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人及其文化研究-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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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区别的意义。肯普费尔距今两世纪左右时期关于日本故事中的可资借鉴的意见,可
以帮助我们解释。他说,在这个国家里,既得到了铜,又得到了铁,而且它们的价值几
乎是相同的,因为铜的工具值多少钱,铁的工具也值多少钱。在古代社会里,物品的地
位可能是相类似的。铁虽然已成为著名的东西,但却是从矿石中费力熔化出来的。荷马
加给它的形容词“多次锻造的”就证明,当时的铁匠们求得它的锻造是多么困难。铜则
是非常丰富的:它的众所周知的产地之一是塞浦路斯岛。由这里产生了它的拉丁名称,
稍经改变就转为英语、德语和其他语言。同样也用不着从远方去取得锡:在格鲁吉亚、
在霍拉桑以及在亚洲内部的其他地区都有锡矿坑。亚洲或许也是发明把锡用于加强铜的
硬度使之成为青铜合金的原料的地方。
既然有了这种发明,那么古代的手工艺工人处理起青铜来,要比处理铁容易得多了。
把青铜熔化,然后在石模子里铸成斧头一类的东西,这是很容易的。这也许就是为什么
欧洲和亚洲大部分地区,都是“青铜时代”处在“铁器时代”之前的真正原因。在工具
和武器的制造方面,只有当铁加工精细、价格低廉、产量丰富、改进完善而显然超过青
铜的时候,“铁器时代’才会随之而来。现在,对我们来说,铁对青铜的优势是不言而
喻的。瑞士的水上住房的遗迹证明,欧洲中部有一个时期是有采用石头工具的原始部落
居住的,晚一些时期,青铜的斧和矛在那里开始占统治地位,最后,才出现了铁。考古
学家们在古代斯堪的纳维亚的坟墓中探溯的历史是这样的: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铁
器时代。可能是这里的土著部族自己学会了使用新的金属,但也可能是由外来的征服者
带进来的。
生活在“青铜器时代”的部族,特别是秘鲁人和墨西哥人的历史是非常著名的。在
西班牙占领时期人们发现,西班牙人能带有某种艺术性地制造青铜器,但是却一点也不
知道铁。他们的状态和希罗多德两千多年前所描写的中亚里海沿岸游牧民的情况很相似。
另一方面,非洲的大部分显然没有青铜时代,从石器时代直接过渡到了铁器时代。熔化
铁矿石的方法传到非洲,显然,还是不久以前才从北方传到了霍屯督人中,而霍屯督人
在自己的故事中,迄今仍回忆着他们的祖先通常用石头砍树的那个时代。非洲人不费大
力就能挖出他们那丰富的铁矿石,并且在简单的炉子里的劈柴上熔化它。通常是采用风
囊鼓风。在那里可以看到原始的铁匠用的风囊,它们是用整块羊皮或其他的动物皮制成
的。他们用手挤压或用脚踩一个充满空气的兽皮,然后又把压空的兽皮张开,以便使它
通过缝道或口子重新充满空气。我们在这里看到铁矿石熔化成为极近于最粗糙的、大概
是最早的那种样子。
现在使铁变得比古代丰富的各种改进中间,首先应当提到在熔炼时使用焦炭以代替
木炭;应当提到使用铸铁:显然,铸铁早已在中国闻名了,而在英国成为常用品却不早
于十八世纪;还应该提到采用机器轧炼和锻造。在钢铁铸造中的进步是如此之大,不久
以前,按一便士一磅的价格敷设铁轨,已经成为现实了。
关于其他金属以及它们对于文明的影响,我们只能提几句话。作为贵重金属的金和
银,自远古以来就是伴生矿物。铅很容易从矿石中熔析出来,并被罗马人用来做屋顶和
水道管。罗马人通过把铜和锌矿石加高热而制成铜和锌的合金,结果获得了黄铜,或低
级青铜。水银在古代就已闻名,古人用蒸馏方法从朱砂里提取了它,并且知道它在采取
金银时的效用,甚至在镀金时也要用它。在现代著名的许许多多金属中,有一些有重要
的实际用途。例如,白金是制造耐高温和抗酸侵蚀器皿的珍贵材料,而铝由于很轻而非
常有用。但我们仍更多地继续依赖着远古时代所发现的那些金属,这些金属就是铁、铜、
锡、铅、银和金。
谈到这最后两种贵重金属,我们就需要指出它们在货币文化史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习惯于小店铺和注册商行的现代英国人,未必能明确地想象出我们复杂的经营体制所从
