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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部分

苏菲的选择-第79部分

小说: 苏菲的选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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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打个电话。”
  “给谁?”
  “我想打个电话问问内森怎么样了。我想知道他是不是没事儿了。”
  昨晚那种恶魔般的恐惧又袭上我的心头。我抓住苏菲的胳膊,用力握着;她痛得往回一缩。“苏菲,”我说,“听着,听我说。那事儿已经过去了。你没有办法再管了。难道你不知道他差点杀死我俩吗?劳瑞正从多伦多赶回来,他会安顿好内森的——唔,照管好他的。他毕竟是他的哥哥,是他最亲的家人。内森疯了。苏菲!他必须被……关起来。”
  她哭了起来,眼泪从指缝中滴落下来。她伸手去抓杯子。我突然发现她是那么瘦弱、憔悴。我又一次注意到她前臂上刺的那串蓝色数字。“我只是不知道怎样去面对一切。我的意思是说,在失去他之后。”她停了一下,呜咽着又说:“我可以打电话给劳瑞。”
  “你现在无法与他联系,”我坚持说,“他肯定在火车上,在布法罗附近的什么地方。”
  “那我打给莫里斯·芬克。他或许能告诉我内森是不是回去了。你知道,有时候他会那样做的。他会回到那儿,吃几片安眠药,然后睡觉。等他醒来就没事儿了,或者说基本好了。莫里斯会知道他这次是不是也是那样。”她摁了摁鼻子,仍不停地抽泣着。
  “哦,苏菲,苏菲。”我喃喃地,想说却又说不出来,“好了,一切都过去了。”
  火车隆隆地驶进费城车站,尖叫着停在一个黑黝黝的没有阳光的洞|穴里。我心里涌起一阵我未曾预料的乡愁。我在车窗的玻璃上瞥见了自己因长期室内工作而变得苍白的脸;而在那张脸后面,有一瞬间仿佛出现了一个更年轻的复制品——大约十余年前我孩子时的影子。这个记忆让我高声笑了起来。突然我振作起来,想出一个让苏菲摆脱烦恼的办法,当然只能是试试看。
  “这是费城。”我说。
  “是个大都市吗?”她问,虽然她的脸仍挂满泪水,但她好奇的发问鼓励了我。
  “嗯,中等吧。不及纽约,但也算大都市了。我想和华沙差不多吧,我指的是纳粹入侵之前的华沙。这是我一生中见到的第一座大城市。”
  “那是什么时候?”
  “1936年,当时我十一岁。在那之前我从没到过北方。我至今仍记得那天发生的事。我有一个姨妈住在费城。在我妈妈去世的两年前,她决定在那年夏天送我到费城住一个星期。她把我送上长途公共汽车,让我独自前往。那年头独自出外旅行的小孩子很多,很安全。反正一直都呆在车上——从潮汐镇到里奇蒙德,然后经巴尔的摩到华盛顿。我妈妈让家里的黑人厨子(我记得她叫弗洛伦斯)为我准备了一个大纸袋,里面塞满炸鸡块,我还带了一个盛满冰牛奶的保温瓶。唔,一次美食家的旅行。我在里奇蒙德至华盛顿的途中吃了午餐。大约三四点钟时,汽车在Havre De Grace停了下来——”
  “这名字像法语?”苏菲说,“什么港……”
  “是的,是马里兰州的一个小镇。我们这次也要从那儿经过。当时我们要在那儿小憩一下。小镇上有一家破旧的小餐馆,可以方便方便,喝些汽水什么的。我在那儿看见了一台赌马机。你知道,马里兰不像弗吉尼亚,赌博是合法的,只须往机器投一枚镍币就可以下一注,里面便有一打小金属马开始跑起来。我记得妈妈给了我四美元零花钱。在萧条时期,那可是一大笔钱哩。我可以用这钱去赌一匹马。这主意令我兴奋不已。于是我塞进去一枚镍币。唔,苏菲,你简直无法想象,那该死的机器让我赢了大钱——你知道吉克罐吗?机器里的灯全亮了,镍币像洪水一般哗哗地往外流——十几枚,几十枚,几百枚,我简直不敢相信!我大约赢了十五美元的镍币,它们滚得满地都是。我高兴得忘乎所以,但问题是我怎么拿走这些战利品呢?我记得当时我穿着一条很小的白色亚麻短裤,我把这些镍币全装进裤兜里,但仍有很多钱币不停地掉出来。最糟糕的是,当时那丑陋的老板娘也在那儿,当我请她把镍币换成大钞时,她勃然大怒,冲着我尖叫着说,你必须等到十八岁才能玩赌马机。我显然没弄明白,她说她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如果我还不赶快滚蛋的话,她就要叫警察了。
