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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部分

将夜-第276部分

小说: 将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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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晨迦怔住了,马上清醒过来,明白隆庆如果回到燕国都城成京,或许根本无法看到第二日的清晨,因为现在的他不是有神殿支持的西陵神子,而只是一个普通人,牵涉到凶险的夺嫡事中,哪有幸理?

    “掌教大人一直很欣赏你,再说还有裁决神座……”她小心翼翼说道。

    “愚蠢,难道你真以为桃山是光明圣洁之所在?”

    隆庆皇子看着她嘲讽说道:“什么欣赏什么看重,那都要基于你的实力,叶红鱼不会撒谎,她没有必要撒谎,我已经被宁缺一箭射成了个废人,对神殿还有什么用处?莫非你以为我长的好看些,便真的可以替神殿吸纳信徒?桃山之上那些老家伙除了昊天无所敬畏,哪里会有你这种廉价的同情心?”

    这些话很刻薄很怨毒,却根本无法反驳,陆晨迦默默低着头,喃喃说道:“实在不行去月轮好吗?你知道我在景山那里准备了一个园子一直等着你去看。”

    说说月轮二字,她就知道自己说错了。

    果不其然,隆庆皇子的脸色愈发冷漠,目光甚至流露出厌憎的情绪,盯着她的脸怨恨说道:“我不再往北走是因为你这个令人厌烦的女人始终跟着我,冥君怎么可能看到我的诚意?我不想死,所以我只好往南走,就这么简单,但我不想死和你没有关系,所以你如果愿意给我吃的,就最好闭嘴。”

    陆晨迦缓缓握紧双拳,紧抿着嘴唇,看着荒原斜阳照出的影子,看着自己的影子和对面这个男人的影子,发现无论怎样都无法重叠到一处。

    一路向南,继续向南。

    风雪已消,野有兽痕,往南行走的时间越长便离繁华真实的人间越近,然而荒原地表上二人一马的影子,缓慢南行却始终保持着令人心酸的距离。

    燕国地处大陆北端,与草原左帐王庭交境,身旁又有大唐帝国这样—个恐怖的存在,所以国力难谈强威,民间也谈不上什么富庶,时值年关相交之时,深冬寒意正隆,都城成京里随处可见缺衣少食的流民乞丐。

    一个瘦弱的乞丐可能会引发民众的同情心,一百个瘦弱的乞丐就只可能引发民众的厌恶与恐惧,成京大街小巷酒店饭堂的老板们眼见所见皆是乞丐,自然不可能像长安城里的同行们那样有施粥的乐趣,乞丐能不能吃饱只能看自己的本事。

    一个瘦的像鬼似的乞丐,正捧着个破碗,漫无目的地行走在成京城的街巷中,他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街巷里应该很熟悉的街景,也没有引起他的注意,他的注意力全部被酒店饭堂里传来的香味所吸引住了,只可惜很明显他不像那些老乞丐一般有独门的乞讨决窍,身上那件在寒风里还泛着酸臭味的外套和比城门绳还要纠结的脏乱头发,让他根本无法进入那些地方。

    连续三家酒家直接把他赶了出来,尤其是最后一家的小二,更是毫不客气用棍子在他大腿上狠狠敲了一记,然后把他踹到了街道的中央。

    那名瘦乞丐脸上满是污垢,根本看不出年龄,叉着腰,端着被摔的更破了些的碗,在街道中央对着酒家破口大骂,各种污言秽语比他的身上的泥土还要腥臭,直到小二拿着棍子冲出门来,他才狼狈逃窜而走,哪里能看出他原先的身份和风度口

    街巷那头,花痴陆晨迦牵着雪马,失魂落魄看着这幅画面,右手紧紧攥着缰绳,眼眶里微有晶莹湿意,却依然没有流泪,因为她还有希望。

    从荒原回来的路上,她已经梳洗过,换过干净的衣裳,只是因为不健康的脸色和瘦削的身形,显得格外憔悴,愈发显得惹人怜,如果不是她身旁的雪马一看便知道是名贵之物,不知道有多少城门卒或混江湖的人物,会对她起歹意。

    这几日她看着隆庆隐姓埋名回到燕国都城,看着他流浪于街头巷尾,俗世的最底层,看着他被酒家小二拿棍棒招呼,看着他挣扎求存,好几次忍不住想要上前,却是不敢,因为自荒原归来的路途上,隆庆见到人烟之后便不再向她讨要食物,每当她想帮忙的时候,他便会疯狂一般凄厉吼叫,甚至会拿起手边能摸到的一切事物向她砸去,无论是石头还是泥巴,除了那只用来乞讨的破碗。

    陆晨迦很悲伤,她的悲伤在于隆庆现在的处境,在于隆庆驱赶自己,更在手她发现隆庆只能像顽童或真正的乞丐那样用石头和泥巴来砸自己,每每想到隆庆也会认识到这种现实,敏感而骄傲他该是怎样的痛苦和难受?

