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剑客无情剑-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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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出鞘剑
剑。
一柄很薄的剑,很轻,连剑柄都是用最轻的软木夹上去。
没有剑锷护手。
因为他的剑刺出,没有人能削到他的手。
无论任何兵器,都可将这柄剑击断。
但他的剑刺出,没有人能挡得住。
这是柄很奇特的剑,世上只有一个人能用这种剑,敢用这种剑。
剑,就放在床边的矮桌上,和一套很干净的青布衣服放在一起。
阿飞醒来时,第一眼就看到了这柄剑。
他的眼睛立刻发了光。
看到了这柄剑,就好像看到了他久别重逢的爱侣,多年未见的好友一样,他心里仿佛骤然觉得有一阵热血上涌。
慢慢的伸出手,取剑。
他的手甚至已有些颤抖。
但等到他手指接触到那薄而锋利的剑锋时,就立刻稳定下来。
他轻抚着剑锋,目光似乎变得很遥远……很遥远……
他的心似已到了远方。
他想起第一次使用剑的时候,想起鲜血随着他的剑锋滴落的情况,想起那许许多多死在他剑下的人——可恶的人。
他的血已沸腾。
那段时候虽然充满了不幸和灾难,但却是多采的,辉煌的!
“炔意思仇”这四字是何等豪壮。
但那毕竟都已过去,过去了很久。
他已答应过他最心爱的人,永远将以前的事忘记!
现在的生活虽平淡,甚至有些寂寞,但那又有什么不好,能平静安详的渡过一生,岂非正是世上大多数人的希望?
没有脚步声,林仙儿已出现在门口。
她看来虽有些疲倦,有些礁淬,但笑容仍如春花般鲜美清新。
无论牺牲什么,只要每天能看到这春花般的笑容,就可以补偿一切。
阿飞立刻放下了剑,笑道:“今天你可比我起得早,我好像越来越懒了。”
林仙儿没有回答这句话,却反问道:“你喜不喜欢这柄剑?”
阿飞也没有回答这句话,因为他不能说实话,又从不说谎。
林仙儿道:“你可知道这柄剑是哪里来的?”
阿飞道:“不知道。”
林仙几慢慢的走过去,坐在他身旁道:“这是我昨天晚上特地替你去找人铸的。”
阿飞显得很吃惊,道:“你?”
林仙儿取起剑,柔声道:“你看,这柄剑是不是和你以前使用的一样?”
阿飞沉默。
林仙儿道:“你不喜欢?”
阿飞又沉默了很久,才问道:“你为什么要替我做这柄剑?”
林汕儿道:“因为我要你用它。”
阿飞的身子似乎有些僵木,道:“你……你要我去杀人?”
林仙儿道:“不是杀人,是救人!”
阿飞道:“救人?救谁?”
林仙儿道:“你平生最好的朋友……”
这句话还未说完,阿飞已跳了起来,失声道:“李寻欢?”
林仙儿默默的点了点头,阿飞苍白的脸已发红,道:“他在哪里?又出了什么事?”
林仙儿拉着他的手,柔声道:“你先坐下来,慢馒的听我说,这种事着急也没有用。”
阿飞长长吸了口气,终于坐下。
林仙儿道:“这世上除了你之外“还有四个最厉害的高手,你知道是谁?”
阿飞道:“你说。”
林仙儿道:“第一个自然是‘天机老人’,第二个上官金虹,当然李寻欢李大哥也不会比他们差。”
阿飞道:“还有一个呢?”
林汕儿叹了口气道:“这人叫荆无命,年纪最轻,也最可怕。”
阿飞道:“最可怕?”
林仙儿道:“因为他根本不是人,没有人性,他一生最大的目的是杀人,最大的享受也是杀人,除了杀人外,他什么都不懂,也不想去懂。”
阿飞的眼睛里闪着光,道:“他用的兵器是什么?”
林仙儿放下那柄剑道:“是剑!”
