在四方也生活了十几年了。你说我会不会吃辣呢?”程文瑾白了王勃一眼,道。
“ok,太好了。那我们现在就去城东吧。”王勃扬手朝天打了个响指。
于是,两人开始骑车朝城东的方向走。图书馆在城西,金桥酒店在城东,骑车的话也得十来分钟,骑车并行的两人边走边聊,继续阅览室内未尽的话题,倒不觉路远。
约莫一刻钟后,王勃所说的“红蜻蜓美蛙鱼头火锅”到了。在店门口的人行道上锁好车,王勃一马当先,领着程文瑾进店。此时算是晚饭的高峰期,火锅店内宾客盈门,十分拥挤。
有服务员来上迎接,王勃连忙问还有没有位置。服务员说大堂已经没位置了,包间倒是还剩一个。王勃就马上叫服务员带路,包间他要了。
两人在服务员的引领下到了包间后,服务员叫王勃去后厨称美蛙鱼头。
“程阿姨,你先坐,我去称美蛙鱼头。你是喜欢吃美蛙多一点还是鱼头多一点?”称秤前,王勃问程文瑾。
“都可以。你做主吧。”程文瑾笑着说。
“行!”王勃点了点头,随后出了包间。
王勃去后厨称秤去了,坐在包房内的程文瑾内心却又掀起了一片好奇的波涛:
这个和自家女儿一样大小的男孩,怎么会这么懂事,这么乖巧呢?自己的女儿也算是听话懂事的了,但是和大人们在一起,来到像餐馆这种场合时,最正常和最自然的反应怕是等待着大人们的安排和张罗,自己拿着筷子,敲着桌子,等待着美味的到来,哪里会像这小家伙那样,大方,娴熟的前后张罗,殷勤而周到的照顾着身边人。
最让程文瑾吃惊和不解的是,对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自然而然,几乎出自于一种本能,丝毫看不出任何的刻意和做作,说明这小家伙平时大概就是这样。
这种待人接物,这种体恤和走到,他究竟是从何处学得的呢?
程文瑾以手拄脸,陷入了短暂的沉思。
第463,忘年交
考虑到只有他和“丈母娘”两个人,王勃便只称了四斤美蛙和一个两斤左右的鱼头。四斤蛙看起来多,但是因为是活蛙的缘故,去皮去肚之后,也就只剩下一半。然后这种现称现卖的店,通常都会在称上做些手脚,实际能够吃到嘴的,能有一斤八就不错了。
返回到包房,王勃又问程文瑾需要喝点什么。程文瑾有心想看王勃的安排,便说随意。
“程阿姨,你看喝椰奶可以吗?”王勃问。他其实很想劝对方喝点啤酒的,因为他自己凡是吃辣点的东西就想喝啤酒,但是考虑到第一次和“丈母娘”就餐,得给对方留个好印象,想了想,就选了饮料。
“好啊!”程文瑾笑着点了点头。
等上菜期间,王勃想到梁娅告诉过自己母亲曾就读于川音,于是便将话题朝音乐方面引。程文瑾是音乐的科班生,当初在川音的时候更是品学兼优,女神一样的人物,虽然离开学校已多年,但对音乐的爱却从未断过。
“你喜欢听音乐,王勃?”程文瑾问。
“嗯。比较喜欢古典乐和现代流行乐,一部分摇滚,一些民歌。爵士,蓝调之类的则听不来。”王勃说。
“呵呵,爵士和蓝调有一定的欣赏门槛,很多人都觉得不好听。欣赏不来很正常。你平时都听些什么?”
