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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部分

重生之俗人一枚-第156部分

小说: 重生之俗人一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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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等,我期待;
  “未来却不能因此安排。
  “……”
  一首悠扬的吉他声响起,简短的前奏过后,王勃开始边弹边唱。他弹奏的是一首孙燕紫的《遇见》,一首十分适合用吉他伴奏的歌。实际上,这首歌的原唱孙燕紫在唱这首歌的时候,就只用了吉他和钢琴这两种乐器的伴奏。
  “阴天,傍晚,车窗外;
  “未来有一个人在等待。
  “向左,向右,向前看;
  “爱要拐几个弯才来。
  “……”
  跟张涵鱼,蒋文,陈道民,王子文那种低沉,沙哑,带着磁性,适合说台词演电影的男中音,男低音相比,王勃的嗓音则高了很多,稍微大声点,就容易变尖,形成一种锥子般的冲击波。所以,从小到大,为了避免给人一种吵架的感觉,王勃说话从来都是细声细气,十分注意控制自己的音量。
  虽然天生的音调比较高,无法大声大气的说话,在某些地方也无法显示男人所谓的“气概”和“霸气”,但在其他方面却给他带来了两个好处,或者说优势。
  其一,从小到大,不论是同学、老师还是同事、朋友,王勃都给他们一种比较温柔,礼貌,文质彬彬而且十分有教养的印象。当然,不太喜欢他这种说话风格的大概会将他的轻言细语当成是“不大气”,“不豪迈”的表现,甚至还会认为他有些“娘”。
  其二,天生的高嗓音能够让他很轻松的唱一些高音的歌曲,比如什么《大海》,《离歌》,《死了都要爱》之类的。这让他在跟朋友同事在ktv唱歌的时候如鱼得水,十分的让人羡慕跟嫉妒。不少人还跟他开玩笑,说他既然有这么好的一把嗓子,为啥不去当歌星,参加一些快男梦想秀之类的选秀节目?王勃心想,如果他晚十年出生,或者不是自小生活在农村而是生活在能够接触更多资源,了解更多信息的大城市,说不定还有那么一两分希望。但是当王勃买第一盘磁带,正儿八经的拥有一个真正的可以别在屁股后面腰带上的随身听的时候,他已经二十岁了。大学已经考上,人生道路基本上已经定型,去走一条比过高考独木桥还要难无数倍的选秀之道,他疯了吗?
  再说,虽然老天爷给了他一副适合唱歌的,还算不错的好嗓子,但王勃自己的兴趣爱好却并非在唱歌上。他喜欢音乐,后来甚至还买了把吉他自弹自唱,只不过是因为在他人生最孤独,最困难,差不多一无所有的时候,某些歌词,某些曲调能够跟他的灵魂进行某种程度的共鸣,共振。他通过听歌,通过自弹自唱可以很好的来抒发心头集结难去的块垒,郁闷,悲苦和孤独,在音乐的洗礼和冲刷中让自己变得不那么悲伤——不过,很多时候却是越听越悲,越弹越苦,越吼,越唱越加感受到生活的艰难和不如意,所以经常把自己搞得泪流满面!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
  “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
  “我排著队拿著爱的号码牌。
  “……”
  随着高潮的临近,此时的王勃,不论是歌声还是表情,差不多完全进入了状态。抱着吉他,微闭着眼,清亮的嗓音以一种自诉自语的方式将这首旋律朴素而又简单的歌娓娓道来,用力不猛,听起来却让人觉得十分的苍凉,遗憾和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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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乎在王勃的手指弹拨出第一串完整音符的时候,站在他身前的几人便完全安静了下来。这是一首他们从未听过的歌曲,曲调虽然简单,但旋律却十分的优美动人。
  但这却不是让他们吃惊的,最让几人吃惊的却是王勃的弹奏和演唱。在几人最初的料想中,王勃大概会弹一首《世上只有妈妈好》这种简单的曲子来应付了事,不想他却弹了一首他们从未听过的歌!
  他不仅弹了一首他们从未听过了歌,而且还开口唱了!