    变成乞丐的隆庆皇子,傍晚时分终于从一个妇人篮中半讨半抢到了半只被冻到**的馒头,他得意洋洋地把馒头塞进怀里,想念着住处藏着的那半瓮白菜梆子汤,哼着早年在西陵天谕院同窗处听过的艳曲,跋着破鞋便出了城。

    城外有道观,隆庆皇子过道观而不入,甚至看都没有看道观一眼,要知道换作以往,若道观知晓隆庆皇子在外,必然会清空全观,洒水铺道,像迎祖宗般把他迎进去,然而数日前那名小道僮得知他想在道观借宿时,眼神却是那样的鄙夷。

    所以隆庆没有住道观,他住在城外一间废弃的佛庙里。

    现在的隆庆很脏,蓬头垢面,头发打待根本无法解开,幸亏是冬天,胸腹间的伤口没有腐烂,也没有蚊虫跟随,不然废庙里的乞丐都不会允许他在此落脚。

    回到废庙,隆庆发现自己还不是太饿,至少没有在荒原上向那个女人讨要食物时那般饿,于是他决定把那半个馒头留到明天再吃,满意地捂着自己微微鼓起的腹部,想像着明天清晨馒头被白菜梆子汤泡软后的味道,香甜地睡去。

    陆晨迦牵着雪马,在夜色中沉默看着那间废庙里透出的火光,她知道里面有很多乞丐,也知道这时候那些乞丐大概正在彼此吹嘘今天乞讨的收获,沉默片刻后她转身离开,却没有走远,就在离废庙不远处的一片林子里歇了一夜。

    她以为隆庆没有发现自己还跟着他,因为她毕竟是洞玄上境的强者,现在的隆庆只是一个普通人,然而她忘记了一件事情

    做为相知相处多年的情侣,她不用念力去感知也往往能清晰感觉到隆庆在哪里,这已然变成一种习惯或者说直觉。

    然而幸福或者说不幸的是,隆庆也有这种直觉。

第一百二十七章 血馒头

    第一百二十七章血馒头

    清晨时分,陆晨迦从恶梦中惊醒,看到了他的脸。

    那张已经变得有些陌生的满是污垢的脸离她是这般的近,近到她有些心酸又有些心悸,尤其是那双眼眸不再干净透亮而像是蒙了些油腻的尘埃,又透着无情绪的冷漠,愈发令她感到不安。

    “我马上就走。”她垂头颤声说道。

    “你不消走,我走。”隆庆皇子跪到她的身前,痛苦地低声喃喃说道:“我求求你不要再呈现在我面前了,我真的已经废了,我没有什么前途,我讨饭活着不是什么入世修行,也没有奢望昊天赐赉我什么奇遇,我认可自己贪生怕死,既没有勇气去面对旧有的人或事,又没有勇气去死,我只是一个阴沟里的老鼠,我会怀念当老虎时的风光,但我现在只想吃着腐肉活下去,活着比什么都好。”

    陆晨迦看着跪在自己身前的乞丐,想着曾经的那个风采人的完美男子,心头恸至不忍触碰,颤着手指轻轻抚摩着他的头顶,带着哭腔恳求道:“但你可以不消在阴沟里活着,你明明可以活得更好,至少你应该和我一起活下去。”

    隆庆皇子低下头,似乎不想让她的手指触碰到自己纠结油腻龌龊的头发,颤着声音乞求说道:“可我不想让他人看见我还活着,只要和你在一起,就一定会被他人看见,而躲在阴沟里荀活的我,没有人知道那是曾经的我。”

    陆晨迦痴痴看着远处,手掌缓慢落下细细地抚摩着他的脸颊,那张曾经熟悉已然陌生曾经痴恋依然不舍的脸颊。

    “现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知道曾经的隆庆皇子还活着忘了他,那么他就死了,在梦里我曾经刺过你一剑,事实上如果我现在还有能力杀死你,我一样会毫不犹豫再刺你一剑,因为我不想再做那个隆庆皇子,我只想简单地活下去。”

    说完这段话后,隆庆头也不回离开了树林,此时天已亮了,晨光照耀着破落的荒庙他佝偻着身子回到了庙里对着那堵覆着残雪的破墙发了半天呆,然后被腹中传来的饥饿感惊醒,回到自己席畔的砖墙下了半天。

    了半天还是空,他藏在那里的半个馒头,还有半瓮白菜梆子汤都已经不翼而飞,甚至连那个被他看成宝贝的瓮都不知去了何处。

    隆庆回头望向破庙里那些神情各异的乞丐同伴,愤怒地大声喊道:“谁***敢抢我的馒头!都还给我!还有我的瓮呢?我的瓮呢!”