  “你当时十一岁。”苏菲说,抓住我的手,“我真不敢想象十一岁的斯汀戈。你一定是个聪明伶俐,穿着白色亚麻短裤的顽皮小男孩。”她的鼻子还红红的,但暂时停止了流泪,从她眼里我看见了一丝笑意。
  “于是我回到车上,继续后面的行程。到费城的路途还很遥远。每次只要我轻轻一动,镍币就会掉出来,滚到过道上。当我起身去拣时,情况就更糟了,更多的镍币掉出来滚到地上。当我们到达惠明顿时,司机都快发疯了,一路上所有的乘客都看着这些不断流淌的镍币。”我停了下来,看着外面空无一人的月台。列车又启动了,月台无声地朝后面滑去。“不管怎么说,”我说道,捏了一下苏菲伸给我的手,“最后的悲剧在汽车站发生了。那地方离这儿不会太远。那天傍晚,我姨妈和姨父来接我,当我朝他们跑去时,滑了一跤,摔了一个大跟头,我的口袋裂开了,里面所有的镍币都掉了出来,滚在楼梯上,汽车底下,一直滚到下面黑暗阴深的停车场里。当姨父把我从地上拽起来,拍干净我身上的灰尘时,我的口袋里只剩下五枚镍币了。”我打住了,为这段无须添油加醋便令人忍俊不住的真实故事而洋洋得意。“这真是一个警告,”我又加上一句,“对贪婪人性的一个警告。”
  苏菲举起一只手捂住脸,掩住了她的表情,但因为她的肩膀在抽动,我还以为她在笑呢。我错了。她的眼泪又流了下来,痛苦的眼泪,好像她永远无法摆脱痛苦似的。突然我意识到,一定是我的故事唤起了她对儿子的思念。我默不作声地让她哭,等着她的哭声慢慢减弱。终于,她转过头对我说:“斯汀戈,弗吉尼亚有语言学校吗?”
  “你想干什么?”我问,“你是我所认识的最有语言天赋的人了。”
  “我的英语还不行,”她回答说,“哦,我知道我的口语已相当不错,甚至还能阅读,但我必须学会写。我的英语写作太差,那些拼写太奇怪了。”
  “唔,我不知道,苏菲。”我说,“或许在里奇蒙德或诺福克有语言学校,但它们离南安普顿都很远。你为什么问这个?”
  “我想写写奥斯威辛,”她说,“我想把我在那儿的经历写出来。我想我可以用波兰语、德语或法语来写,但我更想用英语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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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斯威辛。在过去几天里,一连串的意外让我把它忘到了九霄云外,而现在它又像一阵旋风似的吹回到我的脑际,令我一震。我看了苏菲一眼,她端起杯子猛喝几口,然后打了个嗝。她说话时已有些含混不清,给我一种不祥的预兆。我真想夺过杯子把酒泼到地上。我恨自己的软弱,毫无主见,不管是什么吧,反正这种时候我无法阻止苏菲。等我们结了婚再说吧,我想。
  “对那个地方,人们还有好多东西不了解!”她的语气很强烈,“有好多事我甚至没有告诉你,斯汀戈,虽然我已经对你讲了很多。但我没告诉你那里日日夜夜被焚烧犹太人的烟雾笼罩着,没告诉你我在比克瑙差点被饿死,也没告诉你一个看守剥掉一个修女的衣服,然后放狗去咬她,把她的脸和身体咬得不成样子,几小时后便死去了。还有……”这时她住了口,眼睛望着空中,然后又说:“还有好多事情我都可以告诉你,但也许我应该把它写成一部小说。你瞧,如果我学会英文写作,就能让人们明白纳粹是如何趋使你去干你绝不会干的事情,比如说霍斯。如果不是为了吉恩,我决不会去勾引他,想让他和我睡觉。我也决不会装作仇恨犹太人,或者撒谎说父亲那本小册子有我的功劳。还有那台收音机。我没有偷它也是为了吉恩,我差点因这事死掉。可是,斯汀戈,难道你不明白吗,那里是怎样毁掉我的儿子的?但即使如此,我仍然不能对抵抗组织说,因为吉恩,我不能把我为霍斯工作时获得的情报告诉他们。我不能对别人说一个字!因为我害怕……”她停了下来,声音颤抖着。“我很害怕!他们使我害怕一切!为什么我对自己的事情不说实话?为什么我不能告诉人们我是一个胆小鬼,一个令人憎恶的罪恶的同谋?我干的每一件事只不过是为了自救!”她大声呻吟起来,那声音压过了火车的哐当声,旁边的人们纷纷掉过头来看着我们。“哦,斯汀戈,我真受不了了!”