出的那些粗陋的萌芽。看一看像澳大利亚人那样的一些部落中所实行的低级形式的商业
是有教益的。
坚硬的闪长岩是制造斧子的珍贵原料,它远销于数百英里之外。运来这种原料的土
著用它交换某些当地的珍贵产品,例如文身用的红赭石。这些蒙昧人已经如此地开化了,
他们允许和平的商人安全地通过处于内战的部落区域。在这里可以遇到一队青年人,每
一个人头上都须着一块砂板石,向着他们的远方住所行进,为的是拿这石头当碾子。当
异部落的客人来到澳大利亚人中时,澳大利亚人就在友谊会场或在交易市场接待他们,
在那里互相交换礼物。毫无疑问,也完全明白,礼物应当是公平的交换;如果某一方感
到不公平,那就会发生怨言和争吵。但在这种最初级的交换中,我们还未发现明显的关
于价值单位的观念,而价值单位在交易中是一个伟大的进步。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的印第
安人中有较高阶段的交换。在他们那里,作为装饰品佩戴的穿着贝甲的线串(珠串),
在交易中也作为货币使用。普通中等质量的线串,被认为同一张海龙皮价值相等。在旧
大陆,常以牲畜计算价值的时代的许多遗迹,一直流传到今天。例如,在《伊利昂纪》
中,我们从殡戏的描写中读到,头奖三腿桌,价为十二头牛;但是作为二奖的奴婢,只
值四头牛。在这里已经承认价值单位的原则,因为不只牛的所有者能够用它们来买三腿
桌和奴隶,而且任何一张出售的三腿桌都能以十二头牛的价值交换三个奴隶,因为每个
奴隶值四头牛。
各种不同的有用的物品或装饰物,迄今作为交换的标志在流通,特别是在缺乏货币
的地方。例如,在阿比西尼亚的旅行者,可以用盐块买到他所需要的一切东西,然而在
非洲的其他地方,他可以拿铁片、布块和珠串当钱使用。在南亚,贝币至今仍然起着零
钱的作用,它们那里从太古时代起就已是如此了。所有这些物品都或多或少粗陋地起着
金属钱币所容易起到的那种作用。
钱币的使用起源于古代用金银按重量交换商品,正像可以在埃及绘画上所看到的那
样,在那上面描绘着用种衡量着一堆金环和银环的重轻。可见这些东西还不是真正的钱
币。对于东方流通的大部分金银来说,现在还有某种类似的现象存在:在那里需要称一
称一些小锭金银,以确定它们的价值。
当把金属制成一定分量和一定成色的小块,上面印有某种图像或花纹作为证明,不
必再称或检验就可使用的时候,钱币就产生了。显然,制作这个是非常简单的,但是,
古代的埃及人和巴比伦人却没有想到。最早的钱币可能是中国人的带记号的小金块和裤
形及刀形的铜片,这些铜片好像是预定作为交换真正的裤子和刀来用的。
在利迪亚(Lxaia)和埃吉纳(Aegina)出现的早期形式的钱币,它是用贵重金属制
成的粗糙的环形,只是一侧冲压有类似龟形的标记。在另一侧,它们只带着冲压时留下
的铁砧或工具的痕迹。在现代的钱币上,这种偶然的后面花纹改进成为背面的图案。艺
术在钱币事务上发展很快。有腓力·马其顿的浮雕金钱标记的金币,可能是世界上最美
的钱币之一,它一面有戴着桂冠的头像,另一面是两套马的马车图形。后来,就停止铸
造这种带浮雕的钱币了,原因很简单,就是这种浮雕由于流传而被磨光了。罗马的阿斯
不是打造而是铸出来的。起初它好像是一磅重的铜。钱币事业从最早时期起就是由政府
专营,并且在实行钱币之后,为了国库的利益,很快就开始降低规格并减少它的重量。
人类学——人及其文化研究
第十二章 文艺
诗歌:诗和韵律。头韵和脚韵。诗歌的比喻——歌词,曲调,和声——乐器——舞
蹈——戏剧——雕刻和绘画——古代和现代的艺术——游戏
对于没有深思过一般散文化的口语、带韵的诗和包含一定音乐曲调的歌唱的人来说,
这三种表现方法彼此可能是明显不同的。但是,在较为认真地研究它们的时候,我们就
会发现,它们彼此只有细微的差别。蒙昧部落赋予自己的歌曲某种特定的形式,这种形
式证明他们认为这种歌曲跟普通口语不同。例如,澳大利亚人为了在战斗之前使自己激
怒起来,他们唱道:“刺他的额!刺他的胸!刺他的肝!刺他的心!”等等,逐次提到
敌人身体的其余各部分。另一支澳大利亚人歌曲是在土著殡葬时唱的。年轻妇女唱第一
行,老年妇女唱第二行,然后大家一齐唱第三行和第四行。
“卡尔当格 嘎尔罗,
玛姆木尔 嘎尔罗——
蔑拉 纳德若,
浓嘎 勃罗!”