  他不仅开口唱了,而且声音竟然是如此的清亮,空灵,干净!他用他的这种清新,干净,冷静而平淡,带着一丝丝能够触摸到惆怅的嗓音,将一副冬日的画面在几人的脑海中缓慢的展开:
  在阴天的某个傍晚,车窗外,未来有一个人在等待。在那拐几个弯才能到的地铁口,有一个人排着队,拿着心爱的号码牌,整个世界一下子突然安静了下来。我想,我等,我期待,却不能得到命运的安排……
  “名屋吉他”的店铺内,除了王勃几个,还有六七个年轻的男女。从其穿着打扮上看,不用猜也知道是川音的学生。在王勃最初唱《遇见》主歌的时候,这几个川音的学生还没太在意,音乐学院嘛,收的就是爱玩乐器,爱唱歌爱写歌的人。
  但是,当王勃的第二段主歌唱出来后,原本叽叽喳喳,跟吉他店老板讨价还价的几个学生开始不淡定了,几乎所有人都开始竖起耳朵,仔细聆听。
  然后,就到了《遇见》最高潮的部分: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
  “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
  “我排著队拿著爱的号码牌。”
  “……”
  高潮过后,是一段简短的过门音乐。如果说在最开始的时候因为环境和熟练度的原因,王勃还带着些拘谨跟节制的话,此时的他,在完整经历过a段主歌和b段副歌(也就是所谓的高潮)的浸染下,已经完全放开,进入到了忘物忘我的境界。
  王勃完全闭上了眼睛,轻快的过门音乐一走,再次进入主歌,紧接着副歌。他不再刻意压制自己的情绪,不论是手上的伴奏还是嘴上的唱词,明显加快了不少。情绪,表情也愈加的丰富和激昂。在第二次过门音乐的时候短促收敛了一下,但在副歌再起的时候不论是音调,表情,动作还是情绪,彻底的推上高潮!最后,在淡淡的结尾音中仿佛一片飘落的羽毛,一个简洁,毫不炫技,但又让人感到余音绕梁的收尾!
  “啪啪啪啪——”王勃睁开眼睛,迎接他的是一阵热烈的掌声,除了站在他面前的几个自己人在热烈的拍掌外,几个店内的川音学生在王勃闭眼自嗨时也趁机围了上来,此时也在拍着手。就连吉他店的老板,那个留着长发的中年人也朝他竖了一个大大的拇指。
  这场景让王勃“吓”了一跳。不论前世今生,这都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自弹自唱,公开“演出”。最初,他以为是别人在给他喝倒彩,但看大家的表情和眼神,却完全没有喝倒彩的样子,一张张脸上,除了吃惊和讶异,其余的便是赞赏,甚至还有些崇拜。
  王勃赶紧起身,朝周围的人微微鞠躬,算是回礼。他的这一动作,却让站在后面的几个川音学生再次鼓起掌来。
  “同学你好,请问你刚才唱的是什么歌?最新出的吗?”就在这时,站在外面的一个男生忽然走到王勃的跟前,开口询问。
  “同学,你是哪个系的喃?以前怎么没见过你?我们是作曲系的,你是哪个系?管弦系还是声乐系?”又一个女生开口,看王勃的目光充满了无数的小星星。
  站在王勃旁边的黎君华,一脸迷醉而又满脸难以置信的看着他:“勃勃,你唱的啥子歌哟?哪个歌星唱的?好好听哦!”
  哪个唱的?孙燕紫噻!王勃下意识的就想开口,突然意识到现在才1999年,他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日历都翻到2003年了。孙燕紫第一次唱这首歌是什么时候,他不清楚——谁没事会去记这玩意儿?但能够确定的一件事便是此时的孙燕紫,肯定没开始唱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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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我写的

  意识到这首后来火遍全中国,让孙燕紫获奖无数,成为她成功路上强有力的一个推进剂的《遇见》,比既定的历史提前了三四年出来之后,王勃的心脏突然就不受控制的急速的跳动了起来。不过,他第一个想到的却不是如何占有,抢注这首《遇见》,而是现在该怎么办?怎么圆谎?
  说不知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不知道是谁唱的?我靠,你都能从头至尾的弹唱完这首歌,你却说不知道歌名和演唱者,你他妈哄鬼呢!
  或者闭口不言,拒绝回答两个川音学生包括表姐黎君华的问题?这是国家机密吗,你不回答?人家就是正常的一问,对你既没伤害又不花你一分钱,现在的气氛又很友好,你却闭口不言,你他妈有毛病啊?