阿飞的手不由自主握起了剑,握得很紧。
林仙儿道:“据说,他的剑法和你同样辛辣,也同样快。”
阿飞道:“我不懂剑法,我只懂如何用剑刺人仇人的咽喉。”
林仙儿道:“这就是剑法,无论什么样的剑法,最后的目的都是这样的。”
阿飞道:“你的意思是说……李寻欢已落到这人手上?”林仙儿叹息着道:“不但他,还有上官金虹……但上官金虹也许不会在那里,你只要对付他一个人。”
她不让阿飞说话,很快的接着又道:“没有见过这个人的,永远不知道这人有多可怕!你的剑也许比他炔,可是,你是人……”
阿飞咬着牙,道:“我只想知道这人现在在哪里?”
林仙儿轻抚着他的手,道:“我本不愿你再使剑,再杀人,更不愿你去冒险,可是为了李大哥……钱……我不能不让你去,我不能那么自私。”
阿飞瞧着她,目中充满了感激。
林仙儿园中已有眼泪流下,垂着头,道:“我可以答应你,告诉你如何去找他,可是你……你也得答应我一件事。”
阿飞道:“你说。”
林仙儿将他的手握得很紧,带泪的眼凝注着他,一字字道:“你一定要答应我,你一定要回来,我永远在等着你……”
车厢很大。
龙小云坐在角落里,瞧着面前的一个人。
这人是站着的。
乘车时,他竟也不肯坐下。
无论车马颠簸得多剧烈,这人始终笔直的站着像一杆枪。
龙小云从未见过这种人,甚至无法想象世上会有这种人。
他本觉得世上大多数人都是呆子,都可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上。
但迫不知为什么,在这人面前,他心里竟带着几分畏惧。
只要有这人在,他就会觉得有一股不可形容的杀气。
但他却又很得意。
他所要求的,上官金虹都已答应。
英雄帖已发出,已有很多人接到,结义的盛典,订在下月初。
现在,有荆无命和他同去,李寻欢必死无疑。
他想不出世上还有什么人能救得了李寻欢!
他吐了口气,闭起眼睛,眼前立刻泛起了一张甜而美的笑脸,正躺在他怀里,对他低低蜜语:“你真的已不是个孩子了,你懂得的事比任何人都多,我真想不出,这些事你是从哪里学来的?”
想到这里,龙小云面上不禁露出了微笑。
“有些事是根本不必学的,到了时候,自然就会知道。”
他觉得自己的确已是个大人了。
这种感觉已足以令大多数还未真的长大的少年陶醉。
孩子拼命想装成大人的模样,老人拼命想让别人觉得他孩子气——这也是人类许多种无可奈何的悲哀之一。
若是换了别人,想到这里既已陶醉,就不再会想下去。
但龙小云想得却更深一层:“她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是不是为了要打听李寻欢的下落?”
想到这里,他就清醒了许多:“她为什么要打听李寻欢的下落?”
“难道她想救李寻欢?,
这当然绝无可能,龙小云也知道林仙儿对李寻欢的痛恨,也知道她曾经设计要上官金虹和荆无命杀死李寻欢。
“那么,她是为了什么?”
他无法再想下去,因为他想不通。
他不知道现在情况已变了,那时林仙儿虽然想借上官金虹之手杀死李寻欢,但现在情况却变得更微妙。
她若想和上官金虹保持均衡的局势,就不能让李寻欢和阿飞两个人死!
否则上官金虹就会踩在她头上,因为上宫金虹自己已露出了口风,他的意思她已经非常了解:“我就是我,既不是荆无命,也不是阿飞,我们只不过是在互相利用而已,等到这利用的价值消失,就可以再见!”
江湖风云的变化,正和女人的心一样,绝不是任何人所能猜透的。
车马在城市中心最繁华热闹的地区中停下,停在一家气派很大韵绸缎庄门口。
李寻欢就被藏在这里么?