  “嘘,苏菲!”我劝着她,“你不是同谋,不必抵毁自己!你知道,你只不过是一个受害者。今年夏天你曾告诉我,是集中营使你的行为异于往日。你说过你无法判断自己或别人干的事。所以我求求你,苏菲,求求你,这些事不是你的错。求求你,苏菲,别再折磨自己啦!——这会让你发疯的。别再想它了!”我压低声音,并且用了一个我从未曾使用过的十分亲昵的字眼,令自己也吃了一惊。“求求你别想了,亲爱的,为了你自己。”“亲爱的”这个词儿像炸弹似的从我的嘴里蹦了出来,而且用的是丈夫的口吻——不管怎样,我必须说出来。
  今年夏天无数次涌到嘴边的话几乎脱口而出——“我爱你,苏菲。”对说出这话的期盼使我的心狂跳不已。但我正要开口时,苏菲说她要去洗手间。她把杯里的酒喝完,这才离开。我担心地看着她那摇摇晃晃走到车厢尾部的背影,然后开始看《生活》杂志。后来我一定打瞌睡了,或许完全睡着了。整晚的劳累不眠和紧张不安,使我一下子沉沉睡去。当我被列车员的声音惊醒时,至少已过了一个小时甚至更久。苏菲还没有回来,恐惧猛然像无数只手在我的身上乱抓。我害怕极了。外面一片漆黑,隧道的灯一闪而过,我知道列车正在离开巴尔的摩车站。一般情况下我要花两分钟时间才能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车厢尾部,可现在仅用了几秒种,我便从胸贴着胸背靠着背的人群中挤了过去,推搡着肩膀和臀部,碰倒了一个小孩,不顾一切地撞开女厕所的门。我为什么会认为她还在那儿?一个披散着满头乱发,下巴上扑满金盏花粉的肥胖黑人妇女冲着我怒吼:“滚出去,你这疯子!”我赶紧跑开了。
  我发疯似的把头伸进一间又一间包厢,希望能看见苏菲的影子。两种情形在我的脑海交替出现:或许她迷了路,跑进某一个包间里睡着了;或者,她在巴尔的摩下了车——哦,妈的,这种情形简直不堪想象。我又打开更多的包间和洗手间的门,穿过四五节豪华车厢的餐厅,满怀希望地扫视着每一个进餐者。几个系白围裙的黑人侍者在过道上来回穿梭,车厢里弥漫着一股烹调的油香味儿。最后只剩下娱乐车厢。一个收银台,一个管理员——一个讨人喜欢的灰发中年妇女。她抬起头,一双充满哀伤的眼睛看着我。
  “对,一个小可怜儿。”听清我急急的询问后,她回答说,“她在找电话。想想看,在火车上!她想往布鲁克林挂电话。可怜的,她在哭。唔,好像还有点醉。她朝那边去了。”
  我在车厢尽头找到了苏菲。那地方无人去,噪音很大,锁死的玻璃门上罩着铁丝网。此时,早晨的阳光正照射在上面,透过玻璃可以看见马里兰绿色的松树林。苏菲正坐在地板上,背靠着墙,那头金黄|色的头发在风中飘着,一只手还抓着酒瓶。就像几周前那次奔向大海深处的游泳一样,她愧疚、悲伤、绝望,已走到她不能再走的地方。她抬头看着我,对我说了句什么,可我听不清。我俯下身子,此时——我从她蠕动的嘴唇读出一部分,通过她悲伤的声音读出了另一部分——我听见她说:“我觉得我不行的。”
  也许在形形色色的人中,旅馆服务员是最见怪不怪的。但我至今仍感到奇怪的是,当一位自称威尔伯·恩特维斯特尔的年轻牧师身穿显然非基督教教职人员穿的印度斜纹西服,惹人眼目地手持《圣经》,身边带着一位蓬头垢面、满脸泪痕、烂醉如泥、一直咕哝着外国话的妻子,出现在离国会山不远的议会饭店时,服务台那位年老的登记员究竟是怎样想的?在四十年代前后,未婚男女不能在旅馆登记住入同一个房间;还有,用假名谎称夫妻登记也被视为重罪。如果女士醉酒的话,则风险更大。尽管如此,我还是决定冒一次险。但我必须把自己设计成一个十分虔诚的角色,这样比较容易蒙混过关。于是我在火车即将进站前,翻遍衣箱找出了一本黑色真皮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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