    他向着那两名唇角带着油渍,满脸满意不屑神情的青壮乞丐扑了过去,想要抢回属于自己的馒头和白菜汤,然而受过重伤身体比普通人还不如他,哪里是这等恶丐的敌手,三两下便被人踹翻在地痛苦地缩着身子不断打着滚。

    破庙里响起剧烈的咳嗽声,隆庆不断咳着血,痛苦万分。庙里乞丐们望着他的眼神里没有任何同情怜悯,反而满是幸灾乐祸和看好戏的模样。

    他擦拭失落唇角的血渍,艰难缩回自己的席畔,把头埋在双膝间痛苦地咕哝道:“我昔时在皇宫里锦衣玉食,在桃山风光无限,哪里会在意半个馒头,让给你们又如何?你们这群没天良的王八蛋,欺负你们一辈子也不成能进皇宫吃点心!”

    破庙外,陆晨迦紧紧捂着嘴,惨白的脸颊上满是痛苦的神情,泪珠就像花瓣上的珠般颗颗坠下,从荒原到成京漫漫道路,无论隆庆如何在精神和语言上折磨她,无论她如何无望痛苦,她始终没有哭过,直到此时。

    即即是痛苦的哭泣,依然不得放声,过了片刻她牵着缰绳,失魂落魄离开破庙,漫无目的向远处行去,身后的雪马低着头,显得无比哀痛。

    就在她离开之后不久,破庙里的战斗重新爆发,不知道是因为乞丐们看这个比自己更脏更臭但感觉总有些格格不入的新乞丐有些不顺眼,还是因为隆庆咕哝着喃喃自语里的内容激怒了某些人,总之又是好一场痛殴。

    一道清晰的血口呈现在隆庆的脸上,血水冲涮失落他脸上覆着的尘埃,出下面素质洁如玉的肌肤,然而那张完美的脸庞,终究还是毁了。

    隆庆了自己的脸,怔怔看着掌心里的血,忽然疯癫地笑了起来,伸出右脚把一名乞丐绊倒,然后从衣服里出那破碗,狠狠地砸到对方的脸上。

    瓷片深深锲进那名乞丐的脸颊,有一片深入眼窝,突兀地呈现在眼球上,鲜血四处飙溅,画面无比恐怖,破庙里一片惊呼。

    隆庆接着用破碗片割断了那名乞丐的咽喉。

    “杀人啦!”

    “杀人啦!”

    乞丐们拿着家伙围在四周,惊恐地大声喊叫道,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去阻止隆庆的动作,因为隆庆的脸上没有任何情绪,那种板滞额外可怕。

    那名乞丐蹬了两下腿便死了,隆庆却依然没有住手,不断用拳头向他的脸上砸去,拳头再如何绵软无力,砸上数十下数百下,还是能把一个人的脸砸成棉絮般的破烂物事,鲜血从那些棉絮里渗了出来,冲失落脱落出眼眶的扁扁眼球。

    隆庆脸上漠然的情绪,也随着痛殴而渐渐融化,直至眉眼逐渐扭曲,化作似哭似笑的怪异神情,暗淡的眼眸里没有光明,也没有黑暗。

    他骑在那名死去乞丐的身上,大声痛哭道:“那馒头被冻的硬的像梆子,非得白菜梆子汤泡软了才能吃,原汤化原食你不懂吗?你怎么能就那么吃了呢?你为什么一定要跟着我呢?你害我没有馒头吃了,以后谁来给我馒头吃?”

    破庙里不断响起他像疯子一般的嚎叫。

    怯懦的乞丐早已如惊鸟般四处散去,那些不肯离开这难得栖身之所的胆大乞丐惊惧地藏在角落里,看着那个恐怖的疯子,有人颤着声音哭喊道:“你别急啊,白菜梆子汤是被我们喝了,但那馒头还没吃,太硬了。”

    隆庆茫然望向说话的那个乞丐,问道:“那我的馒头在哪里?”

    那人指着他身下那名乞丐的尸体说道:“在他怀里。”

    隆庆索着从身下乞丐尸体里怀里出那半个的馒头,痴痴呆呆看了半天,忽然把馒头蘸进血水里,问道:“蘸些血是不是也能泡软?”

    破庙里没有人敢回答他的问题,当那群乞丐看着他把蘸了血的馒头寒进嘴里后,更是噤若寒蝉,然后生出了一些很奇怪的想法,跟着这样一个疯子混,是不是可以在这个处处是人血的世界里活的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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