意思是:
“我的年轻的兄弟呀,
我的年轻的儿子呀——
我再也看不见他了,
我再也看不见他了!”
在这里,蒙昧人歌曲的歌词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散文,而变成为原始的诗的形式。一
切野蛮部落都是凭记忆一代一代地传播这类歌曲并创作新歌曲。北美的猎人们有一些用
来指引他们第二天早晨去发现熊迹或使他们战胜敌人的歌曲。这就是一支新西兰歌曲的
译文:
“你的躯体在白依舍玛特,
这里却出现了你的魂灵
并且把我从梦中唤醒。
合唱:哈啊,哈啊,哈啊,哈!”
通常由没有意义的音节构成的副歌,是野蛮人歌曲中极为常见的特点。我们自己许
多歌曲中的合唱副歌的荒诞性,常常会使我们——新时代的人感到吃惊。但是很明显,
这些副歌是从澳大利亚蒙昧人或红种印第安狩猎人的某种社会所处的那些文化阶段遗留
下来的。澳大利亚蒙昧人在每一首诗歌之后,重复若干次“阿班格… 阿班格!”而印第
安狩猎人则在像我们的孩子们所用的那种呱哒板的伴奏下,以合唱“恩呀… 艾一哇!恩,
呀一艾一哇!”来取乐。
诗可以按其音节精确计算的整齐的韵律,只有处在较高文化阶段的部族中才能出现。
古代《吠陀》的颂歌具有整齐的韵律,这就可以证明它们的编著者已经远远地脱离了蒙
昧状态。最古老的印度、波斯和希腊的诗之间韵律的相似表明,有韵律的诗早在所有这
些部族联系密切的遥远时代就出现了。希腊和拉丁的诗的诗律是最为我们所熟知的,但
是,除了霍雷修斯所知道的这些韵律之外,世界上还有许多其他的韵律。例如,当朗费
罗在他的《海华沙之歌》中把诗的形式赋予美洲故事的时候,他从印第安人那里没有找
到任何固定的韵律格式,因为他们的文化还不能创立这种方法。因此,他为自己的作品
借用了《卡勒瓦拉》(芬兰土著歌手们创作的叙事诗)的特殊韵律。我们自己的以重音
分韵律的诗按其特性来说,和古代按音量或音长分节奏的押脚韵的诗不同。
比发明诗律晚一些时候,出现了另外的一些方法,诗人借助这些方法能够以音调和
谐的新效果采取悦于听众。例如,我们英国人的祖先在头韵中发现了特殊的愉快,在头
韵中同一个韵多次频繁地反复着,这种频繁的次数会使现代人感到兴味索然而厌烦,虽
然我们的听觉有时对这种反复感到惬意。
显然,在全世界的诗作历史中,脚韵同样是一种较新的韵。关于它的大略的初级状
态,可以根据西塞罗(Cicero)节引的下列古代拉丁诗人(可能是恩尼)的诗行来判断:
“Coelum nitescere,arbores frondescere,
Vetes laetificae pampinis pubescere,
Rami bacarum ubertate incurvescere”.
由此可见,中世纪基督教颂歌如著名的《Die Irae》的脚韵已不是完全的新事物,
这些颂歌只不过脚韵用得精巧并且扩大了它的使用范围罢了。吟游诗人们——这些诗作
艺术方面的欧洲教师们曾经模仿过这种脚韵。
我们今天最好的诗作充满绚丽的幻想和优美的音调。它们用和谐的语言传达出动人
的意念;它们是想象的图画,同时又是悦耳的音乐。但是,除此之外,诗还是历史研究
家的极为有趣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