  完全不符合人之常情!
  而且,王勃还想到了另外一个严重的问题:他买把吉他回家,除了自弹自唱,自我消遣,还有打算用吉他追女的想法。就是说,以后他肯定会将后世的不少经典名曲提前给唱出来。如果听歌的人没心没肺,听过就忘,那也罢了。万一让人家印象深刻,记住了其中的一两个主旋律,而后忽然想起了多年前他自弹自唱的那熟悉的调子,这他妈如何解释?
  ok,其他的歌还远,不需要他现在就伤脑筋,但这首《遇见》,已经被十几个人听去了,其中六七个还是川音的科班生,那耳朵和对旋律的记忆,可非一般人可比。以这些人对音律的敏感,等两三年后孙燕紫唱《遇见》的时候,这些人到底会认为是他抄袭孙燕紫的词曲人,还是认为别人抄袭他呢?如果到时候让孙燕紫陷入什么抄袭风波,那就搞笑了!
  所以,最合乎情理,应付眼前困境的最佳办法就只有把这歌先“抢注”咯!
  “呃,姐,你是说我刚才弹的那首啊?”王勃的脑子神思念转,短短的几秒钟,已经在脑海中转了无数个念头,“这首歌叫《遇见》,我自己写的。”王勃脸上带笑,云淡风轻,浑不在意的道,而后又把目光看向刚才问他问题的两个川音学子,“不好意思,我不是川音的,我现在还在读高中。”
  王勃这两句云淡风轻的话,却将周围的一干人,不论是眼前的几个熟人,还是后面的几个陌生人完全给震住了。特别是黎君华,董贞几个熟人,原本王勃会乐器,会弹奏吉他,而且还弹得那么好,就够让他们惊诧涟涟,吃惊不已的了,但这家伙竟然还会写歌,会作词作曲,这一步,对几人来说,不是一步一米,完全是一步千里,完全超出了几人的想象!
  黎君华心头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王勃撒谎!因为对作为麦霸,而又对王勃“知根知底”的她而言,唱歌容易,把哥唱好也容易,只要有一副好嗓子,多练,普通人把一首歌唱得似模似样并不困难,比如长期当麦霸的她唱歌就很不错!但要想作词作曲,特别是作曲,在黎君华的观念中,这完全就是极少数天才才能涉足的领域,非一般人能干的大众活!自己这表弟,这么多年来,家里头不仅穷得快揭不开锅,整个四方,也从来没听说过出了什么了不得的作曲家,连音乐老师全都是五线谱都不一定识得全的半吊子,王勃从哪里去学作曲?而不学作曲,不懂乐理知识,手头又没有可以捕捉灵感的乐器,他突然说他会写歌,这不是天方夜谭嘛!
  然而,黎君华心中的怀疑也就只维持了几秒钟时间,然后就开始动摇起来。动摇的原因却只有一个,那就是自己这表弟,从自己跟他“亲密”起来,他从未骗过自己,更没有在自己面前装过大象!两个月前,他说他会开一家好吃的米粉店,一个星期后,“曾嫂米粉”出来了,味道不仅够好,而且够绝,仅仅两个月不到,便横扫整个四方小吃界,让无数卖米粉,卖抄手,卖小面的摊主,店主鬼哭狼嚎,大喊“完了”!一个星期前,自己这表弟又说开网吧赚钱,自己跟几个死党来成市一考察,开网吧果然赚钱——用赚钱来形容已经有些不够,应该叫搂钱,抢钱!
  现在,自己的表弟平静的说《遇见》这首歌是他自己写的,那会有假么?自己有什么理由去怀疑他?
  作为麦霸的黎君华既喜欢唱歌,也喜欢听歌,家中男女歌星的卡带装了一大箱子。什么歌星唱了好听的新歌,她都会第一时间听见并且有意识的去学。可王勃刚才唱的那首被他叫做《遇见》的,她只听了一遍就喜欢上了的歌,黎君华可以赌咒发誓的说,在此此前,她从没听到过!
  既然以前从没听过这首歌,王勃又说是他写的,难道,自己这表弟真的会写歌?
  黎君华发现,此时的她,整个脑子完全有些凌乱了。
  而不太那么了解王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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