“古典钢琴曲,比如理查德?克莱德曼演奏的那些《致爱丽丝》,《秋日的私语》等世界名曲。乐队的话主要是欧美的,像‘老鹰乐队’的《california/hotel》,‘枪炮和玫瑰’的《don't/cry》,‘皇后’的《we/will/rock/you》、《we/are/thechampions》,‘卡百利’的《dying/in/thesun》,《never/grow/old》,当然,香港beyond的《海阔天空》和《光辉岁月》也很喜欢。欧美的几个组合也很有意思,像‘后街男孩’的《i/want/it/that/way》,《everybody》,‘西城男孩’的《swear/it/again》等几首歌,都十分的经典,耐听。
“至于个人歌星,迈克尔?杰克逊,席琳?迪翁,惠特妮?休斯顿,玛丽亚?凯莉都是我相当喜欢和欣赏的歌手。
“华语的流行音乐,比较有感觉的都是港台歌星的歌曲,像王菲,张学友,孟庭苇,齐秦,林志炫,张雨生他们的一些歌,也经常听。”王勃说。说到这里,王勃就想把自己写歌的事对自己“未来的丈母娘”秀一秀,显摆显摆,不过考虑到对方是音乐方面的科班生,他很怕“丈母娘”好奇震惊之下挖根问底,多问他几句后露馅,那种想显摆,嘚瑟的欲/望便被强行压了下去。
程文瑾听着王勃的介绍,一开始还频频点头,但是当王勃将当今世界最主要流行乐队和流行组合及其他们的代表作随口拈来时,程文瑾便有些讶异了。这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喜欢,而是非常喜欢,否认不会像对方这样如数家珍,信口拈来。
音乐和文学都属于文艺范畴,在中国当代教育体系下,算是相当“奢侈”的爱好。一般人也就是听听和看看,泛泛的听,泛泛的看,很少有家长愿意让自己的孩子不务正业,把大量的时间浪费在听歌和看小说上。所以,哪怕她的女儿梁娅,拥有一个爱文学的父亲和爱音乐的母亲这种有浓浓文艺气氛的家庭,除非梁娅在文学上或音乐上表现出明显的天赋,否则她和梁经权是不会去鼓励梁娅“多听听”和“多看看”的。即便平时,也只有在梁娅很好的完成了自己正常的学业后,她才会容许她看两本闲书和听点闲音乐来放松心情,陶冶情操。
所以,面对王勃,这个在文学上表现出超越年龄的敏感和天赋——至少是文学评论上的天赋,写作上是否由此天赋还有待她的探索,在音乐上也涉猎甚深的孩子,程文瑾是又惊喜又好奇。
通过和对方短短两三个小时的接触,交流,程文瑾对王勃的印象已然大为改观。以前的她,由于对方的懂事,知礼,又帮助过自己而感觉对方不错,是个“惹人爱”的孩子,但也仅此而已。因为像这样的孩子,坦白讲,她也见过不少,并不觉得对方有多么的稀奇和特殊。
然而,经过近距离的交流和观察,她无比吃惊的发现,对方可不仅仅是懂事,知礼,在文学和艺术领域,也有深邃的洞见。这种洞见,已经不能单单用好学来形容了,而是一种少见的敏感和天赋!对,天赋,除了天赋,她大概想不出其他合适的词。她觉得,哪怕对方的文化成绩不是很好,但是凭借他在文学方面展现出来的慧心,如果能坚持下去,以后肯定必将有所作为,甚至以此谋生,成功成名,也大有可能!
这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在文艺上拥有绝佳潜质的男孩儿!否则,对方作为一个地道农民出身的孩子,从内到外,从谈吐到衣着,又何以表现出“非农民”的文艺气质呢?
而对于拥有文艺气质的人,程文瑾一向是偏爱有加,甚至可以说“无力抗拒”。曾经的她,毅然决然抛弃自己美好的前程,离开生活了十几年的繁华的国际大都市,跟着梁经权这个一穷二白的穷小子来到四方这个以前她听都没听过的旮旯犄角安家落户,相夫教女,就是被对方那俊俏的外表和四溢的才气深深吸引,以至于奋不顾身,犹如飞蛾扑火。经过十几年现实生活的打磨,现在的程文瑾看人当然不会像当初那样幼稚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