龙啸云父子果然不愧为厉害人物,很了解“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市”这旬话,知道最热闹的地方,越容易避人耳目。
龙小云站起来,陪笑道:“请。”
荆无命道:“你先走。”
到现在为止,他只跟龙小云说了这一句话。
他不愿走在别人前面,不愿有任何人跟在他的身后。
他们在掌柜的和店伙们的奉迎礼笑中穿过店铺。
后面就是堆存绸缎的仓库。
李寻欢被藏在绸缎仓库里么?这到真是个好地方。
但龙小云还是没有停留,又走了过去。
再后面就是后门。
后门外也停着同样一辆马车。
龙小云这次并没有再说什么,向荆无命躬身一礼,就上了车。
原来李寻欢并没有藏在这里。
龙小云这样做,只不过是躲避追踪的烟幕。
这父子两人想得比任何人韶更深一层。
车马自后街转出,颠向郊外。
然后就停在郊外的一家米仓前,但这米仓也不是囚禁李寻欢的地方。
他们在这米仓后门,又换了次车。
这次换的是辆运米进城的牛车。米包堆中,只有两人容身之地。龙小云陪笑道:“委曲了。”
荆无命连一个字都没有说。
牛车又驰回市区。
他们不但计划周密,行动迅速,路线的转变,更出入意外。
就算是以追查贼踪名震黑道的九城名捕,人称“九鼻狮子狗”的万元一失,追到这里,也万万追不下去了。
龙小云也知道荆无命绝不会夸赞他的,只不过希望他面上雄多少露出一丝赞美的神色。
做了得意事的人得不到别人夸赞,就好像穿了最得意的衣服的女人去会见情人时,她的情人连瞧都没有瞧她衣服一眼。
尤其龙小云毕竟还没有完全长大。
在男人们眼中,孩子和女人的心理往往差不多。
荆无命脸上偏偏连一点表情都没有。
牛车转入一条幽静的长街,这条街只有七户人家。
这七户人家不是王侯贵胄就是当朝大员。
定上这条街,其中有一家的偏门突然开了。
牛车竟直驰而入。
这一家谁都知道是当今清流之首,左都御史樊林泉的居处。
江湖豪杰绝不可能和这种当朝清要搭上关系。
李寻欢难道会被藏在这里?
这简直绝无可能。
但站在大厅石阶上含笑相迎的,却偏偏是龙啸云。
荆无命一下牛车,龙啸云就迎了上去,长揖含笑道:“久闻荆先生大名,今日得见,快慰平生,只因此台必须避人耳目,是以有失远迎,恕罪恕罪。”
荆无命死灰色的眼睛只是凝视着自己的手,连瞧都没有瞧他一眼。
龙啸云还是笑容满面,道:“堂上已摆了迎风之酒,但请荆先生喝两杯,稍涤征尘。”
荆无命站着,动也不动,只是冷冷道:“李寻欢就在这里?”
龙啸云笑道:“这里本是樊林公的寓所,只因樊老先生日前突然动了游兴,皇上也特别恩准给假三月。”
说到这里,他面上不禁露出了得意之色,接着道:“樊休公独居终生,他老人家既已出游,这里的管家又恰好是在下的好友。是以往下才有机会借这地方一用。”
说穿了,他能借得到这地方并不稀奇,因为“有钱能令鬼推磨”,但别人却的确是永远想不到的。
这也实在难怪龙啸云得意。
荆无命还是在凝注自己的手,突然道:“你以为没有人能追踪到这里?”
龙啸云脸色变了变,瞬即笑道:“若是真的有人追踪到这里,在下情愿向他们叩头为礼,以示敬意。”
荆无命冷冷道:“好,你准备叩头吧。”
龙啸云笑道:“若是……”
只说了这两个字,他面上的笑容突然冻结。
龙小云随着他父亲的目光转首瞧了过去,苍白的脸色也发了青。
墙角站着一个人。
这人不知什么时候来的,也不知哪里来的。
第五十七章 火花
他身上穿着套青布衣服,本来很新,但现在已满是泥污、汗垢,时间、膝头也已被磨破。
他身上也很脏,头发更乱。
但他还远远站在那里,龙啸云都能感觉到一般逼人的杀气!
他整个人看来就如同那柄插在他腰带上的剑。
一柄没有鞘的剑!
是阿飞!
阿飞毕竟来了。
世上也许只有阿飞一个人能追踪到这里!
最狡猾,最会逃避,最会躲藏的动物是狐狸。
最精明,受过最严格训练的猎犬,也未必能追得着狐狸。
但阿飞十一岁时就曾经赤手空拳捉住了一条老狐狸。
这段追踪的路程显然很艰苦,所以他才会这么脏。
但这才是真正的阿飞。
只有这样,才能易出他那种剽